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等式的证明
初中数学重点梳理恒等式证明

初中数学重点梳理恒等式证明初中数学中的恒等式证明是一个重要的知识点,也是数学学习中的基础内容。
恒等式证明主要通过逐步推导,将一个式子转化为另一个等价的式子,从而证明恒等式成立。
下面是初中数学中常见的恒等式证明的一些重点梳理。
1.基本的恒等式:-交换律:a+b=b+a,a×b=b×a-结合律:(a+b)+c=a+(b+c),(a×b)×c=a×(b×c)-分配律:a×(b+c)=a×b+a×c2.等式转换的基本方法:-两边加减相等的量-两边乘除相等的量-合并同类项-提取公因式-分解因式3.恒等式证明的常见例题:- 证明两个三角函数的恒等式,如证明sin²θ + cos²θ = 1-证明平方差等式,如证明a²-b²=(a+b)(a-b)- 证明平方和等式,如证明(a + b)² = a² + 2ab + b²-证明乘法公式,如证明(a+b)×(a-b)=a²-b²4.使用排列组合证明恒等式:-利用组合数等恒等式,如证明C(n,r)=C(n,n-r)-利用排列数等恒等式,如证明A(n,m)=n!/(n-m)!-利用二项式定理等恒等式,如证明(a+b)ⁿ=C(n,0)aⁿ+C(n,1)aⁿ⁻¹b+...+C(n,n)bⁿ5.使用数学归纳法证明恒等式:数学归纳法是一种证明恒等式的常用方法,通过证明基础情况成立,以及假设n=k时等式成立,再证明n=k+1时等式成立来证明恒等式的真实性。
6.利用三角恒等关系证明恒等式:三角恒等关系是三角函数中常见的等式,通过变换、代入等方法,可以将一个三角函数的恒等式转化为另一个等价的恒等式。
7.利用代数运算规律证明恒等式:例如利用加法运算的逆元、乘法运算的逆元以及分配律等运算规律,可以将一个等式转化为另一个等价的等式。
三角恒等式证明

三角恒等式证明三角恒等式是指由三角函数之间的关系衍生出的等式。
在解决三角函数问题时,常常会使用到这些恒等式来化简和推导表达式。
本文将介绍三角恒等式的定义及相关证明。
一、基本的三角恒等式1. 正弦函数的恒等式对于任意角度 x,有以下恒等式成立:1) 正弦函数的平方与余弦函数的平方之和等于1:sin^2(x) + cos^2(x) = 1这一恒等式是三角恒等式中最基本的一个,称为正弦-余弦恒等式。
其证明如下:根据单位圆的定义,我们知道在单位圆上,点 (cos(x), sin(x)) 的横坐标为 cos(x),纵坐标为 sin(x)。
那么,这个点到原点的距离即为:r = sqrt((cos(x))^2 + (sin(x))^2)同时,根据勾股定理,我们知道单位圆的半径为1,即 r = 1。
将这两个等式联立起来,得到:1 = sqrt((cos(x))^2 + (sin(x))^2)两边同时平方,即可得到正弦-余弦恒等式。
2) 正弦函数的倒数是余弦函数:sin(x) / cos(x) = tan(x)这一恒等式称为正切函数的定义。
其证明可以通过正弦函数和余弦函数的定义相除得到。
2. 余弦函数的恒等式与正弦函数类似,对于任意角度 x,以下恒等式成立:1) 余弦函数的平方与正弦函数的平方之差等于1:cos^2(x) - sin^2(x) = 1这一恒等式称为余弦-正弦恒等式。
其证明可以通过正弦-余弦恒等式变形而来:1 = sin^2(x) + cos^2(x)= cos^2(x) - cos^2(x) + sin^2(x) + cos^2(x)= (cos^2(x) - sin^2(x)) + 2cos^2(x)= cos^2(x) - sin^2(x) + cos^2(x)= cos^2(x) - sin^2(x)二、加减角公式在三角恒等式中,加减角公式是十分重要的一类恒等式。
它们将一个角的正弦、余弦、正切函数表达为另一个角度的三角函数的表达式。
恒等式证明

初一数学竞赛系列讲座(7)有关恒等式的证明一、知识要点恒等式的证明分为一般恒等式的证明和条件恒等式证明,对于一般恒等式的证明,常常通过恒等变形从一边证到另一边,或证两边都等于同一个数或式。
在恒等变形过程中,除了要掌握一些基本方法外,还应注意应用一些变形技巧,如:整体处理、“1”的代换等;对于条件恒等式的证明,如何处理好条件等式是关键,要认真分析条件等式的结构特征,以及它和要证明的恒等式之间的关系。
二、例题精讲例1 求证:a 1+(1-a 1)a 2+(1-a 1)(1-a 2)a 3+…+(1-a 1)(1-a 2)…(1-a n-1)a n=1-(1-a 1)(1-a 2)…(1-a n-1)(1-a n )分析:要证等式成立,只要证明1- a 1- (1-a 1)a 2- (1-a 1)(1-a 2)a 3 -…- (1-a 1)(1-a 2)…(1-a n-1)a n =(1-a 1)(1-a 2)…(1-a n-1)(1-a n )证明:1- a 1- (1-a 1)a 2- (1-a 1)(1-a 2)a 3 -…- (1-a 1)(1-a 2)…(1-a n-1)a n=(1-a 1)[ 1- a 2- (1-a 2)a 3- (1-a 2)(1-a 3)a 4 -…- (1-a 2)(1-a 3)…(1-a n-1)a n ]=(1-a 1) (1-a 2)[ 1- a 3- (1-a 3)a 4- (1-a 3)(1-a 4)a 5 -…- (1-a 3)(1-a 4)…(1-a n-1)a n ]=(1-a 1) (1-a 2) (1-a 3)[ 1- a 4- (1-a 4)a 5- (1-a 4)(1-a 5)a 6 -…- (1-a 4)(1-a 5)…(1-a n-1)a n ]=……=(1-a 1)(1-a 2)…(1-a n-1)(1-a n )∴ 原等式成立例2 证明恒等式()()()()()()11322321121132322121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n n n n ++++++=++++++ (第二十届全俄数学奥林匹克九年级试题)证明评注:裂项是恒等变形中常用的一种方法()()()()()()11322321121322211113232121132322121111111111111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n n n n n n n ++++++=⎪⎪⎭⎫ ⎝⎛+-++⎪⎪⎭⎫ ⎝⎛+-+⎪⎪⎭⎫ ⎝⎛+-=⎪⎪⎭⎫ ⎝⎛+-++⎪⎪⎭⎫ ⎝⎛+-+⎪⎪⎭⎫ ⎝⎛+-=++++++例3 若abc=1,求证1111=++++++++c ca c b bc b a ab a 分析:所要求证的等式的左边是三个分母差异很大的式子,因而变形比较困难。
浅谈组合恒等式证明的常用方法

浅谈组合恒等式证明的常用方法组合恒等式是组合数学中常见的等式形式,它们描述了一些集合之间的数量关系。
证明组合恒等式的方法有很多种,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方法。
一、代数证明法代数证明法利用组合数的性质以及代数运算的法则来证明组合恒等式。
该方法的关键在于将组合数的定义表示为代数式,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变换,最终证明等式左边和右边是相等的。
例如,要证明组合恒等式$\binom{n}{k} = \binom{n-1}{k-1} +\binom{n-1}{k}$。
首先,使用组合数的定义$\binom{n}{k} = \frac{n!}{k!(n-k)!}$,然后对等式两边应用阶乘的性质进行变换。
$\frac{n!}{k!(n-k)!} = \frac{(n-1)!}{(k-1)!(n-k)!} +\frac{(n-1)!}{k!(n-k-1)!}$接着,利用阶乘的定义$n! = n \cdot (n-1)!$,并化简分子部分的阶乘。
$\frac{n!}{k!(n-k)!} = \frac{n}{k} \cdot \frac{(n-1)!}{(k-1)!(n-k)!} + \frac{n-k}{k} \cdot \frac{(n-1)!}{k!(n-k-1)!}$继续变换,将分式化为组合数的形式。
$\frac{n}{k} \cdot \binom{n-1}{k-1} + \frac{n-k}{k} \cdot\binom{n-1}{k} = \binom{n}{k}$最后,通过代数运算的法则,将等式两边进行合并,从而证明了组合恒等式。
二、递归证明法递归证明法是一种基于递归关系的证明方法。
该方法的关键在于通过归纳法证明递归关系成立,从而证明组合恒等式。
例如,要证明组合恒等式$\binom{n}{k} = \binom{n-1}{k-1} +\binom{n-1}{k}$。
首先,考虑递归关系$\binom{n}{k} = \binom{n-1}{k-1} +\binom{n-1}{k}$。
三角函数恒等式证明的基本方法

三角函数恒等式证明的基本方法三角函数恒等式是指对定义域内的任何一个自变量x 都成立的等式;三角函数恒等式的证明问题是指证明给定的三角函数等式对定义域内的任何一个自变量x 都成立的数学问题。
这类问题主要包括:①三角函数等式一边较繁杂,一边较简单;②三角函数等式的两边都较繁杂两种类型。
那么在实际解答三角函数恒等式的证明问题时,到底应该怎样展开思路,它的基本方法如何呢?下面通过典型例题的解析来回答这个问题。
【典例1】解答下列问题: 1、证明下列三角函数恒等式:(1)4222sin sin cos cos 1αααα++=; (2)22(cos 1)sin 22cos ααα-+=-;(3)若sin α.cos α<0,sin α.tan α<0,=±2tan 2α。
【解析】【知识点】①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②二次根式的定义与性质;③分式的定义与性质。
【解题思路】(1)对左边运用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通过运算就可得到右边,从而证明恒等式;(2)对左边运用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通过运算就可得到右边,从而证明恒等式;(3)对左边运用分式的性质,同角三角函数的基本关系和二次根式的性质,通过运算就可得到右边,从而证明恒等式。
【详细解答】(1)左边=sin 2α( sin 2α+ cos 2α)+ cos 2α= sin 2α+ cos 2α=1=右边,∴4222sin sin cos cos 1αααα++=;(2)左边= cos 2α-2 cos α+1+sin 2α=2-2 cos α=右边,∴22(cos 1)sin 22cos ααα-+=-;(3) sin α.cos α<0,sin α.tan α<0,∴α是第二象限的角,⇒2α是第一象限或第三象限的角,①当2α是第一象限的角时,左边|1sin|2|cos |2αα+-|1sin|2|cos |2αα-=1sin1sin22cos2ααα+-+=2tan 2α;②当2α是第一象限的角时,左边|1sin|2|cos |2αα+-|1sin|2|cos |2αα-=1sin1sin22cos2ααα--+-=-2tan 2α;⇒左边=±2tan 2α=右边,∴若若sin α.cos α<0,sin α.tan α<0±2tan 2α。
代数式的恒等式与方程的证明与推理

代数式的恒等式与方程的证明与推理一、恒等式的定义与性质在代数学中,恒等式是一种数学表达式,其中的两边总是相等的。
恒等式可以由代数运算得出,并且对于任意满足其中所涉及的条件的变量或数值,都成立。
恒等式的性质如下:1. 反身性:对于任意的数值或变量,恒等式与自身相等。
2. 对称性:恒等式的两边可以互换位置而保持相等。
3. 传递性:如果恒等式A等于恒等式B,而恒等式B又等于恒等式C,那么恒等式A也等于恒等式C。
二、恒等式的证明方法1. 直接证明法:通过直接计算,将恒等式的左边转化为右边,或将右边转化为左边,以证明两边相等。
举例来说,对于恒等式(a + b)² = a² + 2ab + b²,我们可以通过展开左边并进行求和运算,证明它与右边相等。
2. 分类讨论法:将恒等式中的变量或数值分成不同情况进行讨论,证明恒等式在每种情况下都成立。
举例来说,对于恒等式|a| = a 或 |a| = -a,我们可以分别讨论a为正数、负数和0的情况,证明恒等式在每种情况下都成立。
3. 数学归纳法:适用于需要证明一个恒等式对于所有自然数或整数都成立的情况。
举例来说,对于恒等式1² + 2² + 3² + ... + n² = (n(n + 1)(2n + 1))/6,我们可以使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三、方程的定义与求解方法方程是恒等式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中至少包含一个未知数,并且需要找到满足方程的未知数的值。
方程的求解方法如下:1. 引入一个变量:将方程中的未知数引入一个临时变量,通过运算将方程转化为一个恒等式,从而求解出未知数。
2. 因式分解法:对于含有多项式的方程,可以使用因式分解法来将方程转化为多个恒等式的乘积,再求解每个恒等式中的未知数。
3. 方程求根法:利用方程的特点,例如一元二次方程的求根公式,解析求解出未知数。
四、方程的证明与推理方法1. 逆向推理法:从一个已知的等式或不等式出发,通过逆向推导,得到要证明的方程。
集合的运算规律与恒等式的证明

集合的运算规律与恒等式的证明在数学的广袤领域中,集合是一个基础且重要的概念。
而集合的运算规律以及相关恒等式的证明,不仅是对集合理论的深入理解,也是解决众多数学问题的有力工具。
集合的基本运算包括交集、并集和补集。
交集,用符号“∩”表示,是指两个集合中共同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
例如,集合 A ={1, 2, 3, 4},集合 B ={3, 4, 5, 6},那么A ∩ B ={3, 4}。
并集,用符号“∪”表示,是将两个集合中的所有元素合并在一起组成的新集合,去除重复的元素。
上述例子中,A ∪ B ={1, 2, 3, 4, 5, 6}。
补集,用符号“C”表示,是指在给定的全集 U 中,某个集合 A 的补集 CUA 是由全集 U 中不属于集合 A 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
接下来,让我们来探讨一些常见的集合运算规律和恒等式。
首先是交换律。
交集的交换律为:A ∩ B =B ∩ A。
这很好理解,因为两个集合中共同的元素,不管从哪个集合的角度来看,都是相同的。
并集的交换律:A ∪ B = B ∪ A。
道理类似,把两个集合的元素合并,顺序并不影响结果。
然后是结合律。
交集的结合律:(A ∩ B) ∩ C=A ∩ (B ∩ C)。
想象一下,要找到三个集合共同的部分,先找出前两个集合的交集,再与第三个集合求交集,或者先找出后两个集合的交集,再与第一个集合求交集,结果是一样的。
并集的结合律:(A ∪ B) ∪ C = A ∪(B ∪ C),这也是因为合并集合的过程中,顺序不影响最终包含的元素。
分配律也是重要的规律之一。
交集对于并集的分配律:A ∩ (B ∪C) =(A ∩ B) ∪(A ∩ C)。
也就是说,一个集合与另外两个集合的并集的交集,等于这个集合分别与那两个集合的交集的并集。
并集对于交集的分配律:A ∪(B ∩ C) =(A ∪ B) ∩ (A ∪ C),道理类似。
还有一些特殊的恒等式,比如德摩根定律。
对于两个集合 A 和 B,(A ∪ B)的补集等于 A 的补集与 B 的补集的交集,即 C(A ∪ B) =CUA ∩ CUB ;(A ∩ B)的补集等于 A 的补集与 B 的补集的并集,即C(A ∩ B) = CUA ∪ CUB 。
三角恒等式的推导与证明

三角恒等式的推导与证明一、引言三角恒等式是数学中的重要概念,它们是三角函数之间的等式关系。
在数学和物理学等领域,三角恒等式经常被用于简化和推导复杂的数学表达式。
本文将从基本的三角恒等式开始推导,并逐步展示它们的证明过程。
二、基本的三角恒等式1. 正弦恒等式:sin²θ + cos²θ = 1推导过程:由勾股定理可知:sin²θ + cos²θ = 12. 余弦恒等式:1 + tan²θ = sec²θ推导过程:根据定义:tanθ = sinθ/cosθsecθ = 1/cosθ由此推导可得:1 + tan²θ = 1 + (sin²θ/cos²θ) = (cos²θ + sin²θ)/cos²θ = 1/cos²θ = sec²θ3. 正切恒等式:1 + cot²θ = csc²θ推导过程:根据定义:cotθ = cosθ/sinθcscθ = 1/sinθ由此推导可得:1 + cot²θ = 1 + (cos²θ/sin²θ) = (sin²θ + cos²θ)/sin²θ = 1/sin²θ = csc²θ三、倍角三角恒等式1. 正弦恒等式:sin2θ = 2sinθcosθ推导过程:由和差化积公式可得:sin(θ + θ) = sinθcosθ + cosθsinθ = 2sinθcosθ (公式1)2. 余弦恒等式:cos2θ = cos²θ - sin²θ推导过程:由和差化积公式可得:cos(θ + θ) = cosθcosθ - sinθsinθ = cos²θ - sin²θ (公式2)3. 正切恒等式:tan2θ = (2tanθ)/(1-tan²θ)推导过程:由正切的定义可得:tan2θ = tan(θ + θ)= (tanθ + tanθ) / (1 - tanθtanθ) = (2tanθ)/(1-tan²θ) (公式3)四、和差三角恒等式1. 正弦和差恒等式:sin(α±β) = sinαcosβ ± cosαsinβ推导过程:由和差化积公式可得:sin(α ± β) = sinαcosβ ± cosαsinβ (公式4)2. 余弦和差恒等式:cos(α±β) = cosαcosβ ∓ sinαsinβ推导过程:由和差化积公式可得:cos(α ± β) = cosαcosβ ∓sinαsinβ (公式5)3. 正切和差恒等式:tan(α±β) = (tanα ± tanβ)/(1 ∓ tanαtanβ)推导过程:由正切的定义可得:tan(α ± β) = (tanα + tanβ) / (1 - tanαtanβ) = (tanα ± tanβ)/(1 ∓ tanαtanβ) (公式6)五、证明示例我们以正弦和差恒等式为例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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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恒等式的证明
代数式的恒等变形是初中代数的重要内容,它涉及的基础知识较多,主要有整式、分式与根式的基本概念及运算法则,因式分解的知识与技能技巧等等,因此代数式的恒等变形是学好初中代数必备的基本功之一.本讲主要介绍恒等式的证明.首先复习一下基本知识,然后进行例题分析.
两个代数式,如果对于字母在允许范围内的一切取值,它们的值都相等,则称这两个代数式恒等.
把一个代数式变换成另一个与它恒等的代数式叫作代数式的恒等变形.恒等式的证明,就是通过恒等变形证明等号两边的代数式相等.
证明恒等式,没有统一的方法,需要根据具体问题,采用不同的变形技巧,使证明过程尽量简捷.一般可以把恒等式的证明分为两类:一类是无附加条件的恒等式证明;另一类是有附加条件的恒等式的证明.对于后者,同学们要善于利用附加条件,使证明简化.下面结合例题介绍恒等式证明中的一些常用方法与技巧.
1.由繁到简和相向趋进
恒等式证明最基本的思路是“由繁到简”(即由等式较繁的一边向另一边推导)和“相向趋进”(即将等式两边同时转化为同一形式).
例1 已知x+y+z=xyz,证明:x(1-y2)(1-z2)+y(1-x2)(1-z2)+z(1-x2)(1-y2)=4xyz.
分析将左边展开,利用条件x+y+z=xyz,将等式左边化简成右边.
证因为x+y+z=xyz,所以
左边=x(1-z2-y2-y2z2)+y(1-z2-x2+x2z2)+(1-y2-x2+x2y2)
=(x+y+z)-xz2-xy2+xy2z2-yz2+yx2+yx2z2-zy2-zx2+zx2y2
=xyz-xy(y+x)-xz(x+z)-yz(y+z)+xyz(xy+yz+zx)
=xyz-xy(xyz-z)-xz(xyz-y)-yz(xyz-x)+xyz(xy+yz+zx)
=xyz+xyz+xyz+xyz
=4xyz=右边.
说明本例的证明思路就是“由繁到简”.
例2 已知1989x2=1991y2=1993z2,x>0,y>0,z>0,且
证令1989x2=1991y2=1993z2=k(k>0),则
又因为
所以
所以
说明本例的证明思路是“相向趋进”,在证明方法上,通过设参数k,使左右两边同时变形为同一形式,从而使等式成立.
2.比较法
a=b(比商法).这也是证明恒等式的重要思路之一.
例3 求证:
分析用比差法证明左-右=0.本例中,
这个式子具有如下特征:如果取出它的第一项,把其中的字母轮换,即以b代a,c代b,a代c,则可得出第二项;若对第二项的字母实行上述轮换,则可得出第三项;对第三项的字母实行上述轮换,可得出第一项.具有这种特性的式子叫作轮换式.利用这种特性,可使轮换式的运算简化.
证因为
所以
所以
说明本例若采用通分化简的方法将很繁.像这种把一个分式分解成几个部分分式和的形式,是分式恒等变形中的常用技巧.
全不为零.证明:(1+p)(1+q)(1+r)=(1-p)(1-q)(1-r).
同理
所以
所以(1+p)(1+q)(1+r)=(1-p)(1-q)(1-r).
说明本例采用的是比商法.
3.分析法与综合法
根据推理过程的方向不同,恒等式的证明方法又可分为分析法与综合法.分析法是从要求证的结论出发,寻求在什么情况下结论是正确的,这样一步一步逆向推导,寻求结论成立的条件,一旦条件成立就可断言结论正确,即所谓“执果索因”.而综合法正好相反,它是“由因导果”,即从已知条件出发顺向推理,得到所求结论.
证要证 a2+b2+c2=(a+b-c)2,只要证
a2+b2+c2=a2+b2+c2+2ab-2ac-2bc,
只要证 ab=ac+bc,
只要证 c(a+b)=ab,
只要证
这最后的等式正好是题设,而以上推理每一步都可逆,故所求证的等式成立.
说明本题采用的方法是典型的分析法.
例6 已知a4+b4+c4+d4=4abcd,且a,b,c,d都是正数,求证:a=b=c=d.
证由已知可得
a4+b4+c4+d4-4abcd=0,
(a2-b2)2+(c2-d2)2+2a2b2+2c2d2-4abcd=0,
所以
(a2-b2)2+(c2-d2)2+2(ab-cd)2=0.
因为(a2-b2)2≥0,(c2-d2)2≥0,(ab-cd)2≥0,所以
a2-b2=c2-d2=ab-cd=0,
所以 (a+b)(a-b)=(c+d)(c-d)=0.
又因为a,b,c,d都为正数,所以a+b≠0,c+d≠0,所以a=b,c=d.
所以
ab-cd=a2-c2=(a+c)(a-c)=0,
所以a=c.故a=b=c=d成立.
说明本题采用的方法是综合法.
4.其他证明方法与技巧
求证:8a+9b+5c=0.
a+b=k(a-b),b+c=2k(b-c),
(c+a)=3k(c-a).
所以
6(a+b)=6k(a-b),
3(b+c)=6k(b-c),
2(c+a)=6k(c-a).以上三式相加,得
6(a+b)+3(b+c)+2(c+a)
=6k(a-b+b-c+c-a),
即 8a+9b+5c=0.
说明本题证明中用到了“遇连比设为k”的设参数法,前面的例2用的也是类似方法.这种设参数法也是恒等式证明中的常用技巧.
例8 已知a+b+c=0,求证
2(a4+b4+c4)=(a2+b2+c2)2.
分析与证明用比差法,注意利用a+b+c=0的条件.
左-右=2(a4+b4+c4)-(a2+b2+c2)2
=a4+b4+c4-2a2b2-2b2c2-2c2a2
=(a2-b2-c2)2-4b2c2
=(a2-b2-c2+2bc)(a2-b2-c2-2bc)
=[a2-(b-c)2][a2-(b+c)2]
=(a-b+c)(a+b-c)(a-b-c)(a+b+c)=0.所以等式成立.
说明本题证明过程中主要是进行因式分解.
分析本题的两个已知条件中,包含字母a,x,y和z,而在求证的结论中,却只包含a,x和z,因此可以从消去y着手,得到如下证法.
证由已知
说明本题利用的是“消元”法,它是证明条件等式的常用方法.
例10 证明:
(y+z-2x)3+(z+x-2y)3+(x+y-2z)3
=3(y+z-2x)(z+x-2y)(x+y-2z).
分析与证明此题看起来很复杂,但仔细观察,可以使用换元法.令
y+z-2x=a,①
z+x-2y=b,②
x+y-2z=c,③
则要证的等式变为
a3+b3+c3=3abc.
联想到乘法公式:
a3+b3+c3-3abc=(a+b+c)(a2+b2+c2-ab-bc-ca),所以将①,②,③相加有a+b+c=y+z-2x+z+x-2y+x+y-2z=0,
所以 a3+b3+c3-3abc=0,
所以
(y+z-2x)3+(z+x-2y)3+(x+y-2z)3
=3(y+z-2x)(z+x-2y)(x+y-2z).
说明由本例可以看出,换元法也可以在恒等式证明中发挥效力.
例11 设x,y,z为互不相等的非零实数,且
求证:x2y2z2=1.
分析本题x,y,z具有轮换对称的特点,我们不妨先看二元的
所以x2y2=1.三元与二元的结构类似.
证由已知有
①×②×③得x2y2z2=1.
说明这种欲进先退的解题策略经常用于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中.
总之,从上面的例题中可以看出,恒等式证明的关键是代数式的变形技能.同学们要在明确变形目的的基础上,深刻体会例题中的常用变形技能与方法,这对以后的数学学习非常重要.
练习五
1.已知(c-a)2-4(a-b)(b-c)=0,求证:2b=a+c.
2.证明:
(x+y+z)3xyz-(yz+zx+xy)3
=xyz(x3+y3+z3)-(y3z3+z3x3+x3y3).
3.求证:
5.证明:
裕华水境怡园景观设计说明
6.已知x2-yz=y2-xz=z2-xy,求证:
x=y=z或x+y+z=0.
7.已知an-bm≠0,a≠0,ax2+bx+c=0,mx2+nx+p=0,求证:
(cm-ap)2=(bp-cn)(an-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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