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知识——职业危害基础知识
职业危害与防护知识培训

施。 “水”:用水除尘。湿式作业 ,可以有效地防止粉尘飞扬。
“密”:密闭尘源。使用密闭的生产设备或将敞口设备改成密闭设备, 防止和减少粉尘外逸。
3、噪声。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会对听力系统、神经系统等造成损伤,表 现出听力下降,神经衰弱、头晕、耳鸣等症状。噪声作业是指存在有损听 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w噪声暴露等效声级 ≥80dB(A)的作业。主要存在于焦耐厂石灰破碎、风机房,炼铁厂烧结筛分、
竖炉润磨、风机房、水泵房、煤压站,炼钢厂铁水预处理、精炼炉、风机 房、连铸、钢渣棒磨、细粉立磨,热轧厂出钢、精轧、牵头、打捆,平整 机能源处发电作业区、空压站、中心泵站等相关区域。
(四)职业病的诊断原则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据 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 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结论。”
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 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工作地点温度 /℃
轻劳动
中等劳动
重劳动
30~32
80
70
60
>32
70
60
50
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知识培训

厦门正新海燕轮胎有限公司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高毒物品目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二)相关法律法规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哮喘、过敏性肺炎等。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甲状腺疾病等 。 ◆职业中毒(60种) :铅、汞、锰、镉及其化合物中毒,硫化氢、一氧化碳、苯、甲苯、三氯乙烯等中毒等。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中署、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激光所致眼病等。 ◆职业性传染病(5种) :炭疽、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等。 ◆职业性皮肤病(9种) :接触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3种) :职业性白内障、电光性眼炎。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爆震聋。 ◆职业性肿瘤(11种) :苯所致白血病、石棉所致肺癌等。 ◆其他职业病(3种) :.金属烟热、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案例——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
时间: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 地点: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的天津东疆保税港区 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仓库
概要
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职业健康知识——职业危害辨识与评价

职业危害辨识与评价 在职业卫生工作中,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工作场所环境检测、职业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实验研究等方法,把某建设项目或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甄别出来的过程叫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也叫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其目的在于辨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存在形式、存在浓度(强度)、危害程度等,为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价、劳动者健康监护以及研究应采取的职业卫生防护控制措施等提供重要依据。
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能力也是检查考核职业卫生工作者综合技术素质的重要指标,是职业卫生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功。
一、职业危害因素辨识范围 (一)粉尘与尘肺 1.生产性粉尘 能够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粉尘。
从胶体化学观点来看,粉尘是固态分散性气溶胶。
其分散媒是空气,分散相是固体微粒。
在生产中,与生产过程有关而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不同分散度的生产性粉尘,因粉尘颗粒粒径大小的差异,其进入人体呼吸系统的情况存在差异,在生产性粉尘的采样监测与接触限值制定上,通常将其分为总粉尘与呼吸性粉尘两种类型: (1)总粉尘:可进入整个呼吸道(鼻、咽和喉、胸腔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粉尘,简称“总尘”。
技术上系用总粉尘采样器按标准方法在呼吸带测得的所有粉尘。
(2)呼吸性粉尘:按呼吸性粉尘标准测定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μm以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μm粉尘粒子的采样效率为50%,简称“呼尘”。
2.生产性粉尘的来源 生产性粉尘来源于以下几方面: (1)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其所形成的尘粒,小者可为超显微镜下可见的微细粒子,大者肉眼即可看到,如金属的研磨、切削,矿石或岩石的钻孔、爆破、破碎、磨粉以及粮谷加工等。
(2)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气可在空气中凝结成小颗粒,或者被氧化形成颗粒状物质,其所形成的微粒直径多小于1μm,如熔炼黄铜时,锌蒸气在空气中冷凝、氧化形成氧化锌烟尘。
职业健康知识与职业危害因素

燃烧产生的噪音燃烧过程中发生爆炸、排气、以及燃烧时上升气流影响周围空气的扰动均会伴随噪音的产生。例如引擎、锅炉、熔炼炉
噪声危害及控制
听力系统噪声作用初期,听阈暂时性升高,听力下降,这是保护性反应;强噪声作用下,可导致永久性听力下降,引起噪声性耳聋;极强噪声可导致听力器官发生急性外伤,即爆震性耳聋
致癌作用接触如镍、铬、铬酸盐的粉尘,可以引起肺癌;接触放射性矿物粉尘、容易生成肺癌
感染作用有些有机粉尘如兽皮、谷物等粉尘常附有病原菌,随粉尘兹人肺内,可引起肺霉菌病等
无机类粉尘,如硅石、石棉、滑石、金属性粉尘、煤尘等有机类粉尘,如棉、麻、面粉、烟草、动物性粉尘等混合性粉尘,以二种以上物质混合形成的粉尘,在生产中这种粉尘最多见
雾悬浮在空气中的液体微滴,多为蒸汽冷凝或液体喷散而形成。烟尘和雾又称为气溶胶
蒸汽液体蒸发或固体物质升华而形成。如苯蒸气、磷蒸气等
其他形式如物理性因素的噪音、辐射、生物因素的真菌、细菌等
职业危害因素
职业病发病原因
职业病诱发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识别
经验法依据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直观地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适用于传统行业项目,受知识、经验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和偏差。类比法是借鉴类似工程调查和监测资料,分析危害因素,适用于已有相同或相似项目危害因素的识别,但可比性的差异带来偏差。检查表法对工段、装置、设备、生产环节、劳动过程的相关要素以检查表的方式进行检查,辨识分析可能产生危害因素,适用范围较广,但通用性较差、受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实施起来花费时间长检测法在对工作场所进行调查基础上,应用采样分析仪器对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分析,适用于存在混合性、不确定的因素项目,真实可靠,可以识别其他方法难以发现的因素,但受仪器设备限制
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1)氧化锌 (2)二异氰酸甲苯酯 (3)嗜热性放线菌 (4)棉尘 (5)不良作业条件(压迫及摩擦)
.
职 业 病 名 单(10类115种)
一、尘肺 二、职业性放射疾病 三、职业中毒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病 八、职业性耳鼻 九、职业性肿瘤 十、其他职业病
主厂房
粉尘、噪声、高温、一氧化碳、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除灰
放灰工
搅拌机、灰库
.
粉尘、噪声、一氧化碳、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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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因素的防治措施
1、防尘、防毒管理 (1)应保证锅炉系统粉尘治理设备安装位置、容量设计合理,确保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能得到有效的治理。 (2)生产部门应做好产生粉尘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出现跑冒设备 应及时进行密封,以降低粉尘厂房内粉尘浓度。 (3)储存酸、碱等较强腐蚀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应有冲洗地面、墙壁 的设施。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易于清扫。经常有积液的地面应防止渗 水,并保持积液排放通畅,其废水排放应直接进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 (4)化验室、药品储存室、电焊室以及其它产生对人体有害物质的工 作场所,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 (5)机械通风装置的进风口位置,应设于室外空气比较清洁的地方。 相邻工作场所的进气和排气装置,应合理布置,避免气流短路。 (6)在有害物质浓度较大或易造成急性中毒或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质的 作业场所,必须装设自动报警装置、事故通风设施,其通风换气次数不 小于12次/时。
1、化学因素 • 有毒物质:铅、汞、苯、一氧化碳等 • 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等
2、物理因素 • 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 • 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 噪声、振动; • 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红外、激光等 • 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等。
职业危害防治基础知识汇总

职业危害防治基础知识汇总职业危害是指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对工人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的危害因素。
这些危害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人为因素等。
为了保护工人的健康和安全,需要采取措施对职业危害进行防治。
以下是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基础知识的汇总:1. 物理因素的职业危害防治:- 噪声:噪声对工人的听力健康有害,需要通过噪声控制措施如使用隔音设备、降低噪声源等来进行防治。
- 震动:长期暴露在震动环境中可能引发震动病,需要使用减震设备、采取合适的工作姿势等来进行防治。
- 辐射:射线辐射对工人的健康有害,需要通过防护设备、限制辐射区域等来进行防治。
- 温度: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可能引发热应激或冻伤,需要提供合适的温度环境、穿着适当的防护服装等来进行防治。
- 光照:过强或过弱的光照可能对工人的眼睛健康造成影响,需要采取合适的照明措施来进行防治。
2. 化学因素的职业危害防治:- 毒物:接触毒物可能导致急性中毒或慢性中毒,需要采取适当的防护设备、提供良好的通风等来进行防治。
- 有害物质:工作场所中存在的有害化学物质需要通过合适的防护措施如使用防护手套、提供防护面罩等来进行防治。
3. 生物因素的职业危害防治:- 病原体:接触病原体有可能导致传染病,需要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提供接种疫苗等来进行防治。
- 昆虫、蜜蜂等:工作场所中存在的昆虫、蜜蜂等可能对工人的健康造成威胁,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戴防蚊帽、使用防蜂器具等来进行防治。
4. 人为因素的职业危害防治:- 工作强度:过重的工作负荷可能对工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供必要的休息等来进行防治。
- 工作环境:不良的工作环境可能造成不安全因素如滑倒、坠落等,需要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设施和培训来进行防治。
- 人际关系:不良的人际关系可能对工人的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提供心理咨询等来进行防治。
职业危害防治的基本方法还包括以下几点:- 风险评估:对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进行评估,确定危害等级和影响因素。
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职业健康基本知识1. 什么是生产性有害因素?主要生产性有害因素有哪些?答: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因素,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
生产环境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生产性有害因素可归纳为:(l)生产性毒物。
如铅、锰、铬、汞、有机氛农药、有机磷农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氯、氯化氢、甲烷、氨、氮氧化物等。
(2)生产性粉尘。
如滑石粉尘、铅粉尘、木质粉尘、骨质粉尘、合成纤维粉尘等。
(3)异常气候条件。
生产场所的气温、湿度、气流及热辐射。
(4)辐射线。
指生产环境中可能接触到的各种射线,如红外线、紫外线、X 射线、无线电波等。
(5)高气压和低气压。
(6)生产性噪声和振动。
2.生产性有害因素对人体有哪些危害?答:接触生产性毒物,可能引起各种职业中毒,如汞中毒、苯中毒等;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可能引起各种尘肺,如石棉肺、煤肺、金属肺等;在高温和强烈热辐射条件下作业,可能引发热射病、热痉挛、日射病;潜水作业在高气压下进行,可能引起减压病;高山和航空作业,可引发高山病或航空病;试验发动机作业、纺织作业,强烈的噪声作用于听觉器官,可引起职业性耳聋;畜牧、皮毛皮寺、皮革作业中,可能受炭疽杆菌感染而引起起职业性碳疽;森林作业中,可能因病毒感染而引发职业性森林脑炎。
3.什么是生产性毒物?生产性毒物是怎样产生和分类的?答: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的各种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毒物,称为生产性毒物。
生产性毒物可能存在于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
生产中的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副产品、废弃物和夹杂物等,都可能是生产性毒物的来源。
生产性毒物的分类方法很多。
按物理形态可分为气体、蒸气、气溶胶、粉尘等;按化学成分结合形态可分为无机毒(金属与金属盐、酸、碱、其他无机物等)、有批毒,(脂肪族碳氢化合物。
芳香族碳氢化合物、其他有机物等);按毒物对机体产生的毒作用,可分为窒息性毒物、刺激性毒物、神经性毒物、血液性毒物、全身性毒物。
将毒物的存在形态、作用特点和化学结构等各种因素综合起来进行综合性分类,生产性毒物可分为金属、类金属毒物,刺激性、窒息性气体,有机化合物,高分子化合物,农药等几类。
职业安全健康卫生学习知识

职业安全健康卫⽣学习知识职业安全健康卫⽣基本常识⼀、职业卫⽣基本常识1、什么是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2、什么叫职业危害?职业危害,是指从业⼈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对⾝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3、职业危害因素的来源(1)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2)⽣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3)⽣产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4)职业危害因素的作⽤条件(5)毒物的化学结构和理化性质(6)个体危险因素4、职业病发⽣的条件有哪些?有害因素的性质、有害因素作⽤于⼈体的量和⼈体的健康状况。
5、何谓法定职业病?我国规定了⼏类⼏种?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我国共规定了10⼤类115种职业病,其中职业中毒56种,尘肺13种,职业性物理因素疾病5种,职业性传染病3种,职业性⽪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喉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6、法定职业病的基本条件是什么?(1)在职业活动中产⽣;(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3)列⼊国家职业病范围;(4)与劳动⽤⼯⾏为相关联。
7、职业性有害因素分哪⼏类?(1)⽣产过程中产⽣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如粉尘、各种毒物;物理因素,如⾼温、低温、⾼⽓压、低⽓压、噪声、振动、⾼频、微波、红外线、紫外线、激光、放射线等;某些⽣物性致病因素;(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如劳动强度过⼤,劳动时间过长,精神或视⼒过度紧张等;(3)与⼀般卫⽣条件和卫⽣技术措施不良有关的有害因素,如⼚房矮⼩狭窄,采光照明不⾜,通风不良,烈⽇下室外作业,有毒作业与⽆毒作业安排在⼀个车间内等。
8、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1)⽤⼈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3)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作岗位,并妥善安置;(4)对未进⾏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与其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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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基础知识
职业健康管理的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使劳动者在其所从事的生产劳动过程中,有充分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为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保证。
一、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及作用条件
(一)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
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如图1):
图1 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
(二)职业危害的作用条件
职业危害是否能对人体造成职业性伤害,作用条件是非常重要的。
职业危害的作用条件有(如图2
所示):
图2 职业危害因素的作用条件
二、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
(一)按来源分类
1.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来源于原料、中间产物、产品、机器设备的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电离辐射及非电离辐射、污染性因素等职业性危害因素,均与生产过程有关。
2.劳动过程中的职业有害因素
劳动过程中的职业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生产定额不当、劳动组织制度
不合理、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从事某一单调动作的作业、身体的有关器官和系统过度紧张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自然环境的因素,如夏季的太阳辐射;作业场所的设计、布置不合理,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缺乏或不完善;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的环境污染等。
(二)按性质分类
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性质可以进行如下分类:
(1)物理性有害因素:如施工场所异常的气象条件,如高温、低温;异常的气压;噪声、振动;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激光等。
(2)化学性有害因素:生产性毒物,如铅、锰、汞、苯等;生产性粉尘,如硅尘、石棉尘等。
(3)生物性有害因素:病原微生物或致病寄生虫等。
(4)与劳动过程有关的劳动生理、劳动心理方面的因素,以及与环境有关的环境因素。
(三)按有关规定分类
2002年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将职业危害因素分为十大类115种:(1)粉尘类(13种);(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3)化学物质类(56种);(4)物理因素(4种);(5)生物因素(3种);(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8种);(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3种);(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3种);(9)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职业危害因素(8种);(10)其他职业危害因素(5种)。
三、职业接触限值(OEL)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值量值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其中,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超限倍数四类。
1.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
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40小时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2.最高容许浓度(MAC)。
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
在遵守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分钟)接触的浓度。
4.超限倍数。
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分钟)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
四、职业禁忌与职业健康监护
1.职业禁忌。
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的侵袭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的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职业健康监护。
是通过各种检查和分析,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对接触者健康影响及其程度,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征象,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有害因素所致疾患的发生和发展。
包括开展职业
健康体检、职业病诊疗、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指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建立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五、职业性病损和职业病
1.健康
指整个身体、精神和社会生活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不虚弱。
2.职业性病损
劳动者职业活动过程中接触到职业危害因素而造成的健康损害,统称职业性病损。
包括工伤、职业病和工作有关疾病。
3.职业病
指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害因素等而引起的疾病。
如在职业活动中,接触铍可引致铍肺,接触氟可致氟骨症,接触氯乙烯可引起肢端溶骨症,接触焦油沥青可引起皮肤黑变病等。
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界定法定职业病的4个基本条件是:(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4)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4.职业病的分类
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2年颁布《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将10类共115种职业病列入法定职业病,包括:(1)尘肺13种;(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3)化学因素所致职业中毒56种;(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6)职业性皮肤病8种;(7)职业性眼病3种;(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9)职业性肿瘤8种;(10)其他职业病5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