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反洗钱培训与宣传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行反洗钱工作,防范和打击洗钱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办法(试行)》、《反洗钱现场检查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调查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反洗钱,是指我行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而制定和实施一系列防范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总行各部(室),各分、支行(部)(以下简称各级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以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制度,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简称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和反洗钱保密等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各级行应当遵循本办法,依法合规履行反洗钱职责。
各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防止本机构发生反洗钱操作风险事件。
第五条反洗钱培训实行逐级培训制。
总行负责对总行本部,分、支行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分、支行负责对本级及所辖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各级机构应做好全体员工反洗钱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签到等记录工作,建立反洗钱培训档案,并按规定保存档案。
凡与反洗钱有关的岗位,相关人员在上岗前都应当接受反洗钱培训。
新行员入行培训必须包括反洗钱法规和我行反洗钱规章制度等基础知识的培训。
第六条各级行以及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反洗钱工作保密纪律。
对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以及配合人民银行调查、现场检查等活动了解到的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银行反洗钱培训制度模版

银行反洗钱培训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员工反洗钱工作意识,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和工作技能,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和反洗钱内控制度的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行及各支行。
二组织与职责第三条总行负责全行的反洗钱培训工作,各支行负责本支行内的反洗钱培训工作。
第四条总行职责:(一)制定我行反洗钱年度培训计划。
(二)组织、检查各支行反洗钱培训工作。
(三)组织购买系统反洗钱培训教材。
三培训体系、培训内容和培训次数第五条反洗钱培训分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两大类,在岗培训包括员工培训和反洗钱岗及相关人员培训,(相关人员指各部门反洗钱联络人、科技信息部门及反洗钱系统工作人员)。
第六条岗前培训指我行在新入行人员培训中,要加入反洗钱的内容,使新入行人员树立起一定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初步的反洗钱知识,培训内容:(一)反洗钱法律法规和我行的规章制度。
(二)反洗钱基本知识。
(三)反洗钱基础技能。
(四)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第七条支行在岗培训包括全员培训和反洗钱岗及相关人员培训(相关人员指各单位部门反洗钱联络人、反洗钱岗位工作人员等)。
第八条支行全员培训的内容以普及反洗钱知识、宣导反洗钱形势和政策,通报我行反洗钱工作为主。
第九条反洗钱岗及相关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一)反洗钱形势和任务。
(二)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三)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审核。
(四)大额交易报告。
(五)可疑交易分析、识别和报告。
(六)配合反洗钱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要求。
(七)其它重要内容。
第十条总行对支行反洗钱联络人、反洗钱岗及相关人员培训每半年一次,支行反洗钱联络人对支行反洗钱岗及相关人员每半年一次,上述培训包括各种方式、各个层次组织的培训。
四培训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第十一条总行及各支行每年制定反洗钱培训计划,各支行要于每年初1月31日前将本支行反洗钱年度培训计划上报总行。
第十二条反洗钱培训计划主要内容: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次数、培训时间、组织落实、培训评估、培训总结等。
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模版

XX村镇银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金融机构从事洗钱活动,维护金融安全,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其他违法犯罪所得及其生产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分为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人民币大额交易是指规定金额以上的人民币支付交易;人民币可疑支付交易是指支付交易的金额、频率、流向、用途、性质等有异常情况的人民币支付交易。
第二章反洗钱管理工作岗位设置与职责第五条本行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牵头,营业部和风险管理部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主要部门,其他各部门指定专人参与反洗钱工作。
第六条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通过本行反洗钱工作相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审议通过本行反洗钱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对反洗钱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分析。
第七条营业部设反洗钱岗位,明确反洗钱责任人,负责反洗钱工作。
具体岗位职责为:(一)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人民银行下发的各项反洗钱规章制度,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反洗钱工作规定和操作规程;(二)落实人民银行反洗钱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反洗钱职能;(三)建立反洗钱工作档案,专卷保管所有反洗钱资料,对本行的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进行登记、保管;(四)负责有关信息的查询与反馈工作,负责协助有权部门调查相关反洗钱情况,遇重大案情,及时报告司法机关、人民银行;(五)监测、甄别全行可疑支付交易,对外确保出现可疑支付交易情况时能够做出及时、合规的反馈与合法、恰当的处理;(六)认真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及时汇总上报反洗钱有关报告;(七)其它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
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培训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新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培训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证券业务从事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反洗钱培训和宣传遵循时效性、全面性及实用性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并组织落实公司反洗钱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公司新员工入司时接受反洗钱培训,其他员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反洗钱培训,提高员工反洗钱工作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公司本部各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反洗钱培训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根据公司反洗钱培训计划开展本单位反洗钱知识培训,制定本单位反洗钱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建立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常规化机制.第六条法律合规部负责根据公司反洗钱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反洗钱培训工作,提供反洗钱培训师资、教材及试题。
第三章反洗钱培训第七条公司反洗钱培训的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公司本部各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应通过反洗钱培训树立员工风险意识,促使员工明确自身应承担的反洗钱职责和工作内容,掌握必要的反洗钱工作技能。
第九条公司反洗钱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国家的反洗钱政策和基本状况;(二)反洗钱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三)公司有关反洗钱制度、程序和措施;(四)反洗钱的基本知识;(五)客户身份识别的内容和要求;(六)可疑交易分析、识别和报告的要求和技巧;(七)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反洗钱中的地位和作用;(八)违反反洗钱规定的法律后果;(九)刑法中有关经济犯罪的规定及追诉标准;(十)其他需要掌握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公司本部各相关部门及分支机构应根据公司反洗钱培训计划及本单位业务实际制定本单位反洗钱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反洗钱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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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反洗钱培训与宣传管理办法模版银行反洗钱培训与宣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实现银行反洗钱的管理目标,提高员工防范反洗钱风险意识,加强员工关于反洗钱方面的知识掌握,规范反洗钱培训与宣传管理,本办法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建设银行内部所有部门及岗位的员工,在反洗钱培训、宣传环节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培训与宣传工作原则为了保证银行的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银行应当建立一套科学的反洗钱培训与宣传管理制度,本制度的建立应当以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为依据,银行应当积极采取各种形式的反洗钱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牢固树立防范反洗钱风险意识、熟悉反洗钱相关规定,具备初步的反洗钱防范能力。
第四条反洗钱培训的内容和对象反洗钱培训是银行反洗钱管理的基础。
针对员工反洗钱培训的方式可以是书面材料、组织讲座、网上教育等多种形式。
1. 培训内容包括对反洗钱法律法规和规范的理解,洗钱和恐怖资金的认定和防范,反洗钱现状及领域发展趋势等。
2. 培训对象是全体员工。
第五条反洗钱宣传的内容和对象反洗钱宣传应当以简单、生动、易于理解的形式,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洗钱及恐怖融资的意识。
宣传手段可以采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
1. 宣传内容包括“反洗钱你我他”系列知识卡片、小广告、专题讲座、宣传展览等。
2. 宣传对象是所有的客户及与银行合作的各方。
第二章培训与宣传管理第六条培训学习制度1. 建设银行应当制定明确的反洗钱培训学习制度。
2. 员工应当建立反洗钱理念,掌握反洗钱知识,具备一定的反洗钱能力,年度计划内应当至少参加一次银行的反洗钱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个小时。
3. 新招聘的员工应当在入职前完成反洗钱基础培训,对于从事反洗钱相关职务的员工应当开展专项的反洗钱培训,确保这部分员工具有反洗钱工作所需的专业素质。
4. 员工培训需纳入银行定期员工考核系统,对未参加反洗钱培训的员工在当年综合考核中进行扣分处理。
第七条反洗钱宣传计划1. 银行应当结合反洗钱工作实际制定反洗钱宣传计划,包括宣传载体、宣传主题、宣传方式等,具体内容应当定期更新,以使其内容新颖、新鲜。
银行反洗钱管理办法模版

反洗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全面履行商业银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定义务,维护金融安全,加强本行反洗钱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行制定的《反洗钱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村镇银行所有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在反洗钱协查、宣传培训、反洗钱计划、监督检查、年度报告和报表、考核、保密等反洗钱管理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第二章反洗钱协查管理第四条反洗钱协查的办理(一)本办法所称反洗钱协查,是指商业银行依照国家反洗钱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调查的要求,将被调查人的信息资料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二)本办法所称有权机关,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公安机关及其它依法有权进行反洗钱调查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
(三)村镇银行应遵循合法、效率和保密原则,依法开展反洗钱协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
(四)总行运营管理部是全行反洗钱协查工作的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全行开展反洗钱协查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协查受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
(五)各级分支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反洗钱协查工作,负责与反洗钱协查管理部门联系。
(六)反洗钱协查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应按照业务部门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工协作,积极查办;协查资料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都可提供的,由运营管理部指定一个部门提供,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1、需要与有权机关联系、递交可疑分析报告、协查资料等,由相关业务部门协同运营管理部负责;2、涉及提供开户资料、会计凭证、交易流水的,由营业机构负责;3、涉及提供电子数据资料的,由技术部负责;4、涉及提供交易监控录像资料的,由保卫部负责;5、涉及信贷资金调查的,由风控部负责;6、涉及需要其它业务资料提供的,由各相应业务条线部门负责;(七)各分支机构接到有权机关的《反洗钱调查通知书》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下发《反洗钱调查协助通知书》(见附件1),要求业务部门做好协查工作。
xx银行反洗钱培训计划

xx银行反洗钱培训计划一、培训目的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深入,洗钱活动呈现出日趋复杂、隐蔽的趋势。
为了加强我行反洗钱工作,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和能力,规范我行的反洗钱业务管理,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二、培训内容1.反洗钱基础知识培训1.1 反洗钱的定义及意义1.2 反洗钱的法律法规基础1.3 反洗钱的组织架构与相关制度1.4 反洗钱的风险类型及特征2.客户尽职调查培训2.1 客户身份识别2.2 客户风险评估2.3 客户尽职调查程序与工具2.4 客户资料存档与更新3.交易监控与报告培训3.1 交易监控的原理与方法3.2 可疑交易识别和审查3.3 可疑交易报告的操作和流程3.4 可疑交易报告的内部流转与管理4.员工行为规范培训4.1 反洗钱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4.2 员工反洗钱意识与责任4.3 员工违规处理和纠正5.培训方法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具体措施包括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授课、案例分析、实际操作演练等。
6.培训对象全体柜员、业务经理、客户经理等与反洗钱直接相关的人员7.培训周期培训周期为一个月,每周进行两次培训,总计八次。
8.培训资料整理相关资料包括反洗钱手册、案例分析资料、实操演练资料等。
9.培训考核每位员工在培训结束后需参加反洗钱知识考试,通过考核才能取得合格证书。
10.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员工反洗钱意识和能力的提升,反洗钱操作流程的规范化等。
三、培训目标通过此次培训,达到以下目标:1.提高全体员工对反洗钱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反洗钱意识;2.掌握客户尽职调查及交易监控的基本方法和技巧;3.规范反洗钱操作流程,确保反洗钱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4.建立健全的反洗钱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反洗钱数据的完整和准确;5.落实员工行为规范,杜绝违反反洗钱规定;6.达到反洗钱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培训后续1.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员工落实培训所学。
2.定期开展反洗钱知识的再培训,及时更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反洗钱培训宣传制度三篇

反洗钱培训宣传制度三篇篇一:反洗钱培训宣传制度(一)公司合规岗、反洗钱岗为反洗钱培训的实施部门,负责公司层面及反洗钱培训工作,公司行政人事岗负责组织安排所辖机构的反洗钱培训工作。
(二)公司反洗钱培训职责:1、根据分公司合规部反洗钱培训计划制定公司及所辖机构的反洗钱培训计划;2、组织所辖机构内所有员工、营销员的反洗钱培训;3、参加分公司合规部举办的反洗钱培训;4、分析、整理、总结、汇报反洗钱培训工作。
(三)反洗钱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两大类。
公司合规岗负责公司的新入司员工的岗前反洗钱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国内外反洗钱监管的新要求;2、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3、客户风险等级识别与高风险客户审核技能;4、大额交易报告;5、可疑交易判断、报告的技能;6、配合反洗钱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要求;7、总结、分析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公司合规岗将对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并纳入考核。
(五)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和外部监管机构文件要求,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
篇二:反洗钱培训宣传制度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我行员工反洗钱理论知识与实践水平,有效防范和打击犯罪。
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培训时间及对象:每年一次对全行所有临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和交流。
如遇相关制度与法律的修订、增加,可以根据情况或我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第三条反洗钱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国家的反洗钱政策和基本状况;(二)反洗钱的各项法规规章和制度;(三)反洗钱的基本知识;(四)可疑交易分析、识别和报告的要求和技巧;(五)客户尽职调查的内容和要求;(六)内部的反洗钱制度、程序和措施;(七)违反反洗钱规定的法律后果;(八)刑法中有关经济犯罪的规定和追诉标准;(九)其它反洗钱的相关内容;(十)结合经典案例讲述在如何提高警惕、发现问题、做好反冼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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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反洗钱培训与宣传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我行员工反洗钱理论知识与实践水平,有效防范和打击犯罪。
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各分支机构。
3.反洗钱宣传机制
3.1.本行要围绕人民银行有关反洗钱宣传活动的主题、主要内容,重点宣传反洗钱活动的危害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深入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民反洗钱义务,发动社会力量,加强、扩大舆论监督,切实组织好丰富、规模宏大的反洗钱宣传教育。
3.2.各分支机构反洗钱的宣传工作在总行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活动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
3.3.每年组织反洗钱宣传活动1—2次,且要确定宣传工作的重点:
3.3.1.积极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搞好宣传。
一是通过各营业网点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介绍反洗钱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及组织形式;二是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以反洗钱为专题知识竞赛,扩大宣传工作效果;三是鼓励各分支机构积极总结工作经验,组织发表有关反洗钱工作的信息和文章。
3.3.2.以宣传洗钱活动的危害性为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展开。
一是利用跨街横幅进行宣传。
内容主要是以反洗钱标语口号,对社会公众普及宣传,让社会公众易于接受,使社会公众树立“反洗钱人人有责”的意识。
横幅由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作,各网点必须在营业场所前和主要街道悬挂至少一条的反洗钱宣传横幅;二是宣传折页。
宣传折页应详尽地阐释社会公众应该了解的反洗钱知识,宣传折页应置放在网点柜台前,方便客户了解反洗钱知识;三是作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发动工作,增强公众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使反洗钱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3.3.对反洗钱宣传活动进行总结,主要总结前些阶段宣传工作的经验与成果,找寻工
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反洗钱宣传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作好准备。
4.反洗钱培训机制
4.1.按照人民银行有关反洗钱培训工作的要求,提高认识层次、人员素质,特别是要加强反洗钱兼职人员的培训,切实掌握反洗钱实际操作和实战经验。
4.2.对员工的培训工作,应由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反洗钱工作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业务重点,一线反洗钱工作人员必须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内,努力培养出一批专业化、知识化的反洗钱队伍。
4.3.每年反洗钱业务的培训时间安排在3-6月和7-12月期间。
具体培训要求如下:4.3.1.培训人员:总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专管员和一线临柜人员;
4.3.2.培训批次:为了使员工都有机会受到培训,提高反洗钱业务综合素质,每年计划举办反洗钱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培训班;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性的反洗钱培训,新入行员工应进行反洗钱基础知识培训,以持续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和能力。
4.3.3.培训形式:可通过课堂讲解、轮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力求做到形式多样、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集中培训与现场讨论;聘请专业人员集中授课;针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培训;学习人民银行或本行新的法规及制度。
4.3.4.培训重点:学习“一法两规定”、反洗钱技能、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现金和账户管理等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
4.3.
5.培训要求:把反洗钱培训工作列入年度经营管理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培训工作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对参训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录个人年度考评中。
4.4.培训时间及对象:每年一次对全行所有临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和交流。
如遇相关制度与法律的修订、增加,可以根据情况或我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4.5.反洗钱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5.1.国家的反洗钱政策和基本状况;
4.5.2.反洗钱的各项法规规章和制度;
4.5.3.反洗钱的基本知识;
4.5.4.可疑交易分析、识别和报告的要求和技巧;
4.5.5.客户尽职调查的内容和要求;
4.5.6.内部的反洗钱制度、程序和措施;
4.5.7.违反反洗钱规定的法律后果;
4.5.8.刑法中有关经济犯罪的规定和追诉标准;
4.5.9.其它反洗钱的相关内容;
4.5.10.结合经典案例讲述在如何提高警惕、发现问题、做好反冼钱工作。
5.附则
5.1.本办法由总行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修订与解释。
5.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