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辋镇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4篇)

学校校产管理制度是一项关系到学校校园建设、教育教学和学校资产管理的重要制度。
它的主要目的是统一规范学校校产的使用和管理,保证校园环境的良好和学校资源的合理利用。
一、校产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个别人员或部门。
2. 开放透明原则: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应开放透明,接受各方监督,确保管理的公开、透明。
3. 高效管理原则: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应高效、便捷,提高资源利用率,确保校产能够最大程度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4. 资源综合利用原则:校产的使用要遵循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佳利用。
5. 法制管理原则:校产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二、校产管理的主体和职责1. 学校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学校的校产,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对校产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学院和教务部门负责校产的具体管理,包括校产的购置和报废、校产的登记和管理等。
3. 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对校产的使用需负责,不得滥用、私自借用、损坏校产,不得将校产私自带出校园。
三、校产的购置和登记管理1. 校产的购置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需经过预算和审批程序。
2. 校产的购置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购买的校产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3. 学校应建立校产的登记台账,包括校产名称、数量、型号、购置日期、购置人等信息,确保校产的安全和管理。
四、校产的使用和管理1. 校产的使用应符合教育教学的需要和学校的规定,不得私自占用、转借或私自搬动校产。
2. 校产的维护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 校产的报废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严禁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4. 校产的处置应经过审批程序,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校产的处置合法、合规。
五、校产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学校行政部门应对校产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对校产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评估和考核。
校车管理制度与管理档案

校车管理制度与管理档案一、校车管理制度1.1 校车管理目的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校车运营管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提高校车运输服务水平,制定并完善校车管理制度,确保校车运营的安全、规范和有序。
1.2 校车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使用校车进行学生运输的相关管理工作。
1.3 校车管理机构学校成立校车管理机构,负责校车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1.4 校车管理责任(1)学校负责人对校车管理工作负最终责任,必须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制,推动校车管理工作的开展。
(2)校车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真正做到了解校车运营情况,有效管理校车运输服务。
1.5 校车管理制度执行《校车管理制度》为全校车管理人员遵守的规范,所有校车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执行。
1.6 校车安全培训学校应每年对校车司机、学生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校车安全培训,提高校车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1.7 校车定期检测对每辆校车进行定期的车辆检测,保证校车的安全运营。
1.8 突发事件处置学校应建立校车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理校车发生的突发事件,保障学生的安全。
1.9 校车责任追究对于校车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调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1.10 校车管理档案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便于校车管理工作的跟踪和监督。
二、校车管理档案2.1 建档依据校车管理档案建档依据校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校车安全运营情况等。
2.2 管理档案内容管理档案内容主要包括校车司机资质证明、校车保险单、校车定期检测报告、校车安全培训记录等。
2.3 管理档案保管校车管理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2.4 管理档案使用校车管理档案必须便于查找和使用,便于对校车管理工作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校车运营的安全、规范和有序。
2.5 管理档案的利用校车管理档案可以用于校车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也可以用于校车安全事故的调查、责任追究等工作。
中心学校对学校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心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
2. 设立学校领导班子,包括副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等,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3. 各部门设立相应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教育教学管理1. 教学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
(3)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学秩序井然,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2. 教科研管理(1)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鼓励教师参加各类教科研活动,提高自身科研能力。
(3)加强教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3. 学生管理(1)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
(2)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3)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四、行政管理1. 人事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人事政策,确保人事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3)做好教师职称评定、考核等工作。
2. 财务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收支规范。
(2)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做好学校财务预算、决算等工作。
3. 后勤管理(1)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3)加强校园设施设备维护,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五、考核与奖惩1.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教师、职工进行定期考核。
2. 对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培训和调整。
3. 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奖优罚劣,激励全体教职工努力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中心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闲置校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闲置校产的管理,提高校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闲置校产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闲置房屋、场地、设备、设施等。
第三条学校闲置校产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校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闲置校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闲置校产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闲置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闲置校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核闲置校产的出租、出借、处置等事项;(三)监督闲置校产的使用情况,确保校产安全、完整;(四)定期对闲置校产进行盘点、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五)处理闲置校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学校设立闲置校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闲置校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闲置校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收集、整理闲置校产信息,建立校产台账;(二)根据校产实际情况,提出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处置等建议;(三)负责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处置的具体实施;(四)监督校产使用情况,及时反馈问题;(五)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闲置校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闲置校产的管理与利用第八条闲置校产的管理与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二)合理定价,确保收益;(三)注重效益,提高校产使用率;(四)保障校产安全,维护学校形象。
第九条闲置校产的出租、出借:(一)闲置校产出租、出借前,应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二)出租、出借期限不得超过校产的使用寿命;(三)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四)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条闲置校产的处置:(一)处置闲置校产前,应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处置价格;(二)处置闲置校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三)处置闲置校产所得,应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闲置校产的使用:(一)闲置校产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使用者应爱护校产,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校产用途;(三)使用者应定期向学校报告校产使用情况。
学校校车七定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为确保校车安全,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提高校车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车运营及管理全过程,包括校车司机、随车教师、管理人员等。
三、七定内容1. 定期检查(1)校车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符合标准。
(2)校车每月进行一次例保,对车辆进行例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定人管理(1)成立校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校车运营及管理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校车调度、驾驶员管理、随车教师培训等工作。
3. 定岗负责(1)驾驶员负责校车行驶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随车教师负责学生上下车秩序,保障学生安全。
(3)管理人员负责校车日常维护、检查及记录等工作。
4. 定期培训(1)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对随车教师进行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效率。
5. 定时记录(1)驾驶员每日填写行驶记录,记录行驶时间、路线、天气等情况。
(2)随车教师每日填写学生上下车记录,记录学生姓名、班级、上下车时间等情况。
(3)管理人员定期汇总驾驶员、随车教师记录,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6. 定期汇报(1)驾驶员每月向校车管理领导小组汇报行驶情况,包括安全驾驶、车辆状况等。
(2)随车教师每月向校车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学生安全情况,包括学生纪律、健康状况等。
(3)管理人员每月向校车管理领导小组汇报校车维护、检查等情况。
7. 定期总结(1)校车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对校车运营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制度执行1. 校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
2. 驾驶员、随车教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提高自身素质,确保校车安全。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校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4年小学财产管理制度范例(六篇)

2024年小学财产管理制度范例为规范财产购置、保管、使用管理,节约开支,增强全体师生的责任感,提升工作效率,促进文明校园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分配1. 教室:教室内的所有财产,班主任为首要责任人,学生使用的课桌凳由使用者负责。
新学年开学时,教室内所有财产应实行交接,经双方验收无误后,新任班主任对所有财产负责。
2. 办公室: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个人负责,公共用品由办公室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办公室调整时亦应实行交接。
3. 功能教室:由学校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工作调整时,在校区总务监督下进行交接。
4. 专用工具和器材:如录像机、照相机、厨房设备等,由学校指定的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工作调整时,在校区总务监督下进行交接。
二、检查制度各校区购入的物品,总务人员须在证明人监督下,对照货物清单,进行登记入库。
若发现物品短缺或破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校区校长汇报,重大情况应向校长汇报。
固定资产购入,还须完成会计核算中心的入账工作,并在发票上注明使用部门和保管人;校区总务也应做好相关登记工作,以便随时核查。
任何人到总务处领取物品,须在领物登记本上填写物品名称、数量、领取日期,并与总务人员确认无误后签字。
校区总务每学期末对库存物品的入库、出库账目进行核对,确保账目清晰,账实相符。
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解决,并将相关数据报送校区校长。
学校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每学期初进行交接、核对,期末进行清点、入库。
保管人或使用人对学校财产如有损坏、遗失,应按赔偿办法处理。
三、赔偿办法1. 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违规操作造成财产损坏、报废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一定比例赔偿。
可修复的按维修价格的一定比例赔偿。
2. 教职工或临时工作人员非因公违规操作造成财产报废、丢失的,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一定比例赔偿。
可修复的按实际维修价格赔偿。
3. 学生在正常学习、劳动中,因不慎违规操作造成财产损坏报废的,根据实际情况按财产折旧后余额的一定比例酌情赔偿。
2024年校车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2024年校车管理规章制度沂源县接送学生用车管理制度松崮小学____年11月一、学校领导带班与教师值班制度1. 负责接送学生用车的联络、学生乘车安排、变更情况的汇总与落实,以及学生乘车情况的收集反馈与临时发生情况的指挥处理。
2. 科学编制跟车教师值班表,并严格监督执行。
3. 定期组织召开班主任、跟车教师及值班教师会议,全面了解接送学生用车运营管理情况,并针对相关问题研究制定并实施相应措施。
4. 基于学生自愿及家长同意的原则,选拔具备高素质与强责任心的学生担任接送学生用车长,协助跟车教师与值班教师共同管理学生。
5. 值班教师应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关于乘坐接送学生用车的各项管理规定。
6. 值班教师应确保乘坐接送学生用车的学生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7. 值班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接送学生用车管理小组,对违反纪律的乘车学生进行耐心说服教育。
8. 将学生乘坐接送学生用车的表现纳入学生评价体系,作为德育教育与班主任工作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例会制度1.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邀请车主及驾驶员参与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车辆安全运行状况,明确后续学生车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2. 联合交警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深入剖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查找并解决接送学生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
三、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及驾驶人培训学习制度1. 对本辖区内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详细登记接送车辆信息,并建立清晰的台账。
2. 学校应指定一名教师专门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督促有车单位或个人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并保持与学校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运行情况。
3. 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客行为,以及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套牌、报废车辆的使用情况。
对逾期未进行年检、车况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禁止其接送学生。
校产校具管理制度(4篇)

校产校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校产和校具的管理,保护和维护学校的校产利益,提高和保障校具的使用效益和安全性,制定本校产校具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校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建筑物、设备、车辆等一切学校拥有的固定资产。
校具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实验器材、体育器械等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工具。
第三条校产校具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实行科学管理,注重安全保障,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
第四条学校应当配备专门的校产校具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校产校具的管理、使用、维护和保护工作,并向学校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大会等进行报告和监督。
第二章校产管理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其拥有的校产进行登记,并形成完整的校产台账和档案。
校产登记应当包括校产的名称、规格、数量、年限、来源、经费以及使用和维护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学校应当制定校产动态管理制度,每年对校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校产的科学使用、更新、报废和维修制度,确保校产的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工作符合规定和要求。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产的保护,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校产的安全和完好。
如发现校产丢失、损坏或者存在其他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追究责任。
第八条学校可以对校产进行合理的利用和处置,包括出租、出售、转让、赠与等方式,但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审批。
第三章校具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当对校具进行统一采购,并建立校具的注册制度。
校具注册应当包括校具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采购经费和使用单位等信息。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具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具使用和维护制度,确保校具的安全使用和保养维护。
校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和考核,并对校具的使用和管理负有责任。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对校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校具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如发现校具损坏或者存在其他问题,应当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对损坏原因进行调查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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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辋镇中心小学校产管理制度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
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
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校产涵盖的范围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教室 2、专用室,计算机室、会议室、图书室等, 3、各办公室 4、各专用教室5、运动场地,含操场、乒乓球场、器械保管室等, 6、各种物品,器具,储藏室 7、其他公共区域:自行车棚、校门、院墙、厕所、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花坛及宣传长廊等。
二、管理组织系统第二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1、学校财产在学校领导的统一安排下~由总务处统一管理。
2、总务处负责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构建财产~报损财产计划的编制~确定财产管理岗位职责~监督检查财产管理情况。
3、总务处设专、兼职人员管理财产~财产管理人员按照《财产管理制度》和学校赋予的职责~具体做好各项财产管理工作。
4、财产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财产分类别~按层次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财产处处、件件有人管。
5、健全财产帐目~按类别分品种逐类逐渐登记在有关帐薄和科目中~并定期核对~要做到帐帐相符~对重要财产证件、文本~要单独立卷~永久保管。
6、定期清查财产~对各部门使用的财产要做到每学期一核对~每学年一清查。
7、按时调整财产帐目~财产增加和减少的一切手续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学校财产帐面金额~只记原值~不实行折旧。
8、要经常对房屋、建筑物、大型设备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师生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9、学校的财产不准私占~也不准因私长期借用~严格履行财产进出库手续~财产的丢失损坏~负责人要予以赔偿。
10、教职工调离本单位~应先将所借用的校产交回学校,学校负责人因工作调整调离本单位时~要按校产账目和接任领导清查交接物品。
第三条总务处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建卡存档~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仪器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三、购物与领用第五条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总务处进行预算编制~须报教育局批准。
第七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
笔墨纸张虽属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四、使用、借用和检查第十条各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年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班级和学生寝室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
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三条校长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物、帐帐相符。
第十四条校产原则上不出借。
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
出借人签名并经校长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总务处开具出门证。
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
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
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五、赔偿制度第十六条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第一款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造成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行政值周、值周老师及有关负责人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各部门如有财产损失~未能查明责任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责责任。
第七款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门卫的责任。
第十七条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八条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行政会议估价后赔偿。
第十九条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上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第二十条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在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二十一条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
有关设施损坏赔偿金额参见《财产赔偿金额参考表》~表中未列出的物产参照购入价格。
第二十二条赔偿途径第一款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出纳缴纳赔偿经费~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
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
第六款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出纳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期末福利中按1.5倍予以扣除赔偿金~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的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理。
第八款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款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缴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十款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及办公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证明报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据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六、报废制度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零星校产应由总务处鉴定~校长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
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报请区教育局审批。
七、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并不改变它自身的实物形态者~不包括高,低,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药品、卫生工具、报纸等。
第二十五条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学校予以公开表扬。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级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提交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之后执行。
车辋中心小学校产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校产管理,创建"和谐校园、节约型校园",提高校产使用效率,实现资源合理化配置,减少国有资产流失,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配合学校班级"五星级"评比,学校总务处充分总结上学期经验,在原来基础上作了补充和修改,特制定此《校产管理细则》,并希望在实施过程中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校产指学校财产或学校公物,包括学校的各种教学建筑、设施、设备、仪器、水电、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
学校财产属国家财产,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损坏。
第三条:校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校长室?总务处?年级组?班级的管理过程,学校总务处负责全校财产的采购、登记、分配、监管、检查,落实损坏赔偿、报废核销。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校产实行电脑化管理。
第四条:生活用品、教学用具、办公用品实行办公室、班级计划管理,合理确实定每学期或每学年用量,定额发放。
第五条:校科管理内容分"班级学生校产管理"、"办公室教师校产管理"、"承租或其他校产管理"三部分内容。
第二章班级学生校产管理第六条:以班级为单位,学校总务处与各班级在学期初签订校产管理责任书(校产清单),班主任以班会课为主教育阵地,及时地经常地对学生进行校产管理教育,不断强化学生爱护校产的意识,学校总务处通过每周例行检查和抽查的形式对每班校产使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五星考核"。
第七条:班级学生校产管理的具体内容有:1(班主任是班级校产管理责任人。
2(学生应养成爱护学校公物的良好习惯,不在课桌、墙壁、讲台、衣柜、电视机柜等处乱贴、乱涂、乱画,课桌责任到人,其余责任到班,爱护班级中的电器设备,并正确、小心使用。
严禁在电视机柜内、讲台内堆放大量书籍、杂物。
3(爱护公共设施,如厕所水笼头、消防栓、不锈钢扶手、篮球架、路灯开关,责任区域划定参照卫生包干区。
爱护体育用具、实验器材、图书资料及其它一切教学用品。
4(节约用水、用电、用纸、节约粮食。
不开晴天灯、无人灯,杜绝无人空调,放学离开切断饮水机电源,并关好门、窗、灯。
5(敢于承担责任,勇于同一切破坏校产现象作斗争,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总务处举报,对举报有功者,给予班级加分奖励或个人物质奖励。
6(学生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不扣分,隐瞒不报的赔偿并扣分,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加倍扣分,对态度恶劣的,请求德育处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章办公室教师校产管理第八条:以办公室为单位,公用教室划入年级管理,学校总务处与办公室负责人签订校产管理责任书。
教师应成为学校校产管理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