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养老保险制度分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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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者福利”:新加坡和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

“长者福利”:新加坡和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

“长者福利”:新加坡和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2023年,全球老龄化加剧,对长者福利的需求日益增加。

养老保险制度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问题。

新加坡养老保险制度新加坡是一个小国家,但其养老保险制度却备受瞩目。

该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名为“中央公积金”,通常被称为CPF。

在新加坡,每位年满18岁的公民和永久居民都必须缴纳CPF,这是一种强制性储蓄计划。

CPF旨在为长者提供充足的养老金。

CPF的缴纳规则如下:雇主和员工每月各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其余资金由政府出资。

CPF缴纳比例根据年龄和工资水平不同而有所不同。

CPF的钱可以用于购买公寓、支付医疗费用和为长者提供养老金。

新加坡政府还为长者提供了一系列的福利。

举例来说,长者可以享受公共交通折扣,每个月可以免费享用一定数量的电力和燃气。

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同于新加坡的CPF,它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制度。

它的核心是个人账户,每位工作者必须在开始工作时为其开设个人账户。

账户中的资金由员工本人和他们的雇主共同缴纳。

在智利,工作者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工资的10%到15%之间。

政府为那些收入特别低的人提供额外补贴。

智利养老保险制度的另一个特点是,工作者可以选择他们的个人账户如何受到投资。

这意味着工作者可以利用股票、债券和房地产等资产来获取更高的收益,但同时也意味着雇员面临更大的风险。

智利政府出台了类似新加坡的福利政策,如国家医疗保险和公共交通折扣等。

然而,这些政策与新加坡的政策相比还是比较有限。

两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新加坡和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各自的特点,但都存在一些缺陷。

比如,新加坡的CPF制度并不能满足所有长者的需求,有些人可能需要额外的支援。

智利的市场机制制度能够为工作者提供更高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更大的风险。

两国的福利政策也存在一些限制。

虽然新加坡政府为长者提供了很多福利,但这些福利政策在某些方面仍然不够完善。

智利的福利政策则相对较少,对长者的支援也较为有限。

综上所述,新加坡和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和福利政策都存在一些限制和不足之处。

基于智利养老保险制度转轨的经济学分析

基于智利养老保险制度转轨的经济学分析

和 建立 相关 机构 对 经济活 动 实施 监督 和管 理 ,从 而 充分 发 挥 私人 部 门在经 济活 动和 社会 生活 中的作 用 。这 样 ,基 金 管 理公 司才 有可 能进 行 独立 的管 理和 运营 活 动 ,养 老基 金 才 有可 能 通过 一个 富于 竞争性 又受 到严格 监 督 的资 本 市场 取 得较 高 的收益 ,资本 市场 的长期 稳 定发 展 也 有 了资金 来


由于 人 口增长 率 的下 降 ,养 老金 待遇 水 平的 提 高 以及 人 口老龄 化 等原 因造 成现 收 现付 制 养 老金 财 务 平衡 困难 , 收 不抵 支 。而 2 0世纪 7 0年 代末 ,失 业群 体 不断 扩 大 ,非 正 规就 业群 体 1 3益膨 胀 ,参 保覆 盖面 一 直下 降 ,使这 一 制 度陷 入全 面危机 。 2养老 保险体 系分割 ,待遇水 平差异 大 .
关 键词 :养 老 保 险 转轨 智利 分 析
自2 0世纪 8 0年 代 ,许 多 国家 开始 尝试 对 传统 的 养老 可 以减少劳动 力市场 的扭 曲 。 保险制 度进行 改革 ,采取 的方式包 括降低 养老 金发放 水平 , 三 、智 利 改革 成 功 的 经验 总结 增加 养 老保 险缴 费 ,推迟退 休 年龄 ,扩 大 养老 保 险覆盖 面 1自由市 场机 制 与养老保 险制度 改革 的互动 . 等 以保持 养 老保 险体 系的 财 务平衡 ,其 中最 激 进 的要 数智 智 利改 革成 功 的一 个关 键 因素 是 养老 基 金 的市场 运 营 利养 老保险制 度私 有化改 革 。 方 式 ,即 由私营 公 司通过 市场 竞争 和投 资 运营 为参保 人 提 智 利 养老 保 险 制 度 改革 的 原 因分 析 供尽 可能大 的收益 。 1现收现 付制 ,收 不抵支 . 政 府不 再 直接 干预 经 济活 动 ,主要 通 过制 定 法律 法 规

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

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20世纪80年代初,智利进行了举世瞩目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在养老保险领域,建立起全新的以个人帐户积累为基础,以私营化管理为基本特征,强调自我积累、自我保障、经营性原则的养老保险运行机制。

智利的改革被称为智利模式,并在拉美国家得以推广。

一、智利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智利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政府实施立法和监控,民营机构具体操作,个人帐户强制储蓄,政府承担最终风险。

1.建立个人帐户。

智利为加入新制度的每个成员建立了专门的养老金帐户,由成员自己按月缴纳养老金(目前规定为月工资的10%),雇主不缴费。

个人帐户由缴费者自主选择一家养老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随着缴费的不断增加及投资增值,形成养老金积累。

职工退休时按个人帐户积累额的多少决定养老金领取额的多少。

这一方式的突出特点是,个人的缴费与退休的待遇水平直接相关,能够激励个人工作和缴费的积极性。

此外,个人还需按工资的3%购买伤残和遗属保险,支付个人帐户的管理费和佣金等费用。

个人帐户的基本用途是在缴费者达到规定条件后为其支付养老金,缴费者也可以个人帐户资金做担保申请住房贷款,也可以取出部分现款,但前提条件必须保证个人帐户结存余额可以满足按本人退休前10年平均工资的70%支付养老金的需要。

各养老金管理公司经营的个人帐户养老金按月记息,月利息不得低于过去12个月所有养老金投资回报率的2个百分点。

如高于2个百分点以上,可留作保证金,暂不记入个人帐户,待养老金投资回报率过低时补足。

如果个人帐户养老金由于不能足额缴费或投资失败等原因,而影响养老金支付时,则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给受保人支付最低养老金水平或支付最低养老金(目前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00美元左右)。

2.民营机构运作。

养老金的收入、支出、投资等工作均由养老金管理公司负责。

养老金管理公司是专门为运作养老金而成立的股份公司,性质为民营机构。

养老金管理公司只能从事养老金及相关业务,其它公司不得从事养老金业务。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一、概述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解决和保障公民社会保障需求而建立的制度体系。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是智利政府为了保障其公民的社会福利、提升整体社会发展水平而建立的一套制度体系。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智利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全面、详细、完整和深入的探讨。

二、智利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20世纪初,当时智利面临严重的社会不平等和贫困问题。

1903年,智利政府首次创立了国民养老基金,为老人提供基本养老金。

随后,不断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使得智利的社会保障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三、智利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养老保险智利的养老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和附加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智利的一项公共福利保障制度,为参保人在退休后提供基本的养老金。

附加养老保险则是由私营部门提供的养老金计划,提供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2. 医疗保险智利的医疗保险由智利国家医疗保险机构(FONASA)负责管理。

FONASA通过向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来保障参保人的医疗需求。

参保人还可以选择购买额外的健康保险来得到更全面的医疗保护。

3. 工伤保险智利的工伤保险由劳工运动和社会保障局(SUSESO)负责管理。

工伤保险旨在保护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的权益,为他们提供经济和医疗上的保障。

4. 失业保险智利的失业保险主要由失业保险基金(AFC)管理。

参保人在失业期间可以领取一定金额的失业保险金,以帮助他们渡过经济困境。

四、智利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和管理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和管理主要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

例如,国家劳工服务局(DT)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动法律的实施;社会服务和国家老年人服务局(SENAMA)负责管理和提供老年人服务;社会发展部(DSOC)负责社会援助的服务和分配等。

五、智利社会保障制度的优势和不足1. 优势•全面覆盖: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涵盖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多个方面,基本满足了公民的社会保障需求。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智利社会保障制度一、概述智利社会保障制度是指智利为保障公民基本福利和社会安全而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

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伤残保险、家庭津贴、子女福利和低收入人群补贴等方面。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方面的相关内容。

二、养老保险1.养老保险的对象:智利公民年满65岁的老年人以及部分特殊群体。

2.养老金计算方法:根据参保人的工作年限、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和最终退休时的工资水平计算养老金数额。

3.养老金支付方式: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养老金或每月领取固定金额的养老金。

三、医疗保险1.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智利公民及其家属可以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包括基本的医疗诊疗、药品和医疗设备的费用报销。

2.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参保人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用,并根据自身的医疗需求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险报销。

四、失业保险1.失业保险的对象:失业保险覆盖工作年限较长且经济上是正常的智利公民。

2.失业保险金数额:根据参保人的工作年限和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计算失业保险金数额。

3.失业保险金支付方式:失业保险金在失业期间每月支付一定金额,同时参保人也可以接受就业培训。

五、伤残保险1.伤残保险的对象: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导致残疾的参保人。

2.伤残保险金数额:根据参保人残疾程度以及缴纳的伤残保险费用计算伤残保险金数额。

3.伤残保险金支付方式:伤残保险金可以作为生活补贴或医疗费用报销的形式支付。

六、家庭津贴1.家庭津贴对象:智利公民在养育子女期间可以享受一定的家庭津贴。

2.家庭津贴金额:根据家庭的人数和收入水平计算家庭津贴金额。

3.家庭津贴支付方式:家庭津贴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直到子女达到一定年龄。

七、子女福利1.子女福利对象:智利公民在养育子女期间可以享受一定的子女福利。

2.子女福利金额:根据子女的年龄和需求计算子女福利金额。

3.子女福利支付方式:子女福利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直到子女达到一定年龄。

八、低收入人群补贴1.低收入人群补贴对象:经济条件较差的智利公民可以享受一定的低收入人群补贴。

智利养老金制度改革与评价(一)

智利养老金制度改革与评价(一)

智利养老金制度改革与评价(一)摘要]智利是拉美地区最早对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制度进行结构性改革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为私营化管理的国家。

这一巨大变化的深刻社会、经济、政治背景是:养老金管理体系混乱;公立管理机构效率低下;养老金给付水平盲目增长;人口老龄化。

智利现行养老金制度框架是:以强制性个人储蓄的“新制度”为主导;同时保留具有社会保险特点的“旧制度”;建立了适应两种制度并存的政府监督管理体系。

对智利模式,褒贬不一。

肯定的观点是:增加国民储蓄,推动经济增长;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繁荣;促进保险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促进社会稳定;促进国营企业私有化改革。

存在的争议是:养老金的保值增值问题;覆盖率有限;管理成本过高;产生新的不平等。

关键词]养老金制度;现收现付制度;私营化管理;强制性个人储蓄智利是拉美地区最早对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养老金制度进行结构性改革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转为私营化管理的国家,对全球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改革背景智利人口为1610万人,GDP为941亿美元,人均GDP为5845美元。

1925年以后,智利建立了以现收现付、公立机构管理为特征的养老保险制度。

1980年军政府通过立法,将其转变为以强制储蓄、私人机构运营为主要特征的养老金制度。

这一巨大变化,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政治背景。

(一)旧制度难以为继智利旧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没有能够根据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和改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后收支严重失衡,1970年—1983年连续出现赤字,国家无力弥补亏空。

原因在于:1.养老金管理体系混乱。

1980年,全国养老金计划根据经济成分(公立、私立部门)、行业、职业、社会阶层等建立,多达100多种,由32个公立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分别管理,缺乏统一的缴费标准、给付条件、给付标准等制度,造成不平等和歧视而广受诟病。

2.公立管理机构效率低下。

智利和新加坡养老个人账户的比较分析

智利和新加坡养老个人账户的比较分析
账户管理模式
新加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基于中央公积金制度。政府通过强制性 储蓄为劳动者提供养老保障。中央公积金制度的优点在于其统筹性和强制性,为 劳动者提供了稳定的社会保障。然而,由于储蓄率较高,这种模式可能影响当期 消费,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压力。
瑞典:名义账户制的个人账户管 理模式
3、优化收益分配机制,在保障养老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养老金的投资收 益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4、加强政策宣传与培训,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养老金制度的认识和参与度, 推动制度的健康发展。
参考内容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模式比较: 智利、新加坡与瑞典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模式在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差异。本次演示 将比较智利、新加坡和瑞典三国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模式,探讨它们的特色、 优点和适用条件。
3、账户权益
智利养老个人账户权益主要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障等,会员可自由选择是否 购买其他商业保险。新加坡公积金账户权益则包括购房、投资、医疗等多方面, 但会员需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在账户权益方面,两国存在一定差异,智利可 能更注重养老保
险方面的保障,而新加坡则更注重全面性保障和服务。
1、投资策略与风险控制
谢谢观看
2、养老金领取规则
新加坡的养老金领取规则较为严格。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个人可以领取 一部分养老金用于购买组屋、支付医疗费用等。但在有生之年,个人只能领取一 次养老金,且领取金额有限制。智利的养老金领取规则较为灵活。在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后,
个人可以随时领取养老金,且领取金额与个人账户余额和物价指数有关。
智利:自由化程度较高的个人账 户管理模式
智利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模式以其高自由化程度而著称。政府设立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允许参保人自由选择投资组合。个人账户管理模式的主要优点在 于其高度灵活性,允许参保人自主选择投资方向,适应了不同人群的风险偏好和 收益需求。

智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概况

智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概况

智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概况上世纪80年代以前,智利实行以高福利、现收现付为特征的养老保险制度。

由于缴费率过高、企业负担重、逃缴费现象普遍以及养老金给付水平盲目提高、公立管理机构效率低下,到70年代后期,养老金入不敷出,国家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危机。

受自由主义和全球私有化浪潮影响,智利于1981年进行了养老金私有化改革,彻底抛弃了现收现付制,实行以低缴费、完全积累为特征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到目前为止,两种制度已经基本实现过渡。

积累制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劳动者活力、有效应对老龄化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但是,私有化改革的代价也十分沉重,除参保人要缴纳高额的管理费用外,政府不仅要承担巨额转轨成本,而且要处理积累制带来的覆盖率低、贫困人口缺乏保障、贫富差距扩大等社会矛盾,还要承担私营基金管理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破产重组带来的损失,教训十分深刻。

一、基本养老费缴纳智利政府强制要求所有雇员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全部来自个人缴费。

2008年起,对自雇者及非正规部门就业者也由自愿参加改为强制要求参加。

缴费率。

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率统一规定为10%,比改革前平均22.44%的水平有大幅下降,并对缴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参保人员还需给养老基金公司缴纳较高的管理费。

管理费只对增量部分收取,每年费率有所不同(2013年为1.42%),参保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

缴费基数。

雇员以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规定有下限和上限。

2013年,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1万比索(约445美元),低于下限的统一按下限缴纳养老保险费;上限为160.65万比索(约3400美元),高于上限部分的收入不缴纳养老保险费。

自雇者及非正规部门就业者以应税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上下限与雇员一致。

保险费征缴。

18~65岁雇员均需缴纳养老保险,由雇主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月从工资中扣除后直接存入雇员选择的养老基金公司管理的个人账户。

自雇者及非正规部门就业者在国家税务局的监督下,自行缴入由其选择的养老基金公司管理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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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养老保险制度分析组员:王敏陶玺磊史静远073501228 073501238 073501209养老制度改革的背景:智利是拉美最早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

到了70年代,在军政府统治时期,这种制度出现了危机:一是人口的平均寿命延长,从20年代的平均预期寿命50岁达到了70年代末的近70岁,人口出生率下降,老年化倾向十分严重;二是资金出现赤字,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超过了工人工资的25%以上,企业和政府负担过重;三是管理混乱,70年代末有三四十家公立社会保险公司,各有一套制度,各种方案近百种,全国没有统一方案,公立管理机构效率低下,濒于破产,工人对社会保障制度失去了信心。

基于上述原因,智利政府在1981年立法实行新的养老金制度(即3500号法令),规定1982年12月31日后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工薪劳动者必须加入新的社会养老制度。

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1.完全个人缴费供款。

“新制”规定,养老保险费完全由个人缴纳,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总额的10%,另外再按2.5%左右缴纳伤残保险费和私营管理公司的管理费(实际支出管理费约1%),月收入在116万比索(合2000美元)以上的部分不缴费,雇主不缴费但有责任替雇员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若不履行这一职责,要受法律处罚。

2.建立个人账户。

“新制”以建立个人账户,实现个人养老金积累为基础,每一个参保者都必须建立自己的养老金账户,按月将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存入该户。

个人账户由缴费者选择一家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随着缴费的不断增加及投资增值,形成养老金积累,缴费者退休时按个人账户积累额多少决定养老金领取额的高低。

个人账户的基本用途是在缴费者达到规定退休条件后为其支付养老金,但缴费者也可以以个人账户资金做担保申请住房贷款,甚至可以取出部分现款,前提条件是保证个人账户的储蓄余额能够满足按退休前10年平均工资的70%支付养老金的需要。

3.养老金的管理体制。

智利改革后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投资等均由私营性质的养老金管理股份制公司(AFP)操作。

该公司的经营按有关法规并在养老金管理总监署(SOAFP)的严格监控下进行,缴费者可以志愿选择在任何一家AFP公司,也可以更换公司,但必须在一家公司缴费6个月以上。

对智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分析评价:智利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设计社会保障模式,在其特有的政治、经济背景下,采取政府强制“突变式”的方法实行完全个人缴费储蓄基金制度。

从总体上看,这一改革是成功的,其积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在传统的公平为主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领域加入更多的效率机制,在传统的国家、企业责任领域增加更多的个人责任,在传统的政府垄断性管理的领域加入竞争机制,从而进一步减轻了政府责任,政府由主要筹集者变为监督管理者,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的活力。

2.积累了巨额资金,活跃了资本市场,促进了国家经济发展。

智利个人账户积累养老基金,占全国整个资本市场25%左右。

这笔资金的投入,刺激了国内GDP 的增长,在GDP 增长中,养老金份额的投资因素占26.5%(表1)。

3.改革之后,随着政府规定养老基金可投资的金融工具的种类逐渐增多,私营公司有效的竞争,养老基金投资限制的逐步放宽,养老基金投资收益率跟改革之前相比有了很大提高。

1981-2001年这20年中,养老基金投资收益率平均为10.7% (表2)。

表2 智利养老基金投资收益率情况表资料来源:Alejandro Ferreiro Yazigi. “The Chilean Pension System”,Los Trabajadores Press,Chile, 2003: 35,228.4.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吸引来越来越多的人把资金存入个人养老基金账户,养老保险计划参保率呈逐年上升之势(表3),个人账户上累积的养老基金资产总额也大幅上升。

表3 智利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情况表Chile 2003: 119-122.表1智利养老基金资产情况表资料来源:Alejandro Ferreiro Yazigi. “The Chilean Pension System”,Los Trabajadores Press,Chile, 2003: 226.当然,智利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非完美无缺,也存在着一些弊端:1.新制度减轻了雇主的负担,转移到雇员身上,特别是低收入雇员并未从这一制度中得到优惠。

着重强调了养老金的储蓄功能及资本化运作,弱化了再分配功能,偏离了社会共济方向,一部分人由于收入太低被排除在这种养老保险制度之外2.养老保险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不实行社会共济,相当于强制个人储蓄,违背了社会保险的基本规律,特别是个人账户储蓄存额高于退休前10年平均工资70%部分资金可以提前一次性支取,使政府承担了潜在风险。

3.目前个人账户养老金规模越来越大,且投资收益颇佳,主要依赖于智利政治稳定,国民经济的良好运行及较低的通货膨胀,如果一旦出现经济危机,则后果不堪设想。

4.管理成本过高。

佣金即管理费提取数额较大,已占缴纳养老保险费的2.5%。

智利养老保险模式在我国实行的可行性:1.从我国目前现实情况来看,与智利养老保险改革时背景较为相似。

一是我国人口老龄化过程加快,老年人口绝对数大,且来势猛,老年人口赡养率高。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改善,人们预期寿命变长,加之总和出生率的下降,使得老年人口相对多了起来:1999年我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1.02亿,2000年达到1.28亿。

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同时也增加了财政支出的负担。

二是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大。

单纯的靠现收现付制的养老金收支模式不但不能解决老年人的长远问题还会加剧代际矛盾。

于是,我国政府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以合同工人为保障对象的试验改革,积累养老基金。

但是由于投资政策的限制,基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债或存入银行。

因前些年通货膨胀率较高,基金实际收益率从1992年以后几年一直为负数,尽管1995年发行了社会保障特别债券,收益率仍为负数。

同时基金收益率低于工资增长率。

这样,基金收益率低于工资增长率在理论上抽掉了积累制合理存在的基石;基金贬值使原本不多的积累在通涨情况下显得更少――加剧了制度支付困难。

2.从我国的个人积累数量看,可以满足养老基金私营化的需求量。

改革开放二十几年来,我国经济取得长足发展:2000年,我国GDP实现89404亿元。

01年和02年GDP保持了8%左右的增长率。

至2003年,我国GDP超过了11万亿元,人均达到1090美元。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劲增长,全国居民储蓄额逐年增长:01年1月份,我国居民储蓄额6万亿元,至8月份突破了7万亿。

02年5月达8.04亿,而到03年11月,这一数字将近11万亿。

有专家预测,我国居民储蓄额每年将以一万亿甚至更快速度增长。

因此从我国的个人积累数量看,可以满足养老基金私营化的需求量。

3.从我国目前资本市场的运行环境和成熟度来看,养老基金的私营化可以满足保值增值的需要。

我国证券投资市场取得长足发展,为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个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1)自1993年4月国家颁布证券市场上第一个全国性的正式法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来,中国证监会、国务院证券委及全国人大相继颁布了《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禁止证券欺骗行为暂行规定》、《公司法》等打击证券市场违规行为,规范上市公司活动;1997年4月25日证券会发出开展《证券期货市场防范风险年活动》的通知等等,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的措施和规定。

(2)证券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98 年证券市场的总市值占我国GDP的24.46%,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98 年底兼营证券机构发展为400家,证券营业部1000多家,还有各类证券代办点6000余家,证券从业人员达15万人左右。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发展成全国证券交易所,两所会员总数超过800家。

证券市场扩展到全国,市场规模扩大,上市公司由1992年的40余家增加到1999年7月13日的900家,股票总市值达28509.66亿元。

全国拥有各类投资者达4000多万人。

我国民营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形成了一定的资金积累并有相当丰富的投资经验,从而为养老基金私营化运行提供了市场载体。

截止到2001年,前500名“上规模民营企业”的营业收入总额、资产总额、缴税总额、净利润的总和分别为2280亿元、2049亿元、88亿元、133亿元,平均值分别为45593万元、41135万元、1779万元、2693万元。

有61家企业营业收入总额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上,达到国家大型企业标准,数量比2000增加19家。

其中联想集团以202.9亿元的营业收入总额和78.7亿元的资产总额进入特大型企业行列 .比较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有东方希望集团(资产总额63亿人民币)、创维集团(资产总额55亿人民币)等。

综上可以看出,智利养老保险模式在我国实行是可行的。

如果我国实施这种模式,我认为国家应该对基金管理公司做出如下一些规定:1.基金管理公司遵循养老福利最大化原则。

这是养老保险私营化过程中要遵循的重要原则。

受到市场利润的驱使,某些运营主体出于自身利益的追求会使公众福利受损。

这个时候要求国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经营的方向和力度进行约束,减少福利损失。

2.私营化过程中要对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适当限制。

主张进行多元化投资,尽量降低风险。

这方面可借鉴智利的投资模式:以1990年为例,由于私营化运作过程中投资经验不足及其它局限,智利的投资公司更多选择了政府债券(比例为45.1%),而股票投资只有9.7%,银行存款及其它投资占45.2%。

随着投资市场的完善和成熟及自身投资经验的丰富,到1994年它的股票投资比例达到了33%,实现了高额回报 .考虑到我国国情和目前资金的使用状况(03年只用了基金的5%投资股票,其余95%用于购买政府债券、银行存款等)。

投资须在规定的市场上进行,买卖双方面议价格,对外公开信息,具有完备的基础和完善的内部规章。

保障最低收益:基金管理公司每月的投资收益率不得低于过去十二个月全部基金收益率两个百分点。

3.国家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国家应成立针对基金管理公司的专门督察机构,对其财务帐目、投资、及相关资金流动进行定期核查。

实行年度申报制度。

基金管理公司每年度末都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过去一年运营状况和未来一年投资计划,经过审查通过后,才允许第二年的运作。

否则,须经由有关部门对公司进行调整后再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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