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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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餐饮行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餐饮行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一、前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需求的增加,餐饮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然而,餐饮场所由于其特殊的经营属性,存在较高的火灾风险。

因此,加强餐饮行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餐饮场所的建筑防火设施、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安全出口设置、员工应急疏散演练等方面,提出餐饮行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

二、餐饮场所的建筑防火设施1.消防设施的配置:在餐饮场所内应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基本消防设施,并保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各类灭火器材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定期检验和维修,确保其可靠性。

2.疏散通道的设置:餐饮场所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撤离。

通道宽度应满足消防安全标准,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以确保疏散畅通。

3.电气设备的安全:餐饮场所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且要与易燃材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电气线路应定期检查和维修,防止因电路老化引发火灾。

三、危险品的储存和使用1.灶具和燃气管道:餐饮场所的灶具应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应使用合格材料,并定期清洗和维修。

使用过程中要遵循安全使用规程,确保燃气不外泄,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2.易燃物品的储存:餐饮场所内的易燃物品应储存于专用的存放间或柜中,并与火源、电器设备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储存过程中要注意分类储存,避免混存引发火灾。

四、安全出口设置1.门窗和通风设施:餐饮场所的门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保证开启灵活,且不得设有阻挡出口的障碍物。

通风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2.标识和指示:餐饮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识和指示灯,以便员工和顾客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找到出口并进行疏散。

五、员工应急疏散演练1.培训:餐饮场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火灾预防、报警装置的使用、消防设施的操作等。

培训内容要针对不同岗位和层级的员工进行分类,确保各级员工都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

2.演练:餐饮场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火灾应急疏散演练,以检验员工在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反应和组织协调能力。

餐饮行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餐饮行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餐饮行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餐饮行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正常用餐体验,同时也要重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本文将从建设与设计、消防设备配置、日常消防管理等多个方面,给出餐饮行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

一、建设与设计1. 场所选择:选择建筑物时应考虑周边环境,远离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和高层建筑。

2. 建筑材料:使用防火材料进行装修和建筑,确保建筑耐火性能达标。

3. 中央空调通风系统:选择防烟排烟系统,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排除烟雾。

4. 疏散通道:设计合理的疏散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5. 照明与标识:设置清晰明确的出口标志,并保证疏散通道的照明设备正常工作。

二、消防设备配置1. 灭火器:根据场所面积和火灾危险性,合理配置不同类型和规格的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可靠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确保在火灾初期能及时发出警报。

3. 消防通道:设置消防水泵房、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其畅通和正常工作。

4. 烟雾探测器:安装烟雾探测器,及时发现火灾和烟雾产生。

5.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灯:设置自动开启的应急照明设备和疏散指示灯,方便员工和顾客疏散。

三、日常消防管理1. 系统检查维护: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2. 防火巡查:定期进行防火巡查,查看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合规,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3. 员工培训:针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火灾逃生知识和灭火方法。

4. 防火宣传:定期组织防火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和顾客的防火安全意识。

5. 预案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火灾逃生技能。

四、其他补充规定1. 明火使用规范:严禁在厨房或用餐区使用明火,应使用电磁炉等电器设备代替。

2. 备案登记:应按要求备案并定期更新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资料。

3. 消防通道畅通:保证消防通道不被堵塞,并清晰标注消防通道的位置。

4. 消防演练记录:每次消防演练后应及时记录并保存演练情况。

2023年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2023年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2023年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引言:随着餐饮行业的快速发展,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适应时代需求的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势在必行。

本篇文章将从合规管理、消防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对2023年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进行详细阐述。

一、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1 餐饮场所应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机构或岗位,并明确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1.2 消防管理机构或岗位应有消防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悉并执行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

1.3 餐饮场所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4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二、餐饮场所消防设备设置与管理2.1 餐饮场所应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合理设置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2.2 消防设备配备应满足餐饮场所的实际需求,包括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2.3 餐饮场所应定期组织消防设备的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能力。

2.4 消防设备的维修保养记录应详细、真实,并定期向相关消防部门进行报备。

三、餐饮场所人员培训与消防知识普及3.1 餐饮场所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3.2 员工应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了解火灾的扑救原则和逃生自救方法。

3.3 餐饮场所应加强对消防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顾客对火灾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3.4 餐饮场所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考核,确保员工的消防安全水平符合要求。

四、餐饮场所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4.1 餐饮场所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对火灾隐患进行定期排查和整改。

4.2 排查内容包括电气线路、燃气设施、厨房油烟排放等存在的潜在火灾隐患。

4.3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记录应详细、真实,并向相关消防部门报备。

4.4 餐饮场所应定期邀请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正文:----------------------------------------------------------------------------------------------------------------------------------------------------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公共娱乐场所所在建筑必须经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严禁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二、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三、公共娱乐场所内必须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的地面上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四、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和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该分开设置。

五、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禁止燃放焰火、冷焰火、烟花爆竹等。

六、公共娱乐场所严禁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休息厅、录像放映室、卡拉OK室内应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其画面、音响切换到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餐饮行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餐饮行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餐饮行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餐饮行业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餐饮场所必须进行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

本文将从防火设施、人员培训、火灾风险预防等方面,介绍餐饮行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

一、防火设施1. 灭火器材餐饮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和适合类型的灭火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灭火器材应摆放在易于接近、显眼的位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可用。

2. 自动火灾报警系统餐饮场所应安装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及时探测火灾并发出警报。

报警系统需要定期检测、保养和测试,确保其可靠性。

3. 疏散通道餐饮场所的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阻塞通道。

应设有明显的应急疏散标识,并定期对疏散通道进行检查和维护。

4. 防火墙和防火卷帘餐饮场所应设置有效的防火墙和防火卷帘,阻止火势蔓延。

防火墙和卷帘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防火性能。

二、人员培训1. 消防知识培训餐饮场所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包括火灾的危害、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培训应定期进行,并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

2. 灭火演练餐饮场所应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在实际场景中模拟火灾情况,让员工熟悉逃生和灭火的操作方法。

演练后应总结经验,及时改进消防安全措施。

3. 员工责任每位员工都应对场所的消防安全负有责任,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不得存放易燃物品,不得擅自更改电器线路等。

员工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和教育。

三、火灾风险预防1. 易燃物品储存餐饮场所应将易燃物品储存在专门的储存区域,储存区域应远离明火和高温等火源。

易燃物品的存放要分类清晰、整齐有序,避免火灾发生。

2. 电气设备安全餐饮场所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避免电线老化、短路等情况发生。

电气设备的使用要符合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3. 厨房安全餐饮场所的厨房是火灾易发区域,应定期检查炉灶、烟道等设备,清理油污。

同时,餐饮场所应配备烟雾探测器和灭火器材,及时防范和处理厨房火灾。

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 前言
餐饮场所作为人员密集、易引发火灾的特殊场所,其火灾隐患不容忽视。

为了提高餐饮场所火灾防范意识,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制定本安全管理规范,以规范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确保人员安全。

2. 建立健全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餐饮场所应当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

(2)相关人员应当熟悉防火安全知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安排定期消防常识培训和消防演习。

(3)餐饮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做到日常消防训练、安全巡查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 餐饮场所消防安全设施配置
(1)餐饮场所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卷帘门等。

(2)餐饮场所内部储存的物品要做好分类,选择不易燃、易燃物品储存库房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内部不得存放爆炸品、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等。

4. 餐饮场所火灾隐患整改
(1)餐饮场所应当定期检查和处置火灾隐患。

(2)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消防安全委员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火灾隐患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的行为,保证餐饮场所消防安全。

(3)消防安全委员要定期召开综合排查会,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短板警示。

5.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
发生火灾事故时,餐饮场所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有效的救援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要及时报警,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控制或者扑灭初期火灾。

6. 结语
通过本规范的实施,可以规范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提高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认识和防范意识,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024年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

2024年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

____年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餐饮场所,包括餐馆、食堂、快餐店、咖啡店、酒吧等各类餐饮场所。

第三条餐饮场所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预案,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演习,确保员工具备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餐饮场所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按照消防安全要求进行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餐饮场所应定期进行自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第六条餐饮场所应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餐饮场所应加强与当地消防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餐饮场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章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第九条餐饮场所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和火灾危险性,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用水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等。

第十条餐饮场所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的周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十一条餐饮场所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二条餐饮场所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紧急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十三条餐饮场所应定期进行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和顾客的疏散能力。

第十四条餐饮场所应设置防火门和防火墙,确保火势不蔓延。

第三章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习第十五条餐饮场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包括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六条餐饮场所应定期组织消防演习,目的是提高员工和顾客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疏散逃生能力。

第十七条餐饮场所应设置消防宣传栏,定期发布消防安全知识和案例,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前言随着餐饮行业的不断发展,餐饮场所数量日益增多,但由于消防安全意识不足,在日常管理中常常存在火灾隐患。

为了保障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我们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

一、消防安全设施1.灭火器每个餐饮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且要求工作人员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2.烟感探测器餐饮场所应当安装烟感探测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于较大的餐饮场所,应当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灭火。

二、消防安全培训1.员工培训每个餐饮场所都应该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教授如何正确使用消防设备。

在员工入职时,应该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复习。

2.应急预案演练每个餐饮场所都应该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员工培训的基础上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三、消防安全检查1.日常巡检餐饮场所应当每天进行巡检,发现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保持灭火设施的完好性。

2.定期维护消防安全设施需要定期维护,包括烟感探测器、喷水灭火系统等。

维护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要定期进行维护。

四、消防安全退出通道1.通道宽度餐饮场所内的出口通道必须满足安全出口通道宽度标准,保证员工和顾客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安全撤离。

2.疏散指示标志餐饮场所内应当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并保持清晰可见,以便员工和顾客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找到安全出口。

五、消防安全责任1.餐饮场所负责人餐饮场所负责人应当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2.员工责任每个员工都应该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负有责任,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火灾风险降到最低。

六、消防安全检查记录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应该记录下来,并保存一定时间。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在记录中标注,以备日后查阅。

结论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只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才能在火灾发生时最小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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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的餐饮场所。

其它餐饮场所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3.1餐饮场所restaurant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营业性餐饮场所,例如餐厅、餐馆、饭店、酒店、冷饮厅、茶吧、酒吧及其它具有餐饮性质的场所。

注:建筑面积≥1000m2或餐位数≥200座的营业性餐饮场所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single story or multi-story building9层及9层以下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它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3.3高层民用建筑tall building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公共建筑。

3.4地下民用建筑underground building单层、多层、高层民用建筑的地下部分,单独建造在地下的民用建筑及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

3.5灯光疏散指示标志lighting evacuation indicator sign用不燃材料制作,通过电源发光方式发出疏散指示信号的疏散指示标志。

4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4.1一般规定餐饮场所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餐饮场所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餐饮场所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4.2消防安全责任人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a) 组织审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资金预算方案;b) 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c) 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d) 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e) 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3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应履行下列职责: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b)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c) 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一次;d) 组织整改火灾隐患;e) 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f) 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本条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4.4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餐饮场所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a) 分析研究部门、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b)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c)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g) 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5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a) 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b) 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c) 核实、确认报警信息;d) 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4.6其它人员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引导顾客疏散。

4.7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管理。

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合作经营的商场,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5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5.1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点5.1.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5.1.2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5.1.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5.1.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5.1.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7燃气、电气设备5.1.8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5.1.9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5.1.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5.1.1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5.1.12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餐饮场所还应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注: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5.2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餐饮场所应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a)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b) 变配电室操作规程;c)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d) 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e)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注: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予公布,注: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6场所设置要求6.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安全布局6.1.1耐火等级餐饮场所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

注:也可设置在已经公安消防部门核准的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

6.1.2安全布局和防火分隔6.1.2.1 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餐饮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6.1.2.2 设置在住宅建筑底层的餐饮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

餐饮场所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6.1.2.3 餐饮场所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6.1.2.4 厨房与餐厅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隔墙或采用防火卷帘进行分隔。

6.1.2.5 以闪点≥60℃的柴油为燃料的餐饮场所,应设置储油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柴油总储存不应超过1m3。

6.1.2.6 设置在地下的餐饮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a) 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b) 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6.2安全疏散设施6.2.1安全出口6.2.1.1 餐饮场所的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6.2.1.2 餐饮场所中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6.2.2疏散宽度6.2.2.1 餐饮场所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注: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饮场所,注:其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注:应小于1.1m;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饮场所,注:其楼梯最小净宽不注:应小于1.2m,注:走道最小净宽不注: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设置在地下人防工程内的餐饮场所,注:其楼梯最小净宽不注:应小于1m,注:走道最小净宽不注:应小于1.2m(走道单面布房)或1.3m(走道双面布房)。

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注:应小于1.4m。

6.2.2.2 人员密集的餐厅,疏散出口的总宽度不应少于通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人)的乘积。

注:通过人数为人员密度指注:标注:(人/m2)与餐饮场所建筑面积(m2)的乘积。

餐饮场所的人员密度指注:标注:宜为(0.75~1)人/m2。

百人疏散宽度指注:标注:一般为(0.65~1)m/100人。

6.2.3疏散距离6.2.3.1 餐厅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6.2.3.2 其它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餐饮场所不应大于22m)。

6.2.3.3 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40m。

注: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注:其最大直线距离应为上述距离的一半。

6.2.4疏散楼梯间6.2.4.1 设有餐饮场所且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及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及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餐饮场所,应设有封闭楼梯间。

注: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执行GB50045-95中的有关规定。

6.2.4.2 设有餐饮场所建筑面积大于10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应设有防烟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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