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江新区十大税收优惠政策
两江新区介绍

《两江新区·潮流板块》
梳理形式:板块特点、开发现状、发展空间、价值指数、区 域名盘…… 1、洪恩寺生活圈、2、龙头寺生活圈 3、新牌坊生活圈、4、金开生活圈 5、两路空港生活圈……
【内容要点】(二)
第三部分:名盘演绎
《两江新区·名盘点兵》
每个参与楼盘1/4版的展示平台 内容由记者采写 版面由《渝州楼市》统一排版设计 内容要求尽量贴近区域价值角度解析。
经济新引擎 地产原始股
“两江新区”,1200平方公里上的新梦想!
两江新区,位于重庆主城区长江以北,嘉陵江以东区域,规划总控制范 围1200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150余平方公里,水域、不可开发利用的山地及 原生态区共650平方公里。可供开发建设用地400平方公里左右。 两江新区,规划范围包括江北区大部:江北中心区、江溉片区、唐家沱寸滩片区与鱼嘴-复胜片区;渝北区大部:龙溪片区、两路地区、木耳-古路 片区以及龙兴-石船片区;北部新区全部;北碚区小部:蔡家片区与水土-复 兴片区等。
第四部分:中国新区三城谈
《从沪津新区看重庆两江新区》
1、经济拉动力 2、城市拉动力 3、价值拉动力——新区成立前后房价比照 4、新区与同城其他区域的房地产价格对比 5、重庆两江新区与其他两个新区的相同和不同之处
【内容要点】(三)
第五部分:两江新区·购房地图
《两江新区·购房地图》
1、大报大地图:双通整版 2、新区全覆盖 3、楼盘全搜索 4、重点名盘突出表现 5、轻涂纸印刷
两江新区 ·价值
时间: 2010年6月23日(周三)
规模:
渝州楼市专刊:规划为至少 个主题新闻版
8
形式: 新闻系统+地产专刊,集中力量爆发的重磅特刊
【楼市· 版面规划】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2.16•【字号】渝两江管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7〕4号各直属企业,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市级部门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9日管委会第91次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2月16日重庆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两江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辖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创新创业等产业发展以及品牌建设的资金。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可下设子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两江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满足管委会的相关规定,确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四条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审核、项目资金分配拨付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产业促进局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管理;园区管委会和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审核和管理,并对项目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支持方向和支持方式第五条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是:(一)支持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及产业化,支持创新创业,推进品牌战略;(二)支持企业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检测设备购置、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入;(三)支持企业实施节能环保等配套工程,发展循环经济;(四)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五)支持营销结算中心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和物流配送、商贸网络建设、电子商务、会展等生活服务业项目;(六)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改制上市;(七)支持两江新区重点项目及其产业链配套项目的贴息,支持优质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八)用于对国家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配套扶持;(九)用于管委会批准的标准厂房和产业楼宇入驻企业的租金补贴;(十)其他符合两江新区产业发展扶持方向的项目。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20•【字号】渝两江管发〔2016〕76号•【施行日期】2016.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6〕76号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企业,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市级部门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已经两江新区管委会2016年第85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9月20日重庆两江新区促进就业创业若干补贴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区内企业吸纳重点人群就业,引导帮助重点人群创业,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帮扶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直接管理区域8个街道和直接开发区域7个镇街。
其中直接管理区域是指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直接开发区域7个镇街是指鱼嘴镇、复盛镇、郭家沱街道、龙兴镇、石船镇、水土镇、复兴镇。
本办法所称农转非人员是指在直接开发区域7个镇街内依法被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4050”人员是指女性满40 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园区公司指重庆两江新区鱼复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复公司)、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土公司)。
第三条就业创业补贴工作按以下职责分工实施。
新区社会保障局为补贴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补贴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和审批工作;新区财政局负责补贴的预算安排、经费审核、资金拨付及监管工作;新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负责补贴的具体组织实施及审核工作。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6﹞21号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6﹞21号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市级部门直属机构及派出机构: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两江新区管理体制的决定》(渝委发﹝2016﹞7号)规定,原重庆北部新区予以撤销,对两江新区管理体制进行优化调整。
为了加强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推进新区法治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相关规定,管委会对原两江新区、原北部新区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重庆北部新区建设领域有限并联(合并)审批暂行办法》等3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即日起停止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4月19日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责任部门公文字号1管委会办公室重庆北部新区建设领域有限并联(合并)审批暂行办法渝新委发﹝2014﹞115号2经济运行局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全区统计工作的通知渝新委发[2008]37号3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渝新委办发[2008]51号4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4〕15号5关于加强两江集团政府投融资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试行)渝两江管发〔2011〕270号6建管局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修改后的重庆北部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新委发〔2010〕140号7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措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3〕53号8两江新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渝两江管发〔2011〕166号9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机动车清洗(美容)场所管理办法重庆北部新区机动车清洗(美容)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新委发﹝2013﹞116号10财政局重庆北部新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渝新委发[2008]71号11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49号12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职工薪酬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30号13社发局北部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助暂行办法的渝新委办发﹝2013﹞14号14社会保障局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发[2008]80号15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扶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392号16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106号17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429号18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522号19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困难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和待岗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19号20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发展家政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602号21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重庆市北部新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办发〔2010〕165号22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部新区困难残疾人大额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办发〔2012〕92号23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新委发[2008]245号24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603号25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以农就业工作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565号26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促进低保人员就业的通知渝新委发〔2010〕48号27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北部新区建设和谐社区工作争先创优活动评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新委发[2009]107号28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维护农民工利益长效机制的工作意见渝新委发[2009]65号29政务中心两江新区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暂行办法渝两江管发〔2013〕5号30纪检组重庆北部新区国有资金建设项目和采购项目严格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规定渝新委发〔2008〕207号31重庆北部新区造价咨询专家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新委办发〔2009〕57号32环保分局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北部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渝新委发〔2009〕229号33国土分局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居住区综合整治房屋修缮类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渝新委发〔2010〕127号34市场监管局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部新区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奖励补助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渝新委发﹝2013﹞57号35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质量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渝新委发〔2011〕169号36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打造内陆技术标准高地的实施意见渝新委发〔2011〕137号37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质量强区和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渝两江管发〔2014〕7号38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直管区微型科技型企业创业园发展优惠政策的实施意见渝两江管发〔2014〕49号——结束——。
0518 三大国家级新区优惠政策比较

三大国家级新区现行政策比较及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启示吴志鹏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这是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新区之后的第四个国家级新区。
本文对三大国家级新区现行政策做了初步梳理,提出了建设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的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阅。
一、三大国家级新区的设立及其概况(一)上海浦东新区。
1990年4月,国务院设立上海浦东开发区,制定了“开发浦东、振兴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开发方针,并给予一系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优惠政策。
2005年6月,国务院又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明确提出要把浦东建设成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区、自主创新示范引领区和现代服务业核心集聚区。
率先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浦东新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707亿元,比1990年增长70多倍,城镇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2330元和13898元。
浦东不仅已成为上海的新兴高科技产业、现代工业基地和新的经济增长极,也成为中国新时期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也取得了积极成效:国家各部委先后有近50项改革试点在浦东先行先试,已经在股指期货、消费金融公司、新兴国际贸易结算中心等十个方面取得突破,围绕“三个着力”的要求,浦东在优化行政管理架构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完善“两个中心”建设制度环境和推动自主创新方面实现新突破,在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方面取得新成效。
目前,浦东新区人才集聚的外部环境逐步形成,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不断优化,金融机构的营运环境日趋完善,政府服务的综合环境继续改善。
(二)天津滨海新区。
2006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试验金融等重大改革开放措施。
天津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逐步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两江新区直管区品牌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两江新区直管区品牌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5.19•【字号】渝两江管发〔2016〕36号•【施行日期】2016.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标其他规定正文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两江新区直管区品牌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6〕36号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企业,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市级部门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区内各有关单位:《两江新区直管区品牌发展奖励补助办法》已经两江新区管委会第72次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5月19日两江新区直管区品牌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第一条为促进科技创新、推进两江新区商标、质量、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渝府发〔2010〕11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构筑西部质量高地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1〕5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打造内陆技术标准高地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1〕3号),结合两江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奖励补助办法。
第二条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两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并形成两江新区财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单位)或商标权利人,获得有关奖励或在商标、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其奖励补助的申报、审批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两江新区直管区,包括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建制街道和鱼嘴镇、复盛镇、郭家沱街道、水土镇、复兴镇、龙兴镇、石船镇等7个建制镇街,以及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
第三条奖励补助申请条件(一)商标类1. 中国驰名商标;2. 重庆市著名商标;3. 两江新区知名商标;4. 获得境外商标注册;5. 微型企业获得国内商标注册。
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试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渝府发〔2011〕9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试行)》已经2011年10月24日市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重庆两江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试行)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努力把重庆两江新区建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创新基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基地,打造“人才高地”,现就重庆两江新区引进符合渝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制定如下政策。
第一章安居政策第一条结合两江新区2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建设,在优先保障各类创业人才居住需求的同时,为高层次人才打造100万平方米“专家公寓”。
高层次人才最高可享受200平方米的“专家公寓”。
对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可给予最高每人20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第二条根据区域总体规划和社会需求,合理布局并建设适应两江新区发展和高层次人才需要的各类中小学、幼儿园,逐步引入全市、全国乃至全球优质教育资源,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
高层次人才未成年子女需在两江新区入学的,由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协调安排入学,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收取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
在部分学校设立国际班或建立国际学校,做大做强国际教育开放平台。
上传者知盟网第三条按照双向选择为主、推荐协调为辅的原则,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问题。
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在两江新区就业的,由用人单位积极帮助安排工作;确有困难的,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可推荐就业。
第二章科研政策第四条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试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创新创业基地等平台建设。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2.12•【字号】•【施行日期】2024.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国有企业,各街道办事处,委机关各部门,各驻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12月12日重庆两江新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目录第一章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第二章支持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第三章支持知识产权高效能运用第四章支持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第五章支持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第六章附则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生态,助推两江新区知识产权高地建设,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7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两江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第一条国外授权专利资助。
依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申请的发明专利,获得欧盟、美国、日本、韩国授权的,给予第一顺序专利权人资助2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授权的,给予第一顺序专利权人资助1万元/件。
同项专利在多个国家获得授权的,只资助1次,同一申请人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第二条国外商标资助。
获得国外商标注册的,资助2500元/件。
同一商标获得多次国外商标注册的,只资助1次。
同一权利人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第三条专利奖奖励。
获得中国专利和中国外观设计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第一顺序专利权人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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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十大税收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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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十大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第三个副省级新区——重庆两江新区也于今日正式挂牌,在今日下午举行的重庆两江新区设立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长黄奇帆介绍,两江新区的政策比照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可以动态的生成各种政策,始终保持国家最优惠的政策。
这种政策眼下来说,可以有十个方面。
一是这个区内到2020年以前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我们国家沿海地区,中部地区现在都是25%的所得税,两江新区可以全方位按15%所得税来定位。
第二是以2010年为基数,“十二五”期间,两江新区新增的地方财政各种各样的税收也好、行政事业费用也好,市政府将留在两江新区用于两江发展,就不用上缴给市委市政府给市里面全市统筹了。
第三是两江新区的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予以倾斜,保证优先发展。
第四市政府启动了准备了100亿的财政性资金用在两江新区今年下半年就要开始的一些区域性开发、征地动迁、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第五就是国家批准重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优先引导支持新区的重点产业发展。
六是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加技术性收入达到年产值60%以上,所得税可以按10%来增收。
七是区内高新技术产业,或者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获利年度起三年内按有关规定提取风险补偿金可税前扣除。
八是对重点支持的产业用地实行双优政策,对从事技术开发的高等院校安排区内补助。
九是对贷款和市场准入方面给予支持。
十是对两江新区范围内引进各种企业总部高管人员、金融人才给予安家资助和财政扶持,并给予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