最低工资制度的发展
最低工资标准的设立和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的设立和调整一、引言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理劳动报酬的重要制度安排。
其设立与调整,既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也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良性循环。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目前状况和应对挑战等方面,深入探讨最低工资标准的设立和调整问题。
二、历史背景1. 最低工资标准的起源最低工资制度起源于20世纪初的欧洲,旨在解决工人劳动条件恶劣、报酬不公等问题。
此后,各国相继建立了自己的最低工资制度,并不断进行调整完善。
2. 中国最低工资标准设立的发展历程中国在198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起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经过多次修订和加强实施,在1994年正式成为法定待遇。
之后,我国继续加大力度进行政策调整和提高标准水平。
三、目前状况1. 区域差异带来不均衡问题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的差异,导致最低工资标准在不同地区出现较大差异。
一些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存在明显的薪资差距,这种不均衡状态影响了劳动力流动和经济协调发展。
2. 调整机制亟待完善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设立和调整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程序,以及科学有效的机制。
这使得制度运行面临挑战,也给企业和劳动者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四、应对挑战1. 加强政府引导作用政府在最低工资制度设立和调整中应承担更多责任,在监督、指导、评估等方面进行更加积极的参与。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透明公正的机制,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符合实际需求。
2. 制定合理分级标准针对不同地区经济水平和生活成本的差异,可以考虑将最低工资标准划分为若干个层级,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对应的比例关系。
这样可实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薪资均衡。
3. 强化监测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建立完善的反馈机制,提高标准调整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五、结语最低工资标准的设立和调整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在历史背景下经历了长期演变与修订。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理劳动报酬,我们需要在政府引导、分级标准和监测评估等方面做出相应改进。
中国劳动法中的最低工资标准案例分析

中国劳动法中的最低工资标准案例分析一、中国劳动法中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概述中国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基础,其中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旨在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社会公平与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通过分析最低工资标准案例,探讨其背后所体现的价值和问题。
二、宏观层面: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建设1. 法律框架与历史沿革中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始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形成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各地区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公平通过设定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可以避免企业利润过高而导致员工报酬不合理,并且确保部分弱势群体能够享受到基本生活保障。
3. 实施困境及争议在实施过程中,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存在着区域差异、测算方法不一等问题。
此外,对于特殊行业和企业规模小的情况如何定制标准也是争议的焦点。
三、微观层面:最低工资标准案例分析以某私营企业为例,该企业经营餐饮服务行业,并涉及到用工人数较多。
在该企业内,最低工资标准案例具体涉及以下问题。
1. 工资与报酬不达标根据国家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
然而,在该企业中发现存在部分员工的实际薪酬远远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甚至出现拖欠现象。
2. 加班费和福利待遇最低工资标准并未涵盖加班费、绩效奖金等其他福利待遇。
然而在该企业中,员工超时加班情况常见且无加班费报酬。
这也折射出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
3. 社会保障缴纳问题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雇主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但在某些情况下,企业未按时缴纳社保费用导致员工权益风险。
4. 对于特殊行业的标准制定餐饮服务行业作为一种特殊行业,其经营成本相对较高。
然而,最低工资标准并未针对不同行业差异作出细化制定,在该企业中也面临着较大的用工压力和困境。
四、改进建议与展望基于上述案例分析,可以提出以下改进建议以完善中国劳动法中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1. 完善最低工资标准的监测机制政府部门应增加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监测频率和覆盖范围,确保实施的有效性。
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

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保定市是河北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是华北地区的重要工业基地。
在保定市,有着大量的劳动力在各行各业中工作,而这些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与保定市的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因此,保定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历史变化。
自2004年开始,保定市就开始实施最低工资制度,最初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600元。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的发展,这一标准也在不断调整。
到了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提高到每月1100元。
而到了2018年,这一标准又上调至每月1500元。
可以看出,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在过去的十几年间有了明显的提高,这也反映了保定市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原因。
首先,是受国家政策的影响。
国家对最低工资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因此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保定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会相应调整。
其次,是受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生活成本也在不断上升,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就成为必然选择。
再次,是受社会舆论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劳动者权益的关注,政府也会更加重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以满足劳动者的合理需求。
最后,我们来谈一下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保定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将继续保持上升的趋势。
同时,政府也将更加注重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与实施,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律知识宣传,让劳动者了解自己的权益,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总之,保定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关乎劳动者权益和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
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都应该共同努力,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调整与实施,为保定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内外最低工资的发展概况

国内外最低工资的发展概况(上)摘要:最低工资制度缘起于新西兰,迄今为止,不管发达还是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都实行了适合本国国情的最低工资制度或类似规定。
在我国,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可以追溯到民主革命时期我党拟定的《劳动法案大纲》。
而今,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960元和8元。
下文以“国外最低工资的起源与发展”和“我国最低工资的发展概况”两部分,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国内外最低工资制度的建立及过程,以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当前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国外最低工资的起源与发展(一)最低工资制度的产生与发展1、新西兰最早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最早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是新西兰。
19世纪末,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出现了资本的集中与垄断,与之俱来的是工潮如涌、劳资纠纷迭起、血汗工资制度盛行,并由此引起了工人阶级的反抗斗争。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缓解劳资关系和维护社会公平,新西兰率先于1894年颁布了《劳资协调与仲裁法》,运用法律手段强制规定雇主付给工人工资的最低标准,开始实施最低工资制度。
2、各国相继推行最低工资制度其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也陆续用法律手段建立了各自的最低工资制度。
澳大利亚在1907年成立澳大利亚劳资关系委员会,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
美国在1938年出台了《公平劳动标准法》,在法律中规定了最低工资制度。
法国、日本都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实行。
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也逐步开始推行最低工资制度。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
(二)各国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同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尽相同,但总的原则是一样的,即不能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1、欧盟在欧盟范围内,有18个国家规定了最低工资的底线。
如法国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税前)为时薪6.21欧元,英国则是5.35镑。
对此没有做出规定的只有丹麦、芬兰、意大利、奥地利、瑞典和塞浦路斯。
不过这些国家都通过产业间的协议保证“最低工资”。
2、美国美国现在的联邦最低工资是时薪5.15美元,但民主党控制的国会正积极努力,希望在未来26个月内分三阶段将最低时薪提高到7.25美元。
最低工资标准理论探究

最低工资标准理论探究作者:楼晓菲黄梓钊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1年第07期摘要:近年来,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受到各国的追捧。
然而,最低工资是否应当存在,是否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是否能够成功实施这一系列问题在中西方的理论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论且始终没有一个共同认可的定论。
不可否认的是,最低工资制度一直受到各界的关注。
本文将重点从理论依据的角度对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进行论述,从而深一步的探究该问题。
关键词:最低工资劳动价值理论效率工资理论就业“负效应”理论一、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起源和发展最低工资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的制度。
”最低工资制度起源于十九世纪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
在十九世纪末,西方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导致最终资本的集中和垄断。
资本垄断带来的问题是工潮运动的兴起,罢工活动层出不穷,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奋起反抗。
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之下,1894年,新西兰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颁布了《产业调解仲裁法》,运用法律强制手段,要求雇主付给工人不少于最低标准的工资。
除此之外仲裁法庭有权依据《产业调解仲裁法》,通过裁制雇主来解决产业纠纷,达到稳定劳资关系,维护社会公平的目的。
在1907年,澳大利亚成立澳大利亚劳资关系委员会,开始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用以消灭“血汗工资”。
英国全面考察了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最低工资制度以后,于1909年通过了最低工资法。
美国在1913年开始实施女工和童工最低工资标准时,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女工和童工。
在各个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制度普及的初期,其适用范围极其有限,主要是适用于高危险、艰苦行业和保护女工和童工的权益。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基于保障劳动者基本的生活需要,以及工人运动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包括西欧、日本在内的很多的国家开始进行最低工资立法。
国际劳工组织1944年发表了《关于国际劳工组织目的的宣言》,提出:为了达到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应以有关工资收入、劳动时间和其它劳动条件的政策,来保障对所有的人公平分配进步成果,并且对所有需要得到最低工资保护的受雇者,提供保障性工资。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1. 简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Minimum Wage Guarantee System)是一种由政府实施的福利政策,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水平,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减少社会经济不平等。
2. 历史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变化,社会对于工资问题的关注逐渐增加。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早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美国家,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防止过低工资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3.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劳动者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
具体意义如下:3.1 保护劳动者权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通过设立最低工资标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确保他们获得合理的报酬。
3.2 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最低工资的提高可以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消费能力,刺激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3.3 缓解社会不平等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可以减少收入差距,缓解社会不平等现象。
3.4 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政府可以避免劳资矛盾的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
4.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需要考虑以下因素:4.1 生活成本最低工资标准应该能够覆盖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成本,包括食品、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
4.2 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供给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供给情况,避免工资过高造成就业机会减少。
4.3 区域差异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与管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与管理需要政府、劳动部门和雇主共同合作,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5.1 最低工资的设定和调整政府应该与劳动部门、工会和雇主等相关方进行磋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生活成本的变化进行调整。
5.2 监督和检查劳动部门应该加强对雇主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雇主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惩罚违规行为。
【最低工资制度】
5、加大宣传力度,创建一个有利于最低工资制度运行的社会环境
加大对最低工资制度的宣传力度,提增强劳动者特别是一些低收入劳动者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在我国,最低工资制度主要是适用于那些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劳动者,他们多数是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比较大,信息交流也很欠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而“法律保护弱势群体体现了法律正义,是消除个体痛苦的人道主义与消减社会痛苦的功利主义的双重要求。”[6]据了解,在我国大部分工人在发生劳资纠纷时,多数是通过私了的方式处理的,运用法律武器或是通过劳动部门解决的非常少。这就说明,虽然最低工资制度已经实施十几年了,但受其保护的广大劳动者对其则是知之甚少,当然,这是由劳动保障部门的宣传不到位造成的。劳动者缺乏维权意识是影响最低工资制度执行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这一情况,我国政府管理部门应加大对最低工资制度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劳动者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我国最低工资制度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上述我国最低工资制度存在问题的完善,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论述:
1、提高立法层次,加强我国最低工资制度的法律效力
许多国家都在宪法中对劳动者应享有领取最低工资的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使那些没有把最低工资写入宪法的国家,也在劳动法典或其他法律中对此作了规定。而我国长期以来,忽视劳动法律法规的建设,导致了我国最低工资制度的法律体系很不完善,立法层次比较低,不能保障制度的实施。因此,有必要将作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存权益的最低工资制度写入宪法,并争取早日出台《最低工资法》,制定相关的处罚规则,使用人单位无法律漏洞可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民关注劳动保障的共识,这也是一项关系民生的工程。
3、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制度的规避
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利益,而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在是否履行政府制定的法规政策和支付劳动者合理报酬的博弈中,会极力抵制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和最低工资制度的落实,暗中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规避,使最低工资制度难以得到彻底的执行。 现实中,用人单位仅按最低工资标准给劳动者确定底薪的情况很普遍,部分劳动者只有通过加班加点才能得到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还有些企业甚至以食宿费充抵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本身并不是工资支付的一个实际的标准,它只是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一个正常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法定底线,但一些用人单位却把作为法律底线的最低工资作为一些员工的“标准工资”,这不仅是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曲解或误解,也显示出一些用人单位对员工利益的漠视。
制度论文-最低工资制度
制度论文-最低工资制度引言概述:最低工资制度是一种政府制定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收入和提高社会公平。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最低工资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
一、最低工资制度的背景和意义1.1 劳动力市场的不平等现象1.2 最低工资制度的出现和发展1.3 最低工资制度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应二、最低工资制度的制定和执行2.1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2.2 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机构和程序2.3 最低工资制度的调整和监督机制三、最低工资制度的影响和效果3.1 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3.2 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公平3.3 促进经济发展和消费需求的增长四、最低工资制度的挑战和改进4.1 最低工资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4.2 最低工资制度的调整和适应性4.3 最低工资制度的与其他政策的协调性正文内容:一、最低工资制度的背景和意义1.1 劳动力市场的不平等现象在市场经济中,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常常受到供求关系和个体能力的影响,导致劳动力市场的不平等现象。
一些低技能劳动者往往面临低工资和恶劣劳动条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求。
1.2 最低工资制度的出现和发展为了解决劳动力市场的不平等问题,各国纷纷引入最低工资制度。
最低工资制度最早出现在20世纪初,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成为了现代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1.3 最低工资制度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应最低工资制度的出现,不仅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收入,提高社会公平,还有助于减少贫困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同时,最低工资制度还能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活跃和提高消费需求,对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
二、最低工资制度的制定和执行2.1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通常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供给情况、生活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等。
制定机构会通过调研、协商和数据分析等方式,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2.2 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机构和程序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通常由劳动力市场管理部门负责,他们会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并负责监督和管理最低工资的执行情况。
制度论文-最低工资制度
制度论文-最低工资制度引言概述:最低工资制度是指国家或地区规定的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水平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最低工资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效果。
一、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1.1 最低工资制度的意义最低工资制度的设立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满足。
通过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防止劳动者因低工资而陷入贫困。
这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增强其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
1.2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劳动生产率、物价水平等因素。
制定机构应通过调研和数据分析,确保最低工资标准既能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又不会给企业带来过大的负担,避免对就业产生不利影响。
1.3 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效果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同时,它还可以推动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员工素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2.1 防止低薪竞争最低工资制度的存在可以防止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进行低薪竞争。
通过设定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被迫接受过低的工资待遇。
这有助于维护劳动力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2.2 促进人才流动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人才的流动和配置。
当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达到一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动者更有动力和机会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优化配置。
2.3 提高劳动力市场效率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
通过确保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可以减少劳动者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提高其对工作的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整个劳动力市场的效率和生产力。
三、推动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3.1 缩小贫富差距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的不平等现象。
通过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可以让更多人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包容。
我国实行最低工资的影响
我国实行最低工资的影响最低工资制度是指政府通过立法手段规定劳动者获得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我国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可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立和调整,使得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避免了他们的工资被低于生活必需费用。
这对于改善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条件,提高其生活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其次,最低工资制度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阶层和谐。
在缺乏最低工资制度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能被迫接受低廉的工资待遇,难以通过努力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从而导致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和社会的阶层冲突。
而最低工资制度的实行,可以使得劳动者获得一定的基本保障,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再次,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可以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和优化。
在最低工资制度的约束下,雇主将会对自己所雇佣的劳动力进行更严格的筛选,提高劳动力的素质和技能要求。
这将促使劳动者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增加自身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推动劳动力市场向高端和高技能的方向发展。
此外,最低工资制度对于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可以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增加他们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从而带动市场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此外,相对较高的最低工资水平也会促使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积极转型升级,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动力。
综上所述,我国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对于提高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阶层和谐,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和优化,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积极的影响。
然而,在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同时,我们也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最低工资制度的有效实施,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保护和机会,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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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制度的发展、缺陷与启示Tina•赵经济法1041 1020201105摘要:最低工资制度最早产生于19世界末,它从创设,到发展,在制度的完善的方方面面产生了很大的争议,而国内外,由于国情不同,人们对这套制度的执行力各有长短之处,关键词:最低工资理论中外制度比较影响因素缺陷启示最低工资制度是指劳动者在法定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定的最低标准支付的劳动报酬。
这个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的新西兰、澳大利亚,其后、英、美、法等资本主义国家根据实际情况,都建立了各自的最低工资制度。
而支撑它创建的则是早期的最低工资理论。
一、最低工资理论起源:(一)、国外的最低工资理论●生存工资理论:亚当斯密,他认为随着紧急的波动,工人的工资最终会降落到维持生计的水平。
李嘉图认为维持生存的工资的基本含义是:工资就是劳动力的自然价格,而劳动力的自然价格就是使工人大体上能够生存下去的价格,并且是能够在人数上不增不减地延续其后代所需要的价格。
可以看出,其理论着眼于——工人始终只能获得仅能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工资。
●马克思最低工资理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出卖劳动力的等价物是工资,劳动力价值由身体要素和社会要素组成。
而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度是由身体因素决定的部分,其货币表现就是最低工资。
在资本主义人口规律下作用下,劳动力供过于求,工人所得的平均工资总是低于劳动力的实际价值,而接近于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度。
所以,马克思认为——哪怕按照雇佣劳动制度的原则,工人也不应只得到最低工资,他有权要求得到他的劳动力价值的工资。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国外关于最低工资制度的理论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世纪末到20世纪40年代,学界争论点围绕“最低工资制度是否应该存在”。
自由主义学派主张经济自由,反对政府干预劳动力市场的供给与需求,认为政府干预会导致降低市场效率。
支持者则认为最低工资制度有利于改善弱势劳动者处境,体现社会公平。
政府应运用最低工资来保障劳动者的权利。
第二阶段20世纪40年代后,争论逐渐移到“应该制定多高的最低工资标准”,围绕这个争论,有七种理论模型:1、失业效应模型:斯蒂格勒认为最低工资政策不仅无法减低贫困,还扭曲了资源配置。
并且,最低工资高于劳动力均衡市场工资,会导致市场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从而使失业人数增加。
2、两部门模型:在两部门的劳动力市场中,一部分企业适用最低工资规定,另一部分企业则不适用,对于适用最低工资的企业来说,工人的劳动力供给会发生变化,一部分继续留在该部门,另一部分则转移到不适用的企业中,还有可能,一部分劳动力退出劳动力市场。
这种随机分配会导致使用企业的就业会逐渐减少,劳动力转移到不适用的企业中去,不适用的企业则会出现就业量增加,工资下降。
因此,最低工资对失业的影响并不确定。
还要进一步分析。
3、买方垄断模型:对于非歧视性的雇主垄断,在市场最低工资过低时,它对就业没有影响,恰当的最低工资会增加就业,但是过高的最低工资又会增加失业。
4、效率工资模型:最低工资造成的失业对于抑制整个经济中低工资工人的怠工将产生有效影响。
由于最低工资致使大量失业,因怠工而被解雇的工人找工作将更为困难,从而会减少怠工。
这意味着厂商能够减少效率工资的支付,但仍然能够促使雇员努力工作。
这样,减少的失业数量将超过因最低工资的增加而引起的失业数量,因此,最低工资能够减少总失业水平。
5、企业反应模型:最低工资的增加会使企业主给工人提供更差的工作条件,更繁重的工作任务,由此转移企业的损失,而不一定要解雇工人,这也是未出现明显失业效应的原因。
6、人力资本模型:此模型假设最低工资对低生产率的工人产生激励作用,为了提高生产率以获得更高工资。
工人会接受教育和培训这样会提高人力资本,从而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就业水平。
7、搜寻理论模型:就业量由雇主和求职者结成配对的数量来决定,最低工资提高会吸引更对求职者,求职者人数大于雇主人数,导致更多雇主和求职者配对成功。
就业量并不因最低工资的上升而减少。
由于采取的方法和研究的时间段不同,学者对于最低工资的就业效应大致可以分为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最低工资增长会给低工资工人带来负面效应;第二种观点认为没有任何明显证据证明最低工资的增长会对低工资工人的就业产生负面效应,有的人还得出了最低工资增长会增加就业。
从最低工资的理论模型和实证研究中,国外对最低工资制度的认识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目前多数人认可的结论是:1、研究方法是否经得起推敲,假设条件是否合理是导致最低工资理论争议的根本原因,若明确的答案离开具体条件,本身就是不存在的。
2、最低工资制度对社会经济运行究竟会产生何种影响,主要取决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合理,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才能使得最低工资制度发挥其有效的经济和社会功能。
3、恰当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会降低就业甚至能促进企业管理和技术水平,并能改善收入的不平等状况。
4、如果最低工资的失业效应较小,则最低工资的增加就会减少贫穷。
(二)、国内的最低工资理论我国虽然早已在1984年就已经宣布承认国际劳工组织1928年制定的《确定工资办法公约》,但直到1993年才出现《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才正式以法律形式确定这项制度。
但是国内对此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反对者认为政府不应该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张五常发现,中国工厂的件工合约非常普及,工商业的分红制度可有效减少失业,而只升不降的最低工资会对工商业起破坏作用。
因此,他认为最低工资的意图是维护低收入的贫穷工人,但结果却使他们找不到工作。
薛兆丰认为,劳动力市场供求是决定劳动力价格的唯一因素,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会导致大量失业,用工成本大增,竞争力削弱。
平新乔对我国劳动力市场进行了考察,发现我国与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西方国家相比,最大的差别是仍有65%的农村劳动力,而只要我国农民收入水平没有大的提高,就会有农民工接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使制度形同虚设。
若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结果只会提高民营企业用工的实际成本与违约成本,客观上削弱城镇就业量。
●支持者则认为政府应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马扬、陈茁在分析后发现,最低工资标准的微小上调不会对就业产生太大的负面影响,且会提高劳动者的整体利益。
蔡建诚研究发现,劳资双方权利严重失衡,资方有大量压低工人工资的空间,而最低工资立法正是为了抗衡资方的市场优势,减少部分无良雇主的剥削。
夏小林分析指出,城市中有大量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没有享受社会保障的群体,这不利于城市化进程,也不能够保证经济持续增长。
杨涛、张丽宾发现,1993年最低工资实施依赖,失业率上升缓慢,此外,最低工资的当前效率损失与制度化效果之间,后者更可能带来福利改善与长期效率,而且,在全球化背景下,即使不实行最低工资制度,那些支付不起最低工资、长期依靠压低工人工资、延长工人劳动时间赚取利润的企业,迟早会面临淘汰出局的结果。
目前,国外的研究多数建立在对发达国家的研究之上,而对发展中国家最低工资的研究并不多。
在我国,由于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时间短,理论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表现为:关于最低工资研究的学术文献主要集中于对其制度的相关介绍、最低工资的执行、测量等方面,而对最低工资的经济效应研究不多;在为数不多的关于最低工资对就业影响的文献中,研究大部分建立在简单的完全竞争的市场中,缺乏对我国劳动力市场和最低工资标准的深入分析,导致的出的结论不切实际,在研究方法上,大多数停留在理论分析阶段,缺少实证分析。
二、最低工资制度的发展:国外:最低工资制度最早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新西兰、澳大利亚,之后,被许国国家纷纷效仿,但是这些国家的最低工资制度大多局限于极易受到冲击的特殊行业和人群。
见图表1:国外最低工资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两个:一是从最低工资制度诞生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缓慢发展阶段。
二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曲折发展阶段。
见图表2(图表2)国外工资制度的发展V(二战)●国内:我国最低工资制度建立的时间较晚,1922年,在《劳动法案大纲》中提出应当制定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的保障法。
1949年,《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人民政府应按照各地企业情况规定最低工资。
1984年,国务院宣布承认旧中国1930年批准加入国际劳工组织的第26号公约。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都未能以法律形式明确。
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进行1989年,珠海市在我国率先提出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加以实施。
1994年,原劳动部颁布《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一次将其列入法律保障范围内,依据当时背景,政府有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弥补政府在劳动力价格行程中的职能缺位;二是1979年以来的第四轮通货膨胀开始攀升并居高不下,收入严重落后于物价增长;三是大量私营企业的涌现也带来了一些对职工利益严重侵害的现象。
2004年的《最低工资规定》推动了我国最低工资制度的发展:第一、扩大了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
第二、增加了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要素。
第三、增加了最低工资标准形式,提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提出最低工资标准每年至少调整一次。
第五、规定了企业公示要求和处罚力度。
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尤其强调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
2011年、2012年分别对各地最低工资制度进行过调整。
2012年十八大报告也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总而言之,我国最低工资制度经历了一个不被重视,标准调整缓慢到逐渐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广大劳动者的关心、制度建设日益科学化、规范化的过程。
三、中外最低工资制度的比较:(一)、最低工资制度运行模式比较:●国外:虽然不完全相同,但有四种模式:1、全国性模式——最低工资统一标准,并覆盖全国(法国、卢森堡、荷兰等)。
2、行业性模式——不同行业订立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澳大利亚、奥地利、意大利等)。
3、地区性模式——不同地区制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美国、日本)4、工种性模式——不同工种制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英国、新西兰)。
●国内:地区性模式——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标准不同,即使同一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也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分行业、工种。
(二)、最低工资制度的例外规定:●国外:针对特殊群体有例外照顾——为照顾社会特殊人员如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的特殊利益,鼓励雇主对雇员进行培训,规定可以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次最低工资和培训期工资。
此外,在最低工资制度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对于包食宿、季节性生产等问题均有明文规定并加以考虑。
●国内:无例外规定,各地往往由于行业、工种、食宿等问题,在执行时,碰到困难。
(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机构比较:●国外:有三类:1、立法机关——以法律形式直接予以确定(美国、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