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实施细则

信息系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A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计算机应用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全公司系统的计算机应用,保证计算机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主要包括计算机应用项目立项和审批程序、计算机设备购置和使用管理、应用软件开发管理、计算机设备报废管理、耗材管理、网络管理、机房管理、技术文档的管理、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网络防病毒管理以及技术培训管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中心及所属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
第二章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申请、立项和审批程序第一条计算机应用项目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新建与改造、硬件设备与系统软件的购置、升级以及应用软件开发与升级等。
第二条凡单价超过五千元的计算机应用项目,须填写《A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应用项目立项申请报告》(见附表1),并报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审批。
第三条已立项的计算机应用项目完成后,由公司信息技术中心会同有关业务管理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形成《A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应用项目验收报告》(见附表2)。
第四条公司各部室、中心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提出本部门下一年度的计算机应用项目建设、购置及升级计划,填写《计算机设备需求计划表》(见附表3)、《计算机设备资金需求计划表》(见附表4)报信息技术中心。
第五条信息技术中心根据公司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各部室、中心及营业部提交的计划,汇总制定公司下一年度计算机应用项目购建计划,报请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对于计划外的计算机应用项目,除特殊应急项目特批外,其他原则上不予审批。
第七条对于投资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涉及面广的计算机应用项目,信息技术中心将邀请业务需求部门、营业部电脑人员及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和评审,原则上采用统一招标,统一推广的方式。
第三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种技术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办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办法(注:本文所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虚构公司,仅作示范用途)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使用权限管理,保障公司信息技术资源安全,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权限管理第一节基本原则1.权限管理应遵循最小授权原则,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用户权限,不得超越职权范围,不得随意赋权或降权,不得滥用权限。
2.权限授权应当经过审批后实施,并记录授权审批意见和授权相关信息。
3.权限变更、撤销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在系统中,并记录变更原因及审核意见。
4.权限管理工作要做到实时监控、随时调整,及时发现、处理权限异常情况。
第二节权限管理责任人1.董事会负责确认公司的信息系统使用范围和风险承受能力,并确定信息系统权限的安全控制策略。
2.信息中心部门是公司信息系统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权限管理制度,制定权限分配方案并监督执行,并负责权限审核、变更、清理等工作。
3.各部门应当按照权限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权限管理工作,并对本部门的用户权限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节权限管理制度1.公司应制定完整的权限管理制度,包括权限分级设定、权限审批流程、权限变更流程、权限清理规定等。
并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2.公司应采用科学、合理、可靠的技术手段,对权限进行有效控制,建立权限管理追溯机制,实现按需授权、精细化管理。
3.公司应严格落实权限审批制度,确保权限授权具备审批流程、审批人员、审批记录等完整信息,并按照流程进行审批。
第四节权限分级设定1.权限分级设定应根据用户的职能、级别、工作任务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可行的划分,共分为五个级别。
2.权限分级设定应具有明显区别性,能够区分不同职务的权限范围,做到顶层授权与基层授权相分离,反映出对信息资源的重视程度和对风险管控的要求。
3.权限分级设定应当审慎确定,具有可行性和实践意义,避免因权限过高或过低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测试与上线管理规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测试与上线管理规范
一、前言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系统在企业的运营中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信息系统是企业生产的基础设施,也是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信息系统的测试与上线管
理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和信息资源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障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顺利
实施,特制定本规范,以规范信息系统测试与上线管理的流程,提升企业信息系统的
质量和可靠性。
二、测试管理
1. 测试周期
测试的周期应该在系统的开发完成后进行。
测试的周期不宜过长,以避免发现问题之后不易定位和解决,造成企业损失。
2. 测试环境
测试应该建立独立的测试环境,避免和生产环境冲突。
测试环境应该与生产环境一致,包括硬件配置、网络环境等。
3. 测试目的
测试的目的是发现系统存在的问题,包括性能问题、安全问题、业务流程问题等。
测试前应该制定测试计划,并明确测试的覆盖面和深度。
4. 测试案例
测试案例应该根据业务流程来编写,包括正常流程和异常流程。
测试案例应该经过严格的测试验证,以确保测试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5. 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应该详细记录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包括问题的类型、问题的原因、问题的严重程度等。
测试报告应该由测试团队进行评估和概括,并最终提交给开发团队,以便开发团队修复问题。
三、上线管理
1. 上线流程
1 / 2。
证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统容量管理标准

标题:证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统容量管理标准1. 引言证券公司作为金融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大量的信息系统来支撑业务运营和客户服务。
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和性能对证券公司的业务运营至关重要。
而信息系统的容量管理则是保障信息系统稳定性和性能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从容量管理的概念、目的、原则、标准和实施等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旨在帮助证券公司加强对重要信息系统容量管理的认识和实际操作。
2. 容量管理概念容量管理是指根据需求规划、部署和维护信息技术资源,确保系统在预期负载下达到所需的性能水平。
具体来说,容量管理包括对硬件、软件、网络以及其他相关资源(如存储资源、数据库等)的监控、评估和规划。
3. 容量管理的目的(1)保障信息系统性能:通过对系统容量进行有效管理,能够保证信息系统在正常业务负载下的良好性能;(2)提高资源利用率:通过合理规划和调整资源配置,能够提高系统资源的利用率,降低成本;(3)预防故障:通过对系统容量的监控和预测,能够及时发现并预防系统性能问题和故障的发生。
4. 容量管理的原则(1)全面性:容量管理应该覆盖所有与系统性能相关的资源,涵盖硬件、软件、网络、存储等方面;(2)周期性:容量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定期对系统进行评估和规划;(3)预测性:容量管理不仅要对当前系统负载进行监控和管理,还需要通过预测未来业务需求来进行资源规划;(4)灵活性:容量管理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业务需求和技术发展进行调整。
5. 容量管理的标准(1)系统容量规划标准:根据业务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系统容量规划标准,包括硬件配置、系统性能指标等;(2)系统容量监控标准:建立系统容量监控机制,对系统负载、性能指标等进行实时监控,并对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和处理;(3)系统容量预测标准:通过历史数据和未来业务需求进行系统容量预测,为系统资源配置提供依据;(4)系统容量调整标准:根据监控和预测结果,及时进行系统资源调整和优化。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为了规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的信息技术管理,保障证券市场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升分支机构的信息化水平,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制定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各个分支机构,包括总部和各省、市、县、乡镇等分支机构。
第三条分支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技术,是指计算机、网络、通讯等先进技术在证券业务中的应用和运营管理。
第五条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公司信息技术管理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办法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信息系统管理第六条分支机构应当采用公司统一规划和建设的信息系统,不得私自采购和使用未经公司认定的信息技术产品。
第七条分支机构应当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并定期备份系统数据。
第八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系统日志、操作日志、安全日志等日志记录机制,记录系统的运行状况和异常情况,并定期对日志进行审计和分析,及时排除异常。
第九条分支机构应当对系统的使用权限进行管理,根据不同职责和权限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对于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操作行为,应当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条分支机构应当对重要的业务系统和数据进行备份和灾备管理,确保业务连续性和数据安全。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策略、网络监控与防御、网络事件响应等。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应当购买专业的防火墙、入侵检测、反病毒等安全设备,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策略和规范。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审计机制,对网络访问、操作、应用等行为进行审计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和恶意攻击行为。
第十四条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安全响应机制,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并及时上报公司网络安全部门。
第十五条分支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员工对网络安全的意识和保护能力。
证券公司内部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公司内部系统管理,确保公司业务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证券公司所有内部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财务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等。
第三条证券公司内部系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可靠:确保系统稳定运行,防止系统故障和数据泄露,保障公司业务安全。
2. 高效便捷:优化系统功能,提高业务处理速度,提升员工工作效率。
3. 规范统一:建立健全内部系统管理制度,实现系统管理的规范化和统一化。
4. 持续改进:根据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不断优化系统功能和性能。
第二章系统安全与保密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 确定系统安全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和措施。
2. 对系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对系统进行备份和恢复,确保数据安全。
4. 加强系统用户权限管理,严格控制用户访问权限。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系统保密制度,包括:1. 确定系统保密等级,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2. 对系统数据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数据泄露。
3. 加强对系统日志和审计信息的监控,确保保密信息不被非法访问。
第三章系统运维与维护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包括:1. 制定系统运维规范,明确运维流程和职责。
2. 对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故障。
3. 对系统进行升级和优化,提高系统性能。
4. 对系统进行故障排查和修复,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系统维护制度,包括:1. 制定系统维护计划,明确维护任务和时间。
2. 对系统进行定期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 对系统进行性能优化,提高系统处理能力。
4. 对系统进行数据清理,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证券公司对内部系统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系统安全、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证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标准

证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标准
证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管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性:数据库应具备高度的安全性,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确保数据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和篡改。
2. 可靠性:数据库应具备高可用性和容错性,能够在系统故障或数据损坏的情况下迅速恢复数据,确保交易和业务的正常运行。
3. 完整性:数据库中的数据应保持完整性和一致性,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高效性:数据库应具备高效的数据处理能力,能够快速完成大量数据的存储、查询、更新等操作,满足证券公司业务的高并发需求。
5. 可扩展性:数据库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能够随着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而不断扩展,满足未来数据量的增长需求。
6. 管理性:数据库应具备简单易用的管理工具和界面,方便管理员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提高管理效率和降低运维成本。
7. 标准化:数据库应遵循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与其他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8. 备份与恢复:数据库应定期进行备份,并具备快速恢复数据的能力,确保在意外情况下能够迅速恢复业务。
9. 审计与监控:对数据库的访问和操作应进行审计和监控,确保对数据库的任何操作都有记录可查,提高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效率和力度。
总之,证券公司重要信息系统的数据库管理标准需要全面考虑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高效性、可扩展性、管理性、标准化、备份与恢复以及审计与监控等方面,以确保数据库能够满足证券公司业务的需求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证券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公司内部信息管理,保障公司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等内部信息管理。
第三条证券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密原则:对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技术、客户信息等内部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二)安全原则: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内部信息不被非法获取、篡改、泄露、破坏。
(三)规范原则:建立健全内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息管理职责,规范信息操作流程。
第二章内部信息管理职责第四条证券公司设立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内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信息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内部信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内部信息管理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三)监督内部信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四)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技术体系,确保信息安全。
(五)协助公司其他部门处理信息安全事件。
第三章内部信息管理内容第六条内部信息管理内容包括:(一)公司内部财务、经营、技术、客户信息等。
(二)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制度、资料等。
(三)公司内部员工个人信息。
(四)公司内部会议、培训、活动等记录。
第七条内部信息管理要求:(一)对公司内部信息进行分类,明确信息密级和保密期限。
(二)制定信息访问权限管理制度,明确信息访问范围和条件。
(三)对涉及公司机密的信息,采取加密、脱密等技术措施。
(四)对信息传输、存储、处理等环节,加强安全防护。
(五)定期对内部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四章内部信息管理措施第八条证券公司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内部信息管理:(一)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信息管理职责。
(二)制定信息安全管理规范,明确信息管理要求。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技术建设,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四)加强员工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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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以利润为中心,合规经营、开拓创新”的经营指导方针,适应公司全
面提升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水平,逐渐形成长城经
营特色,争取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的要求,
实现公司系统内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的有效管理,充
分发挥计算机技术资源的整体优势,特制定本管理
办法。
第二条公司计算机应用管理工作坚持科学、规范、安全、高效、实用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计算机应用管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集中统一管理是指在公司系统内,以统一规划、统一
标准、统一应用、统一实施、统一采购的“五统一”
方式,分步实施推广计算机应用技术,并对计算机
应用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公司设立信息技术中心,下属各营业部设立电脑部。
公司计算机应用由信息技术中心归口管理。
第五条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是全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规划、管理和技术协调的主管部门。
各营业部电脑部在技
术上接受信息技术中心的指导、管理和考核,在业
务及行政上接受所在营业部负责人的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信息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1、保证公司的信息技术的应用具有前瞻性。
2、保障当前投入使用的系统稳定运行。
3、结合业务发展与技术更新,及时推出高质量的新技术应
用系统。
4、建立并保持高素质的、稳定的技术队伍。
5、协助公司制定信息技术应用的整体发展策略。
6、根据整体的发展策略,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规划并组织
实施。
7、制定或改进与信息系统相关的开发、维护及应用的规章
制度。
8.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及营业部电脑人员的考核、聘
用、任免以及培训。
8、协助进行公司内计算机软硬件的选型招标。
9、审批营业部计算机软硬件购置的年度预算及相应技术
鉴定,审核计算机设备的购置、报损、报废等工作。
10、协助公司作不定期的技术审计,对营业部信息系统进行
专项检查。
11、完成总部的各应用信息系统及交易系统的日常维护工
作,包括通讯、网络、系统、应用、安全(防黑客、防病毒、数据备份)等。
12、负责具体指导和监营业部电脑部工作,对营业部提供实
时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
13、为公司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维护更
新公司的内、外网站,保障网上交易等各类电子商务业务
的开展。
14、技术资料的管理。
15、公司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能。
第七条公司重要职能部门及营业部下属远程网点,设置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的日常维护管理以
及与上级主管技术部门的联络工作。
第八条各营业部设置电脑部,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的建设、日常维护管理以及与公司信息技术中心的联络
工作。
具体职能为:
1、化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公司关于营业部信息系统管理的
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本营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确
保系统安全运行。
3、及时处理证券交易所及有关主管部门播发的涉及信息
系统运行的数据、文件和各类通知。
4、负责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持系统处于良好
的运行状态。
5、负责本营业部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开市之前做好系统
的运行准备工作,开市期间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处
理突发事件,收市后配合清算员完成日结清算等盘后工
作。
6、完整、准确地记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行日志。
7、严格按故障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处理系统出现的故
障。
8、负责交易业务数据、系统数据和其他重要数据、资料的
备份及其管理。
9、根据本营业部的业务发展需求,提交应用系统需求报
告、软硬件采购计划,报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审批。
10、在公司信息技术中心的安排下,承担公司信息网络系统
建设中涉及本营业部的有关工作。
11、负责本营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各类文档的收集、整理、
分类、归档、备案。
12、负责编制营业部计算机设备的统计报表及协助财务部
拟定本营业部计算机设备报废、报损计划,报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审核
13、提出本营业部计算机人员技术培训计划。
14、负责本营业部其他业务人员计算机应用培训。
15、紧密跟踪计算机新技术的发展,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做
好充分的技术准备。
16、完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交办及本营业部总经理下达的
其他工作任务。
17、各营业部电脑部经理人选,须由所在营业部提出推荐意
见上报公司,经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信息技术中心进行
资格审查和考核,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聘任。
第九条公司各部室、中心及营业部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新建或整体改造,必须在年初申报计划,并附完整的
整体设计方案和可行性论证报告,由信息技术中心
审批。
第十条各营业部申请搬迁、扩租营业面积以及涉及公司整体项目建设,应根据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及财务资金
总部有关上报的要求提出立项申请,在经纪业务管
理总部批准后,再向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报送可行性
分析报告与装修预算方案,向信息技术中心报送计
算机设备预算和技术方案,由经纪业务管理总部、
信息技术中心分别审核批复后,营业部方能实施。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室、中心为加强系统安全运转,保证正常运营的电脑设备购置和网络改造等方面的签报,直
接报送公司信息技术中心。
信息技术中心将依据中
国证监会技术监管的规范要求和公司技术发展总
体纲要进行审查,在总部计划财务部核定的营业部
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可用规模内进行核准,并按月向
财务资金总部提供清单,不再向其他部门申报。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计算机设备采购小组,具体负责公司计算机设备(包括相关工程项目)的招标、评标与购置
事宜。
第十三条所有的计算机设备(包括软件)采购均须采取招标方式,遵循严格、规范的招标程序,包括制定标书、
发标、接标、评标,最后经采购小组审定后报公司
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室、中心及营业部购置的计算机设备,凡属于固定资产的,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
理。
第十五条各营业部电脑部应每季度向信息技术中心提交书面工作报告,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与需解决的问题。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室、中心及营业部如有人员调离,须事先通知公司信息技术中心,以便及时清除网络登录用
户并确定是否进行相关审计。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此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