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绩效工资制

绩效工资制1. 简介绩效工资制又称为绩效薪酬制度,是一种基于员工绩效表现来确定薪酬水平的制度。
与传统的按照工龄或职位等级来划分薪酬的方式不同,绩效工资制注重员工的工作表现,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评估来决定其薪资待遇。
绩效工资制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促进企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绩效工资制的优势、实施步骤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介绍。
2. 绩效工资制的优势2.1 激励员工积极性绩效工资制通过将薪酬与员工的工作表现挂钩,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员工意识到自己的薪资待遇与自己的绩效密切相关,会更加努力地工作,以提高个人绩效和薪资水平。
2.2 公平公正绩效工资制能够更加公平地决定员工的薪资水平。
相比于传统的按照工龄或职位等级来划分薪酬的方式,绩效工资制更加注重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员工的价值。
2.3 促进企业的发展通过绩效工资制,企业可以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绩效,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高绩效员工的存在可以带动其他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升整个组织的绩效水平。
3. 绩效工资制实施步骤3.1 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在实施绩效工资制前,企业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
这些目标和指标应该与企业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并与员工的工作任务相吻合。
目标和指标应该能够量化,以便于后续的绩效评估。
3.2 绩效评估绩效评估是绩效工资制的核心环节。
企业可以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估,如360度评估、KPI评估等。
评估结果应该客观、公正,能够准确地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
3.3 确定薪资待遇根据绩效评估的结果,企业可以确定员工的薪资待遇。
不同绩效水平的员工可以获得不同幅度的加薪或奖金。
薪资待遇应该公平合理,既能够激励员工,又符合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
3.4 提供反馈和发展机会绩效工资制不仅仅是为了奖励绩效优秀的员工,还应该提供反馈和发展机会。
通过给予员工及时的反馈,可以帮助他们发现自身的不足并改进工作方法。
同时,企业也应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提升员工的绩效水平。
【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事业单位工资基本处于上涨区间 2006年我国就提出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但吴江表示,目前实施还不够平衡,有些地方搞了,有些地方还是没搞。
这次的201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出台后,将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条例》提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这主要是调标,还不是职务提升的进档晋级。
正常增长机制主要是面向社会,包括和企业同类人员以及公务员进行比较。
通过比较可以进行一些调整。
另外还可以根据每年物价上涨的幅度和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适当地做些调整。
总的来看,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使事业单位的工资决定机制发生了变化。
过去事业单位的工资和机关是绑在一起的,机关涨事业单位才能涨,今后可由市场来决定,整个社会的工资水平上去了,事业单位的工资也能往上正常增长。
不过吴江强调,这个增长幅度是市场化的幅度,是根据市场调整的。
换言之,事业单位工资今后可能会升,也可能往下调,因为要看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的调整幅度。
总的来说建立了一种新的增长机制,即市场预期和物价预期,而不是等着政策预期。
《条例》提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褚福灵认为,从近年我国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幅度来看,几乎都处于单边增长的过程中,因此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机制与此挂钩,下跌的可能性应该说极小,基本就会处在上涨区间内了。
延伸阅读: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历史沿革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自1956年、1986年两次工资制度改革后,1993年进行了第三次改革,本次改革主要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与机关分离,实行了制度形式上的脱钩,初步建立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工资制度。
对事业单位根据不同类型,对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制、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制,管理人员实行职员等级工资制,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和等级工资制。
2014年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新)

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本着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平衡与稳定的原则。
从本校实际出发,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双山中心小学校所有在编公办教师。
其中不执行绩效工资的人有:1.已批退养、二线干部。
2.教师产假期间(正常产假90天,晚育(晚婚生育或女方24周岁及以上)及二胎135天。
)。
3.借调人员。
二、考核办法从考勤和工作绩效两个方面考核(一)、考勤1、一般性疾病每天扣工资50.00元。
2、事假每天扣工资50.00元。
3、旷职一天扣工资100.00元。
4、康复期出院后(15—30天)每天扣工资20.00元。
5、按法定假的规定,假期已满未上班的教师,每超一天扣工资50.00元。
6、长期事假,每天扣工资50.00元,每月按30天计算。
超一年的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7、长期病假,除重大疾病外,因患脑血栓、脑梗等行动不便病症无法正常上班的,报局人事科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当年“评优选先晋级”资格,杜绝小病大养现象。
8、系统内借调人员不能参与原单位和借调单位的“评优选先晋级”;系统外借调人员,扣每月绩效工资及年终奖励工资,不能参与“评优选先晋级”,凡借调人员的相关手续原单位和借调单位都要备案,没有手续的要限期补办并通知返岗,不能返岗人员按旷职处理,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
9、重大疾病指精神病、癌症、尿毒症、白血病等不扣工资。
(二)、工作绩效(满分100)从五个方面来考核1、备课(占20%)。
备课每学期检查三次,具体执行中心校备课检查体系赋分标准。
村小以校为单位,中心校分为班主任、科任、幼儿园三个组,每单位(小组)最高分不得超99分,分差0.5。
人数超过6人的可以有重复分,超出几人可重复几人,但不得在同一分值上重复。
2、作业(占20%)。
每学期检查二次,具体执行中心校作业检查体系赋分标准。
赋分办法与备课打分完全相同。
3、课堂教学(占30%)按《三考工作方案》中的规定执行。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岗位绩效,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原则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综合评价确定。
第四条定义岗位绩效工资是指将员工的工作表现与工资绩效挂钩的一种薪酬制度。
第二章工作绩效评价第五条工作绩效评价的内容工作绩效评价分为定期评价和不定期评价。
定期评价包括年度评价和季度评价,不定期评价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
第六条工作绩效评价的标准工作绩效评价的标准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因素。
第七条工作绩效评价的程序工作绩效评价的程序包括评价指标的确定、评价人的确定、评价方式的确定、评价结果的反馈等环节。
第三章岗位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第八条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岗位绩效工资的基础,根据员工的职级和工作年限确定。
第九条绩效系数绩效系数是衡量员工绩效水平的重要因素,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评价结果确定。
第十条岗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岗位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系数第四章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第十一条发放标准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确定,优秀者发放较高的绩效工资,一般者发放一般的绩效工资,需要提高者给予培训和辅导。
第十二条发放时间岗位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以工资发放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发放方式岗位绩效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也可以根据员工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其他形式。
第十四条薪酬保密公司对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第五章薪酬调整和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五条薪酬调整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薪酬水平进行定期薪酬调整,调整幅度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员工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工作目标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有可能减少或暂停绩效工资的发放。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2014

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2014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2014引言公务员工资改革是指对公务员薪酬制度进行的改革和调整,旨在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增加公务员职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2014年,我国出台了一项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针对过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4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主要内容薪酬结构调整根据2014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公务员薪酬结构进行了调整。
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成为主要的薪酬组成部分。
基本工资是公务员根据其职务级别和任职年限确定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给予对应奖励。
此外,特殊岗位津贴、工作性津贴等也纳入薪酬结构范畴。
绩效考核制度改革为了推动公务员工作的高效和规范,2014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还对绩效考核制度进行了改革。
建立了以工作目标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明确了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其绩效工资的发放。
工资调整机制改革2014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还对工资调整机制进行重大改革。
在此前的工资调整机制基础上,引入了市场化因素。
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务员工作岗位的市场需求,适度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以实现公平公正。
影响提高公务员工资待遇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使得公务员的整体工资待遇得到了提高。
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引入,使得公务员能够按照实际工作表现获得更多的奖励,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公务员职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也因此得到提升。
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通过改革公务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制度和工资调整机制,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得到了促进。
公务员的薪酬结构改革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能够更好地选拔和留住优秀的人才。
工资调整机制的改革也能根据实际需求灵活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推动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能够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
通过绩效考核制度的改革,公务员将更加注重工作绩效和效率,从而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效能。
2014年10月起调整工资标准办法

2014年10月起调整工资标准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3号文件)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人社部函[2015]73号、人社部发[2015]28号、教人司[2015]150号)等文件精神,调整编制内人员工资标准,将部分绩效工资(职务津贴)纳入基本工资,预扣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负担部分,并自2014年10月起补发10个月工资。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月增资计算方法1、用调资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确定岗位等级和薪级参照下表:2、用岗位等级和薪级套入新表,得出新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护士10%工资3、新岗位工资+新薪级工资+新护士10%工资-旧岗位工资-旧薪级工资-旧护士10%工资=调标增资额4、根据岗位等级参照下表得出职务津贴扣减额5、根据岗位等级参照下表(2015年度)得出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缴费基数*8%=养老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缴费基数*4%=职业年金个人负担部分6、月实际增资额=标准增资额-职务津贴扣减额-养老保险个人负担部分-职业年金个人负担部分补发额计算:1、大部分人员的补发分两个阶段:2014年10月至12月按照2014年的岗位等级、薪级,2014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职务津贴扣减额不变。
2015年1月至7月按照照2015年的岗位等级、薪级和缴费基数,扣减额不变。
2、2014年12月起晋升职称人员,分三个阶段计算。
2014年10月、11月计算方法同上,2014年12月按照新的岗位等级计算,三个月的扣减额和缴费基数不变。
2015年1月至7月计算方法同上。
3、2015年1月起调整岗位工资人员,2015年1月至7月按照新的岗位等级计算。
4、2014年10月后调整工作岗位人员,调整前按照原岗位计算,调整后按照新岗位计算。
5、2014年10月1日后调入人员,自起薪之日起按实际调入月数计算补发额6、新参加工作人员,按照新工资标准执行。
2014年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调整方案

1126
39
1783
10
320
20
648
30
1186
40
1855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减少额度
专业技术人员
岗位等级
减少额度
一级
655
二级
555
三级
515
四级
485
五级
450
六级
415
七级
390
八级
340
九级
325
十级
300
十一级
275
十二级
250
十三级
220
管理人员
岗位等级
减少额度
一级
650
二级
1140
2级
166
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1220
1280
技术工五 级
3级
182
大专及以上
1280
1340
6级
236
普通工
初中及以下
1190
熟练期
1608
普通工
1130
1级
150
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1220
3级
182
13
493
26
1202
39
2345
52
3900
65
5795
岗位工资
岗
位
工资标准
一级
3770
二级
3140
三级
2660
四级
2200
五级
1900
六级
1660
七级
1460
八级
1320
九级
1220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管理体制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逐渐得到广泛应用。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是一种按照工作绩效来确定工资的分配方式,旨在激励员工创新和奋斗,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水平。
本文将介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包括实施的原则、具体步骤和效果评估。
一、实施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于不同岗位和不同等级的员工要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
同时,要贯彻绩效为先、能力为本的原则,尽可能减少人工因素对绩效评价的影响,确保评价结果准确有效。
(二)操作简便原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要求简单明了,操作简便易行。
评价标准要客观明确,不让人产生歧义。
(三)激励导向原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奖励力度要与贡献相匹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四)公开透明原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应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价机制,公示评价标准、评价结果和分配方案。
这样有利于员工对绩效工资的认识和信任,增加员工对组织的归属感。
二、具体步骤(一)确定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绩效工资制度的核心,是评价员工工作表现的依据。
评价标准应尽量客观,参考业绩、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要适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同时需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过分频繁的改动。
(二)设置评价指标和权重评价标准的设置应结合职位特点和工作性质,设置适当的评价指标以及指标的权重,比如说针对科研人员可以考虑发表论文的数量、文章被引用的次数等指标,针对行政人员可以考虑任务完成情况、行政能力等指标。
在设置过程中要做到合理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能够激发员工认真工作的积极性。
(三)进行评价和排名审核职权高、人员处于处级及以上的人员应在单位机要会议上策划单位人员评定方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评价标准,通过调查、考核等方式,对员工进行评价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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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人员,需要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的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用在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的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备案。
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具体实施。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附表一至三)。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所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所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
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习学习年限计算;如
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三)绩效工作的实施。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四)津贴补贴的实施。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实施范围、类别调整机制。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另行制定。
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管理。
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
施范围和提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