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官方地图-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山东省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地图数据标准201007

山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共地理框架数据电子地图数据规范(初稿)山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总体技术组目次前言 (1)1 范围 (2)2 引用标准和规范 (2)3 电子地图数据的定义 (2)4 电子地图数据的数学基础 (3)5 电子地图数据格式 (3)6 电子地图数据集定义 (3)6.1矢量数据集 (4)6.1.1基础专业级 (4)6.1.2政务应用级 (4)6.1.3影像标记级 (5)6.1.4公众服务级 (5)6.2影像数据集 (8)7 电子地图数据分层与命名 (8)7.1数据层命名方式 (8)7.2数据分层 (8)7.3属性项定义 (10)7.3.1缺省属性项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2属性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电子地图瓦片数据 (11)8.1矢量电子地图瓦片数据 (11)8.2影像电子地图瓦片数据 (13)9 电子地图的表达 (14)附录A 数据分层 (15)附录B 缺省属性项定义 (23)附录C 属性结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D 政务级电子地图要素分类及符号与注记 (21)前言为促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立项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公共服务平台”由数据层、服务层和运行支持层组成。
济宁地图

随着济宁城市的变迁,地上建筑的日新月异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而是否又有人关注到城市地下如织的管线建设。
作为城市建设的“地下迷宫”,山东济宁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建成地下管线电子查询系统,那时,城区所有地下管线状况将在公众面前亮相,目前,该市城区地下管线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现状管线事故一年600多起据济宁市城建档案馆邹立新馆长介绍,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之一。
地下管线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性信息,同时也是城市抗震、防灾减灾、防范突发事故的安全保障和建立社会应急机制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济宁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各类管线及其档案的管理形势也不容乐观。
目前,管线不断敷设,地下负荷越来越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济宁城区现有各类管线10余种,分属于20多家管线权属单位,线路总长度约4000多公里。
而今,城区地下管线没有完整清晰统一的综合图纸,在城市道桥改造、地下管线敷设施工时,经常出现管线“打架”现象,挖断地下管线、造成停水、停电、停气和通讯中断事故时有发生。
仅2008年一年,济宁城区就发生大小挖断管线事故600余起,经济损失不可估量。
去年8月份,某开发公司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挖破济宁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中压管道,造成大量天然气泄漏,2万多户居民停气。
市政部门在进行地下管线建设时,由于没有档案资料,不得不组织专人沿道路两侧每100至200米左右进行开挖,探查地下管线埋设状况后才能进行施工,既造成了人力财力的浪费,又影响了工程设计进度和施工的进行。
管线普查涉及26个部门据邹馆长分析,造成地下管线频频被挖断的原因,一是历史欠账多,多年来管线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底数不清、资料不全,普查建档未能跟上城市建设发展步伐;二是各产权单位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管理,城市道路重复开挖,浪费严重,被群众戏称为“拉链马路”;三是缺乏科学管理和有效监督,没有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不能实现信息共享。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15•【字号】济政办字〔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18〕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济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5日济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为做好济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7〕18号)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发改农经〔2017〕331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关于“统一上图入库”的要求,依据《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和全市土地整治、千亿斤粮食、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等有关规划,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等管理系统,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要求、统一入库渠道,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张图”,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为建立健全全程监管机制,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动态掌握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提供基础支撑。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破坏鉴定工作的通知-济国土资发〔2015〕60号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破坏鉴定工作的通知正文:----------------------------------------------------------------------------------------------------------------------------------------------------济宁市国土资源局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破坏鉴定工作的通知济国土资发〔2015〕60号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局各科室处、直属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耕地破坏鉴定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土地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促进依法行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非法占用土地,破坏耕地鉴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依法依规做好耕地破坏鉴定,加强耕地保护,是认真履职尽责,保护土地资源,打击土地违法犯罪,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8〕203号)等文件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在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案件中,要认真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在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时,要全面、细致、严谨地做好基础性工作,对耕地破坏地块面积、程度、方式进行初步确认,并提供科学、详实的基础材料。
二、明确耕地破坏鉴定的标准申请进行鉴定的耕地地块,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当事人非法占用或圈占耕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二)当事人占用耕地的行为,经依法调查被县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非法占用土地;(三)非法占用的耕地中,基本农田面积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面积10亩以上。
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评估结果的通知

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评估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2024.03.12•【文号】•【施行日期】2024.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评估结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副省级城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按照《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结合各试点单位工作报告、认证材料以及专家组实地察看提出的评估意见,经我局审定,同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卷宗归档管理系统等第一期24个试点(见附件)通过评估。
通过评估的单位要按照“前端控制、全程管理”原则的要求,深化归档应用,不断提升电子档案管理能力。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引导和规范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各类档案资源质量和管理水平。
附件:通过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评估的单位名单(第一期)国家档案局2024年3月12日附件通过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评估的单位名单(第一期)(共24个)天津市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卷宗归档管理系统)天津市审计局(审计业务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辽宁省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江苏省江苏省审计厅、南京市审计局(金审工程三期)南京海关(南京海关AEO企业信用管理标准化控制系统)安徽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法院审判管理与服务平台减刑假释业务系统)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自动化系统)河南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系统)广东省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自动化系统)广东省财政厅(办公自动化系统)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和地图审核业务系统)海南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海南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陕西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自动化系统)陕西省委统战部(办公自动化系统)青岛市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青岛市金宏办公系统)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管理数据局、深圳市档案馆(深圳市政务服务系统、深圳市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智慧水务一网协同数字平台)济南市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济南市不动产信息系统)广州市广州互联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19.09.12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9.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
行)》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引导村庄建设,推动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导则》由总则、工作流程、规划内容、规划成果、规划实施五部分组成。
《导则》规定,村庄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可以将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作为单元编制规划。
规划编制坚持多规合一、统筹安排,保护生态、绿色发展,优化布局、节约集约,传承文化、突出特色,尊重民意、简明实用等原则。
《导则》明确,规划编制要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数字线划地图和比例尺不低于1:2000的地形图或国土数字正射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拟进行居民点建设规划的应按1:500实测工作底图。
规划编制要充分结合实际、尊重民意,通过走访座谈、现场踏勘、问卷调查和驻村体验等方
式,全面了解村庄现状情况、问题和发展需求。
《导则》结合山东实际,区分不同村庄类型,进行分类指导,明确不同的规划内容,按照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战略要求,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对生态保护与修复、农田保护与土地整治、产业发展与布局、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提出了具体要求,突出山东特色。
自然资源档案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管理探讨

自然资源档案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管理探讨作者:马卓敏来源:《兰台内外》2022年第27期摘要:伴随经济社会信息化的迅速发展,档案管理工作走进了信息化时代,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已不再适应新的形势,自然资源档案信息化迫在眉睫,探讨自然资源档案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分析当前自然资源档案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几点策略,供参考。
关键词:自然资源档案;信息化建设;数字化管理自然资源档案是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单位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它是国家档案资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支撑,是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权属管理、资源开发利用、行政执法、防灾避险、调节权属纠纷等核心业务工作以及维护自然资源系统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
开展好自然资源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改变档案管理模式,实现自然档案管理信息化,查阅、利用便捷高效,对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探讨推进这项工作十分重要。
1自然资源档案信息化建设及数字化管理现状近年来,自然资源档案增长速度快、数量大、种类多,目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存档40 多万卷,各市(县、区)自然资源局存档1000余万件。
多年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形成了大量的电子数据。
由于数据标准不统一,业务壁垒、信息孤岛和数出多源问题日渐突出,档案资源共享困难,影响了档案信息利用和价值发挥。
同时纸质档案利用频繁、查阅流程繁琐、不便于长期存储,传统档案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自然资源档案管理工作发展的需求。
为消除信息孤岛,实现自然资源档案查阅利用便捷高效,迫切需要进行自然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
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档案十三五规划部署,从2017年起开始分期分批开展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建设工作,制定了省自然资源档案管理规范(试用稿),统一立卷归档要求和范围,完成文书类、业务类档案的整理、数字化工作,初步建立省自然资源厅档案数据,开发了山东省自然资源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收、管、存、用一体化管理,档案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转型有了实质性进展。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4.04.28•【字号】鲁自然资字〔2024〕50号•【施行日期】202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4〕50号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4月28日山东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运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中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用地用海审批的基本依据,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底线约束,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二)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发展理念。
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内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确需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集中连片整治的,原则上仍应以“开天窗”方式保留在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内,且总面积不减少;确需调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的,应确保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扩大。
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促进城镇集约集聚建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
(三)统筹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时序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