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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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育方案045100

西南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育方案045100

西南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育方案(045100)为有效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育工作,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育方案。

一、培育目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育目标是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治理领域的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材。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取得者应付教育事业进展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扎实宽广的教育专业知识,能够制造性地运用科学方式研究和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复杂问题,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治理等领域的高层次实际工作。

二、招生对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做绩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治理人员。

三、学习年限及培育方式教育博士培育采纳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样为三至五年,原那么上不低于4年,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时期为课程学习,在2年内完成,学员脱产在校学习时刻很多于一年;第二时期为学位论文的撰写,在2~3年内完成。

采纳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培育进程包括课程学习、综合考试、论文写作与答辩等环节。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育实行课程学习时期导师小组集体指导,论文时期导师负责。

四、课程设置和教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应符合教育进展对专业化治理者和决策者、专家型教师及教育家培育的整体要求,课程内容要反映今世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前沿水平;课程结构应表现综合性、专业性和有效性;课程教学采纳模块课程和学分制;课程教学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专题研讨、现场研究、案例分析及教育调查等方式,并增强课前自学、课后作业和网上辅导等环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依照培育目标的要求,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需要完成的课程总量应很多于20学分。

五、综合考试综合考试的要紧目的是评判学生课程学习状况和论文写作资格。

考生需围绕要紧研究方向,在理论运用、文献述评、案例研究三方面各完成一篇很多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研厅[20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的规定和要求,为规范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优化学科结构,加快创新人才培养,特制订《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育部办公厅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附件: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二级学科由学位授予单位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一级学科目录,在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自主设置与调整。

为规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以下简称二级学科)自主设置,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二级学科的自主设置与调整,应遵循学科发展规律,要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学科特色的形成,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相适应。

二、二级学科设置的基本条件:(一)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

(二)二级学科要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

(三)社会要对该二级学科有一定规模的人才需求。

(四)学位授予单位应具备设置该二级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

三、学位授予单位可在本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博士学位的二级学科;在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硕士学位的二级学科。

南京大学教育博士培养方案-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

南京大学教育博士培养方案-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Ed.D)培养方案(2015年9月修订)(本方案适用2015级。

2014年及之前入学的博士生们需遵守本方案的9-3开题报告、9-4论文工作、9-5社会实践、9-6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十、预答辩、答辩和学位授予,这些方面的规定。

)一、专业概况南京大学是2009年全国首批(共十五所)获得教育博士(Ed.D)培养权的单位之一,2010年开始招收首批学生。

教育博士是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类型之一。

教育研究院着力发挥本院多学科专业的整体优势,整合院内外的各种有效资源,力图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法训练与研究应用相结合、个性培养与全面发展相结合,突出理论观照下的实践性、学术融入中的应用性的专业特色,强化专业发展的内涵建设,逐步形成了教育博士培养的模式特点和质量保障机制特色。

授予学位:教育博士。

二、培养目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是一种实践性的学位,主要面向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和中小学一线的教师,以研究和解决我国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难题、教育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围绕实践和应用,通过系统、规范的学习和研究,拓展专门知识和专业视野,提升对实践的研究、判断和反省能力,培养融理论与实践为一体、探索性地研究和解决更为复杂实际问题的技能,造就实践领域的专家(Practical Expert,PE),促进对专门职业领域的知识和实践作出贡献。

实践领域的专家是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通过高水平的专业教育和训练,使学生在开阔理论视野、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提高研究水平的基础上,发展其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学生事务管理等的专业技能,成为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表1:教育博士培养目标与标准三、培养方向1. 教育领导与管理2. 学生发展与教育表2:教育博士培养方向四、招生对象拥有硕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

特别说明:不招收公务员和大学专业教师。

在职教师读博士研究生的政策

在职教师读博士研究生的政策

在职教师读博士研究生的政策在职教师读博士研究生的政策一、政策背景在职教师读博士研究生的政策,是指允许从事教育工作的在职教师在工作期间获得博士学位的相关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增强学校教育教学力量,以及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

在当前教育体制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的背景下,这一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二、政策内容在职教师读博士研究生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学习方式:在职教师可以选择非全日制或者弹性学制的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允许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时间安排和学习进度的调整。

2. 学费补助:政府或学校可以提供一定额度的学费减免或者资助政策,以减轻在职教师读博士研究生的经济负担。

3. 学习支持:学校可为在职教师提供相应的学习支持和便利条件,包括选题指导、科研经费支持、实习实践安排等。

4. 考核标准:针对在职教师的学习特点和实际需求,可以设置更为灵活和符合教师专业发展特点的考核标准。

5. 毕业要求:在职教师的博士学位论文题目和研究内容,可与其教学实践或学校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对于一定领域的教育教学实践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三、政策意义在职教师读博士研究生的政策,对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这一政策有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和学术素养,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的提升。

允许在职教师深造,有助于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科研实践。

这一政策还有助于培养更多高水平、高素质的教育人才,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我认为在职教师读博士研究生的政策是一项非常有益的政策举措。

在职教师通过攻读博士学位,不仅有利于个人的学术深造和专业发展,也能为学校和教育事业作出更为重要的贡献。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其学术水平和专业素养的提升对于学校建设和学生教育有着重要的影响。

政府和学校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在职教师读博士研究生的政策支持力度,为更多有志于学术研究和教学实践的在职教师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为优惠的学习条件。

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博士

学校课程与教学-教育博士

河南师范大学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45171)2018年8月为有效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对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良好的人文科学素养、扎实宽广的教育专业知识,能够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方法研究和解决教育实践中的复杂问题,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等领域的高层次实际工作。

二、招生对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三、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教育博士培养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四年。

我校教育博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博士生原则上在学制内必须脱产学习。

非全日制博士生采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期间和第四学年第一学期论文撰写期间必须脱产学习。

培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综合考试、实践环节、开题报告、论文写作与论文答辩等环节。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小组集体指导。

四、课程设置和教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应符合教育发展对专业化管理者和决策者、专家型教师及教育家培养的总体要求,课程内容要反映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前沿水平;课程结构应体现综合性、专业性和实用性;课程教学采用模块课程和学分制;课程教学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专题研讨、现场研究、案例分析及教育调查等方法,并加强课前自学、课后作业和网上辅导等环节,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需要完成的课程总量应不少于23学分。

课程安排如下:(一)公共课(5学分)(二)教育理论(不少于8学分)(三)教育研究方法(不少于4学分)(四)教育实践研究(不少于6学分)五、综合考试(中期考核)课程学习阶段完成后,博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后的第五学期初之前参加院系所组织的中期考核以及相应的综合考试。

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基本上是根据学科门类分类、独立开设的原则制定的。

下面是一个关于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简要介绍,总字数超过了1200字。

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总体目标是提高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专门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发挥教育博士人才在教育科学领域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为此,该方案加强了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科研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教育实践与应用能力相结合等方面的要求,强调了学位论文的独立性和创新性。

该方案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做了如下规定:一、专业学位的学科门类划分: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学科门类主要包括:1.教育学门类:包括教育管理学、教育技术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学等;2.心理学门类:包括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3.体育学门类:包括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科学与工程等;4.艺术学门类:包括音乐学、美术学等。

每个学科门类下设专业学位的学术方向,学术方向的设置要紧密结合学科的前沿和应用需求。

二、学制和修业年限: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学制为3~4年。

其中,1年为硕士学位课程学习,2年为博士学位课程学习和课程研究,1年为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

三、课程教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课程教学分为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

学位课程包括专业学术基础课程、学科前沿导论课程、专业研究方法课程、专业实践课程等。

选修课程根据学生的学术背景和研究领域需求设置,包括专业选修课程和交叉学科选修课程。

四、科研与实践要求: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要求学生具备在教育科学领域开展系统研究和科学实践的能力。

学生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后,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课程研究,熟悉相关学科的研究现状和前沿问题。

此后,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研究领域进行独立研究,撰写学位论文。

五、学位论文要求:教育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和创新性。

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需要运用所学知识和研究方法对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解决。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01•【文号】学位〔2020〕29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省级统筹,推动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和自身办学特色与学科专业水平,主动调整优化学位授权点结构,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将修订后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20年12月1日附件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2020年7月3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动态调整,系指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本单位学科发展规划与实际,撤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权点,并可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其他学位授权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下称“省级学位委员会”)在数量限额内组织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单位,统筹增列现行学科目录中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授权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位授权点,包括:1. 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仅包含博士学位授予权,不包含同一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2. 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关于施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关于施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关于施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0.11.28•【文号】学位[1990]030号•【施行日期】1990.1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关于施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知(学位[1990]030号1990年11月28日)《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下简称专业目录),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9次会议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审议批准,从即日起正式施行。

专业目录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授予学位的专业范围划分的依据;同时,学位授予单位按此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

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此专业目录拟订培养研究生的规划,进行招生和培养工作。

专业目录是在原《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下简称试行草案)的基础上修改拟订的。

关于专业目录与试行草案的对照表以及学科、专业简介,将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后另发。

现将专业目录发给你们,望转发所属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说明一、《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授予学位的专业范围划分的依据。

同时,学位授予单位也按此目录中各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

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此目录拟订培养研究生的规划,进行招生和培养工作。

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下简称专业目录)是在原《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下简称试行草案)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目前和长远的需要,以及科学、文化和技术发展情况,为适应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形势经过修改拟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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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办点、开放型师资、开放型培养 方式,是保证培养质量的根本要求。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在此项试 点中较好地贯彻了上述原则 针对学员的实际,开设了《大学校长 论教育》课程。 聘请了国内著名大学的校长近20人来 给学员授课。 结合办学实践,总结办学经验,进行 案例教学。
学位论文选题以学校管理和办学过程中 的实际问题为主。 聘请由经验的大学管理人员,组成导师 小组进行学位论文指导。
2、不少国家都设置了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1960年代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专 业博士学位增长很快,大部分分布在医、 法、工程、教育和商业管理领域。 美国是设臵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最早的 国家,也是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最发 达的国家。 1893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 设臵了教育学博士学位,主要培养推动 学术发展的学术性人才,授予教育学哲 学博士学位。
美国自19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高 级教育行政领导职务逐渐改由博士学位 拥有者担任,美国大学校长的80%以上有 博士学位,其中以教育学科的博士为最 多,占总数的43%。 目前大陆的绝大多数大学校长,都是 理工医农类专业出生,他们是自己专业 领域的专家。但是作为大学校长,面临 的是大学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如果没有 教育专业的专门训练,很难很好地履行 领导和管理学校职责。
第三,学术性博士学位教育的脱产学习 方式,限制了高等学校选送安心于高校 管理工作的骨干攻读高一级学位; 第四,按照与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相适 应的模式进行招生和培养,忽视高等学 校高层管理人员的特点,不能适应高等 学校对高级管理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的 要求; 第五,通过单一学位类型执行多重标准, 不利于维护学位的质量,也不能突出专 业学位的特色。
1920年哈佛大学教育学院建立了全美 第一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目标是让 有确定职业的人们获得特定的专业技术, 培养面向实际工作岗位的学校管理人员、 政府教育部门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 到1947年,美国已经有31所大学建立 了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 1995年,在美国127个教育管理博士点 中,有61个只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43 个既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又授教育学
2、目前大陆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有着广泛 的社会需求 大陆目前虽然没有设臵教育博士专业 学位,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上对这 种新型学位有广泛需求。目前是在学术 性的教育学博士学位框架下来满足这种 需求。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目前正 致力于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
面向大学校长等高层次大学管理人员, 效果比较好。 3、从造就教育家型校长的角度来看,需要 建立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制度。 设臵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目的之一是 培养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的高级管理人才, 特别是大学校长。 中外大学发展史说明,办好大学,校 长是关键。
四、相关政策建议
1、应尽快建立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制度 建议拟定《关于设臵和试办教育博士 专业学位的实施办法》,使教育博士专 业学位教育相对独立,自成体系。 《办法》要明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 性质,确立制定该项制度的目的、宗旨 和授予的学科门类;规定学位授予单位、 申请人资格的基本要求,以及入学考试、 主修课程数量和质量方面的要求等。
三、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必 须解决的几个认识问题
1、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性质要有正确认 识和准确定位。 广为接受的是学术性的教育学博士学 位,人们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持怀疑和 拒斥态度。 专业学位教育属于一种职业教育,专 业学位具有职业性,一般在具有鲜明职 业背景的学科领域中开设,主要授予受 到过高水平专业训练的人才。
关于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 政策建议
张应强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02年10月 淡江大学
关于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 政策建议
一、硕士层次的教育专业学位已不能满 足社会需求 二、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性 三、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首先要解决 认识问题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硕士层次的教育专业学位 已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第二,专业博士学位教育大多数采 用在职学习的方式进行培养,学习时间 得不到保证,质量不会太高。 第三,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以实践性问 题为主,博士生培养缺乏理论基础,学 术水平不高。 为了推进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开展, 必须区分两种类型的博士学位教育,转 变质量评价标准和质量观,实现专业博 士学位培养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准确定位。
培养目标:以培养面向教育实践领域的 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为国家教 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培养大批具有专 业水平的高层次实用型人才。 招生:以教育管理部门和各类高等学校 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为主,一般要求具有 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的基础和水平; 入学考试:注重实践能力的考察。
培养:围绕高等教育和高校改革发展中 的实际问题来组织教学和研究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面向实际,解决 实际问题。 指导教师:以导师小组形式,包括实践 一线的相关人员。 教学管理:实行学分制或弹性学制。 学习方式:以在职学习为主。 修业年限:以2—4年为宜。
2、目前可以依托现有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 点进行试点工作 专业学位教育在本质上属于一种职业 教育,理想的情况是在职业高等教育体 系内进行,从而在职业高等教育体系内 形成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完整的层次结构。 目前可以在普通高等教育系列内,依 靠已有的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点来进行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教育工作。
哲学博士学位。 目前,美国127个教育管理博士点中的 104个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20世纪90年代初,英国在部分院校开 设了教育博士学位(EdD),1998年英国 有24所大学开发了29个教育博士专业学 位计划,远远多于其他学科,形成了两 种类型博士学位并存的局面。 澳大利亚到1996年,38所大学中有一 半开发了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
二、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 必要性
1、单一的教育学博士学位体系已不能满足 实际需要。 教育领域同时存在着发展教育理论和 发展教育管理实践两种现实需要,这两 种现实需要有着巨大差异,不能在同一 种博士学位教育体系中得到满足。
单一的学术性学位与教育学强烈的实践特 性和教育的专业特性是不相适应的。 教育学博士学位教育体系,实际上发挥着 满足两种不同需要的作用,在运行过程 中已经产生了诸多矛盾。 第一,学术性学位授予和培养模式, 不利于突出面向实际领域的博士研究生 培养的目标要求; 第二,授予统一的教育学博士学位, 使教育专业与高等教育管理和高等学校 管理从业资格相脱离;
专业学位பைடு நூலகம்要求:
通过高水平的专业训练从而达到一定 水平,具有从事某种职业工作的能力, 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 以结合实际,发展实践能力为显著特 点。并以此区别于学术性学位,是学术 性学位所无法代替的。 坚持职业性方向,体现实践性和综合 性特点是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根本方向。
2、质量评价标准和质量观必须改变 大陆目前在设臵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问题态度犹豫,主要受学术性博士学位 教育质量观的影响,导致怀疑甚至否定 专业学位教育的质量。 主要有以下几种观念: 第一,认为博士生教育是精英教育, 目前只有少数人能够接受博士学位教育, 应该保障博士学位的质量,维护博士学 位教育的社会声誉。
1、大陆目前专业学位设置情况(11种)
工商管理硕士 法律硕士 建筑学硕士 教育硕士 工程硕士 临床医学硕士
公共卫生硕士 口腔医学硕士 农业推广硕士 兽医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到2000年底,大陆专业学位研究生占 研究生总量的比例超过了10%。
2、教育硕士学位(1996年设置)
主要面向中小学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及管 理工作的人员,分设“学科教学” (数 学、语文、政治、物理、化学、生物 ) 和“教育管理”两大培养方向,计有 7 个专业,由部分师范大学(学院)进行 试点。
3、当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对大学教师和 管理人员开放。
从从业角度讲,无论是中小学教师,还 是高等学校教师,都是以教育为职业的, 需要接受教育专业的教育和训练。 对广大的高校管理人员则缺少相应的教 育与培训机制,这与高等教育的改革与 发展需要,特别是管理干部专业化需要 是不适应的。 高校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需要管理人员有较高的教育管理经验与 水平,在学历层次上也有必要予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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