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总结
会计法律制度的学习笔记(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作为一门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法律制度的学习对于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笔记旨在对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实施与监督等方面进行梳理和总结。
二、会计法律制度概述(一)基本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对会计工作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二)主要内容1. 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方法、程序和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2. 会计监督制度:规定了会计监督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法律责任。
3. 会计法律责任制度:规定了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4.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三、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详解(一)会计核算制度1. 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可比性、谨慎性、重要性等。
2. 会计核算的方法:借贷记账法、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等。
3.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编制要求: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及时等。
(二)会计监督制度1. 内部监督: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
2. 外部监督: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税务部门等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
(三)会计法律责任制度1. 行政责任:警告、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2. 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1. 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2. 客观公正:客观公正地处理会计业务。
3. 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恪守职业道德。
四、会计法律制度的实施与监督(一)实施1. 加强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 完善会计法规体系:制定和修订会计法规,使会计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3. 加强会计监管:建立健全会计监管机制,确保会计法律制度的实施。
(二)监督1. 内部监督: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等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督。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章

第一章《会计法》本章概述:本章是历年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教材中分值较高的一章,而且考生必须高度注意:本章附录部分也是考试的范围,并且注意教材后面的附录大多与《会计法》有一定的关系。
预计本章所占考试分值大概在40%,甚至更高。
注意:文字讲义尽可能按照教材顺序编写,但为了知识更为系统,个别地方可能会前后结合编写。
【问题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1.由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制定。
只有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才拥有制定和修改会计法的权限,其他机关无权制定或修改。
2.《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是会计的基本法,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
)3.《会计法》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
具体包括(注意多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如:《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帐管理办法》。
(注意多选)2.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包括:《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注意多选)特别提示:由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面要求大家掌握会计规章,规范性文件各自作为多选把握,还可以结合考核,因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属于国家统一制度。
3.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4.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5.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会计法律制度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构成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例如,2000年5月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1年2月20 日以财政部第10号部长令签发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的制度办法。
例如,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是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
4地方性会计法规二,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总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了会计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体制。
三,会计核算1.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了八项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要求:1.可靠性。
2.相关性。
3.可理解性。
4.可比性。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知识汇总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知识汇总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二、会计工作管理制度1、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最基本职能)2)会计市场管理(准入管理,过程的监督,会计市场的退出)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初级、级、高级和领军人才)4)会计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2、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1)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对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的行为予以惩戒;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组织和推动会计培训工作;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计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
2)国会计学会:组织协调全国会计科研力量,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运用;总结我国会计工作和会计教育经验,研究和推动会计专业的教育改革;发挥学会的智力优势,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智力服务工作,包括组织开展高级会计人员培养、会计培训和会计咨询与服务等;开展会计领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3、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2)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三、会计核算1、总体要求1)核算依据: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未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对会计核算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
2)会计凭证: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3)会计账簿4)财务会计报告①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有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需有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③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④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对象、期限提供给有关方面5)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6)其他——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办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更改,确有必要更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变更。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注:1、会计法律制度的目的——调整会计关系:(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2、会计法律制度(1)狭义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广义的会计法:所有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法规、规章)。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会计法》(层次最高,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调整我国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1、《会计法》的立法宗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会计行为——(1)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行为;(2)保证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行为和监督行为。
3、会计资料:(1)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3)会计报告;(4)其他。
4、会计资料的质量特征——真实性和完整性。
5、《会计法》的主要内容:(1)规定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2)会计管理的权限;(3)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5)会计法律责任。
(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发布或批准发布。
1、《总会计师条例》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
1、会计部门规章:(1)《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会计规范性文件:(1)《企业会计制度》——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之外的我国境内企业。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
(3)《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5)《金融企业会计制度》;(6)《小企业会计制度》。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是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的总称,也可简称为会计法规。
会计法律体系(金字塔)=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地方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1.制定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最高立法机关2.构成:《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3.制定时间:《会计法》是1985年1月21日通过,1985年5月1日施行。
现行的《会计法》1999年l0月31日第二次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4.地位:会计法律所规定的是会计工作中重要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我国《会计法》是会计法规体系的最高法律文件,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基本依据,也是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进行会计管理的重要基础。
二、会计行政法规与会计地方法规——非“会计法规”(一)会计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所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等都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1.制定者:国务院——全国最高行政机关2.调整对象:---某些方面3.制定依据:《会计法》4.构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二)会计地方法规会计地方法规,也称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授权的经济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
如《深圳市会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等。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章(3篇)

第1篇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的会计工作。
第三条会计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经济活动的真实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经济活动,确保会计资料完整无缺。
(三)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会计信息及时传递。
(四)一致性原则:会计政策和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五)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予以合理预计和确认。
(六)合法性原则: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会计行为的合法性。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等。
第五条会计工作应当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和阻碍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
第九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二)进行会计监督,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三)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经济决策;(四)进行财务分析和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保守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会计专业学历或者通过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三)熟悉国家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四)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五)廉洁奉公,恪守职业道德。
会计法律制度重点内容归纳

会计法律制度重点内容归纳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是本课程应重点掌握的内容,是教材的核心。
平均分值能够达到40-50分。
因此考生务必给与足够的关注,对本章内容要在懂得的基础上经历。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类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包含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与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即《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下列简称《会计法》)。
1999年l0月3 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根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例题·多选题】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类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制度的是()。
A.会计法律B.会计行政法规C.会计部门规章D.单位制定的内部监督制度【例题·推断题】会计法律指会计法,会计法律制度包含会计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等。
()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公布或者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公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公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与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含会计规章与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定办法,如以财政部令形式公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公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与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公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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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申请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同时”提出交接申请
人事部门:批准离职“前”“主动”沟通交接问题
准备
⑴已受理的业务要处理完毕
⑵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
……
移交
⑴现金根据账簿记录余额当面点交,不得短缺,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时,移交人员负责处理
⑵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账簿记录一致,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按账簿余额交接
关于依据
在会计信息处理流程中,前一环节是后一环节的依据,但必须有“审核”二字才能判断为正确
原始凭证更正
⑴“不得涂改”
⑵有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⑶“金额”错误,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
记载凭证填制
⑴可以根据原始凭证、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⑶实行电算化的,交接双方应在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据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
……
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监交,主管单位可会同监交
交接后
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责任
原移交人员,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
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原则
全面性(全过程控制+全员控制)
全面性
重要性(重要业务事项+高风险领域)
重要性
制衡性
制衡性
适应性
适应性
成本效益
责任人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监事会:对董事会进行监督
概念
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目标
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
合理保证企业资产安全
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
合理保证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规模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繁简、管理要求
代理记账
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有资质的其他机构
【注意】不包括个人兼职
资质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应经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条件
⑴“3名”以上持会计证的“专职”人员
⑵负责人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注意】无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总会计师
对会计人员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范畴
监督检查
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对自我监督的再监督
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
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
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
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
同级财政部门——地方会计学会
【注意1】会计基础没有账表相符
【注意2】用账簿“的记录”去核对
财务报表
组成
“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
【注意】财务情况说明书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而凭证、账簿、计划、审计报告都不属于财务会计报告
对外提供
⑴财务报表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风险评估
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
内部监督(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
控制方法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
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
【补充】行政事业单位风险评估应当关注的内容
会计资料
凭证、账簿、报告、其他
基本要求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区别伪造与变造
伪造
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无中生有)
变造
在原有基础上改变,手段是涂改、挖补
会计电算化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其软件及生成的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表五、凭证、账簿、报表
【说明】凭证、账簿、报表《会计基础》部分的知识在财经法规中也有可能会考到,请认真掌握
表十、会计工作岗位
设置原则
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账目、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注意】出纳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不能登记总账,此外可以登记固定资产卡片等财产物资明细账
具体岗位
⑴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
⑵会计机构“内部”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报批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并报备
市场管理
准入管理、运行管理、退出管理
【注意】还包括出版市场、培训市场、洋资格管理
准入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取得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
人才评价
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⑵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注意】对“度”的把握
政府监督
监督范围
⑴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⑵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⑶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⑷对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监督检查(陷阱: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⑸国务院财政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监督检查
表十二、会计从业资格
门槛
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依据
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取得
取得方式
一般情况:考试取得(执行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要求一次性通过,取消了免试)
特殊情况:申请取得
⑴在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或者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
⑶固定的办公场所;
⑷健全的会计管理制度
会计人员任职资格
会计
从业资格
负责人
从业资格+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3年工作经历
总会计师
从业资格+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会计师资格后3年管理工作经历
【注意1】单位负责人对“总会”只有提名权没有任免权
【注意2】国有+控股+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注意3】不得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⑵除“结账、更正错误”外,其他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⑶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
账簿登记
发生错误应当按照规定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以明确责任
【注意】会计基础中只要求会计人员签章
账目核对
账账核对、账证核对、账实核对、“账表核对”
监督种类
主体
对象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本单位经济活动
外部监督
政府监督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主要监督人)
各单位会计工作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
有关单位会计资料
社会监督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监督人)
委托单位经济活动
单位和个人检举
违法行为
表八、内部控制
企业
行政事业单位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单位应当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内部控制的内容
内部环境(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
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单位层面
业务层面
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
预算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
收支管理情况
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
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
资产管理情况
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
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合同管理情况
表九、三类会计监督的其他考点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基本要求
⑴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⑵“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
审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表六、会计档案
包括内容
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属于其他会计档案
⑵财务预算、计划、制度等不属于会计档案
管理部门
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保管期限
分类:永久和定期
定期保管期限: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
起算日期: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
永久
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5年
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5年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3年
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