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权威发布:农业产业园建设全流程指引(1)
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政策介绍PPT课件

• 【创建品牌】一园一品牌,推动主导产业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全覆盖, 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建立健全农业品牌培育促进机制,培育产 业园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打造“惠字号”省、国家级农产 品区域公用品牌、知名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
7.组织实施项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产业园管委会等)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资金使 用方案,组织督促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建设。
8.开展专家团队服务。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组建技术指导团队,为产业园建设 提供技术支撑。
工作流程
9.开展督导检查。实行省农业农村厅领导和处室挂钩联系制度,开展督导检查,强化沟通协调 ,畅通调度渠道。 10.开展宣传报道。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调动全社会积极性,营造产业园建设良好氛围 。总结经验做法,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11.项目验收和资金审计。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协调督促辖区内产业园验收,向市政府和省农业 农村厅报送验收报告。项目县负责组织产业园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工作。 12.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县政府在每年12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进行产业园年 度和年终绩效评价,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协助和督促辖区内产业园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
工作流程
5.下达省级补助资金。经省政府批准的产业园,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省级补助资金到牵 头实施主体,省农业农村厅下达项目计划。
6.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在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后60天内,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或产业园管理协调机构等)协调指导牵头实施主体组织草拟资金使用方案,经县 (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报地级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流程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流程一、申报与立项确定示范区建设目标和任务:明确所要建设的示范区类型、主要目标、核心任务等。
组织申报:由地方政府或农业部门向省级或国家级政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评审立项:由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立项。
二、规划与布局制定总体规划: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农业生产特点,制定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总体规划。
确定功能分区:根据总体规划,划分农业生产区、科技研发区、物流加工区等不同功能分区。
建设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农业现代化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如智能农业、生态农业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推进农业机械化:推广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建设农业信息化平台,提供农业科技信息、市场信息等服务。
四、技术创新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推广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先进的农业科技,如生物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等,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
五、机械化与智能化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引进和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发展智能农业: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农业生产全过程智能化管理。
六、标准化生产制定生产技术标准: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特点,制定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
实施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民和企业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七、产业融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农业与加工业、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实现产业链延伸和价值链提升。
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
八、社会化服务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提供农技推广、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
发展农业服务业:推动农业服务业的发展,包括农资供应、农业保险、农产品营销等服务。
九、品牌建设培育农产品品牌:通过质量认证、地理标志保护等手段,培育和推广农产品品牌。
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指引

广东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指引(年)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立足优势特色产业,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规划为引领,统筹项目布局,以建设高标准农田和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为主线,实现高标准农田与产业发展一体化、集成式建设格局,全面提升效益。
二、总体思路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竞争力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扶持涉农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从三个层面出发,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一是基本面普惠式扶持。
重点以贷款贴息模式扶持经营列入我省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规划及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涉农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二是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扶持。
重点以贷款贴息、财政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投资参股等方式,通过推动产业化发展与土地治理两类项目有机结合,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配套衔接,有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集中支持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强化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支撑,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是统筹推进部门项目建设。
按照中央政策指引加强部门项目建设,将其打造成为行业引领示范项目,并推进部门项目与地方切块项目相互融合,统筹发展。
三、项目类型和扶持重点(一)贷款贴息项目。
以财政贴息扶持为主要手段,对全省范围内的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开展基本面普惠性扶持,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及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其他产业,积极推动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全面落实与长足发展。
(二)示范项目区。
分为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区和优势特色产业示范项目区两类。
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区围绕现代农业发展,扶持以政府为主导、统一规划、相对集中连片、经营主体多样、产业布局合理、科技等生产要素高度集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区。
产业园施工建设流程

产业园施工建设流程一、项目前期策划1.市场调研:对产业园区所在地的经济、产业、政策环境进行调研,分析产业园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
2.定位与目标:确定产业园的定位、发展目标和功能布局,明确产业导向和招商引资方向。
3.预算编制:根据项目规模、定位和目标,编制详细的投资预算,包括土地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施工、装修等方面的费用。
二、土地获取与审批1.土地获取:与土地所有者或政府部门协商,通过购买、租赁或合作开发等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
2.规划审批:提交产业园的规划方案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三、规划与设计1.规划方案:根据市场调研和定位目标,制定产业园的总体规划方案,包括建筑布局、道路规划、绿化景观等。
2.建筑设计: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建筑设计,包括建筑外观、内部空间布局、结构安全等方面的设计。
四、招投标与合同签订1.招投标:公开招标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合作伙伴,确保项目的高质量实施。
2.合同签订: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施工准备与开工1.施工准备:进行施工现场的清理、平整,搭建临时设施,为正式施工做好准备。
2.开工仪式:举行开工仪式,宣布产业园项目正式开工。
六、基础设施建设1.道路建设:根据规划方案进行道路建设,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
2.管网建设:铺设给水、排水、供电、通讯等管网设施,确保产业园的正常运行。
七、主体施工与装修1.主体施工:按照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主体施工,包括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
2.装修工程:完成主体结构后,进行内外装修工程,包括墙面、地面、门窗、照明等方面的装修。
八、配套设施建设1.绿化景观:进行园区内的绿化景观建设,包括绿化植物种植、景观小品等。
2.公共设施:建设公共卫生间、停车场、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提升产业园的整体环境。
九、工程验收与整改1.工程验收:组织相关部门对产业园的各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广东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指南(第一批)的通知-粤农[2004]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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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指南(第一批)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指南(第一批)的通知(粤农[2004]318号)各市、县农业局、畜牧局,厅各处室、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一批纳入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中心统一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19项。
现将《广东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指南(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指南(第一批)广东省农业厅二OO四年十月十八日附件:广东省农业厅行政许可办理指南(第一批)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准2.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准3.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核4.设立外商投资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立项审核5.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核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核6.涉及农业建设项目的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审核7.混配(复混)肥料检验登记核准8.国家重点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立项审核9.农药广告核准10.种畜禽进出口审核1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原种、祖代、一级种畜禽场)核准12.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第四、五类兽药新制剂核准13.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准14.进口兽药许可证核准15.兽药广告核准16.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核准17.设立饲料生产企业(项目)审核18.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核19.省属单位动物防疫合格证核准一项目名称: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准1.有效区域为全省范围种子经营许可证2.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经营许可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令第304号发布)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1年2月26日农业部令第48号发布)许可条件:1.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地级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2.注册资本:(1)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区域为全省范围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地级或地级以上市范围的,注册资本700万元以上;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范围的,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

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方案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推动农业产业升级,我国各地纷纷推动农业产业园建设。
农业产业园是一个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科技研发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体,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整合产业链条,提高农业企业集约化程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实现农业现代化。
下面针对农业产业园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选址规划1、地理位置优势:要选在便于交通运输、市场销售的地理位置,适宜的气候条件,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和畜牧业发展。
2、规划布局:根据进驻企业和业态的不同,农业产业园可以分为农业科技园、农产品加工园、农产品展示园等功能区域。
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布局,确保各项功能的有效开展。
二、引进配套企业1、与大型农业企业合作,引进知名企业,通过合作开展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增强农业产业园的综合实力。
2、引入科技、金融等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金融支持,帮助农业企业提升生产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建设基础设施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通讯、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提高农业产业园的整体服务水平。
2、建设现代化温室大棚、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实体设施,帮助农业生产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和智能化。
四、推进品牌建设1、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通过推广宣传、市场开发等方式,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保证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提升消费者信任度,助力农产品畅销市场。
五、政策支持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为农业产业园建设提供补贴和扶持。
2、优化政策环境,简化行政程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激发企业的发展活力。
六、加强管理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实行科学管理,提高农业产业园运行效率。
2、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农业产业园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七、培训人才1、开展农业产业园相关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2、引进农业专家学者,开展农业科技研究和创新,提升农业产业园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
全国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流程

全国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流程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人们对有机农业的需求越来越高。
有机农业不仅对环境友好,还可以提供健康的有机食品。
为了推动有机农业的发展,全国各地纷纷建设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
本文将介绍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的流程。
一、确定园区位置确定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的位置是首要任务。
一般来说,园区的选址要考虑土地资源、气候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
园区的位置应该便于交通,便于物资运输和产品销售。
二、规划园区布局确定好园区位置后,需要进行园区的布局规划。
园区的布局要合理科学,同时考虑到不同产业之间的协作关系。
一般来说,可以将有机农业园区分为种植区、养殖区、加工区和市场区等不同功能区域。
三、引进种植企业种植企业是有机农业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园区应当引进各种种植企业,使园区内的作物种类丰富多样,满足市场需求。
园区应当对种植企业进行严格管理,在种植方法、施肥方法等方面加强指导。
四、引进养殖企业养殖企业是有机农业园区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园区应当引进各种养殖企业,如畜牧业、水产养殖等,以满足市场对有机畜产品的需求。
园区应当对养殖企业进行管理指导,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建设加工厂有机农产品的加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加工可以延长产品的保质期,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有机农业园区应当建设各种加工厂,如蔬菜加工厂、畜产品加工厂等,为园区内的产品提供加工服务。
六、提供配套设施有机农业园区还应当提供各种配套设施,如农业科技示范园、农民培训中心、产品展示中心等,以帮助园区内的企业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同时促进产品销售。
七、开展宣传推广宣传推广是有机农业园区的重要工作。
园区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如举办农业展览会、举办农产品推介会等,宣传园区内的产品和品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八、加强合作交流有机农业园区还应当加强与国内外合作交流,借鉴国外有机农业的先进经验和技术,促进园区内的企业与外界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园区的竞争力。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6.04.17•【字号】东府办〔2006〕24号•【施行日期】2006.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06〕24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国土局《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七日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农业产业园的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发展水平、加快发展都市农业、建设生态绿城、促进农民就业,现就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从2006年开始,通过市、镇两级的共同努力,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重点建设一批面积规模大、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生活功能突出的市级农业产业园。
通过建设农业产业园,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平台,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使农业成为集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产业,使农业的经济、社会、生态功能得到全面的开发。
(二)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有效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更好地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三)构建农产品安全生产区域,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无公害农产品,为广大市民提供放心菜、放心鱼。
(四)有效延伸农业的产业链条,促进观光、旅游农业的发展,挖掘农业的文化内涵,为市民活动休闲、亲近自然提供场所,为建设生态绿城、文化新城服务。
(五)构筑农民就业创业的新载体和农民教育培训的新基地,带动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农民增收。
二、基本要求农业产业园建设坚持“合理布局、规划先行、一年初见成效”的原则。
市级农业产业园将重点选址在一些农业比重较大、主导产业较突出、规划工作积极主动的镇区,尽可能与市域总体规划规定的区域绿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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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决策部署,规范有序引导各地高质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促进农民致富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全产业链开发, 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
第三条产业园规划合理,产业集中度高、精深度高和聚集度高,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农业总产值50%以上。
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了利益紧密的联结机制,产业园内农民收入高于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15%以上。
生产技术先进、设施装备领先、科技创新力强,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培育知名度高的区域农业品牌,农产品基本实现“三品一标”认证,养殖业基本实现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建设模式和管理机制创新,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营、农民受益、共享发展的现代农业园区。
第二章主导产业第四条产业园主导产业选择范围为:岭南水果、优质蔬菜、茶叶、花卉、南药、丝苗米、优质旱粮、食用菌、生猪、家禽、水产、油茶、剑麻等特色产业。
第五条一园一产业,每个产业园围绕1个主导产业(或2-3个关联度高的特色产业),符合“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的全产业链要求,资源禀赋优越、产业特色突出、生产链条完整、资源要素集聚,功能布局合理,突出产业园的技术集成、产业融合、创业平台、核心辐射等主体功能。
第六条一园一品牌,推动主导产业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全覆盖,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建立健全农业品牌培育促进机制,培育产业园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打造“粤字号”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国知名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
第三章规划布局第七条每个产业园编制1个建设规划,由所在县(市、区)农业部门(或产业园管理协调机构等)牵头组织编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负责本系统产业园建设规划审批,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第八条产业园有明确地理界限和一定区域范围(原则上3-5个乡镇),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全面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研发、示范、服务、旅游等功能板块,配套发展物流、电商等产业,与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相匹配,水、电、路、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
第九条功能分区(示意图见附图)——现代种养区。
是产业园基础区,立足当地农业比较优势,以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为基础,瞄准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推行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方式,为农产品加工提供足够原料。
可根据实际设置露地种植区、设施农业大棚(温室)种植区、种子种苗繁育区、畜牧水产养殖区等生产区。
——加工物流区。
是产业园核心区,围绕主导产业,聚集农产品加工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形成加工企业集群。
可根据需求实际设立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保鲜仓储、物流(冷链)配送、电子商务等功能区。
——休闲农业区。
是产业园拓展区,依托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雷州文化等岭南文化基础,发掘保护传承和合理适度利用岭南农耕文化遗产,充分利用农业生产、田园景观、农耕文化、农村自然生态环境资源,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吸引城镇居民走进农村、体验农业,为游客提供休闲旅游产品和服务。
可根据实际设立游客接待、餐饮住宿、观光采摘、文化体验等生产生活区。
——科技研发区。
是产业园发展支撑区,可根据需要设立科技研发中心、科技创新联合体等,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的创新、开发、集成应用、引进推广及示范展示。
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由产业园内的加工企业、龙头企业单独或联合设立。
——双创孵化区。
是产业园发展动力区,围绕园区主导产业,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和孵化服务,可根据实际设立农村创业示范区、创新创业辅导孵化等场地和设施场所。
——综合服务区。
是产业园发展的保障区,可根据需要设立产业园管理协调机构、一站式办事大厅、质量检测检验中心、产品展示展销或文化中心、农民培训教室等。
各功能区可以单独设置,或互相融合综合设置。
第四章建设模式第十条按照“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主体投资,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产业园建设。
第十一条产业园建设主体各自承担以下责任:——责任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负责本辖区(或本系统)产业园建设统筹推进和组织管理工作。
建立园长制,实行一园一园长,由县(市、区)长或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负责同志担任园长。
——实施主体是大型农业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
主要职责是按照产业园建设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制定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和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原则上是龙头企业。
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监督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全省产业园建设工作,牵头制定方案、绩效目标和支持政策措施,开展规划指导、督促落实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规划、督促落实,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产业园管理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对财政资金使用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负责本辖区(本系统)产业园建设监管工作。
第十二条产业园围绕以下任务开展建设:——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
——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建设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
——推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
——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
——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核心区。
——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乡村振兴的样板区。
第十三条实施主体与农民构建稳定利益联结机制:——紧密型关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农户土地入股、资金入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户统一提供农业生产性服务和农产品销售服务。
——松散型关系。
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对农户的产品进行收购,双方签订合同,为农民出售农产品提供便利。
——辐射型关系。
当地农民流转土地收租、入园打工挣工资等。
企业没有与农民或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农产品自由买卖。
第十四条产业园建设务必防止以下几种倾向:——防止有生产无产业。
不能错误理解为划定一个园区搞单一的种养或加工就是产业园。
——防止脱离农民群众。
防止把农民排除在外、让农民当旁观者的倾向。
——防止一家企业垄断。
不能依赖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更不能由一家企业垄断整个产业园的所有经营活动。
——防止面积大小不当。
不能简单拼凑面积搞“大园区”,也不能搞成小面积的种植园,失去对产业、对农民应有的辐射带动作用。
——防止政府越位或缺位。
产业园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主要投入由实施主体以市场化方式解决,省财政补助是引导性、撬动性资金,市县政府应予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防止入园企业借机圈地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防止上马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造成环境污染。
——防止以产业园名义变相上马工业园。
第五章资金使用和管理第十五条经省批准建设的粤东西北地区(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给予资金补助。
珠三角地区(不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自行安排建设数量,自筹建设资金,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第十六条资金管理按照以下权责清单:——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资金使用方案审批和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指定牵头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
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或产业园管理协调机构等)协调指导牵头实施主体组织草拟资金使用方案和组织管理工作。
——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各实施主体,按照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依法依规制定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报地级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负责审批和管理本系统承建的产业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会同产业园所在县(市、区)政府制定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省财政厅按省政府审定的产业园将省级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
——省级农业农村、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
第十七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围绕产业园六大建设任务范畴,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重点用于补短板、强弱项。
用途清单如下:——鼓励范围。
鼓励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加工工艺研发及系列产品开发、联结农户的物流电商平台、贷款贴息撬动社会资本投资等方面。
——允许范围。
农业设施,主要指生产和加工用房(单层,含大棚)、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产业园核心区道路改造、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补助;土地流转,主要指产业园特别是核心区、种养生产基地土地流转的租金补助;产业融合,主要指产业园农产品生产加工设备设施、冷库等产品储藏和流通设施、新产业新业态设施配套等补助;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主要指信息化管理、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增加等方面补助;农业品牌,主要指产业园主导产业产品品牌宣传和打造特色地方区域公用品牌等补助;贷款贴息,主要指产业园实施主体投贷补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产业园建设资金利息补助。
第十八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用途:——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
——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
——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第十九条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农业信贷担保资金优先支持,鼓励地方政府按规定统筹各类渠道资金集中支持产业园建设。
各级财政资金要发挥引领撬动作用,引导工商资本投资产业园建设。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鼓励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对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第六章建设数量和申报程序第二十条 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建设5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三年全省累计建设150个。
第二十一条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粤东西北地区每个县(市、区)、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可申请建设一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县域范围内同一主导产业不能重复建设),珠三角地区各市自行自筹资金建设产业园,并将建设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