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十大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2.16•【字号】渝两江管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7〕4号各直属企业,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市级部门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9日管委会第91次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2月16日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辖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创新创业等产业发展以及品牌建设的资金。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可下设子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两江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管委会的相关规定,确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四条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审核、项目资金分配拨付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产业促进局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管理;园区管委会和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审核和管理,并对项目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支持方向和支持方式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是:(一)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及产业化,支持创新创业,推进品牌战略;(二)支持企业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检测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入;(三)支持企业实施节能环保等配套工程,发展循环经济;(四)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五)支持营销结算中心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和物流配送、商贸网络建设、电子商务、会展等生活服务业项目;(六)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改制上市;(七)支持两江新区重点项目及其产业链配套项目的贴息,支持优质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八)用于对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配套扶持;(九)用于管委会批准的标准厂房和产业楼宇入驻企业的租金补贴;(十)其他符合两江新区产业发展扶持方向的项目。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20•【字号】渝两江管发〔2016〕76号•【施行日期】2016.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6〕76号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企业,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市级部门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已经两江新区管委会2016年第85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9月20日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区内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引导帮助重点人群创业,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帮扶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直接管理区域8个街道和直接开发区域7个镇街。
其中直接管理区域是指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直接开发区域7个镇街是指鱼嘴镇、复盛镇、郭家沱街道、龙兴镇、石船镇、水土镇、复兴镇。
本办法所称农转非人员是指在直接开发区域7个镇街内依法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4050”人员是指女性满40 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园区公司指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复公司)、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土公司)。
第三条就业创业补贴工作按以下职责分工实施。
新区社会保障局为补贴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补贴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审批工作;新区财政局负责补贴的预算安排、经费审核、资金拨付及监管工作;新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负责补贴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审核工作。
0518 三大国家级新区优惠政策比较

三大国家级新区现行政策比较及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启示吴志鹏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这是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新区之后的第四个国家级新区。
本文对三大国家级新区现行政策做了初步梳理,提出了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阅。
一、三大国家级新区的设立及其概况(一)上海浦东新区。
1990年4月,国务院设立上海浦东开发区,制定了“开发浦东、振兴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开发方针,并给予一系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优惠政策。
2005年6月,国务院又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明确提出要把浦东建设成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区、自主创新示范引领区和现代服务业核心集聚区。
率先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浦东新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707亿元,比1990年增长70多倍,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2330元和13898元。
浦东不仅已成为上海的新兴高科技产业、现代工业基地和新的经济增长极,也成为中国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也取得了积极成效:国家各部委先后有近50项改革试点在浦东先行先试,已经在股指期货、消费金融公司、新兴国际贸易结算中心等十个方面取得突破,围绕“三个着力”的要求,浦东在优化行政管理架构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完善“两个中心”建设制度环境和推动自主创新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方面取得新成效。
目前,浦东新区人才集聚的外部环境逐步形成,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金融机构的营运环境日趋完善,政府服务的综合环境继续改善。
(二)天津滨海新区。
2006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试验金融等重大改革开放措施。
天津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重庆市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重庆市外商投资优惠政策•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以外,外商和市外国内投资者均可在本市辖区范围内自由投资,不受行业限制。
•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允许外商以独资或与中方合作的方式进行非油气矿产资源风险勘探;允许外商购买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并允许将取得的非油气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进行转让。
工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再合营或再投资开办新的法人企业,凡外资比例达到25%以上即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外商以高新技术作价出资的,其技术作价总金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超过20%。
税收•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减按24%的税率征收。
其中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属于技术、知识密集型项目,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且经营期长的项目,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企业所得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
•凡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限制乙类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凡在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重庆北部新区投资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后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10%的,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出口企业在国家规定减免税期满后,其出口产品产值占生产总值70%以上的年度,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港口、码头建设经营期在15年以上,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在重庆辖区内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2.12•【字号】•【施行日期】2024.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国有企业,各街道办事处,委机关各部门,各驻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2月12日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目录第一章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第二章支持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第三章支持知识产权高效能运用第四章支持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第五章支持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第六章附则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生态,助推两江新区知识产权高地建设,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7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两江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第一条国外授权专利资助。
依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申请的发明专利,获得欧盟、美国、日本、韩国授权的,给予第一顺序专利权人资助2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给予第一顺序专利权人资助1万元/件。
同项专利在多个国家获得授权的,只资助1次,同一申请人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第二条国外商标资助。
获得国外商标注册的,资助2500元/件。
同一商标获得多次国外商标注册的,只资助1次。
同一权利人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第三条专利奖奖励。
获得中国专利和中国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第一顺序专利权人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两江新区”十年再造一个新重庆

管理事 务 ,依然 由江北 、渝北 、北碚 三 将 以 点 促 面 ,成 为 西 部 开 发 开 放 的 重 要 亿 大 关 , “ 江 新 区 ” 相 当 于 要 再 造 一 两
个 行 政 区管 理 。
突 破 口 。” 重 庆 市 外 经 贸 委 一 位 官 员 个重庆工业。圈
7 I西部大开发 ‘007 I E T C IA D V L P E T 2 21 . 期 S H E EO M N W N
,
工业销 售值将 超过 1 万
察 重 庆 西 永 微 电子 工 业 园 时 , 该 园 区 的 亿 元 对
,
常 住 人 口约 4 O 人 , 将 建 成 功 O万
统 计 宣 传 及 综 合 协 调 , 由 两 江 新
、
I 西部大开发 2 1 7 I 7 0 期 0 1
称。
重 庆 市 社 科 院 经 济 研 究 所 所 长 许
,
、
重 庆 的 活 力 和 改 变 在 这 两 年 里 经 常 年
,
两 江 新 区 内 实 现 GD 近 8 0 元 人 民 P 。亿
据 了 解 ,6 1 日 ,重 庆 市 成 立 了 两 月 3
被投资者提及 : 湾鸿海精 密集团董事 长 币 台
有 着 未 来 重 庆 c 家 嘴 , 称 的 江 江 新 区 开 发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 黄 奇 帆 任 两 c 陆 ,之 郭台 铭 在重 庆 参 观时 表 示 ,“ 庆 与世 北嘴金融商贸区 巳轮廓初显… … 重 江新 区开 发 建设 领导 小组 组长 ,市委 常 界 上 任 何 一 座 一 流 城 市 相 比 , 亳 不 逊 都 黄奇帆 表示 两 江 新 区 计 划 用 委 、 统 战 部 长 翁 杰 明 出 任 两 江 新 区 管 委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便民办税十项措施的公告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便民办税十项措施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4.09.17•【字号】•【施行日期】2014.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便民办税十项措施的公告为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要求,切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便民办税十项措施,现予公告。
一、公布税务行政审批清单公开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清单项目的实施法律依据、申请所需资料、审批流程及办理时限,明晰市局、区、县(自治县)局及税务所审批权限,不得在清单外随意新设审批项目或以其他名目实施变相审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首问责任制度地税工作人员在接受纳税人咨询时应做到首问负责,能当场答复、办理的,及时处理。
不能当场答复、办理的,应向纳税人说明原因,并做好指引、协调工作。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地税工作人员在接受纳税人咨询时,应当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办事项的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或明确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纳税人需要书面告知清单的,经办人员应予以提供,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四、提速税法宣传运用网站、纳税人学校、12366热线、微信、QQ群等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宣传。
市地税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税务机关网站公布。
区县地税局自收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办税场所公布。
五、前移行政审批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实行办税服务厅(室)窗口受理。
事后备案类优惠由办税服务厅(室)即时办结。
核准类优惠7个工作日办结。
批准类优惠20个工作日办结。
六、提速投诉处理按照“查办、转办、回访、督办”为主要模式的投诉分级管理机制,加大对纳税人投诉的查办力度。
查办时间由30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市地税局对投诉的查办情况进行全面回访。
“两江新区”十大优惠政策

“两江新区”十大优惠政策
一:区内到2020年以前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以2010年为基数,“十二五”期间,“两江新区”新增的地方财政各种各样的税收、行政事业费用,重庆市政府将留在两江新区用于两江发展。
三:“两江新区”的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予以倾斜,保证优先发展。
四:重庆市政府准备了100亿的专项资金用于“两江新区”的区域性开发、征地动迁、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五:国家批准重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优先引导支持新区的重点产业发展。
六: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加技术性收入达到年产值60%以上,所得税可以按10%来增收。
七:区内高新技术产业,或者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获利年度起三年内按有关规定提取风险补偿金可税前扣除。
八:对重点支持的产业用地实行双优政策,对从事技术开发的高等院校安排区内补助。
九:对贷款和市场准入方面给予支持。
十:对“两江新区”范围内引进各种企业总部高管人员、金融人才给予安家资助和财政扶持,并给予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引进。
(王屹宦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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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十大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第三个副省级新区——重庆两江新区也于今日正式挂牌,在今日下午举行的重庆两江新区设立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长黄奇帆介绍,两江新区的政策比照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可以动态的生成各种政策,始终保持国家最优惠的政策。
这种政策眼下来说,可以有十个方面。
一是这个区内到2020年以前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我们国家沿海地区,中部地区现在都是25%的所得税,两江新区可以全方位按15%所得税来定位。
第二是以2010年为基数,“十二五”期间,两江新区新增的地方财政各种各样的税收也好、行政事业费用也好,市政府将留在两江新区用于两江发展,就不用上缴给市委市政府给市里面全市统筹了。
第三是两江新区的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予以倾斜,保证优先发展。
第四市政府启动了准备了100亿的财政性资金用在两江新区今年下半年就要开始的一些区域性开发、征地动迁、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第五就是国家批准重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优先引导支持新区的重点产业发展。
六是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加技术性收入达到年产值60%以上,所得税可以按10%来增收。
七是区内高新技术产业,或者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获利年度起三年内按有关规定提取风险补偿金可税前扣除。
八是对重点支持的产业用地实行双优政策,对从事技术开发的高等院校安排区内补助。
九是对贷款和市场准入方面给予支持。
十是对两江新区范围内引进各种企业总部高管人员、金融人才给予安家资助和财政扶持,并给予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