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评定细则.doc
三级医院重症医学科技术标准

4、胃液pH监测。
5、腹内压力监测。
6、尿量、尿比重以及肌酐清除率监测。
7、出凝血功能监测。
8、床边X线、超声检查。
9、掌握常用穿刺技术(胸腹腔穿刺、胸腹腔闭式引流术;腰椎穿刺术)。
10、掌握各种休克的诊断和处理。
11、心肺复苏术(符合最新国际指南标准)包括电复律以及除颤术。
12、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的处理。
15、能独立进行研究生的培养带教工作。
附件3:
江苏省医院评价标准与细则(二级综合医院)
重症医学科技术标准
注:重点科室应同时达到一般科室的标准
专科
一般科室
重点科室
重症医学科
1、设立包括监测体温、心电、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有创压力监测等基本生命体征的独立监护单元。
2、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各种动静脉置管技术)。
6、胃肠粘膜pH值监测。
7、有创颅内压监测(可选)。
8、代谢功能监测(可选)。
9、床旁凝血功能监测(可选)。
10、降钙素原(PCT)检测(可选)。
11、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诊断。
12、输液加温技术。(可选)
13、气道管理技术(纤维支气管镜肺泡灌洗和吸痰术)。
14、声门下吸引。
15、胸部振荡排痰装置。
13、呼吸衰竭的诊断和处理(包括有及无创机械通气技术、建立人工气道技术)。
14、急性肾功能不全的鉴别诊断与处理。
15、急性凝血功能障碍的诊治。
16、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的处理。
17、胃镜辅助下鼻空肠管置入。
18、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
19、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诊断与处理。
20、多发性创伤的诊断与处理。
20、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
三级医院 PCCM 规范化建设标准解读

设备管理
科室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确 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维护
和校准。
PCCM科室业务流程与优化
患者接诊流程
诊疗流程
急诊处理流程
流程优化
建立规范的患者接诊 流程,包括初步评估 、病史采集、体格检 查和辅助检查等环节 ,确保准确诊断患者 病情。
03
及时反馈与调整
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迅
速进行调整和改进。
02
引入第三方评估
引入第三方机构对PCCM规范化 建设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评价
建设成果。
04
公开透明
监督结果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社 会监督,促进PCCM规范化建设
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06
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成功实施PCCM规范化建设的案例介绍
。
呼吸危重症诊疗与管理
呼吸衰竭的诊治
熟练掌握呼吸衰竭的诊断标准,及时采取氧疗、机械通气等措施挽救患者生命。
重症肺炎的治疗
根据病原学结果,合理选择抗生素,控制感染,改善患者预后。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管理
综合运用药物治疗、机械通气、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手段,提高ARDS患者的生存 率。
未来PCCM规范化建设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发展趋势一:智能化诊疗
• 科技融合,智能辅助。
• 随着科技的发展,未来PCCM规范化建设将更加注重与科技的融合,利用人工智 能等先进技术辅助医生进行诊疗,提高诊疗效率和准确性。
未来PCCM规范化建设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 发展趋势二:多学科联合诊疗 • 多学科协作,综合治疗。 • 未来PCCM规范化建设将加强与其他学科的协作,形成多学
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评定细则

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评定细则三级医院是跨区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等功能的医疗机构。
承担着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医疗服务,解决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接受二级医院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的任务,承担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任务和省市级以上科研任务。
加强呼吸学科建设已成为三级医院最重要的问题。
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卫生部(卫生计生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临床技术标准(2011年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呼吸内科评分标准》制定,同时参照国际现代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 科)的建制和体系。
PCCM 科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涵盖科室业务建制、人员建制、设施建制、管理建制及文化建设等方面,通过广泛征求的意见后,形成本建设和评定标准(试行版)。
并根据我国国情,在三级医院PCCM科设立培育、合格、优秀和示范单位四级标准。
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的业务建制至少包括专科门诊、专科病房、内科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MICU)或呼吸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RICU)、肺功能室、睡眠呼吸疾病诊疗室、呼吸内镜室等业务建制组成,并具有相应的管理架构。
具体要求如下:(一)医疗能力1、硬件设施(1)病房:设立专门的PCCM科,设立隶属PCCM 科的内科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MICU)或呼吸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RICU)。
(2)门诊:设立普通呼吸专科门诊、呼吸专病/专项门诊(如哮喘、慢阻肺、戒烟等)和专家门诊,附设有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并配置专科护士。
(3)ICU病房:有隶属于PCCM科的MICU或RICU,并具备相应的硬件设施、技术和人力资源(包括医师、呼吸治疗师、专科护士等)条件。
(4)呼吸内镜室:PCCM 科拥有独立的呼吸内镜室,有经过呼吸内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应用各级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呼吸专科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解读

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解读汇报人:2023-12-15•引言•评分标准解读•评分标准实施与监管目录•案例分析与应用•总结与展望01引言项目背景与目的为提高呼吸内科诊疗水平,规范临床管理,促进医院综合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启动了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的目的是通过评估和规范化,提升呼吸内科在全国范围内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0102评分标准概述评分标准包括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设施条件、人才队伍建设、科研与教学能力、医院综合实力等五个方面。
评分标准是评估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涵盖了专科建设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
02评分标准解读具备主任医师职称,长期从事呼吸内科临床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及较高的学术造诣。
学科带头人学科团队医疗设备团队成员具备完善的学科背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满足临床诊疗及科研工作的需求。
具备先进的呼吸诊疗设备,如肺功能仪、呼吸机、支气管镜等,以满足患者诊疗需求。
030201组织管理熟练掌握呼吸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如COPD、哮喘、肺癌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诊疗技术具备熟练的呼吸内科操作技能,如支气管镜检查、机械通气、胸腔闭式引流等。
操作技能制定并实施符合国家及医院标准的临床路径,提高患者诊疗质量及效率。
临床路径临床技术人才培养与科研人才培养具备完善的医师培训体系和进修机会,提高医师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
科研成果开展呼吸内科相关科研工作,并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如发表高水平的论文、获得专利等。
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科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患者诊疗质量及安全。
医疗质量定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患者满意度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患纠纷,降低医疗风险。
医疗纠纷处理医疗质量与安全03评分标准实施与监管组织评审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包括资料审查、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估等环节,确保申请单位符合评分标准。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最新版)实施细则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最新版)实施细则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卫生部印发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卫医管发[2012]2号)。
为增强评审标准的操作性,指导医院加强日常管理与持续质量改进,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适用于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其余各级各类二级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臵7章69节357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21条583款标准,用于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二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
第七章共6节3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二级综合医院的日常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评审后的追踪评价。
说明:1.三级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研任务的综合或专科的地区性医疗机构;本细则中,“县医院”为政府举办的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应结合当地疾病谱特点,重点加强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健康的疑难病救治及危急重症患者抢救能力,并能快速甄别出本地区医疗技术能力不能诊治的疾病迅速转往有条件同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
2.本细则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疾病分类与代码(修订版)》的通知(卫办综发[2011]166号)。
3.本细则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人民军医出版社,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二、标准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含县医院)。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版(word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版(word版)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评审标准评审要点备注责任人 1.1.1 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规模适宜。
1.1.1.1 【C】医院的功能、任务和1.医院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三级医院设�Z 标准,获得定位明确,保持适度批准等级至少正式执业三年以上。
规模,符合卫生行政2.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1.15∶1。
部门规定三级医院3.病房护士与开放床位之比应不低于0.4∶1。
设�Z标准。
4.在岗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50%。
5.全院工程技术人员占全院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B】符合“C”,并1.临床科室主任具有正高职称≥90%。
2.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50%。
3.平均住院日≤12天。
4.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93%。
5.开放床位明显大于执业登记床位时,有增加床位的申请记录。
【A】符合“B”,并医院功能、任务和定位符合卫生区域规划,达到卫生行政部门设�Z标准。
1.1.2 医院有承担服务区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1政工科政工信息政工队与处�Z能力,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1.1.2.1 【C】主要承担急危重症1.有承担本辖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急危重症和疑和疑难疾病的诊疗。
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Z能力。
医学影像与介入诊2.急诊科独立设�Z,承担本区域急危重症的诊疗。
疗部门可提供24小3.重症医学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的2%~5%。
时急诊诊疗服务。
4.医学影像与介入诊疗部门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B】符合“C”,并重症医学科统一管理全院重症医学床位,重症医学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5%~8%,符合重症收治标准的患者≥80%。
【A】符合“B”,并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8%,符合重症收治标准的患者≥90%。
三级医院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20年版)

三级医院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20年版)三级医院呼吸学科医疗服务能力指南(2020年版)目录1.基本设置1.1 门诊设置在呼吸学科门诊中,应设置专业的呼吸内科门诊和呼吸功能室。
呼吸内科门诊应配备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包括呼吸内科医生、呼吸内科护士、呼吸内科技师等。
呼吸功能室应具备完备的呼吸功能检查设备,包括肺功能仪、动脉血气分析仪、睡眠呼吸监测仪等。
1.2 床位规模呼吸学科应设有病房,床位数量应根据医院的规模和呼吸疾病的患病率而定。
床位应配备有专业的呼吸内科医生和呼吸内科护士,以及专业的呼吸内科技师。
1.3 呼吸相关功能检查室设置呼吸相关功能检查室应设在呼吸学科内,配备有完备的呼吸功能检查设备,包括肺功能仪、动脉血气分析仪、睡眠呼吸监测仪等。
同时,应有专业的技师和医生进行检查和解读结果。
1.4 呼吸重症监护室呼吸重症监护室应设在呼吸学科内,配备有专业的呼吸内科医生和呼吸内科护士,以及先进的呼吸机等设备。
同时,应有专业的技师和医生进行监护和治疗。
1.5 医疗设备呼吸学科应配备有完备的呼吸相关医疗设备,包括呼吸机、氧疗设备、支气管镜、纤维支气管镜、气管插管等。
同时,应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1.6 人力资源呼吸学科应配备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包括呼吸内科医生、呼吸内科护士、呼吸内科技师等。
同时,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1.7 多学科综合诊疗(MDT)模式呼吸学科应实行多学科综合诊疗(MDT)模式,与其他学科进行协作,共同制定治疗方案和解决疑难问题。
同时,应定期召开学科会议,提高学科内医护人员的交流和协作能力。
1.开展医联体建设医联体建设是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我们在过去一年中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建立联合诊疗、共享医疗资源等方式,提高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2.工作负荷、效率和服务质量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细则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细则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细则(试行)根据《关于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5〕97号) ,为保证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专科(以下简称PCCM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顺利开展,中国医师协会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专科委员会特制定本基地认定细则。
一、专科基地的基本条件(一)专培基地(医院)的基本条件1.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同时为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
2.综合医院应为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
(二)专科基地(科室)基本条件1.自愿申请成为专科基地。
2.已正式更名为“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3.所在专培基地(医院)是呼吸病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点。
4.国家临床呼吸重点专科、国家重点学科、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单位(科室)为优先条件。
(三)科室规模1.基本床位数≥50张(不包括MICU或RICU床位数)。
2.科室年出院患者数≥1,300人次,年门诊量≥15,000人次,病种覆盖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常见及疑难危重疾病。
3.需具有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所属MICU或RICU。
MICU和(或)RICU床位数总和≥15张,年收治患者数≥400例;除MICU或RICU外,医院中尚有床位要求≥30张的外科ICU及其他ICU。
4.需具有明确的亚专科方向划分和相应人员、床位配置。
其中必需的亚专科方向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呼吸系感染、呼吸危重症与呼吸支持、呼吸系肿瘤、间质性肺疾病与职业性肺病、肺栓塞与肺血管疾病、睡眠呼吸障碍、介入呼吸病学。
每个亚专科方向至少有一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专科医师(可兼任)。
(四)疾病诊疗范围及基本数量1.应具备开展呼吸与危重症医学常见诊疗技术的设备与人员条件,包括肺功能、支气管镜检查及活检、气管插管与呼吸支持、胸腔插管、中央静脉插管、动脉插管、睡眠呼吸监测、体外膜肺氧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 EC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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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评定细则
三级医院是跨区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服
务等功能的医疗机构。
承担着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医疗服务,解决危急重症
和疑难复杂疾病,接受二级医院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人才培训的任务,承担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任务和省市级以上科研任务。
加强呼吸学科建设已成为三级
医院最重要的问题。
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卫生部(卫生计生委)《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
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 年修订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临床技术标准(2011 年版)》、《国家临床重点
专科呼吸内科评分标准》制定,同时参照国际现代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 科)的建制和体系。
PCCM科规范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涵盖科室业务建制、人员建
制、设施建制、管理建制及文化建设等方面,通过广泛征求的意见后,形成本建设和评定标准(试行版)。
并根据我国国情,在三级医院PCCM科设立培育、合
格、优秀和示范单位四级标准。
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的业务建制至少包括专科门诊、专科病房、内
科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 MICU)或呼吸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RICU)、肺功能室、
睡眠呼吸疾病诊疗室、呼吸内镜室等业务建制组成,并具有相应的管理架构。
具体要求如下:
(一)医疗能力
1、硬件设施
(1 )病房:设立专门的PCCM科,设立隶属PCCM科的内科危重症监护治
疗病房(MICU )或呼吸危重症监护治疗病房(RICU)。
(2)门诊:设立普通呼吸专科门诊、呼吸专病/ 专项门诊(如哮喘、慢阻肺、戒
烟等)和专家门诊,附设有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并配置专科护士。
(3) ICU 病房:有隶属于PCCM科的 MICU 或 RICU,并具备相应的硬件设
施、技术和人力资源(包括医师、呼吸治疗师、专科护士等)条件。
( 4)呼吸内镜室:PCCM科拥有独立的呼吸内镜室,有经过呼吸内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应用各级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呼吸专科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5)肺功能室:设立有肺功能室,有单独的检查室及相应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肺功能医师及肺功能技师。
(6)睡眠呼吸疾病诊疗室:由经过专业培训、拥有睡眠呼吸障碍(SBD)相关诊疗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开展睡眠呼吸监测与SBD治疗。
2、诊治疾病和相关诊疗技术
PCCM科具备独立、规范处理常见疾病、疑难疾病、危重症的条件和能力,特别是疑难危
重症病例,能开展与上述疾病相适应的诊疗技术。
普通三级医院可向高级别医院转诊特别疑难危重的病例。
3、专业学组
专业学组由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负责人。
包括慢阻肺、哮喘、
感染 / 结核、呼吸治疗与呼吸危重症、肺癌、间质性肺疾病与职业性肺病、肺栓塞与肺血管病、睡眠呼吸疾病、介入呼吸病学、烟草病学与呼吸疾病预防、肺康复等。
可参照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学组的设置。
4、多学科综合诊疗(MDT)和呼吸专科医联体建设
三级综合医院PCCM科应在医院内建立完善的多学科综合诊疗模式
(MDT ) , 在院内起到组织领导多学科协作,在本地区承担引领、指导其他医院呼吸科开展规
范化临床诊疗工作。
三级综合医院PCCM科要积极组织及参加区域性和全国性的呼吸专科医联体,
医院内设立远程医疗系统,有专用网络平台,在本区域内起到引领作用,指导其他
医院工作,并作为全国性大型医联体的领导/ 协同单位,发挥更大影响力。
(二)教学
需具备完成教学任务的硬件、软件和人力资源条件;具备模拟教学设备和条
件;需承担本地区学科发展的教学指导工作,包括医学生临床实习、其他医院的专
科医师单修或进修,PCCM专业研究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专科医师培PCCM 训工作。
科室设有专门的教学负责人,有明确教学计划及安排,并按计划进行教学
及学术活动
(三)科研
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包括各种临床研究及基础研究。
积极申请省、部级及国
家级科研项目;开展临床药理与新药及新医疗器材相关研究;在本地区学术会议
中起主要负责任务(包括组织、学术演讲等);与国外机构开展科研合作。
(四)人才培养
1、国内外进修:逐步要求所有新进专科医师加入PCCM专培,并获得合格证书。
定期与国内其他优秀基地进行交流学习。
力争所有人员均有出国/ 出境,
在优秀医学院校/ 医院进行学习进修的经历。
与国外医疗机构/ 医学院建立长期
人才培养及合作交流的机制。
2、社会影响力与辐射能力
应有学科带头人,在全国或本地区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
科室的医疗照护/
服务具有一定辐射区域。
(五)科室管理
三级综合医院PCCM科由科室主任负责学科医、教、研的全面发展;积极推动主治医师 / 主诊医师 / 医疗组长负责制;科室每年制定详细的发展规划,并且具有实施计划;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有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医疗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及常规等规范性文件并用于诊疗工作中;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医疗技术
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对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对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有检查、干预和改进措施;慢阻肺高危人群(如 40 岁以上、长期吸烟史、慢性呼吸道症状或家族史等)及已诊断为慢阻肺的患者应全部
接受肺功能检查。
治疗方案符合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等权威机构制定的指南/ 专家共识,并配备指南/ 共识所推荐的药物等;建立患者信息、教育与管理系统,定期对患者或社区进行宣传和教育;定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建立专科标准化名词和格式化病历。
(六)三级医院PCCM 科等级标准
1、示范单位:硬件设施齐全,具备领先的医疗能力、科研能力和高质量的教
学、管理水平。
为国家重点学科/ 重点专科 / 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或区
域医学中心,按照国际标准PCCM科建制,体系完整,同时为住培、专培基地,
在国家层面对PCCM科规范化建设起示范、引领作用。
2、优秀单位:为区域/ 省级医学中心,按照国际标准PCCM科建制,体系完整,具备住培、专培基地条件。
3、合格单位: PCCM规范化建设标准建制,体系基本完整,具备开展PCCM诊疗技术的设备与人员基本条件。
4、培育单位: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可以开展呼吸系统疾病的常规治疗,PCCM 科建制和体系需进一步规范建设,有按照PCCM科规范化建设标准建设的意愿和热情。
(七)考评与认定
考评与认定工作由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医师分会、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
联合全国呼吸专科医联体、国家呼吸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根据考评认定工作管理办
法具体执行。
原则上由三级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自愿申请,申请后由专家组
到医院实地审核认定,确定相应级别和授牌,每年医院自评,每 3 年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