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合集下载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05.20•【字号】苏人保职〔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现将《苏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5月2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认定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四章激励机制第五章附则苏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集聚产业支撑人才,选拔造就一批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积极发挥高技能专家技术攻坚和技能革新的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及《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国际化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苏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以我市各行各业中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专家为领办人,并配备一批青年技术骨干为助手,依托所在企业、行业、职业(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等载体领创建设,首席技师工作室从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中择优产生。

工作室旨在发挥高技能专家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第三条“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对象仅限企业。

工作室名称统一格式为“苏州市+高技能专家姓名+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首席技师工作室)”。

第四条《姑苏乡土人才培养集聚行动计划》中涉及的相关工作室认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认定第五条工作室申报认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逐级推荐、集中评审的办法,优先在我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中遴选。

xx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报告【范本模板】

xx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报告【范本模板】

xx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报告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xx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工作的通知》【x人社发[2014]80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经严格对照申报条件,本人领衔的xx工作室现已基本具备xx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拟申报工作室名称。

xx技能大师工作室二、工作室项目负责人:xx,现为xx省xx中等专业学校紫砂陶艺专业教师,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

2013年,经xx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评审并报江苏省政府批准,被认定为“xx省工艺美术名人”。

三、工作室的基本条件:1、硬件设施。

作为xx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的紫砂陶艺名师工作室,xx工作室硬件设施优良,占地面积______,紫砂制壶与雕刻等传统技艺教学设备齐全,价值_____元.工作室拥有外延性作品陈列馆-—-—孙伯春作品陈列馆,依托江苏省特色专业—-—工艺美术(紫砂陶艺)和中央财政扶持的国家级紫砂陶实训基地,集紫砂艺术教学、传承、研究于一体。

一流的实训场地和教学研究设备,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和运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2、管理机制。

作为江苏省宜兴丁蜀中等专业学校工艺美术(紫砂陶艺)专业的名师工作室,依据学校《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孙伯春工作室在传统紫砂艺术教学与传承,教学与研究、创新与拓展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管理运行机制并在上述方面作出了突出的成就.这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和运作提供了可靠的机制保障。

3、人才构成.作为江苏省宜兴丁蜀中等专业学校工艺美术(紫砂陶艺)专业的名师工作室,孙伯春工作室运作多年来,形成了以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孙伯春领衔的人才梯队,他们求真求精,在紫砂艺术的天地里磨砺技艺,涌现出了以国家级工艺美术师、省赛教一等奖获得者汤泓为代表的一批青年紫砂艺术才俊。

老中青结合、多工种一体的人才团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和运作提供了扎实的人才保障.四、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必要性。

(1)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需要。

名师工作室申请表完整

名师工作室申请表完整

名师工作室申请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上海金融学院名师工作室申报书工作室名称主持人姓名所在单位(盖章)填写日期年月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制2021年4月一、工作室主持人基本情况备注:成果较多时可以另外附页。

专著及论文必须是个人独著或第一编(作)者。

二、工作室成员基本情况三、工作室主要研究方向、建设目标与预期成果四、学院(部)推荐意见附件3:请假申请表XXXXXXX年月日.请假工作移交表工作室成员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年月——年月)内容设计☆我的个人信息1.个人基本信息2.个人专业三年发展规划3.专业发展档案4.我的有关证书:最后学历文凭、教师资格证书、职称、普通话水平测试、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我的培训学习1.个人读书计划(要能体现三年的读书安排)2.我参加的各种培训的情况记录(包括各级专业培训及个人学历进修)3.个人每年的读书笔记4.读书心得(每学年至少1篇教后感或教育随笔)5.听课笔记☆我的教育研究1.我参与研究的课题及活动的记录2.每学年公开课情况记录及教案(每学年自己上公开课的一篇教案)3.撰写论文的情况(奖状、论文)4.承担各级讲座、专题发言情况5.我最满意最有激励性的学生评语或课堂教学评价语6.我的专业成长活动和典型事件记录(教育故事)☆我的工作成果1.我的荣誉称号及获奖证明复印件2.我辅导学生获奖等情况3.我培养教师的情况及青蓝教师结对实施情况4.其他能展示我专业发展的相关材料请分析您个人专业发展的基础工作室成员个人专业发展规划表我的培训学习(培训、进修、考察(访问)情况)我的教育研究(参与研究的课题及活动记录)发表或获奖论文、案例目录承担各级讲座、专题发言情况我的工作成果1.主要荣誉目录2.指导青年教师记录及青蓝教师结对实施情况个性资料成果记录。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公布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公布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公布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
和企业首席技师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人社发[2011]355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1.08.30
【实施日期】2011.08.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公布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席技师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1]35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我厅《关于建立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25号)和《关于开展首批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1〕155号),经单位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网上公示,确定胡维宁技能大师工作室等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为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见附件1),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李毅强等100名技师为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附件:1. 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2. 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附件2
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名单。

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适用于工程、卫生、图书、档案、会计等系列填写)

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适用于工程、卫生、图书、档案、会计等系列填写)

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适用于工程、卫生、图书、档
案、会计等系列填写)
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申报表
姓名
单位
申报评审
专业(学科)
拟评审专业
技术资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个人声明
本人申报系列专业(学科)资格。

现特此声明:本人在本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参评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声明人(签字):
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供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资格使用(一式三份)。

2、填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具体,并按表页下“注”的要求填写。

表内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并装订入内。

3、本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基本情况
注:毕(肄、结)业情况应在栏目中注明。

继续教育情况
(国内外培训、进修或考察情况)
专业考试、外语考试、计算机考核成绩情况
工作经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注:“本人起何作用”分为主持、参加、独立承担。

任现职后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
注:本人承担情况按独著(译)、合著(译)填写。

合著(译)应注明本人实际承担的部分。

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
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核实情况
组织意见
评审、登记备案情况
注:“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栏,应在“具备”前写明“已”或“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公布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席技师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公布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席技师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公布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企业首席技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1.08.30
•【字号】苏人社发[2011]355号
•【施行日期】2011.08.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于公布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
和企业首席技师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1]35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我厅《关于建立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25号)和《关于开展首批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1〕155号),经单位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网上公示,确定胡维宁技能大师工作室等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为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见附件1),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李毅强等100名技师为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附件:1. 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2. 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附件1
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
附件2。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成果奖评选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成果奖评选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成果奖评选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13•【字号】苏府办[2005]162号•【施行日期】2005.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成果奖评选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05〕162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鼓励技能大师和名师潜心技术创新、悉心传授技艺,让宝贵的高技能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作用,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步伐,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05年起开展“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成果奖”评选奖励工作。

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苏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成果奖评选奖励试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苏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成果奖评选奖励试行办法第一条为鼓励技能大师和名师潜心技术创新、悉心传授技艺、专心攻关、热心带徒,让宝贵的高技能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作用,从而进一步继承和弘扬吴地工匠文化,加快培养现代高技能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试行办法所称的“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是指经市委宣传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及有关部门联合评定并颁发铭牌的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

第三条成立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成果奖评审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人才办、市财政局、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

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成果奖评审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条“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成果奖”的评选条件主要有:(一)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等。

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实施情况检查评估表

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实施情况检查评估表
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实施情况检查评估表
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及分值
自评得分
专家
评分
扣分原因
制度建设(15分)
建立组织体系,明确岗位及成员职责(4分)
制定完善的年度计划(5分)
制定完善的各项日常管理规定(6分)
保障建设(20分)
承办单位对工作室配套相应的经费扶持(4分)
领办人及成员建有30平方以上办公场所(5分)
承担校企合作的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5分)
合 计
100分
建立固定(兼有)的学习交流场所(4分)
配备与工作目标相一致的设施设备(4分)
进站注册技能大师达到3人以上(3分)
技术攻关(20分)
解决本单位实际生产或技术难题(10分)
承担本单位(行业)生产设备改造15分)
制定年度带徒计划及阶段工作进度表(4分)
签订以师带徒协议(3分)
带徒成果突出,台账清晰(4分)
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5名以上青年技能骨干(4分)
技术研发(15分)
发明相关技术专利,或创新相关工艺技术(6分)
建立技能开发成果信息库(5分)
承担省市县(市、区)相关技术研发项目(4分)
技术交流(15分)
定期组织内部技术培训及交流(5分)
定期参与行业间技术交流活动(5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