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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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介绍5篇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介绍5篇

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介绍5篇篇1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融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旨在介绍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以便双方对不同类型的融资租赁合同有清晰的了解。

一、融资租赁合同概述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需求,将其所有的特定资产(如设备、车辆、房地产等)交予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支付一定租金的一种合同。

融资租赁是金融服务的一种形式,涉及到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和使用权的暂时让渡。

1. 简单融资租赁合同简单融资租赁合同是较为常见的合同类型,主要涉及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暂时让渡给承租人,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此类合同内容相对简单,不涉及其他复杂条款。

2. 售后回租合同售后回租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的资产,然后回租给承租人使用。

此类合同涉及资产买卖和租赁两个环节,常见于房地产、设备等领域的融资租赁。

3. 杠杆租赁合同杠杆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融资租赁合同,通常涉及大型设备或项目。

出租人提供大部分资金,而承租人则通过质押或担保等方式提供部分资金。

此种合同有助于减轻承租人的资金压力。

4. 委托租赁合同委托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接受第三方的委托,将特定资产租给承租人。

在此类合同中,出租人仅负责租赁事务的管理,不承担资产的所有者责任。

5. 经营性租赁合同经营性租赁合同是一种长期租赁合同,承租人除了支付租金外,还需参与经营决策。

此类合同通常涉及企业间的战略合作或资源整合。

三、合同主要条款1. 租赁物:明确租赁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

2. 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起止时间。

3. 租金及支付方式: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4. 保证金:承租人可能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

5. 维修与保养:明确租赁资产的维修与保养责任。

6. 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区别(二)2024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区别(二)2024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区别(二)在前文《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与贷款合同的区别(一)》中,我们已经了解到了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和贷款合同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本文将继续探讨这两种合同的区别,并重点介绍其在合同期满后的处理方式。

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

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将汽车作为租赁标的物,由出租人将汽车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的合同。

与此相对应的,贷款合同是一种借贷人向借款人提供款项,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合同。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这两种合同在合同期满后的处理方式上的区别。

对于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可选:购买车辆、续租、归还车辆或者再融资。

如果承租人决定购买车辆,通常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汽车;如果承租人希望继续租赁,可以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并支付续租费用;如果承租人选择归还车辆,一般需要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和保养,并按照合同约定将车辆归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希望再次融资购车,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再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承租人在选择购买车辆或者续租时,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尾款。

对于贷款合同,合同期满后,借款人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可选:偿还贷款或者展期。

如果借款人有足够的资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如果借款人暂时无法偿还贷款,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展期。

展期即是在原有贷款期限结束后,延长贷款期限,并支付展期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展期并非永久性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在借款人有困难时的一种暂时缓解措施。

除了合同期满后的处理方式不同,汽车融资租赁合同和贷款合同在其他方面也有一些区别。

首先,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支付是以车辆的使用权为基础,而贷款合同的还款是以借款金额为基础。

其次,汽车融资租赁合同通常会要求承租人承担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责任,而贷款合同通常不涉及这方面的责任。

最后,对于汽车融资租赁合同,一般不需要提供抵押或担保物品,而贷款合同通常需要提供抵押或担保。

简述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

简述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

简述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
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有:
1、承租的设备及设备的供货商由承租人选定或指定,出租人对设备的缺陷、维修保养等不负责。

2、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

3、要签两个或更多的合同,即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

4、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内只能租给一个特定的用户,并可在一次租赁期内全部收回投资和合理利润。

5、租期较长。

实际上融资租赁的租期基本上与设备的使用寿命相同。

6、不可解约性。

只有当设备自然毁坏并已证明丧失了使用效力的情况下才能终止合同,但还必须以出租人不受经济损失为前提。

7、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8、在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退租、续租和留购的选择权。

融资租赁的概念及特点

融资租赁的概念及特点

融资租赁的概念及特点1. 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一种通过租赁方式获得资产使用权并获取融资的商业模式。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方(通常是融资租赁公司)购买所需资产,并将其出租给承租方(企业或个人),承租方以一定的租金期限支付给出租方。

在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可以选择购买该资产或续签合同。

2. 融资租赁的重要性2.1 提供灵活的融资选择融资租赁为企业提供了一种灵活的融资选择。

相比传统贷款,融资租赁不需要抵押物,并且还款方式更加灵活。

这使得中小企业等无法提供抵押物或者需要快速获取资金的企业能够更容易地获取到所需的融资。

2.2 降低企业财务风险通过使用融资租赁来获取所需设备和设施,企业可以避免高额的固定投入和减少财务风险。

由于融资租赁通常具有灵活的还款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调整租金支付计划,从而降低了财务风险。

2.3 促进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融资租赁模式可以促使企业及时更新设备和技术。

由于融资租赁通常具有较短的租赁期限,企业可以在合同到期后选择购买新设备或继续租赁更先进的设备。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生产效率。

3. 融资租赁的特点3.1 资产使用权转移融资租赁与普通租赁的一个重要区别是资产使用权是否转移。

在融资租赁中,出租方将资产使用权转移给承租方,在合同期满后,承租方可以选择购买该资产。

而在普通租赁中,出租方保留资产所有权。

3.2 租金支付方式融资租赁的另一个特点是灵活的租金支付方式。

根据合同约定,承租方可以选择按月、季度或年度支付固定租金,也可以选择根据营业额或利润支付可变租金。

这种灵活的支付方式使得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进行资金安排。

3.3 长期合同融资租赁通常是长期合同,合同期限一般在3年以上。

这使得承租方能够更长时间地使用所需资产,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分摊了设备的成本。

对于出租方来说,长期合同也意味着稳定的收益和较低的风险。

3.4 技术支持和维护融资租赁通常包括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服务。

出租方会提供设备安装、培训和维护等服务,确保承租方能够正常使用所租赁的资产。

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提醒: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是一种资金的融通与物的融通相结合的交易形式。

其典型方式,是指需要机器设备等物品的人(即承租人),由于缺乏资金等原因不愿或者不能购买,便请求他人(即出租人)出资买下其看中的商品,再出租给其使用,由其按期支付租金,以使出租人获得收益的交易活动。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是,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为租赁交易提供资金融通的出租人,选择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承租人,为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的供应商;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关系,融资租赁交易除了由融资性的租赁合同直接约定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外,还涉及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此外还有可能涉及信托合同、借款合同等多个合同关系;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由承租人选择确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只享有租赁物的名义所有权,与所有权有关的权利义务完全由承租人享有与负担;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承担与租赁物所有权有关的一切风险与责任;融资租赁合同解除,不免除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一般与租赁物的实质使用周期相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一般为租赁物的使用周期,法律没有最长期限的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的区别是,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有自由选择权,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无权选择;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由租赁物的成本、购买租赁物的费用、利息等组成,租金是出租人融资的对价,租赁合同的租金是租赁物的使用对价,一般在租赁期间届满时出租人不能收回投资;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承租人承担,而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出租人承担;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主要是融通资金,一般不直接承担交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物由供货人交付承租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质量责任;租赁合同则是出租人按合同约定将租赁物直接交付承租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质量责任;租赁期满,融资租赁合同一般采用“退租、续租、留购”三种方法之一处置,而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还租赁物(或者续签租赁合同),不存在“留购”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多个当事人,其法律关系十分复杂,而租赁合同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相对而言关系较单纯简单;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一样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包括权利担保责任。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是在商业和经济交易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尽管它们都涉及租赁资产,但在使用目的、权益和法律规定上存在一些重要的区别。

本篇文章将介绍融资租赁合同和租赁合同之间的区别,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它们的特点和适用场景。

1. 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当租赁资产的企业(被称为出租人或融资方)将资产租给客户(被称为承租人)时,让其享有在一定时间内使用该资产的权利,并在一定条件下支付租金,以获得资产的长期使用权。

融资租赁合同旨在满足承租人对资产的使用需求,同时允许其在租赁期结束后购买该资产。

与之相反,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资产租给承租人,以供其在一定时间内使用。

在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将归还资产给出租人。

租赁合同主要用于短期租赁需求,一般不涉及长期使用权的转让或购买选项。

2. 使用目的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承租人长期使用资产的需求,同时允许其在租赁期结束后购买该资产。

这种合同形式适用于那些需要资产长期使用权的企业,但又不想购买或暂时无法承担全部购买费用的情况。

租赁合同则主要用于满足短期资产使用需求,例如企业需要在特定项目或活动期间使用特定的设备或机器。

租赁合同通常不涉及资产的购买选项,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需要将资产归还给出租人。

3. 权益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享有资产的使用权,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购买选项在租赁期结束时购买该资产。

融资租赁合同可以使企业在租赁期内分期支付购买费用。

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只有在租赁期内使用资产的权利,并没有购买资产的选择。

资产的所有权始终属于出租人,承租人租赁期结束时需要将资产归还给出租人。

4. 租金支付方式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租金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而有所不同,例如固定租金、可变租金或根据资产价值变化的租金。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同样需要支付租金,但租金金额通常较低且为固定金额。

租金支付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是以固定金额进行支付。

融资租赁合同与让与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与让与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与让与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和让与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类型,具有各自的特点和适用场景。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金融性质的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承租人、出租人和出卖人。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融资租赁请求,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然后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承担租赁物的保管和风险。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有权选择购买或返还租赁物。

融资租赁合同的核心是融通资金,具有金融和贸易的双重性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受到金融法律和贸易法律的调整。

让与合同则是指一方当事人将其财产或权利的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在让与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财产或权利转移给另一方,由另一方支付约定的价款。

这种合同通常用于买卖、赠与等场合,是一种常见的财产转移方式。

两者有明显的区别:首先,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而让与合同通常只有双方当事人;其次,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是融通资金和贸易,具有金融和贸易的双重性质,而让与合同的目的是财产或权利的所有权转移;最后,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可以选择购买或返还租赁物,而让与合同中,受让人支付价款后通常获得财产或权利的所有权。

融资租赁的概念及特点

融资租赁的概念及特点

融资租赁的概念及特点融资租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与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通俗来说,融资租赁法就是“借鸡下蛋,卖蛋买鸡”。

它促进了设备制造企业的销售,解决了使用设备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除此以外还具有理财、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等功能。

融资租赁产生是有一定动因的。

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传统经济模式就会出现滞胀,主要体现在销售难和融资难并存。

这是就需要一种新的经济模式突破这种滞胀。

融资租赁是贸易与金融结合的产物,既是贸易的创新又是金融的创新,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边缘经济。

他轻而易举地解决销售和融资的矛盾,解决了经济发展中的难题。

融资租赁是以融物的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

尽管冠名“融资”还不如冠名“融物”。

因为企业在租赁交易过程中不仅得不到资金,还要支付租金。

但在租赁期间,承租企业可以拥有租赁物件的占有、使用、收益3项权益,足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融资租赁和其他形式的租赁根本区别就是它是以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资金的时间,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租金的。

尽管承租企业在这项交易中没有得到资金,但是必须按照占用资金的时间偿还租金。

融资租赁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赁公司、印刷企业、设备供应厂商)任何两方如果不考虑第三方的利益,交易都不会成功。

融资租赁交易的特点:1.融资租赁是一项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并且至少由两个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的自成一类的三边交易。

这三方当事人相互关联,两个合同相互制约。

2.拟租赁的设备由承租人自行选定,出租人只负责按用户的要求,给予融资便利,购买设备,不负担设备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和设备维护的义务;承租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拖欠或拒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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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
(一)融资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
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只是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把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转移给承租人,属于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二)租赁物必须是合法的不易消耗物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必须是法律允许的流通物,不易消耗物。

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租赁物。

同时,租赁物必须是经长期使用仍能保持使用效能的不易消耗物。

(三)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是一份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是一份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融资租赁合同与该买卖合同密切相关,融资租赁合同是买卖合同存在的前提,买卖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条件。

(四)出租人对租赁物的瑕疵不负担保责任
一般租赁的出租人对租赁物的瑕疵应当负担保责任,而融资租赁合同与之不同,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仅仅是履行融资的义务,对租赁物及租赁物的出卖人的选择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性能、规格等技术知识根本不在行,因此,决定了出租人对租赁物瑕疵担保责任的免责。

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五)承租人对占有期间的租赁物履行维修义务
出租人虽然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却不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这也是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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