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等式的证明
三角恒等式证明

三角恒等式证明三角恒等式是指由三角函数之间的关系衍生出的等式。
在解决三角函数问题时,常常会使用到这些恒等式来化简和推导表达式。
本文将介绍三角恒等式的定义及相关证明。
一、基本的三角恒等式1. 正弦函数的恒等式对于任意角度 x,有以下恒等式成立:1) 正弦函数的平方与余弦函数的平方之和等于1:sin^2(x) + cos^2(x) = 1这一恒等式是三角恒等式中最基本的一个,称为正弦-余弦恒等式。
其证明如下:根据单位圆的定义,我们知道在单位圆上,点 (cos(x), sin(x)) 的横坐标为 cos(x),纵坐标为 sin(x)。
那么,这个点到原点的距离即为:r = sqrt((cos(x))^2 + (sin(x))^2)同时,根据勾股定理,我们知道单位圆的半径为1,即 r = 1。
将这两个等式联立起来,得到:1 = sqrt((cos(x))^2 + (sin(x))^2)两边同时平方,即可得到正弦-余弦恒等式。
2) 正弦函数的倒数是余弦函数:sin(x) / cos(x) = tan(x)这一恒等式称为正切函数的定义。
其证明可以通过正弦函数和余弦函数的定义相除得到。
2. 余弦函数的恒等式与正弦函数类似,对于任意角度 x,以下恒等式成立:1) 余弦函数的平方与正弦函数的平方之差等于1:cos^2(x) - sin^2(x) = 1这一恒等式称为余弦-正弦恒等式。
其证明可以通过正弦-余弦恒等式变形而来:1 = sin^2(x) + cos^2(x)= cos^2(x) - cos^2(x) + sin^2(x) + cos^2(x)= (cos^2(x) - sin^2(x)) + 2cos^2(x)= cos^2(x) - sin^2(x) + cos^2(x)= cos^2(x) - sin^2(x)二、加减角公式在三角恒等式中,加减角公式是十分重要的一类恒等式。
它们将一个角的正弦、余弦、正切函数表达为另一个角度的三角函数的表达式。
矢量恒等式证明

矢量恒等式证明矢量恒等式是矢量运算中一些重要的基本法则。
在这里,我们将证明几个矢量恒等式。
1. 向量点积的交换律对于任意的向量a和b,有a·b=b·a。
这个恒等式可以通过展开两边的点积式子来证明。
假设a和b的坐标分别为(x1,y1,z1)和(x2,y2,z2),则a·b=x1x2+y1y2+z1z2。
同样,b·a=x2x1+y2y1+z2z1。
很容易看出,这两个式子的结果是一样的,因此向量点积具有交换律。
2. 向量叉积的分配律对于任意的向量a、b和c,有a×(b+c)=a×b+a×c。
这个恒等式可以通过将向量叉积的定义展开来证明。
根据向量叉积的定义,有a×b=(aybz-azby,azbx-axbz,axby-aybx),其中ax、ay、az、bx、by和bz分别为向量a和b的x、y和z分量。
同样,有a×c=(aycz-azcy,azcx-axcz,axcy-aycx)。
将这两个式子相加,得到: a×b+a×c=(aybz-azby,azbx-axbz,axby-aybx)+(aycz-azcy,azcx-axcz,axcy -aycx)=(aybz+aycz-azby-azcy,azbx+azcx-axbz-axcz,axby+axcy-aybx-ay cx)=(ay(bz+cz)-az(by+cy),az(bx+cx)-ax(bz+cz),ax(by+cy)-ay(bx+cx))=(aybz-azby+aycz-azcy,azbx-axbz+azcx-axcz,axby-aybx+axcy-ay cx)=a×(b+c)因此,向量叉积具有分配律。
3. 向量叉积的结合律对于任意的向量a、b和c,有a×(b×c)=(a·c)b-(a·b)c。
恒等式证明

初一数学竞赛系列讲座(7)有关恒等式的证明一、知识要点恒等式的证明分为一般恒等式的证明和条件恒等式证明,对于一般恒等式的证明,常常通过恒等变形从一边证到另一边,或证两边都等于同一个数或式。
在恒等变形过程中,除了要掌握一些基本方法外,还应注意应用一些变形技巧,如:整体处理、“1”的代换等;对于条件恒等式的证明,如何处理好条件等式是关键,要认真分析条件等式的结构特征,以及它和要证明的恒等式之间的关系。
二、例题精讲例1 求证:a 1+(1-a 1)a 2+(1-a 1)(1-a 2)a 3+…+(1-a 1)(1-a 2)…(1-a n-1)a n=1-(1-a 1)(1-a 2)…(1-a n-1)(1-a n )分析:要证等式成立,只要证明1- a 1- (1-a 1)a 2- (1-a 1)(1-a 2)a 3 -…- (1-a 1)(1-a 2)…(1-a n-1)a n =(1-a 1)(1-a 2)…(1-a n-1)(1-a n )证明:1- a 1- (1-a 1)a 2- (1-a 1)(1-a 2)a 3 -…- (1-a 1)(1-a 2)…(1-a n-1)a n=(1-a 1)[ 1- a 2- (1-a 2)a 3- (1-a 2)(1-a 3)a 4 -…- (1-a 2)(1-a 3)…(1-a n-1)a n ]=(1-a 1) (1-a 2)[ 1- a 3- (1-a 3)a 4- (1-a 3)(1-a 4)a 5 -…- (1-a 3)(1-a 4)…(1-a n-1)a n ]=(1-a 1) (1-a 2) (1-a 3)[ 1- a 4- (1-a 4)a 5- (1-a 4)(1-a 5)a 6 -…- (1-a 4)(1-a 5)…(1-a n-1)a n ]=……=(1-a 1)(1-a 2)…(1-a n-1)(1-a n )∴ 原等式成立例2 证明恒等式()()()()()()11322321121132322121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n n n n ++++++=++++++ (第二十届全俄数学奥林匹克九年级试题)证明评注:裂项是恒等变形中常用的一种方法()()()()()()11322321121322211113232121132322121111111111111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a n n n n n n n ++++++=⎪⎪⎭⎫ ⎝⎛+-++⎪⎪⎭⎫ ⎝⎛+-+⎪⎪⎭⎫ ⎝⎛+-=⎪⎪⎭⎫ ⎝⎛+-++⎪⎪⎭⎫ ⎝⎛+-+⎪⎪⎭⎫ ⎝⎛+-=++++++例3 若abc=1,求证1111=++++++++c ca c b bc b a ab a 分析:所要求证的等式的左边是三个分母差异很大的式子,因而变形比较困难。
浅谈组合恒等式证明的常用方法

浅谈组合恒等式证明的常用方法组合恒等式是组合数学中常见的等式形式,它们描述了一些集合之间的数量关系。
证明组合恒等式的方法有很多种,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方法。
一、代数证明法代数证明法利用组合数的性质以及代数运算的法则来证明组合恒等式。
该方法的关键在于将组合数的定义表示为代数式,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变换,最终证明等式左边和右边是相等的。
例如,要证明组合恒等式$\binom{n}{k} = \binom{n-1}{k-1} +\binom{n-1}{k}$。
首先,使用组合数的定义$\binom{n}{k} = \frac{n!}{k!(n-k)!}$,然后对等式两边应用阶乘的性质进行变换。
$\frac{n!}{k!(n-k)!} = \frac{(n-1)!}{(k-1)!(n-k)!} +\frac{(n-1)!}{k!(n-k-1)!}$接着,利用阶乘的定义$n! = n \cdot (n-1)!$,并化简分子部分的阶乘。
$\frac{n!}{k!(n-k)!} = \frac{n}{k} \cdot \frac{(n-1)!}{(k-1)!(n-k)!} + \frac{n-k}{k} \cdot \frac{(n-1)!}{k!(n-k-1)!}$继续变换,将分式化为组合数的形式。
$\frac{n}{k} \cdot \binom{n-1}{k-1} + \frac{n-k}{k} \cdot\binom{n-1}{k} = \binom{n}{k}$最后,通过代数运算的法则,将等式两边进行合并,从而证明了组合恒等式。
二、递归证明法递归证明法是一种基于递归关系的证明方法。
该方法的关键在于通过归纳法证明递归关系成立,从而证明组合恒等式。
例如,要证明组合恒等式$\binom{n}{k} = \binom{n-1}{k-1} +\binom{n-1}{k}$。
首先,考虑递归关系$\binom{n}{k} = \binom{n-1}{k-1} +\binom{n-1}{k}$。
恒等式法证明连续自然数立方和公式

恒等式法证明连续自然数立方和公式在我们学习数学的旅程中,有各种各样神奇又有趣的公式等待着我们去探索和理解。
今天,咱们就一起来瞧瞧连续自然数立方和公式的证明,而且要用恒等式法这个厉害的武器!咱们先来说说什么是连续自然数立方和。
比如说,从 1 开始,连续的三个自然数 1、2、3,它们的立方和就是 1³ + 2³ + 3³。
那要是从 1 到n 这 n 个连续自然数的立方和呢,这就是咱们今天要研究的重点啦。
咱们先看看这个恒等式:(n + 1)⁴ - n⁴ = 4n³ + 6n² + 4n + 1 。
这就好比是一把神奇的钥匙,能帮咱们打开连续自然数立方和的秘密之门。
咱们把 n 从 1 取到 n ,依次列出这些等式:2⁴ - 1⁴ = 4×1³ + 6×1² + 4×1 + 13⁴ - 2⁴ = 4×2³ + 6×2² + 4×2 + 14⁴ - 3⁴ = 4×3³ + 6×3² + 4×3 + 1……(n + 1)⁴ - n⁴ = 4n³ + 6n² + 4n + 1然后把这些等式左右两边分别相加,左边就是 (n + 1)⁴ - 1⁴,右边就是4×(1³ + 2³ + 3³ + ……+ n³) + 6×(1² + 2² + 3² + …… + n²) + 4×(1 + 2 + 3 + …… + n) + n 。
说到这儿,我想起之前给学生们讲这部分内容的时候,有个小同学瞪着大眼睛,一脸迷茫地问我:“老师,这一堆加起来怎么算呀?”我笑着告诉他别着急,咱们一步一步来。
咱们先算右边除了4×(1³ + 2³ + 3³ + …… + n³) 这一项之外的其他部分。
集合的运算规律与恒等式的证明

集合的运算规律与恒等式的证明在数学的广袤领域中,集合是一个基础且重要的概念。
而集合的运算规律以及相关恒等式的证明,不仅是对集合理论的深入理解,也是解决众多数学问题的有力工具。
集合的基本运算包括交集、并集和补集。
交集,用符号“∩”表示,是指两个集合中共同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
例如,集合 A ={1, 2, 3, 4},集合 B ={3, 4, 5, 6},那么A ∩ B ={3, 4}。
并集,用符号“∪”表示,是将两个集合中的所有元素合并在一起组成的新集合,去除重复的元素。
上述例子中,A ∪ B ={1, 2, 3, 4, 5, 6}。
补集,用符号“C”表示,是指在给定的全集 U 中,某个集合 A 的补集 CUA 是由全集 U 中不属于集合 A 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
接下来,让我们来探讨一些常见的集合运算规律和恒等式。
首先是交换律。
交集的交换律为:A ∩ B =B ∩ A。
这很好理解,因为两个集合中共同的元素,不管从哪个集合的角度来看,都是相同的。
并集的交换律:A ∪ B = B ∪ A。
道理类似,把两个集合的元素合并,顺序并不影响结果。
然后是结合律。
交集的结合律:(A ∩ B) ∩ C=A ∩ (B ∩ C)。
想象一下,要找到三个集合共同的部分,先找出前两个集合的交集,再与第三个集合求交集,或者先找出后两个集合的交集,再与第一个集合求交集,结果是一样的。
并集的结合律:(A ∪ B) ∪ C = A ∪(B ∪ C),这也是因为合并集合的过程中,顺序不影响最终包含的元素。
分配律也是重要的规律之一。
交集对于并集的分配律:A ∩ (B ∪C) =(A ∩ B) ∪(A ∩ C)。
也就是说,一个集合与另外两个集合的并集的交集,等于这个集合分别与那两个集合的交集的并集。
并集对于交集的分配律:A ∪(B ∩ C) =(A ∪ B) ∩ (A ∪ C),道理类似。
还有一些特殊的恒等式,比如德摩根定律。
对于两个集合 A 和 B,(A ∪ B)的补集等于 A 的补集与 B 的补集的交集,即 C(A ∪ B) =CUA ∩ CUB ;(A ∩ B)的补集等于 A 的补集与 B 的补集的并集,即C(A ∩ B) = CUA ∪ CUB 。
推导过程三角恒等式的推导与证明

推导过程三角恒等式的推导与证明三角恒等式在数学中是非常重要且常见的一类等式,它们在解决三角函数相关问题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基础开始,逐步推导与证明三角恒等式的推导过程。
一、用单位圆推导三角恒等式我们首先利用单位圆的性质来推导三角恒等式。
单位圆是以原点为圆心,半径为1的圆。
设角θ的终边与单位圆交于点P(x, y),其中x和y分别表示P的坐标。
根据单位圆上的性质可得:1. 角θ的正弦值(sinθ)等于P点的纵坐标y。
2. 角θ的余弦值(cosθ)等于P点的横坐标x。
利用这些性质,我们可以推导出一些基本的三角恒等式,如正弦函数和余弦函数的平方和等于1:sin^2θ + cos^2θ = 1这个恒等式被称为三角恒等式的基本恒等式,它建立了三角函数之间的重要关系。
二、用三角函数的定义式推导三角恒等式另一种推导三角恒等式的方法是利用三角函数的定义式。
对于任意一个角θ,我们可以定义它的正弦、余弦、正切等函数:sinθ = 垂直边/斜边cosθ = 临边/斜边tanθ = 垂直边/临边利用这些定义式,我们可以推导出一些常见的三角恒等式。
例如,我们可以利用正弦函数和余弦函数的定义,推导出正切函数与正弦函数和余弦函数之间的关系:tanθ = sinθ/cosθ进一步推导可以得到:1/cosθ = secθ (倒数恒等式)1/sinθ = cscθ (倒数恒等式)sinθ/cosθ = tanθ (切比雪夫恒等式)三、用三角函数的周期性推导三角恒等式三角函数具有周期性的性质,这也可以用来推导一些三角恒等式。
以正弦函数为例,它的周期为2π,即sin(x+2π) = sinx。
利用这一性质,我们可以得到一些三角恒等式。
例如,我们可以推导出正弦函数的奇偶性恒等式:sin(-x) = -sinx通过周期性的性质,我们可以发现sinx和-sinx的函数图像关于y轴对称。
四、用和差化积公式推导三角恒等式和差化积公式是推导三角恒等式的重要工具。
三角恒等式的推导与证明

三角恒等式的推导与证明一、引言三角恒等式是数学中的重要概念,它们是三角函数之间的等式关系。
在数学和物理学等领域,三角恒等式经常被用于简化和推导复杂的数学表达式。
本文将从基本的三角恒等式开始推导,并逐步展示它们的证明过程。
二、基本的三角恒等式1. 正弦恒等式:sin²θ + cos²θ = 1推导过程:由勾股定理可知:sin²θ + cos²θ = 12. 余弦恒等式:1 + tan²θ = sec²θ推导过程:根据定义:tanθ = sinθ/cosθsecθ = 1/cosθ由此推导可得:1 + tan²θ = 1 + (sin²θ/cos²θ) = (cos²θ + sin²θ)/cos²θ = 1/cos²θ = sec²θ3. 正切恒等式:1 + cot²θ = csc²θ推导过程:根据定义:cotθ = cosθ/sinθcscθ = 1/sinθ由此推导可得:1 + cot²θ = 1 + (cos²θ/sin²θ) = (sin²θ + cos²θ)/sin²θ = 1/sin²θ = csc²θ三、倍角三角恒等式1. 正弦恒等式:sin2θ = 2sinθcosθ推导过程:由和差化积公式可得:sin(θ + θ) = sinθcosθ + cosθsinθ = 2sinθcosθ (公式1)2. 余弦恒等式:cos2θ = cos²θ - sin²θ推导过程:由和差化积公式可得:cos(θ + θ) = cosθcosθ - sinθsinθ = cos²θ - sin²θ (公式2)3. 正切恒等式:tan2θ = (2tanθ)/(1-tan²θ)推导过程:由正切的定义可得:tan2θ = tan(θ + θ)= (tanθ + tanθ) / (1 - tanθtanθ) = (2tanθ)/(1-tan²θ) (公式3)四、和差三角恒等式1. 正弦和差恒等式:sin(α±β) = sinαcosβ ± cosαsinβ推导过程:由和差化积公式可得:sin(α ± β) = sinαcosβ ± cosαsinβ (公式4)2. 余弦和差恒等式:cos(α±β) = cosαcosβ ∓ sinαsinβ推导过程:由和差化积公式可得:cos(α ± β) = cosαcosβ ∓sinαsinβ (公式5)3. 正切和差恒等式:tan(α±β) = (tanα ± tanβ)/(1 ∓ tanαtanβ)推导过程:由正切的定义可得:tan(α ± β) = (tanα + tanβ) / (1 - tanαtanβ) = (tanα ± tanβ)/(1 ∓ tanαtanβ) (公式6)五、证明示例我们以正弦和差恒等式为例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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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等式证明最基本的思路是“由繁到简”(即由等式较繁的一边向另一边推导)和“相向趋进”(即将等式两边同时转化为同一形式).
例1已知x+y+z=xyz,证明:x(1-y2)(1-z2)+y(1-x2)(1-z2)+z(1-x2)(1-y2)=4xyz.
分析将左边展开,利用条件x+y+z=xyz,将等式左边化简成右边.
(c+a)=3k(c-a).
所以
6(a+b)=6k(a-b),
3(b+c)=6k(b-c),
2(c+a)=6k(c-a).以上三式相加,得
6(a+b)+3(b+c)+2(c+a)
=6k(a-b+b-c+c-a),
即8a+9b+5c=0.
说明本题证明中用到了“遇连比设为k”的设参数法,前面的例2用的也是类似方法.这种设参数法也是恒等式证明中的常用技巧.
所以(a+b)(a-b)=(c+d)(c-d)=0.
又因为a,b,c,d都为正数,所以a+b≠0,c+d≠0,所以
a=b,c=d.
所以
ab-cd=a2-c2=(a+c)(a-c)=0,
所以a=c.故a=b=c=d成立.
说明本题采用的方法是综合法.
4.其他证明方法与技巧
求证:8a+9b+5c=0.
a+b=k(a-b),b+c=2k(b-c),
3.求证:
5.证明:
6.已知x2-yz=y2-xz=z2-xy,求证:
x=y=z或x+y+z=0.
7.已知an-bm≠0,a≠0,ax2+bx+c=0,mx2+nx+p=0,求证:
(cm-ap)2=(bp-cn)(an-bm).
证要证a2+b2+c2=(a+b-c)2,只要证
a2+b2+c2=a2+b2+c2+2ab-2ac-2bc,
只要证ab=ac+bc,
只要证c(a+b)=ab,
只要证
这最后的等式正好是题设,而以上推理每一步都可逆,故所求证的等式成立.
说明本题采用的方法是典型的分析法.
例6已知a4+b4+c4+d4=4abcd,且a,b,c,d都是正数,求证:a=b=c=d.
=xyz-xy(xyz-z)-xz(xyz-y)-yz(xyz-x)+xyz(xy+yz+zx)
=xyz+xyz+xyz+xyz
=4xyz=右边.
说明本例的证明思路就是“由繁到简”.
例2已知1989x2=1991y2=1993z2,x>0,y>0,z>0,且
证令1989x2=1991y2=1993z2=k(k>0),则
=[a2-(b-c)2][a2-(b+c)2]
=(a-b+c)(a+b-c)(a-b-c)(a+b+c)=0.所以等式成立.
说明本题证明过程中主要是进行因式分解.
分析本题的两个已知条件中,包含字母a,x,y和z,而在求证的结论中,却只包含a,x和z,因此可以从消去y着手,得到如下证法.
证由已知
说明本题利用的是“消元”法,它是证明条件等式的常用方法.
又因为
所以
所以
说明本例的证明思路是“相向趋进”,在证明方法上,通过设参数k,使左右两边同时变形为同一形式,从而使等式成立.
2.比较法
a=b(比商法).这也是证明恒等式的重要思路之一.
例3求证:
分析用比差法证明左-右=0.本例中,
这个式子具有如下特征:如果取出它的第一项,把其中的字母轮换,即以b代a,c代b,a代c,则可得出第二项;若对第二项的字母实行上述轮换,则可得出第三项;对第三项的字母实行上述轮换,可得出第一项.具有这种特性的式子叫作轮换式.利用这种特性,可使轮换式的运算简化.
证因为x+y+z=xyz,所以
左边=x(1-z2-y2-y2z2)+y(1-z2-x2+x2z2)+(1-y2-x2+x2y2)
=(x+y+z)-xz2-xy2+xy2z2-yz2+yx2+yx2z2-zy2-zx2+zx2y2
=xyz-xy(y+x)-xz(x+z)-yz(y+z)+xyz(xy+yz+zx)
3.分析法与综合法
根据推理过程的方向不同,恒等式的证明方法又可分为分析法与综合法.分析法是从要求证的结论出发,寻求在什么情况下结论是正确的,这样一步一步逆向推导,寻求结论成立的条件,一旦条件成立就可断言结论正确,即所谓“执果索因”.而综合法正好相反,它是“由因导果”,即从已知条件出发顺向推理,得到所求结论.
a3+b3+c3-3abc=(a+b+c)(a2+b2+c2-ab-bc-ca),所以将①,②,③相加有
a+b+c=y+z-2x+z+x-2y+x+y-2z=0,
所以a3+b3+c3-3abc=0,
所以
(y+z-2x)3+(z+x-2y)3+(x+y-2z)3
=3(y+z-2x)(z+x-2y)(x+y-2z).
把一个代数式变换成另一个与它恒等的代数式叫作代数式的恒等变形.恒等式的证明,就是通过恒等变形证明等号两边的代数式相等.
证明恒等式,没有统一的方法,需要根据具体问题,采用不同的变形技巧,使证明过程尽量简捷.一般可以把恒等式的证明分为两类:一类是无附加条件的恒等式证明;另一类是有附加条件的恒等式的证明.对于后者,同学们要善于利用附加条件,使证明简化.下面结合例题介绍恒等式证明中的一些常用方法与技巧.
例10证明:
(y+z-2x)3+(z+x-2y)3+(x+y-2z)3
=3(y+z-2x)(z+x-2y)(x+y-2z).
分析与证明此题看起来很复杂,但仔细观察,可以使用换元法.令
y+z-2x=a,①
z+x-2y=b,②
x+y-2z=c,③
则要证的等式变为
a3+b3+c3=3abc.
联想到乘法公式:
证由已知可得
a4+b4+c4+d4-4abcd=0,
(a2-b2)2+(c2-d2)2+2a2b2+2c2d2-4abcd=0,
所以
(a2-b2)2+(c2-d2)2+2(ab-cd)2=0.
因为(a2-b2)2≥0,(c2-d2)2≥0,(ab-cd)2≥0,所以
a2-b2=c2-d2=ab-cd=0,
说明由本例可以看出,换元法也可以在恒等式证明中发挥效力.
例11设x,y,z为互不相等的非零实数,且
求证:x2y2z2=1.
分析本题x,y,z具有轮换对称的特点,我们不妨先看二元的
所以x2y2=1.三元与二元的结构类似.
证由已知有
①×②×③得x2y2z2=.
例8已知a+b+c=0,求证
2(a4+b4+c4)=(a2+b2+c2)2.
分析与证明用比差法,注意利用a+b+c=0的条件.
左-右=2(a4+b4+c4)-(a2+b2+c2)2
=a4+b4+c4-2a2b2-2b2c2-2c2a2
=(a2-b2-c2)2-4b2c2
=(a2-b2-c2+2bc)(a2-b2-c2-2bc)
证因为
所以
所以
说明本例若采用通分化简的方法将很繁.像这种把一个分式分解成几个部分分式和的形式,是分式恒等变形中的常用技巧.
全不为零.证明:
(1+p)(1+q)(1+r)=(1-p)(1-q)(1-r).
同理
所以
所以(1+p)(1+q)(1+r)=(1-p)(1-q)(1-r).
说明本例采用的是比商法.
第五讲恒等式的证明
代数式的恒等变形是初中代数的重要内容,它涉及的基础知识较多,主要有整式、分式与根式的基本概念及运算法则,因式分解的知识与技能技巧等等,因此代数式的恒等变形是学好初中代数必备的基本功之一.本讲主要介绍恒等式的证明.首先复习一下基本知识,然后进行例题分析.
两个代数式,如果对于字母在允许范围内的一切取值,它们的值都相等,则称这两个代数式恒等.
总之,从上面的例题中可以看出,恒等式证明的关键是代数式的变形技能.同学们要在明确变形目的的基础上,深刻体会例题中的常用变形技能与方法,这对以后的数学学习非常重要.
练习五
1.已知(c-a)2-4(a-b)(b-c)=0,求证:2b=a+c.
2.证明:
(x+y+z)3xyz-(yz+zx+xy)3
=xyz(x3+y3+z3)-(y3z3+z3x3+x3y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