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专家类别及业务范围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及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8.05.18•【字号】•【施行日期】2018.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及组成人员的通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赣江新区国土资源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国土资源(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成立和调整部分厅议事协调机构及组成人员,具体如下:一、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任:张圣泽厅党组书记、厅长副主任:邓又林厅巡视员成员:舒飞庚厅办公室主任黄敏厅人事教育处(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处长李珊厅政策法规处(调控和监测处)处长周国员厅规划处处长龙初光厅财务处处长刘茂春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袁胜国厅耕地保护处处长王亚平厅征地管理处处长袁国山厅地籍管理处处长黄庆龄厅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易志东厅地质勘查处副处长黄越厅矿产开发管理处调研员张家菁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言会厅地质环境处处长蔡虹厅信访处处长曾德恩厅离退休干部处处长王庆华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龚捷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副组长赖亮光赣江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余茂宗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牛刚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徐有华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副院长郭新平厅信息中心主任刘翔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院长曾珩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陈国泉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谢江省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主任龙兵省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端宇省国土资源档案馆馆长王先广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主任刘茵茵省国土资源宣传教育中心主任邵国庆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主任万荣春省国土资源数据备份中心(省国土资源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周卫省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舒飞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人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矿业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矿业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矿业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赣江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及《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的通知》(赣自然资规〔2020〕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为规范省、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证权限的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下同)协议出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一)申请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协议出让矿业权的申请人与采矿权人为同一主体,申请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协议出让矿业权的矿种与采矿权属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
(二)符合矿产资源规划,采矿权不在各类保护地限制禁止勘查开采区域范围内。
(三)采矿权在有效期内,为已开采生产矿山,正式投入生产1年(含)以上,且采矿权未被建设工程(项目)压覆。
(四)采矿权已按规定完成有偿处置,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履行法定义务或规范性文件要求完成的工作(如:按规定缴纳使用费、按规定进行了年度公示、完成了年度生态修复任务、规范计提使用生态修复基金等),未列入严重违法名单。
(五)未发现采矿权人违法违规开采行为,或已依法依规对发现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到位。
(六)露天开采矿山需要符合《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管理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1〕86号)有关规定。
露天开采属低风险矿产[《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文规定的第二类矿产]的采矿权,扩深最低标高原则上控制在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上。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岗位分类和职业发展路径

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岗位分类和职业发展路径自然资源部是国家的重要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和保护我国的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产、水资源等。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自然资源部设有多个岗位分类,确保工作的科学高效进行,并为工作人员提供了广阔的职业发展路径。
本文将介绍自然资源部工作人员的岗位分类和职业发展路径。
一、岗位分类1. 资源管理岗位:这类岗位负责对各类自然资源进行管理和监管。
包括土地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等。
在这些岗位上,工作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资源管理和监管能力,能够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2. 规划与评估岗位:这类岗位负责对自然资源进行规划和评估,确定资源的合理利用方式和发展方向。
工作人员需要对资源的特点和规律有深入的了解,能够进行科学的规划和评估,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3. 环境保护岗位:这类岗位负责监测和评估环境状况,保护自然资源的生态环境。
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环境科学和生态学等知识,能够进行环境监测、环境评估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 法规与政策岗位:这类岗位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为自然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法律和行政管理等知识,能够编制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职业发展路径1. 初级工作人员:进入自然资源部工作的初级工作人员需要通过考试和面试等方式选拔,对应各类岗位的基础工作。
初级工作人员需要从基层岗位开始,通过深入实践和学习,积累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2. 中级工作人员:初级工作人员经过一定年限的工作积累和培训学习后,可以申请晋升为中级工作人员。
中级工作人员可以担任较高级别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初级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参与部门的决策和管理。
3. 高级工作人员:中级工作人员经过一定时间的工作和学习后,可以申请晋升为高级工作人员。
高级工作人员通常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担任部门的重要职务,负责制定重大决策和政策,以及指导和培训下属人员。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专家类别及业务范围

基础测绘规划评审
财务
财务与造价
1.造价类
2.土地类财务
3.矿产资源类财务
4.经责审计类财务
财务处牵头,调查处、利用处、修复处、耕保处、地勘处、矿权处配合
信息化
自然资源信息化
1.软件开发与应用
2.硬件管理
3.数据管理与应用
4.综合业务
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调查处、空间规划局、档案馆配合江西省自然资源Fra bibliotek专家类别及业务范围
类别
业务范围
专业组
责任处室(单位)
土地
土地调查评审验收
土地管理(用地预审与选址)
用途管制处牵头,耕保处、调查处、利用处、修复处、征地处配合
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评审验收
调查处
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评审
1.基准地价评估
2.节地评价
利用处
生态修复
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2.生态环保
3.水土保持
4.园林绿化
5.土地整治
6.农田水利
生态修复处牵头,耕保处配合
土地整治项目评审验收
耕地质量
耕保处牵头,生态修复处 、用途管制处配合
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政策研究评审验收
法律政策研究
征地处
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
2.不动产登记信息
3.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
登记局
矿产
地质勘查与地灾防治
1.资深专家
2.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
3.矿产资源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
矿保处牵头,档案馆配合
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
1.总体规划
2.专项规划
3.控制性详细规划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荐自然资源财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荐自然资源财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3.06.13•【字号】•【施行日期】2023.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荐自然资源财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为适应新时期财务管理新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促进自然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赣自然资字〔2020〕2号)等有关规定,重建自然资源财务专家库,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库专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选条件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熟悉自然资源业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严重违纪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信用记录。
2.自然资源财务专家库分为矿产资源及地灾防治、造价、预算绩效、经济责任审计、综合五类子库。
专家应从事财务管理工作且经验丰富,具体要求如下:(1)矿产资源及地灾防治类:具有会计、经济、审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矿产资源、地灾防治项目评审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可放宽为中级职称),同时取得中国地调局、中央地勘基金中心等部门颁发的预算编制资格证或者是中国地调局经济监审专家库成员。
(2)造价类:具有一级造价师、注册造价师资格或造价类高级工程师,且取得高级技术职称或资格三年以上。
(3)预算绩效类:具有会计、经济、审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且从事预算管理或绩效评价工作三年以上。
(4)经济责任审计类:具有会计、经济、审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且从事财务管理或审计工作五年以上。
(5)综合类:具有会计、经济、审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且取得高级技术职称或资格五年以上。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造价专家年龄不超过70周岁)。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13•【字号】•【施行日期】2022.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省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院,各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赣江新区自然资源局、厅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西省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制度,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坚决防止“红顶中介”问题,打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推进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中介服务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一)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在清理规范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基础上,全面梳理本级行政权力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形成中介服务事项“一张清单”,实行清单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
凡没有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清单以外的服务。
(二)严格落实中介服务政府采购制度。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确需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等类技术性服务活动,要按规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并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其相关费用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三)严格规范中介服务收费。
严禁无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收费;严禁通过中介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变相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能或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转交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强制服务并收费。
二、用好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四)规范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6.02.21•【字号】赣国土资字[2006]15号•【施行日期】2006.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06]15号)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现将《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并请于3月1日前将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报省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1)6225603传真:(0791)6299814电子邮件:****************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江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国土资源部门职能转变的需要和发挥政务信息在国土资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基层工作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国土资源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反映国土资源工作重要情况,为上级和省国土资源厅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及时、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第四条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信息的整体服务功能。
第五条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坚持分层次服务原则,以为本级国土资源部门服务为重点,积极为上级和下级国土资源部门服务。
第二章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机构第六条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负责全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2.07.29•【字号】•【施行日期】2022.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为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依照《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规范详细规划编制,持续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控规工作的重大意义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是传导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有效抓手,是指导和约束城市开发建设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城市空间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控规是统筹各类专项规划的重要平台,是实质性保障城市各业用地、各类设施空间落位的直接抓手,对于推动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
控规是法定规划,对具体地块用途、开发建设强度和管控要求等作出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统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
各地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控规工作的重大意义,系统、规范、有序推进控规的编制、实施和管理。
二、规范有序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一)开展既有控规评估维护工作。
要对既有控规进行实施评估,与在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无冲突、适应目前城市发展和土地供应需求的,可继续沿用;既有控规难以满足发展需求,或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布局不相适应的,应对既有控规进行调整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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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业务范围
专业组
责任处室(单位)
土地
土地调查评审验收
土地管理(用地预审与选址)
用途管制处牵头,保处、调查处、利用处、修复处、征地处配合
江西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评审验收
调查处
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评审
1.基准地价评估节地评价2.
利用处
生态修复
1.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保2.水土保持3.园林绿化4.土地整治5.农田水利6.
空间规划局牵头,途管制处配合
测绘
测绘地理信息
1.大地测量2.摄影测量与遥感3.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4.不动产测绘5.地图制图6.
测绘处牵头,行管处、档案馆配合
档案调查处科技地信处
省级基础测绘规划“十四五”编制专家咨询委员会
基础测绘规划评审
财务
财务与造价
造价类1.2.土地类财务3.矿产资源类财务4.经责审计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务
岩土工程12.土木工程与结构设13.计.
地勘处牵头,复处、矿权处、矿保处配合
生态
矿业权管理
1.地质矿产采矿2.选矿3.技术经济4.
矿权处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1.2.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矿产资源规划专家3.咨询委员会
矿保处牵头,配合
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
1.总体规划专项规划2.控制性详细规划3.城市设计和风貌4.村庄规划5.
生态修复处牵头,保处配合
土地整治项目评审验收
耕地质量
耕保处牵头,复处合
土地征收和农
法律政策研究
征地处
生态用途管制处
用地转用政策研究评审验收
不动产登记
1.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2.不动产登记权籍调3.查
登记局
矿产
地质勘查与地灾防治
1.资深专家2.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3.稀有稀土矿产4.放射性矿产5.煤炭矿产6.地质调查7.水工环地质8.物化探9.实验测试10.地质工程(钻探、11.坑探)
财务处牵头,利用处、修复处、耕保处、地勘处、矿权处配合
信息化
自然资源信息化
软件开发与应用1.硬件管理2.数据管理与应用3.综合业务4.
办公室牵头,心、调查处、空间规划局、档案馆配合
档案信息管理
1.档案专业库房建设2.
办公室牵头,配合
科技
科技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
科技地信处
调查处信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