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给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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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制度-口服药发放管理制度

护理制度-口服药发放管理制度

护理制度-口服药发放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口服用药安全,明确规定护理人员给药规范:
一、确保口服药品发放更合适患者治疗需要,更能确保服药安全,杜绝安全隐患。

二、口服药品发放管理流程
一)饭后口服药发放时间为7:30-8:30,12:30-13:30,18:30-19:30。

医师指定其他服药时间者或特殊患者除外。

(二)发放药品后,护士与患者或家属双方签字。

(三)患者规定时间无法服药或因外出检查未能服药,护士将药品带回治疗室,不能防止患者床头桌上,患者回房后再予发放服用。

患者服药后护士在口服药单上签字;接班护士根据服药单签字情况交接药物,继续协助患者服药。

(四)发药时护士必须推发药车,车上备有药盘、服药本、服药注意事项和温开水。

保证给患者服药到口。

三、加强患者用药安全教育:在使用新药、药品用法出现变化时,护士应主动向患者讲明注意事项,使患者了解一些基本的用药常识,主动配合医护人员,协助做好用药后的观察工作,要特别强调患者不可擅自使用药物,保证用药安全。

四、口服药发放人员规定为责任护士,并要求在口服药发药单上由护士与患者或家属双签字。

五、按护理等级巡视、观察,做好健康教育。

抢救药:心律平(普罗帕酮)
药理作用:延长动作电位的时间及有效不应期,减少心肌的自发兴奋性,降低自律性,减慢传导速度。

此外亦阻断β受体及L-型钙通道,具有轻度负性肌力作用。

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便秘、味觉改变、头、眩晕等,严重时可致心律失常,如传导阻滞、窦房结功能障碍。

医院口服药管理制度

医院口服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规范医院口服药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口服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与验收(1)药品采购:医院药房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规定,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药品供应商,确保药品质量。

(2)药品验收:药房验收员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2. 药品储存与养护(1)储存条件:药品应按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储存,并保持适宜的温湿度,避免阳光直射。

(2)养护措施:药房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3. 药品调剂与发放(1)调剂员应熟练掌握药品知识,严格按照医嘱进行调剂。

(2)发放药品时,调剂员应核对患者姓名、床号、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4. 口服药使用规范(1)医嘱执行:护士应遵医嘱为患者实施口服给药,并观察药物作用。

(2)给药前“三读五对”:给药前,护士应认真阅读医嘱,核对患者姓名、床号、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

(3)特殊药品管理:对强心甙类药物等特殊药品,护士应严格掌握给药指征,并在给药前测脉搏、心率,如脉率低于60次/分钟或节律不齐,暂不给药并及时通知医师。

5.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医师报告。

(2)医师应针对患者出现的不良反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6. 药品退回与报废(1)患者因故未服用或部分服用药品,应退回药房,并注明原因。

(2)过期、变质、损坏的药品,应予以报废,并做好记录。

四、监督与考核1. 药房应定期对口服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我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口服给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口服给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口服给药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口服给药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有效。

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口服给药环节管理。

2. 责任部门和人员2.1 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学部门,并配备专职药师负责药品管理工作;2.2 临床部门配备医师负责开立口服给药处方,并监督患者用药情况。

3. 口服给药处方开立和审核3.1 医师开具口服给药处方前,应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过敏史、现有药物使用情况等,确保处方准确;3.2 医师应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合理确定口服给药剂量和频次;3.3 开立口服给药处方后,药师应及时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合理、准确。

4. 口服给药药物的准备和发放4.1 药师应按照处方,5. 口服给药药物的储存和保管5.1 严格按照药品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并确保药品的标识清晰可辨;5.2 在储存和保管过程中,要注意药品的光线、温湿度要求,避免药品受潮、变质;5.3 储存和保管期间,应定期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患者用药指导和监测6.1 医疗机构应配备专职药师负责患者用药指导工作,包括口服给药的用法、用量、时间等;6.2 给患者进行用药指导时,药师应详细向患者讲解用药注意事项,并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6.3 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患者进行用药监测,确保患者按时按量用药,并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

7. 不良反应和药物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7.1 医疗机构应建立不良反应和药物安全事件的报告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对发生的不良反应和药物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报告;7.2 在接到报告后,药学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分析,制定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7.3 对于发生的不良反应和药物安全事件,要对患者进行有效的救治和后续跟进。

8. 口服给药管理的培训和考核8.1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口服给药管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8.2 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确保他们掌握了相关知识和技能。

口服药发放规定

口服药发放规定

口服药发放规定口服药发放规定为了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以下是口服药发放的规定:1.护士必须严格执行给药制度,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

如果有疑问,应与医生核实清楚无误后方可发药。

2.护士执行医嘱时,应认真校对医嘱,并由两人核对后方可发送药房,及时转抄/打印用药单。

3.药剂师严格按照用药单、处方认真核对剂量、用法,若有疑问应与相关病区联系,确定无误双人核对后,方可单剂量发药。

4.护士到药房对药时,严格遵循查对制度,依据摆药单,认真核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

若有疑问应及时查对医嘱,及时与医生沟通,做到准确、无误。

5.护士发药前,必须由另一位护士依据长期口服本再次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

对于时间口服药、饭前、睡前用药,要按时发放。

6.发放时,应携带摆药单、长期口服本,PDA扫描患者腕带和口服药袋条形码,提问患者姓名,核对身份正确后方可发放。

如患者有疑问应核对长期用药本,必要时核对电子医嘱,无误后方可给药。

发完药后及时在摆药单上签字。

应做到:发药到手,看服到口,服完再走。

7.若患者不在不能按时服药,应在患者床头、口服药盘内放置温馨提示卡,并做好交班;责任护士要及时查看患者情况,及时补发药物。

8.为鼻饲患者给药时,应当将药物研碎溶解由胃管注入。

9.护士应了解患者所服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以及某些药物的特殊要求。

特殊药物用药前应评估患者病情,服药后严密观察患者服药效果及不良反应,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医生沟通。

10.护士应告知患者或家属药物相关注意事项,取得患者配合。

11.护士取回出院带药后,根据医师嘱托,写清药物名称、用法、用量,经另一人查对后发放给患者。

12.中成药应落实单剂量发放。

13.毒麻、精神药品发放登记遵照药学部规定执行。

14.严格落实医嘱核对制度及流程。

附件:口服药发放流程护士校对、处理医嘱,转抄/打印用药单,两人核对并发送。

药剂师查对用药单及处方,再次核对剂量、用法,有疑问和病区沟通,单剂量发放。

医院口服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口服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口服药品管理制度1. 背景为了确保口服药品在医院内的合理管理和安全使用,提高患者用药的效果和质量,特订立本口服药品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口服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3. 口服药品的分类和管理3.1 分类依据药物特性和管理需求,口服药品分为普通口服药品和特殊口服药品两类。

3.1.1 普通口服药品普通口服药品是指没有特殊管理要求的常规药品,包含但不限于抗生素、抗感染药品、抗炎药品等。

3.1.2 特殊口服药品特殊口服药品是指具有特殊管理要求或潜在风险的药品,包含但不限于剧毒药品、易制毒药品、易滥用药品、镇痛药品等。

3.2 管理3.2.1 普通口服药品管理普通口服药品的管理应遵从以下原则:1.医院订立统一的药品清单,明确普通口服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批号等信息。

2.配置药品应依照合理用药的原则进行,严禁过度配药和挥霍药品。

3.药房应对普通口服药品进行分类、编号、验收、存储和出库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4.医生必需依照临床需要和患者病情,合理开具普通口服药品处方,并及时进行处方审核和签字确认。

5.护士负责依照医嘱和规定的药物予以时间、剂量和频次,正确给药并做好相关记录。

6.对患者家属或本身携带的普通口服药品,医院应进行登记、验收和管理,确保用药安全。

3.2.2 特殊口服药品管理特殊口服药品的管理应遵从以下原则:1.医院必需设立特地的责任部门或委员会,对特殊口服药品的配置、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2.特殊口服药品的配药和发放必需经过专人审核和双人确认,并做好相应记录。

3.特殊口服药品的存储应设有特地的密封柜或保险柜,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4.医院应订立特殊口服药品的使用准则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特地的培训和考核。

5.对特殊口服药品的使用应进行记录,并进行定期的盘点和清查,确保药物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 监督与评估4.1 监督机制医院应设立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口服药品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该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并进行药品管理的评估和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口服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口服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口服药品的管理和使用,防止药品不良反应和用药错误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口服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使用和回收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 药剂科:负责全院口服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回收等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口服药品的使用和监督。

3. 护理部:负责监督临床科室的口服药品使用情况,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药事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采购。

(2)采购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药品质量。

(3)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生产厂家和批号,严禁采购无批号、过期、变质等不合格药品。

2. 药品储存(1)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储存,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2)储存药品的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下储存。

3. 药品分发(1)药剂科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按照药品规格、剂型、批号等要求进行分装。

(2)分装药品应确保包装完好,标签清晰,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批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3)分装好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发放,确保药品准确无误地发放到临床科室。

4. 药品使用(1)临床科室应严格按照医嘱使用口服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护士在给药前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

(3)给药过程中,护士应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报告医师。

5. 药品回收(1)临床科室应及时回收患者剩余的口服药品,确保药品安全。

(2)回收的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五、监督检查1. 药剂科定期对口服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护理部定期对临床科室的口服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口服药物发放管理制度

口服药物发放管理制度

口服药物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口服药物的发放管理工作,保障药品管理
安全,保护患者用药权益。

适用于医院所有口服药物的发放管理。

二、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医生开具处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具符合标准的处方,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二)核对患者信息:在发放药品前,医务人员应该核对患者
的基本信息,确保患者身份正确;
(三)录入药品信息:将药品名称、剂量、发放数量等信息及
时录入电子病历系统,避免出现药品错发、漏发等情况;
(四)审核处方并调配药品:自开具处方之日起,上级医务人
员应在2小时内审核处方并核实调配药品;
(五)发放药品:凭处方向患者发放药品,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
(六)管理药品库存:及时跟踪药品库存状况,避免库存药物
过期及药品短缺;
(七)防止药品的污染:发药时应注意手卫生,避免药品受到
二次污染。

三、工作要求
(一)采用电子处方,必须通过国家相关认证;
(二)患者信息核实必须真实有效;
(三)严格规范处方审核程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实行二次审核制度;
(五)及时记录并上报药品的库存情况。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口服药物的发放管理,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
贯彻执行,为患者提供用药保障。

同时,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制度,严禁违规操作,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在发放药品的过程中,始
终把患者的安全放在首位。

口服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口服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口服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口服药品的使用,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保障医院内部的医疗秩序,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医务人员、护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口服药品的采购和储存第三条口服药品的采购应依照医院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药品采购资质和知识,确保采购的药品真实、合法、有效。

第四条采购的口服药品应储存在医院的药房中,药房必需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确保药品质量和储存环境的安全。

第五条药品入库时必需按规定检查包装和标签,确保药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入库人员应填写入库记录,并进行药品分类和编号。

第六条药品的储存应依照药品的特点和要求进行,不同药品应分开存放,避开交叉污染和混淆,储存期限短的药品应放在易取易用的位置。

第七条药房内的药品应定期进行盘点,盘点人员应核对库存数量和实际数量,发现差别应及时上报药房管理员。

第三章口服药品的发放和使用第八条患者使用口服药品前,必需持医生开具的处方到药房领取,药房工作人员应核对处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药房工作人员应依据处方供应患者需要的口服药品,依照标签上的用药说明进行贴药标签,并填写发药记录。

第十条患者口服药品的发放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医务人员或药师进行,确保发药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患者应依照医生的嘱托和药师的引导,定时按量使用口服药品,如有不适或药物反应应及时向医生或护士进行反馈。

第十二条医生、护士在给患者开具口服药品处方时,应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和病情,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口服药品的使用记录应认真记录患者的姓名、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用药频率和使用时间,记录人员应签名并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口服药品的剩余数量和药品过期情况应定期检查,药房管理员应及时清理过期药品,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第四章口服药品的质量掌控和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口服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法规和标准,医院应定期选择合格的药品进行抽检,并保管检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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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给药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口服给药管理制度
1.注册在本医院内的护士才可执行给药操作;实习生、进修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给药操作;
3. 给药必须在医嘱规定时间内执行,除开检查或手术延误;
4. 给药前需进行评估(评估患者病情、治疗情况、体位、服药能力、服药方式)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检查药品质量,实行双人核对,保证药品与服药单一致,核对内容包括:患者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用药时间、药物质量、效期;
5. 对于标识不清、过期的药品严禁发放;护士只能发放本院药房内取回的药品,不允许发放病人自带药品,除非医生有医嘱;
6、告知患者服药的目的、服药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7、自理能力完好的患者,让其自行服药,护士确认方可离开;对于危重及不能自行服药的患者,护士应喂服;鼻饲的患者应将药品碾碎,从胃管注入;
7. 患者若有疑问,护士应重新核对并作解答。

8. 增加或者停用某种药物,应及时告诉患者;
9. 如果一次服用药物过多,与患者商量一次能吃几粒,在不违反服药原则的前提下,商定服药顺序;
10.患者不在病室应将药物取回保管,并做好交班。

一旦患者回来应及时发药;
11.若患者拒绝服药,应了解原因,并及时向主管医生反映;
12.护士发药时应高度专注,其他护士不得擅自打搅给药;
13.患者服药后,护士再次核对并在医嘱单或服药单签名确认
14.护士应随时观察服药效果及不良反应,及时和医生联系;
15.应用特殊药品时,护士应熟悉其药物性能、注意事项及观察要点,必要时做好记录;
(1)健胃药宜饭前服用,助消化药及对胃黏膜有刺激性的药品宜在饭后服用,催眠药在
饭前服用,驱虫药宜在空腹或半空腹时服用
(2)缓释片、肠溶片,胶囊应整片吞服,不宜嚼碎服用
(3)对牙齿有腐蚀作用的药物,如酸类和铁剂,应用吸管吸服后漱口以保护牙齿
(4)对呼吸道黏膜起安抚作用的药物,服用后不宜立即饮水;
(5)服用磺胺类药物的患者,告知患者服药后多饮水,观察有无过敏反应;
(6)服用强心类药品的患者,需要监测患者的心率、节律,脉率低于每分钟60次或节
律不齐时,应暂停服用,并告知医生
(7)应用血管活性药物时,必须准备好相应的监测仪器,以便服药后的随时监测;
(8)应用化疗药物时,必须严格遵守防护原则。

2016年6月24日
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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