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压力容器封头制造检验工艺守则
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工艺守则(整理)

奥氏体否锈钢焊制压力容器施工工艺守则1范围1.1本工艺守则规定了奥氏体否锈钢焊制压力容器再制造、检验、实验及供货方面应达倒地要求。
1.2本工艺守则适以於奥氏体否锈钢焊制压力容器地制造、检验、包装和运输。
常压否锈钢容器地制造可参照本工艺守则执行。
1.3各种复合板奥氏体否锈钢焊制压力容器除应符合本工艺守则地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地专门技术要求,如 CD 130A3《否锈复合钢板焊制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和 JB/T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附录A。
1.4容器地制造、检验等要求除应符合本工艺守则地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钢制压力容器》和图样地要求。
1.5本工艺守则否适以於衬里奥氏体否锈钢焊制压力容器地制造。
2引以标准GB150 《钢制压力容器》HG20581 《钢制化工容器材料选以规定》HG20584 《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CD 130A3 《否锈复合钢板焊制压力容器技术条件》JB4708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4709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3制造以原材料3.1奥氏体否锈钢焊制压力容器以原材料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设计文件要求;2)GB 150。
3)HG 20581。
4)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5)本工艺守则地相应要求。
3.2奥氏体否锈钢原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其内容应包括标准和合同附加工程中规定地检验要求。
材料入厂后或投产前,应按3.1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如有要求或有质疑時,可进行复验。
3.2.1以於制造一、二类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地奥氏体否锈钢材料,其质量证明书中工程否全或实物标识否清時,需进行材料复验,判明其牌号符合相应地质量标准后方可使以。
3.2.2以於制造三类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地奥氏体否锈钢材料,除按有关要求进行必要地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弯曲性能复验外,對有抗晶间腐蚀要求地,应對材料地抗晶间腐蚀性能进行复验。
压力容器原材料检验通用工艺守则样本

压力容器原材料检验通用工艺守则样本压力容器是一种经过特殊设计和制造的装置,用于储存和运输高压气体、液体或固体。
由于容器内部承受着高压力,因此其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至关重要。
以下是压力容器原材料检验的一般工艺守则样本。
1.原材料选择:选择适用的原材料,如碳钢、合金钢、不锈钢等,根据容器的使用环境和工作条件来确定原材料的类型和规格。
2.原材料验收:接收原材料时,应对其进行质量检验。
检查原材料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外观等指标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可以使用化学成分分析仪、拉伸试验机等设备进行检测。
3.材料切割:根据设计要求和材料规格,将原材料进行切割。
切割时应确保切割面光滑平整,无裂纹、间隙等缺陷。
4.材料加工:对切割好的材料进行加工,如冷冲压、热冲压、焊接等工艺。
加工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产生过大的热变形和残余应力。
5.焊接:焊接是压力容器制造中最重要的工艺之一、焊接工艺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在焊接前,应对焊接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并选用适当的焊接材料和焊接工艺。
6.焊缝检验:焊接完成后,应对焊缝进行检验。
常用的焊缝检验方法有X射线检测、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等。
通过检验,判断焊缝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7.热处理:对焊接完成的容器进行热处理,以消除焊接产生的残余应力,并提高材料的强度和韧性。
8.表面处理:对容器的表面进行处理,以提高其耐腐蚀性和美观度。
常用的表面处理方法有喷砂、热浸镀锌、电镀等。
9.容器测试:对已制造完成的容器进行压力测试、泄漏测试等。
通过测试,验证容器的密封性和安全性。
10.质量检验:对制造好的容器进行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检查、储罐容量测试、材料性能测试等。
以上是压力容器原材料检验的一般工艺守则样本。
严格按照这些守则进行原材料的选择、切割、加工、焊接、热处理和测试,可以确保压力容器的质量和安全性。
压力容器封头制造检测工艺守则9~10

-2~+2 -3~+3 -3~+4
1000≤ DN<1600
6≤δS<10 10≤δS<22 22≤δS<40
-3~+3 -3~+4 -4~+6
1600≤ DN<3000
6≤δS<10 10≤δS<22 22≤δS<60
-3~+3 -3~+4 -4~+6
3000≤ DN<4000
10≤δS<22 22≤δS<60
钢材厚度δS
外圆周长公差
300≤ DN≤600
2≤δS<4 4≤δS<6 6≤δS<16
-4~+4 -6~+6 -9~+9
600≤ DN<1000
4≤δS<6 6≤δS<10 10≤δS<22
-6~+6 -9~+9 -9~+12
1000≤ DN<1600
6≤δS<10 10≤δS<22 22≤δS<40
-3~+4 -4~+6
4000≤ DN<5000
12≤δS<22 22≤δS<60
-3~+4 -4~+6
5000≤ DN≤6000
16≤δS≤60
-4~+6
10.2 平底圆管板(封头)底面平面度的允差按表5的规定。 表5 平底圆管板(封头)底面平面度允差
mm
公称直径DN
≤1000
>1000 >1500 ~1500 ~1800
波测厚仪、卡钳或千分 卡尺,在厚度的必测部位(按GB/T25198中的图5、6、7)检测成形封头的厚度。
表2 封头尺寸、形状要求 mm
允差 内直径
300≤ DN≤6000
项目
压力容器工艺守则(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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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下料工艺守则1.总则(1) 本守则适用于碳素钢、低合金钢及不锈钢制压力容器的下料工序。
(2) 不锈钢压力容器下料除按本守则规定执行外,还应遵守《不锈钢制压力容器制造工艺守则》的规定。
(3) 本守则若与产品工艺文件有矛盾,应以产品工艺文件为准。
2.通用规定(1) 工艺文件(施工图、工艺卡、钢板排板图、产品零件清单等)齐全,有疑义时应及时向工艺员、材料员反映。
(2) 供应库房按产品零件清单提供符合相应标准的合格材料,下料前要进行复核并做好记录。
(3) 根据钢板排板图进行排板划线。
(4) 按照《标记移植管理制度》进行标记移植。
(5) 按施工图或压力容器焊接工艺文件确定坡口型式。
3.排板图(1) 排板时应根据施工图纸、到货材料规格及以下规定进行排板;a. 焊缝排板图、钢板排板图中下料尺寸、焊缝编号及件号应统一。
b. 筒节的最短长度:碳素钢和低合金钢不小于300mm,不锈钢不小于200mm。
c. 同一筒节纵缝应相互平行,相邻焊缝间的弧长距离:碳素钢和低合金钢不小于500mm,不锈钢不小于200mm。
d. 相邻筒节的纵焊缝中心线间外圆弧长以及封头A类焊缝中心线与相邻筒节A类焊缝中心线间外圆弧长应大于3倍筒节壁厚,且不小于100mm。
e. 容器内件和筒体焊接的焊缝,与其相邻焊缝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筒体壁厚,且不小于50mm。
f. 对于卧式容器,纵焊缝应位于壳体下部140°范围之外。
支座包板角焊缝与筒体焊缝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筒节壁厚,且不小于50mm。
g. 封头由两块或三块钢板拼接时,拼接缝应呈水平或垂直,不宜斜置。
h. 筒体下料尺寸一般按实际测量封头中径展开尺寸配尺。
i.筒体排板时纵、环焊缝应避开开孔边缘1.5倍开孔直径。
(2) 绘制排板图时,以施工图为依据,从节约材料的原则出发,根据所到材料规格的实际情况,按3.(1)的规定,做到合理排板。
(3) 排板图上所标各开孔的轴向安装尺寸应以左封头或下封头与筒体对接焊缝为基准线标注;环向安装尺寸以0°线为基准线测量,以外弧长表示,且在小于180°侧标注。
压力容器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工艺守则压力容器通用工艺守则汇编目录一、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1)二、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7)三、封头、管板、换热器等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2)四、机械加工通用守则 (19)五、不锈钢产品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20)六、热处理通用工艺守则 (22)七、奥氏体不锈钢压力容器酸洗钝化工艺守则 (27)八、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通用工艺守则 (30)九、油漆通用工艺守则 (36)十、包装通用工艺守则 (40)十一、金属材料化学分析通用工艺守则 (42)十二、金属材料机械性能试验通用工艺守则 (45)十三、金相试验通用工艺守则 (47)十四、检验通用工艺守则 (49)十五、无损检测通用工艺手册 (68)一、下料通用工艺守则总则1.1压力容器下料通用工艺守则,以下简称《下料守则》,是压力容器制造中材料、总零部件下料等工序遵照的工艺技术文件。
1.2《下料守则》若与《容规》标准,图样各工艺文件的技术要求不相符时,应以《容规》、标准、图样要求及工艺文件为准。
1.3凡属受压元件的材料<板材、管材、棒材>应有标记。
当钢材需割开前、应按《材料标记移植制度》先进行移植。
1.4下料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工艺文件、核对图纸要求的材料与投入使用的材料是否相符,需代用的材料手续是否齐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1.5下料人员应根据使用的板材,型材的规格和图纸尺寸,进行排料,并注意下列各项要求。
1.5.1避免支座和接管开孔碰上焊缝。
1.5.2钢管拼接的最短长度;碳素钢不小于300mm,不锈钢不小于400mm。
1.5.3下料时应取钢板的轧制方向与卷园平行。
1.6凡使用气割下料的钢材应垫平,要求切口光滑、平整、垂直,并将熔渣和飞溅必须清除干净。
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渣等缺陷。
1.7 奥氏体不锈钢下料划线时不得使用钢针和能引起表面刻痕的工具,应使用无氯无硫记号笔书写划线,标记移植时,不得打钢印,不得使用油漆、等有污染的物料书写。
压力容器制造工艺规程(检验)

压力容器制造工艺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压力容器的制造。
2、技术要求压力容器筒体应严格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GB151等标准以及图纸规定的技术条件进行制造和验收。
不锈钢压力容器应在专用场地进行制造。
3、卷板3.1 卷板前应核对下料尺寸、坡口形式、板厚、材质及拼接等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图纸工艺的要求。
没有材料移植标记不得进行成型。
3.2 筒节上所有的号料标记应在筒节的外表面上。
加工时应注意坡口方向。
3.3超负荷卷板,应经工艺人员校核、质量保证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4 卷板前应进行予弯或采用其他方法来保证卷弯质量,并采用样板检查弯曲的曲率半径。
3.5卷板和矫圆前必须清除材料上的铁屑、杂物等。
检查卷板机是否完好,在弯曲过程中应及时清除剥落的氧化物,防止压坑和损坏设备。
3.6 卷制不锈钢和有色金属筒节前,应仔细检查辊轴表面是否光整,若有凸起可用砂轮修磨。
工作前必须将辊轴擦拭干净,必须严格控制表面机械损伤和飞溅物。
3.7 卷板前应将坯料放正,坯料端线应与辊轴中心线平行,防止错边。
3.8 为克服回弹,筒节卷至封闭后应施加一定的过卷量,并往复卷曲几次以消除内应力。
3.9 筒节的矫圆,应在纵焊缝焊接完成后进行。
3.10 制造中应尽量避免钢板表面的机械损伤。
对于深度不超过钢板名义厚度5%,且不大于钢板负偏差一半的损伤,可做修磨处理,使其圆滑过度。
对于超过GB150规定的损伤,按有关规定补焊后修磨。
3.11 产品焊接试板应与筒节纵焊缝一起焊接。
3.12 筒节拼装矫圆后的尺寸公差,当制造工艺未做规定时,一律按GB150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包括对口错边量、棱角度、直线度、最大最小直径差等项目)。
4、组对4.1 应严格按工艺规定顺序组对。
4.2 筒节组对前应先测量外圆周长,以核对对口错边量是否合格。
4.3 按工艺规定的方法和顺序进行组装,对于径高比大的产品,宜采用分段组装。
4.4 组装时,临时焊在筒体上的工艺用吊耳、筋板等应采用与筒体相同或焊接性能相近的材料。
YDHM-GY-021-压力容器封头制造检验工艺守则

直边高度允差△h2
+10% h
-5% h
封头全高允差△h
(-0.2~+0.6)% Di
直边部分的纵向皱折深度
不允许存在
过渡段转角内半径
(碟形、折边锥形封头)
不小于图样的规定值
最小壁厚(注2)
不小于名义厚度δn减去钢板厚度负偏差C1,
或不于设计图样标注的封头成形后的最小厚度
不小于封头板厚的0.7倍
封头
人孔
尺寸
允差
椭圆形长短轴a、b
+4
-2
圆形直径d
+4
-2
扳边高度
+5
-3
表3封头外圆周长公差(以外圆周长为对接基准)mm
公称直径DN
钢材厚度δS
外圆周长公差
300≤DN≤600
2≤δS<4
4≤δS<6
6≤δS<16
-4~+4
-6~+6
-9~+9
600≤DN<1000
4≤δS<6
虑工艺减薄量,以确保封头成形后的实测厚度符合要求.
4.2椭圆形、碟形、球冠形封头、折边平底封头采用整板制作时,周边打磨、去除毛刺,对旋压和冷压的封头,应按6.9条修磨周边,然后送外协压制(材料标记应朝下,以使压制时材料标记朝外)。
4.3椭圆形、碟形、球冠形封头、折边平底封头采用拼板制作时,按第6条进行拼接。
6.9旋压封头及冷冲压封头的坯料周边应修磨圆滑,棱角倒钝或磨成圆角,周边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渣等缺陷。
7封头压制(外协)
7.1封头按图样、工艺要求进行外协压制(冷冲压、热冲压、冷旋压、热旋压等)。
压力容器制造工艺守则

1.下料工艺守则GS01-20101. 1总则1. 1. 1下料是产品制造的首道工序,直接影响到产品的制造质量和原材料的合理使用,特拟定本守则。
1. 1. 2下料人员必须做到:(a)主要受压元件及一般受压元件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或图纸要求进行划线下料,按照材料标记移植规定进行移植材料标记。
(b)非受压元件按工艺流程、材料消耗定额卡的下料规格和材质进行划线下料。
(c)凡图纸、工艺不全,材料不符合图纸要求,代料需代用而无“材料代用通知”时不准划线下料。
(d)划线经自检、专检无误后,方可进行下料。
(e)清除下料飞边、毛刺和飞溅物。
非机械加工表面的线性尺寸的极限偏差应符合GB/T1804中的C级规定。
1. 1. 3下料场地及切割划线工具的要求:(a)不锈钢、钛材、铝材下料均应铺有橡胶或其它软质材料,均不得与钢材混合。
(b)钛材、铝材的切割和坡口加工一般采用机械方法,厚度较大时也允许用火焰切割和等离子切割,此时应避免火花溅落在材料表面,且切割边缘和坡口应用机械方法加工和去除污染层,见金属光泽。
复合板在机械切割时应将基层朝下,注意防止分层。
加工后的坡口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裂纹、分层、毛刺和飞边等。
不锈钢用等离子机械切割方法。
用等离子下料或开孔的板材,如割后尚需焊接,则要去除割口处的氧化物至显露金属光泽。
严禁在不锈钢材料垛直接切割下料。
这几种材料当采用机械切割时,下料前应将机械清理干净,为防止板材表面划伤,压脚上应包橡胶等软质材料。
(c)划线、标记确定要求:铝制容器:在原有确定标记被裁掉或材料分成几块,应有材料切割前完成标记移植。
划线时应注意避免磕碰、划伤,不应在表面用划针划辅助线,必要时用红蓝铅笔。
不应在铝材的耐腐蚀面采用硬印作为材料的确认标记。
钛制容器:在钛材划线应尽量采用金属铅笔,只有在以后加工工序中能除的部分才允许打冲眼,钛钢复合层的划线应在基层钢板上进行,不应在钛材和钛钢复合板的耐腐蚀面采用硬印作为材料的确认标记的表达方法,可采用不溶于水的不含金属颜料的无硫、无氯的墨水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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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直径 300≤ DN≤6000
项目 直径允 差△Di 外圆周长为对接基准 以内直径为对接基准 (按表 3) (按表4) 当δS/Di≥0.005 时, e≤0.5% Di,且不大于 25 当δS/Di<0.005 且δS<12 时, e≤0.8% Di,且不大于 25 外凸≤1.25% Di, 内凹≤0.625% Di +10% h -5% h (-0.2~+0.6)% Di 不允许存在 不小于图样的规定值 不小于名义厚度δn 减去钢板厚度负偏差 C1, 或不于设计图样标注的封头成形后的最小厚度 直边高度 h=25 向外倾斜≤1.5 向内倾斜≤1.0
(或扳边)厚度减薄量之和。 5.7 5.8 5.9 锥体分段卷(压)制时,其环缝的对接按第6条进行。 锥体母线的直线度 △l≤2L/1000(L为锥体母线长度),最小值可为 3mm。 冷成形或中温成形的锥体的钢材厚度符合以下条件者应进行焊后消应力热处理: a)碳素钢、Q345R的钢材厚度δs不小于3%Di(Di为封头大端内径,下同); b)其他低合金钢的钢材厚度 δs不小于 2.5%Di。 5.10 高合金钢锥体冷成形或中温成形后,一般不进行热处理。 5.11 有色金属锥体成形后的热处理按图样、工艺文件规定。 6 对接与焊接 坡口表面要求 a) 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 b) 规则抗拉强度下限值 σb>540 MPa的钢材及Cr-Mo低合金钢材经火焰(包括 等离子体)切割的坡口表面应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
YDHM-GY-021 压力容器封头制造检验工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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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板制封头的下料、锥形封头用锥体卷制、拼缝对接与焊接、封头压制、热处理、表面
质量检查、尺寸形状检查、焊缝无损检测、焊缝返修、母材修磨及补焊、矫形、试板评定、不锈钢与有 色金属制封头的其它要求及封头质量证明书等要求。 本规则适用于单层焊接压力容器、常压容器的整板或拼板(包括不锈钢复合板)采用冲压、旋压及 卷制成形的碳素钢、低合金钢、高合金钢及有色金属等材料的封头。 本规则中的封头包括椭圆形、碟形、球冠形封头、折边平底封头和折边锥形封头。 2 引用标准 GB 150—2011 GB 151—1999 GB/T 1804—2000 JB/T 4730.2—2005 JB/T 4730.3—2005 JB/T 4730.4—2005 JB/T 4730.5—2005 NB/T47016—2011 GB/T25198—2010 YDHM-GY-002 YDHM-GY-007 YDHM-GY-016 TSG R0004-2009 3 总则 压力容器封头的制造除应符合本工艺守则的要求外,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规章、 国家规则、行业规则及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规定。 4 下料 按YDHM-GY-002规定进行下料、加工拼缝坡口。封头的毛坯厚度应按工艺规定考 压力容器 管壳式换热器 一般公差 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第 2 部分:射线检测 第 3 部分:超声检测 第 4 部分:磁粉检测 第 5 部分:渗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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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 ≥850 ≥850 ≥850 ≥250 ≥100 ≥500
950~1100 950~1100 950~1100 350~450 200~350 600~800
对热成形的封头, 当工艺规定制备焊接试板或母材热处理试板时, 其试板应与封头热压时一并加热、
出炉冷却。 7.5 7.5.l 7.5.2 端面坡口加工 封头端部应切边后交货。端面坡口的形状、尺寸按图样、工艺文件规定控制。 对碳素钢、低合金钢封头,其端面、坡口可采取自动切割机切割(切割后应经砂轮打磨),对小直
供货与使用状态一致时,则热成形封头在热成形过程中不得破坏供货时的热处理状态,否则应重新进行 热处理。 9 封头表面质量检查 封头表面应光滑,无过烧、过热迹象,不得有裂纹和影响使用的机械损伤和腐蚀等
9.1
缺陷。封头表面的严重尖锐伤痕允许进行修磨,使修磨范围内的斜度不超过 1:3。封头外观用肉眼检查, 必要时用磁粉、渗透等方法进行表面无损检测。
钢制封头焊缝对口错边量 b≤0.1δs且不大于 1.5mm,复合钢板拼接焊缝对口错边量 b不大于钢板复层 厚度的30%且不大于 1.0mm ,有色金属封头焊缝对口错边量按工艺文件和有关规则执行。 6.3 椭圆形、碟形、球冠形封头、折边平底封头的内表面拼焊焊缝,以及影响成形质
量的外表面拼焊焊缝,在成形前应将焊缝余高打磨至与母材齐平。 6.4 6.5 折边锥形封头成形前,应将过渡部分的内外表面的焊缝余高打磨至与母材齐平。 钢制封头未打磨的焊缝余高,应符合GB 150第10章表10-3的规定,有色金属制封头未打磨的焊缝余
8.1
进行相应的热处理。 8.2 封头的热处理方法由设计和工艺规定确定,并符合《容规》、GB 150、GB 151 等规范、 规则的规定。 8.3 除符合以下要求外,冷成形的椭圆形与碟形封头应进行热处理: a) 当封头制造单位确保冷成形的材料性能符合设计、使用要求时,可不进行热处理; b) 除图样另有规定外,冷成形的奥氏体不锈钢制椭圆形、碟形封头可不热处理。 8.2 图。 8.3 热处理时,当工艺规定制备焊接试板或母材热处理试板时,其试板应与封头同炉热处理。当钢板的 封头压制后需热处理时,其热处理规范应按图样、工艺规定进行,并出具热处理实测自控记录曲线
10.1 10.1.1
内直径的公差应符合表4的要求。 10.1.2 封头切边后,在封头端面直径方向拉一根钢丝或放一直角尺,用直角尺的一直角边与拉紧的钢丝
或直尺重合,另一直角边与封头接触,在直边部位测量直角尺与封头间的最大距离即为封头的直边倾斜度。 测量封头直边倾斜度时,不应计入直边增厚部分。 10.1.3 度公差。 10.1.4 用弦长相当于封头内直径的间隙内样板,检查封头内表面的形状公差。检查时应使样板垂直于待 封头切边后,在直边部分实测等距离分布的四个内直径,以实测最大值与实测最小值之差作为圆
检表面,允许避开焊缝进行测量。内样板轮廓曲线线性尺寸的极限偏差按GB/T 1804中的m级的规定。 10.1.4 沿封头端面圆周 0°、90°、180°、270°四个方位,用超声波测厚仪、卡钳或千分
卡 尺 , 在 厚 度 的 必 测 部 位 ( 按 GB/T25198 中 的 图 5 、 6 、 7 ) 检 测 成 形 封 头 的 厚 度 。 表2 允差 封头尺寸、形状要求 mm
高,应符合其相关规则的规定。 6.6 拼接焊接接头表面不得有裂纹、未焊透、未熔合、未填满、夹渣、咬边、气孔、、弧坑等缺陷和飞
溅物。 6.7 焊后,清除焊缝上的熔渣和两侧的飞溅物。对板厚大于等于6mm的碳素钢、低合金钢封头,在规定
的位置打焊工代号钢印;对低温容器封头、高合金钢封头、有色金属封头及板厚小于6mm的碳素钢、低合 金钢封头,则焊工代号作书面记录,而禁止在封头上打钢印。 6.8 6.9 压制前,对接焊缝如需进行无损检测,应按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 旋压封头及冷冲压封头的坯料周边应修磨圆滑,棱角倒钝或磨成圆角,周边不得有裂纹、分层、 夹
6.l
YDHM-GY-021 压力容器封头制造检验工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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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施焊前,焊接接头表面的氧化物、油污、熔渣及其他有害杂质清除干净,清除的范围(以离坡口 或板边缘计)不得小于20mm。 6.2 按工艺要求进行对接和焊接(必要时应按焊接工艺规定进行预热),有产品焊接试板者一并施焊,
7.1 7.2 7.3
材料牌号 Q235-B Q245R Q345R Q370R 18 MnMoNbR、13 MnNiMoR 16MnDR 14Cr1MoR、 12Cr2Mo1R、 15CrMoR、 12Cr1MoVR
YDHM-GY-021 压力容器封头制造检验工艺守则
0Cr18Ni9、0Cr18Ni10Ti 00Cr19Ni10、00Cr19Ni13Mo3 0Cr17Ni12Mo2、00Cr17Ni14Mo2 L2、LF2、LF21 TA2、 TA3、 TC4 7.4 低加温型 高温型 950~1100 950~1100 950~1100 350~450 200~350 600~800 1.5 1.5 1.5 1.5 1 1
沿标记线割去直边余量,有坡口者一并割出。 5.3 5.4 5.5 锥体卷(压)制成形后,用样板检查,最大间隙不大于2mm。 锥体纵缝按第6条进行对接,有产品焊接试板者一并施焊。 钢制锥体纵缝焊接后,在卷板机上矫圆,并按以下要求检查锥体的圆度及焊缝处的棱角度: a) 承受内压的锥体,同一断面上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e,应不大于该断面设计内直径 Di的 1%,且不大于25mm(按JB/T 4735制造时为不大于30mm); b) 承受外压的锥体及真空容器的锥体,其圆度用内弓形样板或外弓形样板测量,样板弦长及测 量的最大允许间隙e按工艺文件规定(具体数值按GB 150中的 10.2.3.12条选取)。 c) 因焊接在环向形成的棱角E,用弦长等于1/6Di且不小于300mm的内样板或外样板检查,其 E 值不得大于(δs/l0+2) mm且不大于5mm。 5.6 钢制热卷锥体热卷后的实测厚度不得小于名义厚度 δn减去钢板厚度负偏差 C1所得值与封头冲压
渣等缺陷。 7 封头压制(外协) 封头按图样、工艺要求进行外协压制(冷冲压、热冲压、冷旋压、热旋压等)。 封头压制时,其材料标记应朝外。 封头热压时,其热加工规范应符合表1规定。必要时,应出具热压加热实测自控记录曲线图。 封头热压热加工规范 保温时间 工件温度,℃ min/mm 900~1050 900~1050 950~1050 950~1050 950~1050 950~1050 900~1000 1 1 1 1.5 1.5 1 1.5 表1 始压温度 ℃ 900~1050 900~1050 950~1050 950~1050 950~1050 950~1050 900~1000 加工终止温度 ℃ ≥750 ≥750 ≥850 ≥850 ≥800 ≥850 ≥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