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小绞车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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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绞车管理规定(煤矿)

小绞车管理规定(煤矿)

小绞车管理规定(煤矿)一、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选型设计,科长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小电绞的安装、回收原则由机电科负责。

安装设计中,要明确标注绞车硐室尺寸、绞车型号、控制设备型号、绞车安装地点、安装尺寸、照明和信号的安装位置、钢丝绳型号、长度、最大载荷量、绳头的连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设施(车档、安全门、地滚的安装尺寸和具体要求等)。

二、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绞车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临时使用且牵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载荷小于绞车额定值负载的四分之三时,可以采用压两戗柱固定,压戗柱的固定情况,必须经常检查。

三、所有小绞车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要求,安装竣工后应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小绞车牵引斜长超过15m 时,都必须安装声光信号,信号线应采用橡套电缆,并且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绞车电源开关必须采用远控按钮操作。

五、绞车管理要专人包机,谁使用谁管理,保持完好,绞车离合、制动系统、护绳板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否则,不准使用。

提升车辆的钢丝绳、钩头、连接装置,必须符合要求,挂车要用保险钩头或马蹬,倾角大于12°时要用保险绳。

六、小绞车在使用中必须实行班检查和日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班检查由司机负责,日检查由维护员负责。

七、对绞车要实行定期维修,禁止在井下倒换使用或超周期使用。

上井大修后的小绞车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八、小绞车司机要固定专人,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不准无证开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禁超载提运,严禁不送电放车。

九、小绞车提升的钢丝绳和保险绳必须严格执行日检查制度,由使用单位的维护员负责,特殊情况(出现异常变化,维护员掌握不准时)汇报调度室,指定机电专职检绳员现场签定。

在绞车使用现场建有钢丝绳检验记录本,每天将验绳的情况详细记录在上面。

十、所有使用绞车的地点,必须建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绞车技术特征牌板。

小绞车管理规定范例

小绞车管理规定范例

小绞车管理规定范例1. 引言小绞车是目前常见的一种起重工具,因其结构简单、易于搬运、比较便宜等优点,在现场作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但由于经常需要在高空中使用,一旦操作不当就会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作业安全,本文制定了小绞车管理规定,以规范小绞车的使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小绞车的所有职工。

3. 禁止操作以下操作严禁使用小绞车进行:1.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搬运。

2.涉及有毒气体的搬运。

3.暴力碰撞设备。

4.超载使用。

5.非装配人员私自拆卸或改变原有装配结构。

4. 前置准备在使用小绞车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1.已严格对小绞车进行检查。

2.已清除使用过的物品。

3.已确认周边安全。

5. 操作程序1.操作前先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小绞车未被损坏,工作时酒精浓度不超过80mg/100ml。

2.将小绞车放在水平平稳的地面上,仔细读取产品手册,按图示操作,将小绞车正确安装好。

3.将小绞车上“重量指示设定器”设定好。

4.将要吊运的物品绑好(吊具型号及数量要和小绞车严格对应)5.先用小绞车升高同区域内物品,如在托盘、货架上等,后边再使用转向系统,转至吊放车等移动物品。

6.在使用小绞车升降时不得在旁边自由活动且吊运的物品不得离操作人员过近。

7.使用小绞车时严禁在机器下部和上部停留。

8.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停机处理,禁止使用损坏的小绞车。

6. 日常维护1.小绞车使用后需要进行清洁、检修和加油等维护工作。

2.不定期对小绞车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和有关人员联系。

3.不得私自拆卸小绞车各部分,如要维修,需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7. 训练和培训1.对使用小绞车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训练,涵盖小绞车的使用方法、保养方法和日常维护等。

2.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了解和掌握小绞车相关规定。

8. 违规处理对违规使用小绞车者,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甚至清退工作。

9.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小绞车的使用,减少因不当操作造成的危险,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小绞车管理制度范本

小绞车管理制度范本

小绞车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小绞车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小绞车使用的岗位、人员。

二、职责与权限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小绞车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相关部门负责购买、验收及维修小绞车,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3. 使用单位负责指派专业人员操作小绞车,并保证其操作技能合格。

4. 操作人员负责严格遵循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三、小绞车的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在使用小绞车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如有疲劳、饮酒等情况禁止操作。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小绞车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要求。

3.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头盔、防护手套等。

4. 操作人员必须在小绞车操作区域内设置警示标识,确保他人不进入操作区域。

5.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正常工作程序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变小绞车的工作状态。

6. 操作人员在操作小绞车过程中,禁止长时间连续操作,必须适时休息,防止疲劳导致错误操作。

四、小绞车的维护与保养1. 维修部门必须制定小绞车的定期检测与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修与保养工作。

2.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熟练的维修技能,定期对小绞车进行检测,确保其工作正常。

3. 维修人员在维修小绞车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4. 操作人员要定期清洗小绞车设备,清除临时存在的杂物,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5. 维修部门必须及时处理小绞车的故障问题,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

五、事故与应急处置1. 发生小绞车操作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

2. 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应对现场进行封锁与标识,确保其他人员不进入事故区域。

3. 上级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发生事故后,相关人员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并提供所需的协助和材料。

六、培训与考核1.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小绞车操作培训,并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

煤矿绞车操作规程

煤矿绞车操作规程

煤矿绞车操作规程
《煤矿绞车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取得相关操作证书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二、在操作绞车之前,必须对绞车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所有的安全装置齐全且有效。

三、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安全鞋和手套并系好安全带。

四、在进行操作时,禁止穿戴松散的衣物或是披着长发,以免被卷入绞车中。

五、操作者必须全神贯注,不能在操作绞车时进行其他的娱乐活动或是一边操作一边交谈。

六、在操作绞车时,不得超过绞车的额定载荷。

七、禁止在未经操作者允许的情况下,他人接近正在操作中的绞车。

八、在操作绞车时,必须听从监护员的指挥,如遇到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

九、在绞车操作结束后,必须对绞车进行彻底的清洁和维护,
确保绞车的正常使用。

十、遵守以上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程序,以确保煤矿绞车的安全操作和生产。

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

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

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小绞车在山地或陡坡地区进行操作管理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示例:
1. 资质要求:仅允许经过正规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操作人员操作小绞车。

2. 事先确认:在进行上山或下山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山地状况和绞车操作路线。

确保路线安全,没有障碍物或危险。

3. 绞车检查:在每次使用前,操作人员必须仔细检查小绞车的工作状态和安全设备。

必要时进行维修和更换部件,并确保绞车牢固地固定在地面上。

4. 安全装备: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安全装备,包括头盔、手套、安全鞋等。

当操作人员上山或下山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其他安全设备固定自己。

5. 操作规范: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绞车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更改操作方式。

如果发现任何操作异常或危险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上级。

6. 紧急情况处理:在突发紧急情况下,如制动失效或绞车故障,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 培训与意识提高:定期组织小绞车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 管理监督:上级管理部门应对小绞车操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小绞车上、下山管理制度的示例,具体的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为了确保安全,建议在进行上山或下山操作前,制定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并提前沟通和协调好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煤矿井下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绞车运输安全管理规定1、新安装的绞车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投入运行后,提人的每年进行一次测试,提物的每3年进行一次测试,认定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2、主要运输斜巷提升的绞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完善各种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安全可靠,并配齐绞车后备保护装置。

提升人员的绞车必须实现二级制动;3、斜巷提升人员的绞车、人车、连接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测定和试验,具有以下报告: (一)绞车制动力矩测试报告。

(二)连接器检验及三环链检验报告.(三)斜井人车试验报告。

4、建立斜巷运输设备的各种图、牌板、技术履历簿、维修和技术记录档案,明确专人负责.5、斜巷提升人员绞车每班必须配备两名合格的司机,持证上岗,做到一人开车,一人监护;倾斜巷道运输工作,必须遵守“三固定、四保险"。

6、斜巷提升人员的绞车应有足够的备品配件,如提升钢丝绳、油马达、主泵、副泵、大型减速机、电机等,要有可靠备用关键易损件,如轴承、联轴器、制动电磁阀、溢流阀、安全阀、电控插件等。

7、斜巷运输绞车房内必须悬挂以下制度及图表:(一)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二)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操作规程.(三)绞车司机、把勾工、信号工交接班制度.(四)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五)干部上岗制度.(六)绞车司机巡回检查制度。

(七)设备包机制度。

(八)绞车维修制度。

(九)安全保护试验制度.(十)钢丝绳验绳制度.(十一)人车运行制度。

(十二)绞车制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技术特征表.(十三)斜巷运输系统图、挡车器图表。

(十四)周期检修制度。

(十五)防火制度8、斜巷运输绞车房内必须有以下记录:(一)绞车运行记录。

(二)司机交接班记录。

(三)钢丝绳检查记录。

(四)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五)人车专项安全检查、检修及手动落闸试验记录。

(六)设备检修记录。

(七)干部上岗记录.(八)要害场所登记记录。

9、主要斜巷运送人员的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确保斜井人车安全运行.10、斜巷运送人员的斜井人车必须使用人车信号机,通话要清晰,信号要准确,系统要可靠,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发出停车信号,确保人员运送安全。

绞车管理制度

绞车管理制度

绞车管理制度【第1篇】绞车管理制度 1、必需掌握所操作绞车的技术性能,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绞车,防止过载造成事故,禁止无电下放车辆。

2、注意对绞车的班检查,如四柱两戗的固定,地脚螺栓的固定,底座套绳,霸王桩,刹车装置的检查,临时硐室支护是否坚固可靠,监听运转声音是否正确,监视钢丝绳的一切情况(安全圈数、断丝、磨损、锈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严禁违章作业。

3、严格按章作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作好记录。

4、视线范围外的提升长度过,司机应与信号钩工有正确无误的信号联络,必需设司机回铃的信号系统装置,防止误操作,以便于双方安全顺利的完成当班提升任务。

5、禁止他人操作绞车。

6、搞好设备卫生及工作场合的文明生产。

【第2篇】调度绞车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调度绞车(运料绞车)司机必需经过培训,实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基本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运料绞车必需使用双打电铃信号或声光信号装置,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

3、有以下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停车:(1)绞车起动或运行中,发现绞车移动或压戗柱松动,(2)车辆在平巷或斜坡上运行时,发现有行人,(3)发现由于掉道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绞车超负荷,(4)发现其它不安全因素或有人喊停车。

二、检查与处理。

1、绞车相近的顶帮支护应坚固可靠,巷道内无影响绞车运行的杂物聚积;2、打压戗柱的绞车,其压戗柱要坚固有劲。

固定底座的绞车,地脚螺钉必需紧固可靠;3、绞车突出部位距轨道侧不小于0.8米;4、开关应上架摆放稳当,电缆要悬挂整齐,操作按钮要安装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处;5、绞车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紧固齐全,制动闸和离合闸要快捷好用;6、信号要灵敏可靠,并符合完好要求;8、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要坚固可靠,排绳要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不允许超出原钢丝绳总面积的5%;9、挡车装置应坚固可靠,使用快捷,并符合有关要求;三、注意事项:1、没有深度指示器的绞车,应在钢丝绳和滚筒上做出指示记号,以便及时减速及停车;2、绞车在运转中,司机应常常注意电机和机械的响声,如声音不正常或有特殊的震动时,应赶忙停车检查原因;3、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时,应按次序排列,最外层距滚筒边沿的高度,至少应为绳径确实2.5倍。

井下斜巷小绞车及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井下斜巷小绞车及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井下斜巷小绞车及安全设施管理规定关于井下斜巷小绞车及安全设施管理规定讨论稿矿属各单位:为使井下斜巷运输小绞车及安全设施的管理规范化,杜绝人身事故发生,防止机电设备维护不到位或有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影响生产,具体事项如下:领导小组组长:王宝贤副组长:王成才、金于街成员:徐志伟、王健、刘世忠、杨勇、、张忠华、张志山、陈和平、贝庆丰、(谢祥云) (黄井俊)基本要求1、本规定适用于我矿井下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 1.2米的矿用提升绞车。

2、小绞车道内地滚齐全,转动灵活,间距以不磨轨枕为准,一般不超过30米,巷道上口变坡点处必须设置大地滚。

3、斜巷轨道的铺设,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 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轨枕间距不得大于1米并与钢轨垂直,道碴捣固坚实,无空板、吊板现象。

变坡点处拱弯道、底弯道要圆滑过度,禁止采用钢轨直接搭接。

4、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巷道内保持整洁、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

5、斜巷中每隔40米应设信号躲避硐室,要求长、宽、高不得小于2米x2米x2米。

斜巷下口的吊挡坠砣,必须在硐室内操作,否则在转弯安全处操作。

6、小绞车的控制开关必须根据容量选择具有“MA”标志带电动机综合保护的防爆可逆真空电磁起动器。

7、小绞车的信号装置必须声光齐全,上板固定在躲避硐室内,轨道上下口及中间甩车场均应装“开车时红灯亮,停车时红灯灭”的警示灯,并悬挂“行车时严禁行人”警示牌。

8、电缆必须用电缆勾吊挂间距为1米,要求既符合矿有关规定,又美观大方。

9、各斜巷小绞车必须建立管理牌板,标明(绞车型号、编号、轨道参数、绳径、长度、承包单位、队、机修、电修、安全设施承包人、安装时间,并悬挂在峒室醒目处。

10、绞车必须安装在,长、宽、高不得小于2米х2米х2米专用硐室内,符合设备摆放、检修和小绞车操作空间,美观整齐。

11、各斜巷必须有不小于5米的平台车场,必须装设“一坡三挡”,上口变坡点处,安装一道连动保险挡,向后按提升车数的间距安装一道带铁箱地挡,轨道下口要安装一道带坠砣吊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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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煤公司井下小绞车安全准运证管理规范
一、本管理规范适用于井下1.6m以下绞车的各类斜坡轨道运输。

二、各矿机运科负责组织矿安检科和使用区队对小绞车的安全性能、安装质量及位置、巷道及车场的安全距离、轨道及道岔质量、和电气设备等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机运科发放《安全准运证》。

不经过检查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小绞车,不得运行。

三、《安全准运证》由鹤煤公司测试中心统一监制,其有效期为6个月。

公司机电部、测试中心负责对各矿《井下小绞车安全准运证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达不到《检查验收标准》的小绞车,停止运行,并吊销其《安全准运证》。

四、矿机运科、安检科负责对各类小绞车的日常运行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运行标准的,必须摘牌整顿停止运行,待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准挂牌恢复运行。

半年时间内,矿井累计2次被公司检查出不符合运行标准而停运的绞车,将取消矿机运科发放《安全准运证》的资格,由测试中心对该矿绞车组织验收发证。

五、各矿必须根据本管理规范制定符合本矿实际情况的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斜巷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六、斜巷运输系统其绞车、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牵引车数必须经过使用单位有资质的技术人员设计计算。

设计计算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应存档备查。

矿井和各单位必须及时建立格式统一的斜巷管理台账,登记斜巷设备与设施的技术参数;选用设备与设施的计算依据和计算过程;设备与设施包机人;使用单位变化情况及检查存在问题。

记录设备与设施的原始设计和施工情况。

斜巷管理台账由各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建立,由矿机运科负责汇总整理。

台账的内容要完全整结,数据准备,与现场实际相符。

七、小绞车使用前必须按以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的,严禁发放《安全准运证》、严禁运行。

八、检查验收标准
(一)绞车检查标准
1、小绞车发放审批由矿设备组具体负责,使用单位要检查领用绞车的完好情况和设备编号、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任一项不合格均不得使用。

2、安装绞车时,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稳固,方便操作。

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洁。

3、小绞车基础必须使用地锚固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基础设计要符合绞车生产厂家设计要求。

未使用地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的,必须使用不小于18#槽钢焊接的整体底盘并按规定使用四压两戗固定。

地脚螺丝或垫圈应符合小绞车地脚孔要求。

4、使用地锚固定的绞车,必须使用矿用标准螺纹钢金属锚杆;其直径为18㎜;长度为2000㎜;锚固长度采用全长锚固。

5、采用四压两戗固定的绞车,其所用原木戗、压柱的直径不得小于200mm;压柱要垂直于顶底板,顶窝在硬面内200mm.戗柱角为65~75度;柱顶应打在柱窝内,不准加楔,要牢固可靠。

6、地脚螺丝的螺母要紧固,地锚要直接固定底梁(地巩板),固定绞车底座于底梁的螺丝和地锚螺丝的外露长度,应满足上一个匹配平垫圈和两个匹配螺母。

7、所有小绞车的戗、压柱和挡车杠必须进行刷漆,标准为红白条相间,每段长度为200mm.
8、小绞车操作手把应有定位闭锁装置,零部件齐全;定位闭锁可靠不失效。

9、绞车四周30m范围内不得安装风机或任何其它影响绞车信号声响传输的装置。

10、绞车信号要声光兼备,安全牢固、整洁,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墙,固定在绞车附近或信号硐室内。

11、在适当位置应安装照明灯,保证绞车附近的照明,便于司机观察和操作。

(二)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检查标准
1、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技术要求。

2、小绞车的钢丝绳在使用中,不得有打结、扭曲、弯折、严重锈蚀和磨损、断丝超限的现象。

滚筒缠绳量不得超过绞车额定绳量,量外层钢丝绳高度距滚筒边沿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20条的规定。

3、在绞车滚筒上绳根端固定要牢固要求,应定期检查不准——股穿绳。

4、使用中小绞车的钢丝绳,责任单位必须天天安排专人检查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5、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

主绳钩头所用U型卡必须与绳径相配套,且保持卡座固定在主绳侧。

6、倾斜巷道矿车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

保险绳一端必须套在主绳钩头与U型卡之间,另一端的绳套必须插入提升列车尾端车辆联结器内并闭锁。

保险绳不得与主绳套共用U型卡,保险绳的放置位置要正确。

7、斜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矿车连接装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

(三)轨道安全设施检查标准
1、在轨道运输的倾斜巷道中,必须装设防跑车防护装置,凡装设有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斜巷必须坚持使用,并定期检查
维修试验,责任到人。

责任单位天天要安排专人对“一坡三挡”进行检查维修试验,并包保到人实行挂牌管理。

管理牌上要注明安装管理单位、包保人姓名、安装时间。

管理牌要挂在安装安全设施处的巷道帮一侧明显处。

2、选用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设计。

3、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370条规定,并做到监视灵敏、操纵灵活,挡车可靠。

4、斜巷轨道必须根据斜巷坡度、长度等情况,装设若干道地辊,具体应以钢丝绳不拖底板为准,间距不大于20m,变坡点处要装设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250㎜,宽度200~250㎜,轴径不小于40㎜;地滚安装要平整、稳固,转动灵活。

5、斜巷高低起伏,绳磨顶板或棚梁时,要装设顶辊,数量以绳不磨顶板或棚梁为准;甩道或下车场侧帮要装设立辊,数量以不磨绳为准。

(四)轨道检查标准
1、各轨道铺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352条、353条规定。

2、敷设必须以《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为标准,主要运输轨道达优良品,采区轨道达合格品以上;要消灭杂拌道、非标准道岔;要确保轨道内侧和轨面的平整度。

3、轨道线路的规距、水平、接头、道岔的尖轨、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扣件、轨枕间距等必须平整度符合规定标准。

4、轨道线路严禁铺设使用非标准道岔。

所选用的标准道岔,要按标准铺设;要配用合格的搬到器,保证尖轨的侧压力和密贴度。

5、轨道接头不的设置在斜巷起坡点和变坡点处,两条道轨接头位置应≥2m。

6、使用单位要对辖区内的道岔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要标明地点、道岔型号、编号、包保人和管理单位。

(五)电器设备检查标准
1、与小绞车相关的开关、电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2、开关必须上架安装并做到停电方便,与巷道或其他设备的间距不得影响检修和行人。

3、开关容量、保护整定值、电缆截面的选择必须与绞车相适应,严禁出现过载运行。

(六)其他
1、巷道及车场的安全距离《煤矿安全规程》21条、22条、23条的规定。

2、各单位在所管辖运输斜巷起点要悬挂斜巷运输系统图,图中要表明斜巷内巷道及各类设备和设施的技术参数。

3、斜巷轨道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使用单位要有关专人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车辆、连接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和行车保护等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具体负责人姓名和设备设施和行车保护等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具体负责人姓名和设备设施包保牌要悬挂在现场,保证这些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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