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编制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细则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我省交通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工作,保证公路工程专业档案质量,根据交通部发布的《关于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科技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是指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包括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自建设项目立项开始直至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公路工程新建和改建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案卷整理工作。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的是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分类、排列、归档范围及档号编制与整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将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建立公路工程文件材料管理领导人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公路工程文件草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坚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确保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有关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项目档案管理单位和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
对失职的单位和人员要实行责任追究。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在建项目发包给承包方时,应明确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的形成、整理、组卷的要求。
第七条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要对本项目有关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自检,符合要求后,向省交通厅档案管理机构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报告,省交通厅档案管理机构要会通省档案局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专项验收,并提出专项验收报告。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时,档案主管部门和省交通厅档案管理机构应派人参加,并提出公路工程档案验收意见。
四川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更好地为我省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川档发[2008]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专用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建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及机电工程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在公路建设项目的提出、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资产,是项目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运行维护、改扩建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谁投资谁管理”的原则,实行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项目法人负责制,做到职责明确、依法推进。
第五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应将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工程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内容,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制度,落实档案管理机构,配备具有相关工程专业知识、能够适应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需要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以项目法人单位档案部门为核心、各参建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为基础的项目档案工作体系,从开工到竣工,每个标段、每个工作程序都要明确档案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正式颁布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及质量鉴定工作,交通运输部于近日印发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 5号)。
该细则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同时废止。
细则中对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等环节进行了局部修订和完善。
质监总站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相关阅读:1、关于征求《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函(交公便字〔2008〕172号)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doc附件2: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doc附件3: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doc附件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doc附件5:各单位工作总结报告.doc附件6:公路工程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一览表.doc附件7: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doc附件8: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doc办法修订汇报.doc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办法

竣工资料编制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改善工程管理,规范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适应改善工程建设的需要。
现根据国家《档案法》、关于《省改善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办法》,结合我市改善工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此办法。
一、总要求1、竣工资料的内容该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图纸、报告、报表、记录、纪要、总结以及全部监理、质检、试验表格等文字、图表材料。
2、尺寸要求竣工资料采用A3、A4两种尺寸,图纸允许加长,但不准加宽。
3、笔迹要求形成一套原始件,笔迹需用碳素墨水,其余允许复印件。
4、数量要求竣工资料必须上报5套(省、市、市处、单位、施工单位各一套)。
5、资料装订预留位置要求“竖页纸”左方为装订线,“横页纸”上方为装订线;注意不得倒装,装订预留尺寸一般以2.5公分为宜。
6、组册要求每册文件应依次有封面、扉页、总目录、本册目录、本分册目录、备考表及封底。
二、竣工资料编制格式要求第一卷综合卷第一册综合册1.线形平面位置缩图2.工程概述3.综合竣工表工程技术指标表工程量清单项目造价汇总表统一里程及施工桩号对照表水准基点表征地表拆迁建筑物表拆迁电力及电讯设备表每公里路基土石方数量表挡土墙及防护工程表其他排水工程表涵洞工程一览表路面工程一览表桥梁工程一览表交叉工程一览表沿线设施一览表安全设施一览表绿化一览表直线、曲线及转角一览表第二册征地拆迁工程1.前期工作文件2.征地批文3.红线图4.协议书第三册工程决算第四册交工验收1.质监站检测数据及鉴定意见2.交工验收材料3.工程总结第五册竣工验收1.省局工程质量鉴定书2.市质监站检测及鉴定意见3.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4.关于工程项目设计情况的报告5.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6.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报告7.关于工程养护情况的报告8.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第二卷竣工图表第一册路线平面竣工图1.竣工说明2.平面竣工图3.路线竣工表直线、曲线及转角点一览表统一里程及施工桩号一览表桥梁、涵洞、纵向排水工程一览表注:平面竣工图中必须用φ1.2公分的圆分别表示桥、涵及纵向排水工程的位置。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我省公路竣工文件编制统一、规范、系统、完整和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省新建、改建公路工程。
公路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竣工文件是指公路工程在“预可"、立项、“工可”、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交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反映项目真实面貌、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第四条竣工文件是竣工验收的基础资料,必须始终重视资料的积累与管理,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以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
竣工文件必须按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编制,坚持高标准、高质量。
第五条各级交通、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所辖范围内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的指导。
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管理登记办法》规定,及时填报国家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并抄送厅档案室.第二章职责和分工第六条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和签订设计、施工及监理合同、协议时,应当设立专门条款,明确约定有关方面提交竣工文件的套数、费用、时间、质量要求,以及对竣工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
第七条编制单位应将竣工文件编制纳入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之中,建立竣工文件编制及管理领导人责任制,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配备专职的技术人员或档案人员负责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确保竣工文件的真实、完整、准确和系统,质量符合归档要求.编制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八条竣工文件资料应随工程建设进度同步积累与整理,工程竣工时竣工文件也应编制完毕。
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项目竣工文件.第九条竣工文件编制遵循“谁形成,谁编制”的原则.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以施工、监理合同段为单位分别编制竣工文件,具体分工见附件1。
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实施细则 精品

成都~自贡~泸州~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仁寿)段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试行)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仁分公司二〇一二年三月目录一、总则二、编制依据三、名词解释四、建设各方工作分工及责任五、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1、总体要求2、收集范围3、收集时间4、文件质量要求5、文件资料要求6、竣工图表的编制要求7、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要求8、其他证明资料说明9、卷内文件的排列10、案卷编目六、竣工文件的分类和归档内容1、监理单位整理归档的文件2、监理试验室整理归档的文件3、施工单位整理归档的文件七、各单位档案立卷内容、档号及顺序八、项目档案的归档整理与移交1、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完成及档案归档移交时限2、项目文件质量合格性的自检及审查3、归档移交手续九、附则十、附件及附表成仁高速公路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统一成都~自贡~泸州~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仁寿)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成仁高速公路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及规范项目档案的整理,保证竣工文件编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竣工文件质量和效率。
我司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等有关竣工文件编制内容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成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总监办、监理试验室、施工等参建单位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交)工验收。
第三条本项目的各参建单位均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竣工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
参建各单位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竣工文件整理、编制工作,遵守本细则并加强对本单位竣工文件编制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二章编制依据第一条编制依据一、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二、交通部•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三、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厅质监字[2008]16号文转发)四、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JTGF80/2-2004)五、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65号•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六、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函[2006]110号)七、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发布†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的通知‣(川交办[2002]245号)八、四川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通档案进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交办发[2007]436号)九、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第三章名词解释第一条项目文件指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交)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以纸制、胶片、磁介、光介等载体形式存在的全部文件,包括前期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文件、竣(交)工验收文件等。
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川交函〔2005〕563号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及《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管理的二级路网建设项目(含地方公路收费项目、通往省级以上旅游风景区公路建设项目)及三级路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新、改建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
第二条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项目竣(交)工验收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指导。
采用两阶段设计的项目,竣工验收由初步设计审批单位负责;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项目,竣工验收由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批单位负责。
县际公路由厅公路局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条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负责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及质量检测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
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由市(州)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实施。
厅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收费路桥、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特大桥及特殊结构桥梁、长、特长隧道的项目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意见和项目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报告的审核工作。
第四条交工验收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合同段按合同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后及试运营前,由项目业主按合同段或项目组织的工程验收活动。
若以合同段为单位进行交工验收,最后一个合同段交工验收时,应同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
竣工验收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交工验收,并试运营2年后,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活动。
建设项目原则上以国家有关部门批(核)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规模进行竣工验收。
对分期实施的项目,经竣工验收负责部门同意,可分期竣工验收。
第五条工程验收按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阶段进行。
对建设规模较小的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项目,经竣工验收负责单位批准,可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
国道318线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竣工技术文件编制实施细则

国道318线某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竣工技术文件编制实施细则竣工技术文件编制实施细则根据交通部交会路发[1995]1081号文《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内容要求和交通部、四川省交通厅新颁布的交办法[2001]390号文《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川交办[2002]245号文《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归档整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及该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与编制工程项目竣工技术文件是该项目的科学技术总结和成果汇集,是记载、查阅、考证和借鉴的科技档案。
凡是反映与该项目从立项开始至竣工验收过程中所形成的符合交通部、省交通厅文件规定的各种技术文件,都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和归类要求,及时收集齐全,分类组卷,归入工程项目建设科技档案。
该项目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科研等合同单位都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对竣工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
一、项目文件的收集(一)、收集范围1、该项目在准备阶段形成的立项前期审批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征地拆迁等工程管理性文件;工程交、竣工验收文件;科研课题等由项目建设单位设专人负责收集、积累、分类保管。
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对工程设计的基础材料(包括地质、水文、气象资料、勘察报告)。
初步设计、总体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补充设计、及设计的审批文件,设计变更等重要文件进行收集保管,并按合同要求整理组卷后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按时移交档案材料。
3、该项目在施工阶段形成的施工文件(含图、表、试验资料、原始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工程变更、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总结、工程声像材料及综合来往文件等)。
由各合同施工单位按合同标段负责收集、积累。
并在监理工程师审核指导下进行具体操作,确保文件材料的准确、完整。
4、该项目在监理工作中形成的有关的工程计划进度文件,质量控制文件、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通知、报告、开(停、复)工令、工地会议纪要、监理平行检验记录、监理日志及重要往来文件等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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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竣工文件资料编制实施细则1、总则1.1.为了加强并规范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各参建单位竣工文件材料的管理,统一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活动的操作标准,保证竣工文件资料质量及一次性顺利通过交(竣)工验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川交办[2002]245号)、《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JTGF80/2-2004)、四川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通档案进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交办发[2007]436号)、《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0号)、《交通部科学技术档案分类编号办法》([87]交办字315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等办法、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所称竣工文件资料是指本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全过程所形成并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图纸、征地拆迁、工程决算、财务决算、声像材料等以纸制、胶片、磁介、光介等载体形式存在的全部文件。
它是本项目全过程的真实写照,是项目运营、养护管理及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1.3.竣工文件资料按谁形成谁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的原则进行。
各参建单位(包括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必须高度重视,将竣工文件资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及时成立竣工文件资料编制领导小组,配备专人负责竣工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本项目竣工文件资料的完整、准确与系统。
各单位要依据本细则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竣工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管理办法,及时收集各自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符合归档范围的文字材料、技术数据及各项检测资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认真负责精神,确保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齐全和完整性,不允许涂改、严禁伪造。
同时各单位应保证竣工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小组管理人员的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1.4.由于时间仓促及各人对办法、标准、规范理解的不同,本办法编写过程中难免有不详尽、不甚合理或者错误之处,各单位在落实过程中发现不详尽、明显错误及不甚合理之处需及时反馈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修改,以便在整个建设项目各参与单位内形成统一标准。
2、职责分工2.1.泸贵公司职责2.1.1.总体职责2.1.1.1.泸贵公司统筹本项目竣工文件资料的编制及归档工作,为第一责任人。
2.1.1.2.负责建设项目竣工文件资料编制的组织、培训、协调、指导、中间检查及最后的初验工作。
2.1.1.3.负责编制完成由项目法人收集归档的竣工资料。
2.1.1.4.督促各总监办、项目部建立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的管理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竣工文件的形成与建设同步。
2.1.1.5.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公路管理机构对有关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预验收,并提出预验收报告。
2.1.2.各部室职责2.1.2.1.总工室职责负责竣工验收文件、交工验收文件、工程单项验收文件(环保、档案等)、各参建单位总结报告、接管养护单位项目使用情况报告、技术文件及补充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
2.1.2.2.工程管理部职责1)统筹本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及归档工作,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竣工文件编制归档情况。
2)负责综合文件中“建设依据及上级有关指示”、“工程管理文件中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和其它文件及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
2.1.2.3.计划合同部职责负责综合文件中“工程管理文件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合同书、协议书”及决算和审计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
2.1.2.4.协调保卫部职责负责征地拆迁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
2.1.2.5.人事行政部职责负责泸贵公司与各参建单位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往来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
2.2.总监办职责2.2.1.负责按本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完成责任范围内监理文件资料的编制工作。
2.2.2.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其竣工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及编制质量负监理责任,在交工验收前向泸贵公司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2.2.3.建立和落实竣工文件资料整理、编制的责任制。
竣工文件初验前,总监及整理编制竣工文件的监理人员均不得离开本项目岗位。
2.2.4.施工单位在报请初验竣工文件前,监理单位必须先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能签认。
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认的竣工文件,不得进入初验程序。
2.3.项目经理部职责2.3.1.竣工文件初验前,各合同段项目经理、总工及整理编制竣工文件的经办人员均不得离开本项目岗位。
2.3.2.建立和落实竣工文件资料整理、编制的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本合同段竣工文件编制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为具体负责人。
2.3.3.施工阶段形成的行政管理文件、技术管理文件、质检资料、试验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及存放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并按本办法的要求及时进行整理归档。
2.3.4.施工过程中,对已办理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中间交工验收的,必须在30天内,按《实施细则》编排目录,将资料整理后,分类存放。
定期开展施工资料整理、编制及存放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做到每完工一项,竣工资料就完成一项。
3、竣工文件归档范围、形成单位、保管日期3.1.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本项目竣工文件归档范围,详见表1。
本项目竣工文件归档范围表(表1)3.2.按照《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川交办[2002]24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竣工文件保管期限及立卷单位划分,详见下表2。
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竣工文件保管期限及立卷划分表(表2)说明:表1与表2对竣工文件资料归档范围的划分,只是分类方法上的区别,所含盖内容基本一致。
本建设项目分类以四川省文件规定为准(即表2)请各单位在资料分类归档时仔细研究,将表1中的内容对号划入表2所确定小类中。
4、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时间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文件规定,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前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竣工文件归档范围表(表1)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竣工验收前竣工文件已完成“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段项目竣工文件归档范围表”的全部内容(见表1)。
5、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5.1.划分依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划分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JTG F80/2-2004)附录A的规定进行,经监理部批准(报建设单位备案)后各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5.2.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5.2.1.单位工程的划分:(1)路基、路面工程,以每10km或每一工区为一个单位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以每20km或每一工区。
(2)桥梁工程(特大、大、中桥)、互通立交工程、隧道工程:按每座为一个单位工程。
(3)环保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按每个合同段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4)黄舣长江特大桥划分为5个单位工程,分别是塔及辅助墩、过渡墩,上部构造制作与防护,上部构造浇筑与安装,引桥,梯道。
5.2.2.分部工程的划分:每个合同段的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涵洞、支挡、路面面层、标志、标线、防护栏等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桥梁上部、下部、桥面系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隧道衬砌、总体、路面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机电工程监控、通信、收费系统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按其专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
5.3.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编码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编码按照泸贵高速通字[2010]009号文件相关要求编码。
6、竣工文件管理要求6.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泸贵公司对本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2.各参建单位均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和资料员,配置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档案管理员和资料员须经培训,并应保持相对稳定。
6.3.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工程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责任制。
档案必须贯彻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分散在业务部门或个人手中。
以分项工程为单元,完成一个分项后要及时对其进行评定和整理归档。
各参建单位要充分发挥档案人员的监督、指导职能,保证档案资料及时、完整、准确、系统、合格的归档立卷。
7、竣工文件质量要求7.1.文件材料按照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采用70g/m2以上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
纸张白度为70%以上,韧性好,不洇水的纸张。
规格为297mm×210mm或297mm×420mm。
7.2.公文用纸一般适用纸张定量为60g/㎡~80g/㎡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
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7.3.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采用70g/m2复印纸,纸张白度为70%以上,韧性好,不洇水的纸张。
规格为297mm×210mm。
7.4.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楚、工整、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完好无损,签字认可手续完备,同类资料各式统一。
文件材料书写必须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不得用易褪色材料(如红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热敏纸、铅笔)书写绘制;若有已用易褪色材料形成的文件应及时复印,复印件与原件一并归档,组卷时原件在前,复印件在后。
电传文件不宜长期保存,应复印归档,并在复印件上加以说明。
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必须清晰。
对于文件材料尺寸不符合规范要求和破损的,应粘贴、托裱或折叠,图样的标题栏露在右下角。
对批语、签注意见写在文件装订线内的,应予以粘贴补宽。
7.5.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采用不可擦除型CD格式的光盘。
声像、图片档案应分类别统一编排、单独成册按国家标准要求装入声像、图片档案盒。
声像档案的整理要进行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具有系统性,便于保管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