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程序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1.目的对监视和测量装置(有时称为监测装置)进行有效控制,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其测量精度和准确性满足技术要求,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正确性。
2.范围适用于监视和测量装置(包括自制的、借用的)申购、入库、使用、流转、启用、封存、校准、降级、报废等全过程控制管理。
3职责3.1质安部是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的管理工作。
3.2项目经理部是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相关工作部门,负责质安部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维护和保管工作。
4工作程序4.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申购4.1.1质安部根据工作的需要,正确选择和配备必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提交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购买。
4.1.2项目经理部需新购监视和测量装置,向质安部提出,由质安部报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采购。
4.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入库4.2.1凡新购进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由有资格的厂家生产、生产日期,且有出厂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4.2.2新购进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经质安部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妥善保存好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做好记录。
4.2.3验收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及时更换或办理退货。
4.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领用、借用4.3.1各相关部门领用、借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质安部应作相应的台帐和登记记录,保存有关借用监测装置的手续。
4.3.2质安部发放监视和测量装置后,填写《监测装置发放登记表》。
4.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维护、保养4.4.1监视和测量装置应按技术要求使用、维护、保养,放在清洁、防震、防潮的地方。
1.4.2非质量管理人员不准擅自破封、启封、拆解监视和测量装置,以防影响计量精度。
4.4.3监视和测量装置必须由项目经理部专人管理,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填写《监测装置维护保养记录》。
4.5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和校准4.5.1监视和测量装置在启用前(新购进的例外)、封存后重新启用前、修理后、检定周期到期时,必须进行检定或校准。
设备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 目的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测量和监控装置进行控制,确保测量和监控结果的持续有效性。
2 范围适用于对产品和过程进行测量和监控用的装置、适用时包括软件等。
3 职责3.1 设备部负责对测量、监控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3.2 质量部负责对偏离校准状态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的追踪处理。
3.3 设备部负责对测量和监控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
4 工作程序4.1 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采购及验收根据所需测量能力和测量要求配置测量和监控设备,对其的采购和验收,执行《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
4.2 测量和监控设备的初次检定4.2.1 经验收合格的测量和监控设备,由设备部负责送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能发放使用。
对合格品应贴上合格证;设备部负责对该设备编号,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履历卡》,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适用时)精度等级、生产厂家、校准日期、放置地点等;并填写《监视和测量装置一览表》;4.2.2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设备,应记录用于校准的依据;4.2.3 设备部负责测量和监控设备的发放。
4.3 测量和监控设备的周期检定4.3.1 每年十二月设备部编制下年度《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期校准计划》,根据计划执行周期检定。
对需外校的设备,由设备部负责联系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校准,并出具校准报告;(周期检测按照校验计划进行,校验计划一般按照检定、校准证书上有效期的时间或者建议复校时间间隔来制定,如设备报告中未提供具体有效期时间,则按一年周期来制定校验计划)。
4.3.2 检定合格的设备,由管理员贴上“合格证”,并标明有效期;部分功能或量程校准合格的,贴“限用标签”,标明限用的范围;校准不合格的,贴“不合格标签”,修理后重新校准。
4.3.3 对于测量、监控用的软件,在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填写相应的校准记录。
4.4 测量和监控的设备的使用、搬运、维护、贮存的控制4.4.1 对于测量和监控用的设备(如适用时软件)等,在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填写相应的校准记录。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是产品生产、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为保证本公司生产和质量控制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量值统一、准确可靠,对监视和测量设备实行统一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质量控制过程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各部门具体职责在工作程序中明确。
4.工作程序4.1概述凡在生产、质量控制过程中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精度应满足规定要求,并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量值能溯源到国家标准。
4.2监视和测量设备计划4.2.1使用部门根据集团技术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配备计划。
4.2.2设备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审查批准后,作为配备依据。
4.2.3测量和监控设备的配备总计划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直接批准,使用单位统筹、实施。
4.2.4各生产基地监视和测量设备按照技术标准中规定的要求自行计划、审批和实施。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4.3.1购置的原则(1)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属于经批准的配备计划范围。
(2)购置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有检定合格证。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生产厂符合《计量法》的相关规定。
4.3.2购置报告(1)一般质量控制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采购价格在5000元及以下)报告由使用部门申报,分管领导批准。
(2)重点质量控制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采购价格在5000元以上)报告由设备使用单位向集团总经理申报和批准。
(3)购置报告经规定程序审批后,由设备使用单位下达购置通知,通知应明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精度和数量,必要时可向采购主体单位建议其生产厂家。
4.3.3采购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主体单位依据购置通知和购置原则进行采购。
4.4验收4.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由申请部门、子公司负责,验收内容如下:(1)是否符合购置通知内容及购置原则要求。
(2)所购设备完好情况。
(3)设备的标志及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4.4.2验收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交申请单位负责处理。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是指在组织中建立和实施一套有效的监视和测量措施,用于评估和管理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方面的风险和影响。
这些程序的目的是保护员工和环境免受潜在的危害,并确保组织遵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以下是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的主要步骤:
1. 风险评估:首先,需要对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方面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
这包括识别可能存在的危险来源、工作过程和物质,并评估其对人员和环境的可能影响。
2. 监视和测量计划: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监视和测量计划。
这包括确定监测点、监测频率和监测方法。
3. 监测和测量实施:根据监视和测量计划,采集必要的数据和样本。
这可以包括空气质量监测、噪声水平测量、有害物质浓度检测等。
4. 数据分析和评估:对收集到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任何职业健康和安全方面的风险和问题。
5. 风险管理:基于数据分析和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减少或消除风险。
这可以包括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培训和教育、并制定紧急应对计划等。
6. 持续改进:定期审查和评估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的有效性,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这可以包括更新风险评估、改进监测方法和工具、以及更新相关政策和程序。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是确保组织符合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重要工具。
它可以帮助组织识别和解决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提供一个持续改进的框架,以确保持续的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GBT23331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GB/T23331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一、目的及时准确获取各种监视和测量数据,确保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DXC能源管理体系绩效过程能力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测量装置的管理。
三、职责1、环保科技中心负责对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视和测量,负责全矿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和统一管理,负责环保能源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
2、机电运营部负责DXC电力用能的监视和测量,负责委托上级部门对用能系统及设备进行定期检测。
3、经营部负责矿用油的计量。
4、相关单位负责规定项目实施检测。
四、工作程序㈠对能源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监测1、环保科技中心对能源管理体系进行定期审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验证,对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价。
2、最高管理者每年主持管理评审,对能源管理方针及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充分性进行评价。
㈡对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监测1、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所涉及到的部门或单位,应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时间和措施进行实施。
每月进行一次自检,写出自检报告报送环保科技中心。
2、环保科技中心每季度对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监测,检查情况下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现不符合项时,进行整改。
3、当有关单位和部门发生变更,应及时修订能源管理方案,确保方案落实到相关部门、岗位。
㈢对过程的监视和检测。
1、当能源因素有重大改变时,责任单位必须及时报环保科技中心。
由环保科技中心依据《能源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做出判断。
2、机电运营部、生产技术部等单位在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采用高效低耗的设备,提高能源利用率。
3、环保科技中心和机电运营部不定期对用能单位进行现场监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4、各单位制定能源管理目标、指标时,目标要具体、指标要量化。
5、各用能单位要健全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检修人员定期检修和巡回检查,确保用能设备、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转。
ISO27001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通过对各项控制措施满足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法律、法规符合性的监视、测量与分析,为策划、实施、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控制措施衡量、法律法规符合性验证、安全目标、方针贯彻。
3、术语和定义引用ISO/IEC27001:2022标准及本公司信息安全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4.1管理运营部4.1.1负责信息安全控制措施有效性、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实现程度测量。
4.1.2负责识别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检验是否满足。
4.2管理者代表4.2.1负责掌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总体运行情况,并向最高管理者汇报,对最高管理者负责。
4.2.2收集、评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充分性、适宜性的改进建议;4.3管理运营部4.3.1负责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本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所有法律法规,发布《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清单》,对本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组织、监督和检查。
体系管理部负责法律法规的更新以及适用性的确认,并传达给各部门。
4.4采购保障部4.4.1负责每半年对各职能市场销售部门进行监视和测量,对各职能市场销售部门的监视和测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为纠正和预防提供信息。
4.4.2负责收集的顾客信息安全满意程度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和传递。
5、工作程序5.1法律符合性测量5.1.1法律识别由管理运营部负责每半年收集、更新与公司运营有关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编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清单》,解读法规要求,在制定公司信息安全规章制度时作为遵循条件之一,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理解培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进行相关的法律合规性评价活动:1)原有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时;2)外部环境标准发生变化或者环境体系进行换版时;3)公司内部或者周边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4)有新的设备或者设施投入使用前;5)一般情况下每年末进行相关的法律合规性评价工作。
各部门根据信息系统日常运行及检测记录,对控制效果、过程的符合性进行相应评价。
IATF16949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含流程表格)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程序(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对用于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以下简称监测设备)进行控制,证明所生产的产品都能符合规定的要求,保证监测结果的有效性。
2.0范围适用于对公司在用的监测设备进行管理,无论其为私有或由顾客所提供。
3.0职责3.1 质检部负责对用于产品和过程监测的设备进行管理,包括检定/校准(校验)。
3.2各使用部门负责监测设备的正确使用、保存及其日常维护。
3.3 质检部负责监测设备的测量系统分析管理。
4.0程序内容4.1 监测设备控制程序4.2 其他管理要求4.2.1 本程序所指监测设备,指用于产品或过程监视和测量用的装置,如常用量具(卡尺、千分尺、电子称等)、设备仪表、试验设备(装置)等。
其中主要指测量设备,监视设备不需要检定或校准。
4.2.2 监测设备的使用环境和人员要求a)监测设备使用场所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和《生产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b)质检部和综合办负责对使用监测设备人员视情况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进行培训。
4.2.3当公司有计算机程序软件用于过程或产品的监测时,为保证监测值准确,质检部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
4.2.4 质检部负责对控制计划中规定的测量系统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按MSA手册规定的方法进行,除非顾客有评价方法的要求。
质检部负责制定《测量系统分析计划》,按计划对计量型或计数型测量设备进行分析,形成分析记录。
4.2.5 公司设实验室,归质检部管辖或领导,其管理执行《实验室管理程序》。
4.2.6 监测设备检定和校准、测量系统分析的有关记录由质检部予以收集、保存。
5.0相关文件《设备管理程序》《记录管理程序》《实验室管理程序》《计量器具校准规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计量器具管理台帐.d oc《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测量器具检定校准计划.xl s《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记录》通用卡尺校准记录表.xl s《测量系统分析计划》测量系统分析计划表 (2).xl s。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控制程序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配备、采购1.1由主管部门协助使用部门选择符合监测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报监测设备的需用申请计划,上报分管负责人审批。
1.2供应部根据批准后的计划购买,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3供应部所购监测设备必须经计量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2.1生产技术部、质检部分别将本公司所有的监视、测量设备统一编号,建立台帐。
2.2各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监视和测量检定规程及具体使用情况制定监测设备检定周期计划,按规定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保证其受检率。
2.3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由法定授权检定机构检定、校准,主管部门将授权检定机构检定证书号、检定时间登记在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上,将检定标识粘贴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明显部位。
2.4监视和测量设备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使用、维护和保养。
2.5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做到防腐、防锈、保持清洁;具体使用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按说明书正确使用,不得超越其监测范围或超负荷使用,防止损坏或缩短使用寿命。
2.6大型、关键或贵重监测设备,主管部门应结合其使用方法,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批备案;使用部门必须由专人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
2.7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对于强制检定的监测设备要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检定,除按规定周期检定、校准外,在对其准确性产生怀疑或修理后进行重新校准。
2.8监视和测量设备调整时,要由专业技术人员或授权检定机构进行调整,其它人员一律不可随便操作;对于每次使用前均需调整的监测设备,使用人员可按使用说明书进行调整。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核准3.1新购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供应部负责退回厂家。
3.2在用监测设备经检定认为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委托检定单位进行修理,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利用的,根据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明,由主管部门报分管负责人审批,做报废处理;同时在台帐上注销,报废的监测设备由主管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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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16.3.31
1.0 目的
对用于证实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测量结果的有效性。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和管理。
3.0 职责
3.1 质量策划小组负责确定检测设备的需求。
3.2技术部负责专用检具、样板的设计。
3.3 生产部负责组织专用检具、样板的制造。
3.4 供应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
3.5 质保部负责:
a) 组织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校准和维修;
b) 监视和测量装置更新的审核;
c) 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校准状态检测结果有效性进行评审。
3.6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检验人员的培训和资格确认。
3.7 各使用部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和维护,提出更新申请。
4.0 工作程序
4.1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确定
4.1.1根据产品的要求,质量策划小组在进行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时,须确定
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并确保其测量能力与规定的测量要求相一致。
4.1.2实施检测工作的部门,根据质量策划小组确定的检测设备的要求,选
择适当的检测设备,填制《购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申请表》,经质保部部部长、技术部部长审核,由供应部按《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实施采购。
4.1.3 技术部根据先期策划的设计所需的检具,由生产部负责组织检具的制造,并确保检测设备应在试生产之前完成配备。
4.2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验收、鉴定
4.2.1 新购进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质保部须核对其名称、型号、精度、生产
厂家、数量、随机附件及资料等与所采购要求是否相符,若相符,则对其进
行编号,登记入《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中,建立《检验、测量和检
验设备履历表》。
4.2.2新购进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装置必须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贴附计量《合格证》,各部门填写《领料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工具室领取。
4.2.3 新购进检测设备检定/校准不合格,无法修复的,经技术副总审批同意后,由供应部将该检测设备退回原供应厂家。
4.3 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校准
4.3.1对于需要确保测量有效的场合下使用的计量器具,质保部应根据检测设备的精度、使用频次、磨损等情况,于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仪器、仪表、量具年度校准计划》,经质保部部长审核,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2 需外校时,由计量管理员负责送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联系国家计量单位到厂内进行校准,并要求校准单位出据相应的校准报告,保证其溯源性。
4.3.3 需要内部校准时,由质保部负责编制相应的计量器具内部校准规程,
规定校准的周期、方法、测量标准及验收准则等内容,经质保部部长批准后,作为校准的依据,校准后填写相应的《计量器具内校记录》。
内校过程中所用的测量标准应确保能够溯源至国际或国家标准,若不存在这样的测量标准,则应记录校准所依据的标准件。
生效日期2016.3.31
4.3.4凡委检或自行检定或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应有检定或校准单位签发的合格证明。
如不合格,应进行修理。
修理后,重新进行检定或校准。
4.4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维护
4.4.1测量设备在使用时,使用者应确保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准确度和精密度与所要进行的测量要求相一致。
4.4.2使用者在使用测量设备前应先进行调整、归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与保养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以防止因调整不当而使校准失效,使用后要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与保养规程)的要求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4.4.3 复杂、精密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操作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
4.4.4使用者在测量设备的搬运、维护和贮存过程中,应有保护措施,必要时,要在专人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损坏或失效。
4.4.5 测量设备的使用环境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实验室的要求见《实验室控制程序》,并由质保部负责检查其使用环境是否适宜。
4.4.6凡需封存、报废的计量器具应由计量管理员填写《检验、测量和试验
设备封存、报废申请单》,经质保部部长批准后,加“封存”或“报废”标
识,封存的计量器具,应采取防护措施,解封时要经检定或校准。
报废的计
量器具,交回工具室处理。
4.4.7 未按规定使用、维护、保管造成计量器具损坏或丢失,要根据其情节
和计量器具的价值进行赔偿。
4.5 监视和测量装置失效的处理
4.5.1 在使用时或周期校准时发现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质保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查找失效原因,对不符合要求的测量装置进行校准或更换。
根据发生的原因,若可修复时,则在修复后重新校准。
若无法修复,则由计量管理员填写《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封存、报废申请单》,经质保部部长批准后予以报废。
4.5.2质保部负责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失效情况下作出的测量数据进行评审,并追查相应的产品流向后进行测量。
若涉及的产品已交付,则视为已交付的可疑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4.6 测量系统分析
对控制计划中提出的所有测量、试验设备,质保部应组织相关人员采用《测量系统分析参考手册》相一致的适当的分析方法和接收准则进行分析研究。
当采用其他方法和接收准则时,应得到顾客批准。
4.7监控指标
4.7.1公司办公室在内审时考核质保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检定及时率”、“测量系统分析完成率”。
4.7.2对计量器具试验设备控制的考核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影响车间和责任人的奖金,在每月的考核结果上落实。
5.0 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实验室控制程序》
《计量器具内部校准规程》
《测量系统分析参考手册》
6.0 质量记录
生效日期2016.3.31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
计量器具历史记录卡片
仪器、仪表、量具年度校准计划
计量器具内校记录(无固定格式)
不合格计量器具检验结果评审单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封存、报废申请单
购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申请表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履历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