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的职责-20151014
基金托管人职责

基金托管人职责基金托管人是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会及受托人与基金合同之间的重要联系人,他们的职责是保障基金的资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下面就是基金托管人的职责:1.资产的保管基金托管人的首要职责是保管基金资产。
它是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及管理,并对托管的资产及交易进行跟踪与记录。
保管基金资产包括基金份额、现金、证券等。
基金托管人除了要防止资产损失,还要对资产进行审查和评估,确定它们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标准。
2.基金份额的登记基金托管人要对基金份额的登记及转移进行管理。
基金份额是基金最基本的单位,它代表了一份投资者在基金中所持的权益。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合同,对基金份额进行登记,并根据投资者的申请进行转移。
同时,基金托管人还需要检查基金份额的真实性,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交易结算基金托管人需要根据基金管理人、基金会及受托人的授权进行交易结算。
在投资组合中,基金托管人是资金流通的中间人,负责处理基金的买入、卖出、赎回及其他交易结算工作。
在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要及时处理资金、证券等相关事宜,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公正性和保密性。
4.财务报告及审计基金托管人需要提供财务报告,并协助进行审计工作。
基金托管人必须向基金投资者提供定期财务报告,包括基金所有的资产信息及交易状况等内容。
同时,基金托管人还需要协助基金管理人及受托人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5.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托管人需要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基金托管人的客户,基金托管人要及时回答投资者的疑问,提供方便的资产评估和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同时,基金托管人还需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如对违规的交易进行核查和处理等。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有哪些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有哪些
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应按照资产管理和保管分开的原则进行运作,并由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
那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有哪些?或许还有很多人不了解,的我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有哪些
一、基金托管人是投资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应按照资产管理和保管分开的原则进行运作,并由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
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一)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二)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五)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六)出具基金业绩报告,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七)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去进行法律学习。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是什么

基⾦托管⼈的职责是什么
投资者购买了基⾦后,聚集起来的资⾦要交给专业的基⾦管理公司进⾏投资,但是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这些资⾦并没有放在基⾦管理公司的帐户上,⽽是存放在第三⽅专门的账户上,这个第三⽅就称为“托管⼈”。
托管⼈职责重⼤,必须由信誉良好的机构担任,我国《证券投资基⾦法》规定,托管⼈只能由依法设⽴并取得基⾦托管资格的商业银⾏担任。
托管⼈不能为⾃⼰或任何其他机构牟取利益。
托管⼈的职责与基⾦管理⼈截然不同,不能进⾏投资,更不能挪⽤基⾦资产。
托管⼈的主要职责就是保障基⾦资产的安全,监督基⾦管理公司的投资⾏为,防⽌基⾦管理公司侵犯持有⼈的利益。
⼀般具备托管资格的商业银⾏都会同时担任不同基⾦的托管⼈,他们需要对所托管的不同基⾦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财产的安全和独⽴。
托管⼈除了负责将资⾦保管在专门的账户上外,基⾦管理公司的投资指令要通过托管⼈进⾏完成,清算和交割均由基⾦托管⼈负责。
前⾯我们提到,基⾦资产净值是由基⾦管理公司计算的,但托管⼈同时要复核、审查是否正确,如果计算有出⼊,要及时通知基⾦管理公司重新核算。
当然基⾦托管⼈提供的服务也不是免费的,按照基⾦合同的规定收取⼀定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产保管:基金托管人负责接受和保管基金资产,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
他们需要建立并维护安全的资产保管系统,包括安全存储基金资产、防范欺诈行为等。
2. 资金清算和结算:基金托管人负责接收、清算和结算基金的各项资金流动,包括购买和赎回基金份额的资金流入流出,以及基金投资产生的现金流入流出等。
3. 风险控制与监管:基金托管人需要对基金经理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其符合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他们还需要对基金资产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保护基金资产的安全。
4. 信息披露:基金托管人负责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相关信息披露,包括基金的投资组合、份额净值等信息,并确保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法律合规:基金托管人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基金运作情况,并配合监管机构的审查和检查工作。
总之,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保管人和监督者,需要履行专业化的职责,确保基金运作的安全、透明和合规。
资产托管业务中托管人的职责

资产托管业务中托管人的职责托管人的工作并不仅仅是守财奴那么简单。
他们还得关注市场动态,了解经济形势,就像球迷关注球队的战绩,实时更新自己的战术。
就算有风吹草动,他们也得快速反应,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的决策。
真是个技术活儿,光靠努力可不行,得有眼光和经验。
托管人还要处理交易清算的事宜,像个调皮的小孩,时刻在操控着资金的流动,确保一切井然有序。
托管人可不止是在保管资产,还得提供报告,让投资者知道钱都花在哪儿了。
想象一下,你买了很多零食,但老是找不到账单,心里那叫一个慌。
所以,托管人就像是个细心的账本,随时提供信息,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得其所。
透明度可真重要,这样投资者才能放心,不然就像走夜路,心里总是不安。
托管人还得遵循法律法规,规规矩矩的,就像走在大马路上,红绿灯一定要遵守。
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让坏人有机可乘。
每一步都得小心翼翼,毕竟资产托管不是开玩笑,责任重大,像大山一样压在肩头。
再说了,托管人还得处理一些繁琐的文书工作,真是麻烦事儿。
每一份合同、每一个协议都得仔仔细细,确保万无一失。
不仅如此,托管人还需要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像朋友一样,随时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及时解答他们的疑问。
建立信任关系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得慢慢来,就像交朋友,得先聊个痛快。
这样,投资者才会安心把资产托付给他们。
想象一下,投资者每次咨询都能得到耐心的回复,心里那叫一个暖。
托管人的职责实在是琐碎但又充满挑战,像是在走一条没有尽头的路。
不过,他们正是这些责任感和细心的守护者,让投资者能安心睡觉,梦里都能想着收益。
托管人的角色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背后承载着的是投资者的希望与信任。
所以,下次提到资产托管,别忘了那位辛勤付出的托管人。
他们就像那勤劳的小蜜蜂,忙忙碌碌,采集着每一份甜蜜,最终为投资者酿成蜜糖。
托管人的职责多而复杂,但正是这些努力,才让资产托管这个行业变得如此重要。
他们的工作虽然看似默默无闻,却是确保市场稳定与安全的基石。
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私募基金托管人的那些事儿。
你说这私募基金托管人,就好比是一个细心的大管家。
想象一下,你有一大笔财富,你自己没时间没精力去好好打理,那怎么办呢?这时候就需要私募基金托管人啦!他们要做的事情可多了去了。
他们得把钱看住了呀,不能让它随便乱跑,就像你把宝贝交给一个可靠的人保管一样。
他们要确保每一笔资金的进出都有清楚的记录,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啊!要是没做好,那可不得了,投资者不得找他们拼命啊!而且啊,他们还得时刻保持警惕。
市场就像一个大海洋,有时候风平浪静,有时候波涛汹涌。
私募基金托管人就得像经验丰富的船长一样,稳稳地掌着舵,不能让船偏离航向。
他们得关注着各种市场动态,稍有风吹草动就得采取行动,这压力可不小哇!你说他们累不累?那肯定累啊!但这就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他们就像守护天使一样,守护着投资者的财富。
要是没有他们,那投资者得多担心啊!他们还得和各种人打交道呢!和私募基金管理人要密切合作,两个人得配合默契,就像双打选手一样,一个眼神就得知道对方想干啥。
和投资者呢,又得耐心解释各种事情,让投资者放心。
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好的呀!咱再想想,要是私募基金托管人不负责任,那会怎么样?哎呀,那可就乱套啦!资金可能会莫名其妙地消失,投资者的心血就白费啦!所以说,找一个靠谱的私募基金托管人,那可太重要啦!你说这私募基金托管人是不是很了不起?他们默默付出,为了投资者的财富安全努力着。
他们就像一群幕后英雄,虽然不常被大家提起,但却至关重要。
所以啊,大家以后在投资私募基金的时候,可得好好了解一下托管人哦!看看他们是不是真的靠谱,是不是真的能把你的钱照顾好。
可别随随便便就把钱交出去啦!总之呢,私募基金托管人的职责重大,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
让我们为这些默默奉献的人点赞吧!他们是我们财富的守护者,是我们投资路上的好伙伴!。
基金托管人监管责任

基金托管人监管责任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基金托管人监管责任是指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管理机构的一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进行监管,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基金市场的稳定。
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运作中扮演着重要的监管角色,承担着一定的监管责任。
以下是关于基金托管人监管责任的详细解读:一、监管责任的内容1.资产保护责任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运作中需要保护基金资产,对基金的交易操作和资金流向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基金的资产安全不受侵犯。
基金托管人要对基金资产进行专业、高效的管理和监控,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2.合规监管责任基金托管人要求对基金管理人的合规行为进行监管,确保基金管理人在投资决策和操作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需要审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活动、决策和风险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3.信息披露责任基金托管人需要对基金运作情况进行透明披露,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及时、全面的基金信息。
基金托管人要对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进行合理的投资决策。
二、监管责任的重要性基金托管人监管责任的履行,对维护基金市场的秩序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监管的第一责任方,其监管责任的履行直接影响基金的运作效率和投资者的信心。
1.保护投资者利益基金托管人监管责任的履行可以帮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潜在风险,减少投资者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的严格监管可以提高基金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2.维护市场秩序基金托管人监管责任的履行有利于维护基金市场的秩序,防止市场操纵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基金托管人要求对基金管理人的交易行为和投资操作进行监督和审查,防止违规操作对市场造成扰动。
3.促进行业规范基金托管人监管责任的履行可以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引导基金管理人遵守规则和制度,提升行业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基金托管人要求对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控制和合规制度进行监管,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论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及其职责

论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及其职责一、基金托管人的范围职责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是共同受托人,其主要职责是托管基金财产,包括保管基金财产,办理结算、支付业务等。
基金财产主要是现金、存款以及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而且数额巨大,应当由具有安全保管金融资产的资本基础、专业能力和技术、管理设施,并具有良好的结算支付系统的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
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核心,是社会的信用中介,本身是存款机构,并承担着社会的支付和结算功能;依照现行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符合严格的资格条件,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等。
因此,商业银行资本雄厚,专业管理力量强大,技术设施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健全,同时还具有完善的结算系统和支付系统。
可以说,商业银行具有有效履行基金托管职责的便利条件和可靠条件,由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有利于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
将基金托管人的范围限定为商业银行,是符合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发展实际需要的。
除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其他机构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条件基金托管人是受托人,承担托管巨额基金财产的重要职责,对其应当有严格的资质要求。
为了保证基金托管人的质量,保证基金财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对基金托管人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其准入条件,是非常必要的。
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具体条件,主要有7项内容:(1)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
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是反映银行的资产规模和风险状况的重要指标,特别是资本充足率,是衡量银行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程度的基本标准。
银行、证券等有关监管机构对银行的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规定了具体的数量要求,符合规定的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银行,才能申请基金托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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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对基金托管人的职责进行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2年12月28日)第三十七条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二)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三)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四)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六)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七)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八)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2013年2月17日)
第十六条基金托管人在与基金管理人订立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前,应当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角度,对涉及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基金费用、收益分配、会计估值、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条款进行评估,确保相关约定合规清晰、风险揭示充分、会计估值科学公允。
在基金托管协议中,还应当对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协作等职责进行详细约定。
第十七条基金托管人应当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按照相关规定和基金托管协议约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交易必需的相关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独立与完整;
(二)建立与基金管理人的对账机制,定期核对资金头寸、证券账目、资产净值等数据,及时核查认购与申购资金的到账、赎回资金的支付以及投资资金的支付与到账情况,并对基金的会计凭证、交易记录、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档案保存15年以上;
(三)对基金财产投资信息和相关资料负保密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泄露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二十一条基金托管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制定基金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风格、投资限制、关联方交易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当发现基金管理人发出但未执行的投资指令或者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应当依法履行通知基金管理人等程序,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持续跟进基金管理人的后续处理,督促基金管理人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的上述违规失信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基金托管人应当督促基金管理人及时予以赔偿。
《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2013年6月1日)第九条规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应当依法履行各项基金托管法定职责,并针对基金托管业务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
从监管规定来看,对于基金托管人履行投资监督方面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七条第十点规定了基金托管人具有“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的职责,《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对于投资监督标准,跟从“基金托管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
因此,法规上并没具体要求托管人对于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方面监督内容,在实务中对于基金投资监督方面的事项应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约定为宜。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
3.《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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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管理办法.d o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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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