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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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小绞车管理办法范本

矿井小绞车管理办法范本

矿井小绞车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矿井小绞车的安全运行,维护工作人员与设备的安全,增加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矿井小绞车的管理工作。

二、安全管理1.矿井小绞车的安全操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操作证书的人员进行。

未经培训或未持证人员禁止参与矿井小绞车的操作工作。

2.矿井小绞车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操作人员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3.矿井小绞车的设备维护应定期进行,维保人员应按照维护手册的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维保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4.矿井小绞车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完善,包括安全手把、安全链、防护罩等。

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严禁擅自拆卸或改变。

5.矿井小绞车的工作环境应保持整洁、干燥,避免积水、油污等物质对设备的影响,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三、生产管理1.矿井小绞车的生产任务由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安排,生产计划应合理安排,避免超负荷工作造成设备的损坏。

2.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矿井小绞车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生产计划的顺利进行。

3.矿井小绞车的工作时间应按照生产计划的要求进行,严禁无故加班或超时工作。

4.矿井小绞车的物料运输应按照生产计划进行,对物料的装卸过程应谨慎操作,避免对设备造成损坏。

5.矿井小绞车的生产记录应及时、准确地进行填写,记录包括设备运行时间、故障情况、维修记录等。

生产记录应保存备查,以便后期分析和评估。

四、应急管理1.矿井小绞车应急预案应建立并定期训练,所有操作人员均应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并能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2.矿井小绞车在应急情况下,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迅速采取适当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3.矿井小绞车的应急设备和救援装备应配备齐全、状态良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应急设备和装备的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

矿井小绞车管理制度

矿井小绞车管理制度

矿井小绞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小绞车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小绞车的管理和使用,包括小绞车的安装、操作、维护和检修等环节。

第三条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保证能够对矿井小绞车进行有效的管理。

第四条矿井小绞车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五条矿井小绞车管理责任制分清楚,务求责任到人。

第六条矿井小绞车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矿井小绞车管理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和管理水平,保证能够有效地管理小绞车。

第八条矿井小绞车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和资料归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方便日后查询和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矿井小绞车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条矿井小绞车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小绞车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不会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矿井小绞车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证小绞车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矿井小绞车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载重限定和使用场所进行作业,确保安全。

第四章维护保养第十三条矿井小绞车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小绞车的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矿井小绞车管理人员应当详细记录小绞车的使用情况和维护保养记录,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矿井小绞车管理应当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修,确保小绞车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矿井小绞车管理应当建立设备使用寿命的标准,确保小绞车设备的稳定使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矿井小绞车管理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

第十八条矿井小绞车管理应当及时处理小绞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矿井小绞车管理人员应当对小绞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条矿井小绞车管理应当实施统一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文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文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方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订立本管理制度方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方法适用于全部煤矿企业内使用的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蓄电池机车:指煤矿内使用的电动车辆,以蓄电池为动力的机车。

2.小绞车:指用于运输人员和物资的起重设备。

第四条责任分工1.煤矿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工作。

2.全部使用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人员必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五条蓄电池机车使用要求1.蓄电池机车的使用人员必需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

2.蓄电池机车必需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蓄电池机车在使用过程中,必需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执行,禁止超速行驶。

4.蓄电池机车在使用完毕后,必需及时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并做好锁定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小绞车使用要求1.小绞车的操作人员必需持有相应的证书,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

2.小绞车必需由专职人员操作,禁止非授权人员使用。

3.小绞车在使用过程中,必需依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保持设备清洁和维护。

4.小绞车在运输人员和物资时,必需确保重量不超出额定载重。

第七条安全措施1.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必需配备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以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2.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在运行过程中,必需保持灯光、喇叭等设备的正常工作。

3.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使用人员必需佩戴安全帽和工作服,并按规定进行现场警示和交通引导。

第八条应急措施1.全部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使用人员都应熟识应急预案,并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停车并采取必需的安全措施。

3.在事故发生后,必需进行事故调查和记录,并采取措施以防止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九条培训和考核1.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使用人员每年需要参加一次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本(四篇)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本(四篇)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生产的连续稳定进行,制定本《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以规范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并包含机车和小绞车的选用、运行、维护、检修、报废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执行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管理应实行责任制,每个岗位的责任应明确。

第二章机车和小绞车的选用第五条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选用应满足下列条件:适应所在巷道的长度和坡度;满足所在巷道的通风需求;满足运输物料的需要。

第六条蓄电池机车的外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标注清晰易辨认的标志,并配备警示灯、执行器等安全设备。

第七条小绞车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独立的制动装置和行走装置,并配备防跳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

第三章机车和小绞车的运行第八条机车和小绞车的运行应设置专门的操作人员,并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九条煤矿蓄电池机车的运行前,操作人员应仔细检查车辆的机械、电气和安全装置等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第十条机车和小绞车的运行应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行驶,严禁违章驾驶或擅自改变路线。

第十一条机车和小绞车在运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止运行,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机车和小绞车的维护与检修第十二条机车和小绞车的维护和检修应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要求和相关的标准进行。

第十三条每辆机车和小绞车应制定专门的维护计划,定期进行维护,并做好相应的维护记录。

第十四条机车和小绞车的检修应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应的检修记录。

第五章机车和小绞车的报废处理第十五条机车和小绞车的报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能再正常使用时应及时报废处理。

第十六条机车和小绞车报废前应进行彻底的拆解和清洁,并做好相应的报废记录。

矿井小绞车管理办法范文

矿井小绞车管理办法范文

矿井小绞车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小绞车的管理,确保矿井小绞车的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依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采矿企业和矿井,包括人员和物资的提升、运输和援助的矿井小绞车的管理。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管理矿井小绞车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办法的要求,保障矿井小绞车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第四条矿井小绞车的制造、检修、改造和维护单位,应当具备相关的资格和能力,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章矿井小绞车的分类和要求第五条矿井小绞车按照提升量和作业环境的不同,分为小型绞车、中型绞车和大型绞车三类。

第六条小型绞车一般用于小型矿井,提升量不超过1000kg,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绞车的构造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绞车的最大提升速度不得超过2m/s。

(三)绞车必须经过负载试验,试验条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四)绞车的安全装置应当完善,能够保证矿工的安全。

第七条中型绞车一般用于中型矿井,提升量在1000kg到3000kg之间,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绞车的构造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过质量检测合格。

(二)绞车的最大提升速度不得超过4m/s,并经过负载试验,试验条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三)绞车的安全装置应当完善,能够保证矿工的安全,并经过安全性能测试。

第八条大型绞车一般用于大型矿井,提升量超过3000kg,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绞车的构造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过质量检测合格。

(二)绞车的最大提升速度不得超过6m/s,并经过负载试验,试验条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三)绞车的安全装置应当完善,能够保证矿工的安全,并经过安全性能测试。

第九条矿井小绞车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矿井小绞车的维护和检修第十条矿井小绞车的维护和检修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进行,并做好记录。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文(三篇)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文(三篇)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标准管理制度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煤矿应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宣传、培训,确保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确保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煤矿应建立健全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维修保养情况、事故及故障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程,并根据设备的技术更新情况及时修订。

第七条煤矿应加强对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章蓄电池机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第一条煤矿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加强对蓄电池机车的选型和采购管理。

确保机车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二条煤矿应建立健全蓄电池机车的使用登记制度,包括机车的基本信息、编号、安全检查记录、使用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应定期对蓄电池机车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和安全使用。

第四条煤矿应制定蓄电池机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并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

第五条煤矿应设立专门的机车操作岗位,只有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操作证书的人员才能进行机车的操作。

第六条煤矿应定期组织蓄电池机车的技术培训和考试,确保使用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第七条煤矿应加强对蓄电池机车的状况监控和故障处理,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八条煤矿应定期对蓄电池机车进行技术检验和鉴定,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第一条煤矿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加强对小绞车的选型和采购管理。

确保绞车的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二条煤矿应建立健全小绞车的使用登记制度,包括绞车的基本信息、编号、安全检查记录、使用人员等。

矿井小绞车管理办法范文

矿井小绞车管理办法范文

矿井小绞车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小绞车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矿井使用的小绞车,包括电动小绞车、手动小绞车等。

三、机器设备管理1. 对小绞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检查内容包括钢丝绳、电缆、制动器、安全装置等的磨损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2. 设置小绞车运行区域,并进行标示和警示。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运行区域,切实保障人员安全。

3. 配备专业人员对小绞车进行日常保养和维修,并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维修水平和技能。

四、操作管理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运行、乱拉乱停等操作。

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2. 操作前需检查小绞车的安全装置和制动器是否正常,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3. 禁止在小绞车上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以免引发事故。

4. 对小绞车进行驾驶操作的人员必须保持专注,严禁安全意识不强、酒后驾驶等行为。

五、安全管理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设置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故障、人员伤亡等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并进行定期演练。

3. 对重大事故和隐患进行及时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4. 及时更新维护记录,对小绞车的维修和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备查阅。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因操作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照矿井内部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以上为矿井小绞车管理办法的范文,该办法旨在规范小绞车的使用和操作,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通过加强设备管理和操作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本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本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制度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对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损害事故的防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运营单位的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管理。

第三条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是煤矿必备的矿山生产设备,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煤矿的生产安全和工人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运营单位必须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确保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机车管理第五条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蓄电池机车,保证机车的质量和性能。

第六条蓄电池机车运行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机车结构的完好性和稳定性检查;(二)在线检查蓄电池电量和电压是否正常;(三)检查刹车制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四)检查牵引系统和传动系统的正常工作;(五)检查控制系统和仪表是否完好可用。

第七条机车运行中,要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第八条机车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具备机车驾驶技能,严禁无证或无经验的人员操作机车。

第九条机车运行中,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遵守交通信号和标志,确保行驶安全。

第十条机车驾驶员必须熟悉机车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超负荷使用机车。

第十一条机车在停放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避免机车被他人误操作或损坏。

第三章小绞车管理第十二条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小绞车,保证小绞车的质量和性能。

第十三条小绞车运行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小绞车结构的完好性和稳定性检查;(二)检查小绞车制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三)检查小绞车的电线和电器设备是否正常;(四)检查小绞车的输送装置和工作平台是否完好可用。

第十四条小绞车运行中,要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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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AQ-01735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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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
管理制度办法
Coal Mine Battery Locomotive and small winch standard management system
煤矿蓄电池机车和小绞车标准管理
制度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蓄电池机车牵引车数,应按厂家《技术说明书》规定执行。

在架线轨道运输大巷中,5t及以下蓄电池机车必须在规定区域内运行,正常情况下,严禁驶入架线机车运行区。

第二条:蓄电池机车要严格按照操作《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一条的规定操作,并做到“七不开”,即无证不开;灯、铃、闸失效不开;巷道和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无司机棚室不开;超挂车或不按规定车辆运送物料不开;电瓶过放电不开;有失爆现象不开。

第三条:小绞车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设计、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同一轨道运输斜巷或与斜巷交叉口使用2台以上绞车
时(包括液压绞车),除有各自提升信号统一规定外,声光信号必须有明显区别。

第五条:不得用调度绞车代替回柱绞车回柱,严禁一部绞车双向提升。

第六条:控制小绞车对拉方式运输,确需使用对拉车运输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第七条:上山掘进采用倒拉牛提升方式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绞车以上12-20m内必须加强安全防护。

第八条:小绞车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准”,即绞车安装后,未经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明确使用单位和维护包机人;安全设施不到位或存在隐患;小绞车司机未持证上岗;使用前未对连接装置及防护设施(钢丝绳、保险绳、钩头、信号、制动闸和联接装置)认真检查、记录;非绞车司机;20米内钢丝绳有2个或2个以上接头;安装地点不满足设备摆放、检修、行人、操作要求的不准使用。

每一矿井必须至少制订并完善下列运输管理制度
1、普通带式输送机管理制度
2、刮板机运输管理制度
3、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4、小绞车管理制度
5、钢丝绳管理制度
6、轨道运输线路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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