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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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中国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依法设立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坚持依法治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活动;(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四)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实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第五条事业单位内部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一)理事会(董事会):负责制定单位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年度预算,对单位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二)管理层:负责单位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理事会(董事会)的决策;(三)职能部门:负责单位内部管理、业务工作、人力资源、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理事会(董事会):负责制定单位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年度预算,对单位重大事项进行监督;(二)管理层:负责单位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理事会(董事会)的决策;(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单位人员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管理等工作;(四)财务部门:负责单位财务管理、资金筹措、预算执行、财务分析等工作;(五)审计部门:负责对单位财务、业务、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监督;(六)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行政监察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七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二)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四)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

第八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一)财务预算编制与执行;(二)资金筹措与管理;(三)资产管理;(四)成本核算与控制。

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民主集中、奖惩分明、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设立如下组织机构:1. 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2. 办公室;3. 各职能部门;4. 各业务科室。

第五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1. 领导班子: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工作,制定发展战略,决定重大事项,领导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工作;2. 办公室: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内外关系;3.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对领导班子负责;4. 各业务科室:负责具体业务执行,对相应职能部门负责。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时间制度1. 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实行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2.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调休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请假制度1.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2. 请假时间超过3天的,需经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批准;3. 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按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八条考勤制度1.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2. 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的,应提前向领导报告,并做好工作交接;3. 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考勤制度,每月对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进行汇总,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九条工作纪律1.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条奖励制度1. 对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奖励形式包括:通报表扬、物质奖励、职务晋升等。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和改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的管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开放、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自负债务、自负责任。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管理应当注重效益和质量,并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包括上级机构、领导班子、职能部门等。

第七条事业单位的上级机构应当对下级单位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应由院长(校长、主任等)和相关的副院长(副校长、副主任等)组成。

第九条事业单位的职能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包括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科研、教学等。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应当按照程序进行选举或者任命,任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的院长(校长、主任等)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的副院长(副校长、副主任等)负责辅助院长(校长、主任等)进行工作。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管理和业务工作。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权限范围,并且明确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的职能部门应当通过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保证相应的权限得到正确行使。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相关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应当依法保护国家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应当定期进行会计核算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可靠。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的财务制度编制预算,预算的执行应当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应当严格依法使用公款,禁止挪用、私分和浪费公款。

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事业单位的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事业单位。

第三条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事业单位内部管理。

(二)民主管理: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

(三)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事业单位管理水平。

(四)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奖优罚劣,激发职工积极性。

第二章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第四条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人事管理: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范事业单位人事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调动、辞职、退休等管理工作。

(二)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后勤保障:加强后勤保障工作,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第五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招聘与引进: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优化人才结构。

(二)培训与考核: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奖优罚劣。

(三)晋升与调动:按照国家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职工晋升和调动。

(四)辞职与退休:按照国家规定,保障职工辞职和退休权益。

第四章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第六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预算管理: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

(二)收入管理:依法组织收入,确保收入合法、合规。

(三)支出管理:严格控制支出,合理使用资金。

(四)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章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第七条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事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相关推荐事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4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事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篇11、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认真做好监控调度工作;2、认真学习监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3、熟练掌握安全避险五大系统各种设备及各种软件的操作使用方法;4、按时交接班,严格按照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5、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观察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基站、传感器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运行记录;6、发现安全监控监测系统、设备故障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处理结果要存档备案;7、密切注意硐内安全生产情况,在接到人员报警或发现其它紧急情况,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启动广播报警系统通知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8、负责监视硐外监控区域安全隐患点的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通知值班坑长,配合做好应急工作;9、认真做好矿石计量监督工作,如实填写采矿计量记录;10、负责上级部门来人检查讲解工作;11、严格执行请示汇报程序和值班制度,保守企业秘密;12、负责保养维护安全监控监测设备,保证系统正常运行;13、爱护办公设施,保持监控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14、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事业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篇2一、厨房员工管理制度1、员工必须按时打卡上班,进入厨房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帽,保持仪表、仪容整洁。

2、服从上司工作安排,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3、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看书、看报纸、睡觉等,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不得在厨房区域内追逐、嬉闹、吸烟、随地吐痰、嚼口香糖等有碍厨房生产和卫生的事。

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管理行为,加强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领导、职工、工会、团委等组织成员。

第三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强化内部控制,提高事业单位的绩效和服务水平,确保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健全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管理素质和管理能力,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保持良好的管理作风。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完善员工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不断加强对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职工的监督,防止腐败和违纪现象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第九条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领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明确领导干部的职责和权力,加强对事业单位的决策和执行的监督。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的各部门应当划分明确,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范围,加强协调和配合,确保事业单位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加强对财务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对绩效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和激励。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求,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完善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和晋升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推动事业单位的长久发展。

各级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各级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各级事业单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事原则:事业单位的一切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民主管理原则: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勤俭节约原则:坚持勤俭办事业,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根据职能和规模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应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三、财务管理第七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合理编制财务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

四、人事管理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行为。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依法招聘、任用、培养、考核和奖惩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五、资产管理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保管、维修和处置等规定。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加强资产盘点和清查,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六、内部监督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设立监察机构,负责对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_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事业单位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员工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2.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员工素质培养;3. 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4. 优化资源配置,确保资金合理使用;5. 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事业单位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负责制定事业单位发展规划,领导、协调、监督事业单位各项工作;2. 事业单位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决策;3. 事业单位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五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1. 领导班子:负责制定和实施事业单位发展规划,领导、协调、监督事业单位各项工作;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工作,贯彻执行领导班子决策,确保工作质量;3. 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保障事业单位高效运转。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六条员工招聘:按照国家规定和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招聘计划,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质量。

第七条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员工考核: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进行考核,作为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员工奖惩: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章安全生产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事业单位安全生产。

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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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制度1、各地、各部门报送区外侨局的公文,由综合侨务科签收、登记、编号,并在收文当天根据公文内容和要求分送有关局长,急件随到随送。

2、综合侨务科收到公文后要坚持“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办件应及时送副局长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局长批办;阅件应及时送局长、副局长阅知。

公文办理一般按照局长的排序依次送批。

特殊情况下紧急公文、专送公文和需要某位局长直接阅批的公文,应按照先办后传,急用者先阅,跳跃式传阅等方法处理。

公文签批后,承办人员要及时传递转办,不得延误。

3、公文传批过程中,承办人员要负责跟踪催办。

急件呈送局长后,承办人员要注意提醒。

对局长有明确的签批意见的,应及时转办各地、各部门,由承办人员按领导签批的时间予以督办,并及时反馈。

如遇局长在基层调研、外出应通过机要渠道及时传递。

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批阅公文时,承办人员应与局长电话联系,按局长意见办理,不得压件不送,不得存放停办。

4、工作人员对收到的公文应及时送局长批阅,紧急公文应随收随送。

原则上,急件当天送阅;一般文件传阅限2天之内完成。

如遇局长公务繁忙一时不能批阅时,应注意及时提醒。

对局长批阅后的公文,要按照“谁送谁退”的原则及时退文,不得横传,以免泄密或丢失。

5、传批紧急公文时,应根据紧急程度在公文处理签右上角注明“急件”或“特急件”,“特急件”须注明建议传批完毕的时限,并及时催办,提请局长随到随批,节假日不例外。

对有时限要求的公文,必须在时限要求之前办理完毕。

6、对需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共同批阅的公文,应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反馈意见,定期催办,防止延误。

7、局长要求各地、各部门报送的紧急公文,应告诉对方注明接受公文的人员,以便及时传递转办。

8、公文除涉密情况外,一般从政务邮箱传递,涉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同时下发纸质公文。

学习制度1、每周星期一上午为集中学习日,既对上周工作进行小结和本周工作进行安排,又集中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具体活动由综合侨务科负责安排。

2、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图书阅读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学习要有计划、有记载、有笔记、有心得。

3、学习内容为政治理论和“外事、侨务、引智、港澳”工作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

4、集中学习和图书阅读实行签到登记制度,综合侨务科每季度对学习的情况进行检查并予通报。

5、全体工作人员应保证集中学习时间,出勤率应达95%以上。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1、印章由综合侨务科专人管理,专柜存放,确保安全。

2、未经局长签批,印章管理人员不得使用印章。

3、使用印章时,印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查审批手续。

(1)使用东宝区外事侨务局印章,应经局长同意。

(2)使用东宝区外事侨务局党支部印章,应经党支部书记签批。

4、印章管理人员应履行签批登记手续,填写《用印登记簿》,同时留存审批原价及用印件式样备查。

5、使用印章一律在办公室内进行。

印章管理人员应亲手操作,不得让他人代理。

6、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印件涉密事项。

对审批使用印章的原价及用印件式样,年终移交档案室存档。

财务管理制度1、外侨局财务实行统一账户、统一管理,资金实行集中核算。

财政划拨的专款和自主争取的其它资金,均应纳入“区外侨局”账户,由外侨局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勤俭节约,不得另立往来账户,设置账外账;外侨局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尽量实行转账结算,零星现金支出,可以提取备用金,但不得突破备用金额度。

2、外侨局财务开支实行局长核签、分管负责人审签制度。

原则上当月开支,当月核签、审签完毕。

严禁机关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基层或企业摊派,报销条据。

3、财会人员应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合理有效地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付,对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全面的会计账簿要及时纠正,并定期进行账目核对。

4、财会人员非经局长同意,严禁私自借款,因公出差借用公款的,须经局长签批。

工作人员借款履行公务后财务人员应督促其于公务结束一周内及时结帐。

不按时结帐,从其工资中扣除,并在每季度末报告一次借款归还情况。

特殊情况报经局长同意,结帐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5、外出学习、考察及其它公务,由局长决定按要求参加,所发生的差旅费、考察费、培训费和其它费用开支,以学习、考察通知为依据按财务管理规定报销,住宿费用除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原则上每晚不得超过300元,同时要求注明住宿标准和住宿时间。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常用办公用品经分管机关负责人同意后由财务人员负责购买;大型办公用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实行政府采购,按需配发。

综合侨务科对单位固定资产建立统一台账,对可移动固定资产明确责任人,对获赠获奖资产实行申报登记,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理登记。

7、外侨局原值500元以内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有偿转让,由工作人员提出申请,报局长批准后,由综合侨务科负责办理;500-10000元大型固定资产的处置由班子会议决定;10000元以上固定资产的处置报请区财政局按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处理。

严禁个人私自处置办公室固定资产。

凡调出人员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集体财务,应先办理移交手续,由综合侨务科出具证明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8、探望病人或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事等,一次性开支费用在500元以内,由综合侨务科在规定范围内统一办理。

9、财会人员每月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类、分析,并书面报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

每年对形成的会计资料整理归档,并保证档案的完整真实;对形成的会计档案非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借出。

接待管理制度1、外侨局日常工作性接待由综合侨务科专人负责安排,相关科室人员陪同接待。

2、严格接待标准。

500元以内的经分管机关负责人同意,超过500元的报经局长同意。

区级工作性接待每桌50元/人;用酒不超过两瓶、每瓶标准控制在100元之内;烟不超过两包、每包标准控制在30元之内。

3、客餐陪同人员一般为2人,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能超过3人。

4、区外来客、区级领导、会议就餐经局长同意后由综合侨务科视具体情况统一安排。

5、午餐接待一律不准饮酒。

6、加班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定点地方进餐,标准为20元/人。

餐后详细注明加班人员、加班内容。

7、平常接待、会议用品必须经分管机关负责人同意后由综合侨务科专人统一安排并注明接待对象、事由、人数等。

8、日常工作性接待,分管机关负责人必须在事前报告局长知晓。

请假报告制度1、局长因公因私请假外出,应事先报告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同时,报告区委办公司、区政府办公室。

2、副局长因公因私请假外出,应事先报告局长同意。

3、工作人员请假外出半天以内经副局长同意,超过半天的同时报告局长同意。

4、请假时间1天以上的还应书面申请并按以上程序报批,经批准同意请假外出的,必须及时告知分管机关的负责人及综合侨务科,综合侨务科做好请假记录。

5、除法定事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及直系亲属病、丧假等及其它天灾人祸)外,请假时间从年休假中抵扣,一年累计请假时间抵扣年假后超过30天的,不能参加年度评优、评先。

车辆管理制度1、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和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或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办私事。

车辆除执行公务外,必须将车辆入库。

因不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造成车辆丢失的,当事人应赔偿保险以外的全部费用。

经查,发现人为丢失车辆的,除全额赔偿外,还应视情况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车辆使用车辆调度的原则:优先保证局长和机关公务用车;工作人员因公跨区用车向局长报批;综合侨务科负责机关驾驶员、车辆的统一调度和管理,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和调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属聘用人员的经班子会研究决定可以解聘。

3、车辆维修、配置(1)车辆的维修、配置,统一在采购办定点厂家进行,在途车辆因故确需及时维修的,驾驶员及时报请局长同意后就近维修。

(2)车辆维修前,驾驶员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报请综合侨务科负责人确认审核,确定维修目录和价格费用预算清单,然后报请分管副局长同意后即可修理,维修费超过1000元需报经局长同意后修理,车辆维修后的废旧配件由综合侨务科统一收回,集中处理。

(3)车辆维修条据,需经综合侨务科负责人签字,局长审核后,方可报销。

(4)随车配置设施、工具、资料等,综合侨务科要统一登记造册、建档,车辆移交时如数清点,并做好移交手续。

4、车辆加油(1)车辆使用的燃油由综合侨务科统一管理,定点加油。

(2)每月底对车辆燃油、里程、充值卡余额进行核对登记、通报,月初对车辆统一充足燃油预备金。

5、车辆事故处理(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交警报案,同时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综合侨务科负责人报告并请求处理,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同时负责车辆保险索赔及事故善后事宜的协调处理。

(2)因公发生交通事故的,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除保险赔偿以外,交通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个人赔偿20%;损失在1000-5000元的,按超过部分的15%计加;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按照超过部分3%分段计加;负全部责任的,予以双重赔付,但最高赔付额不超过3000元。

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承担除保险赔偿以外的所有损失并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3)发生车辆严重损坏或人员伤亡等重大交通事故的,综合侨务科应将事故处理和责任认定的情况报局长、副局长,根据班子会议研究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全部责任或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6、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要管理好车辆配备设施,不损坏、不丢失、不随意外借。

如人为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

(2)驾驶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3)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车辆驾驶和保养技能。

(4)驾驶员要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干净整洁、爱车护车,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5)驾驶员每天要提前对车辆进行常规的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6)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不开违章车,严禁酒后驾车。

(7)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坚持请销假,不得擅自出车办私事,局长外出时,司机必须按照要求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到机关报道上班,保证机关用车随叫随到,非经局长同意不得随意外出。

(8)廉洁自律,不得以外侨局和领导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不得索要或变相索要各种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到不泄密,不打听,不乱议论,不传播小道消息。

考勤制度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并签到,所有人员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无故旷工,不准不假而别或逾期不归,不准代签到,上班时间不准擅自离岗、串岗,违者作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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