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小绞车使用管理措施
小绞车管理规定(煤矿)

小绞车管理规定(煤矿)一、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选型设计,科长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小电绞的安装、回收原则由机电科负责。
安装设计中,要明确标注绞车硐室尺寸、绞车型号、控制设备型号、绞车安装地点、安装尺寸、照明和信号的安装位置、钢丝绳型号、长度、最大载荷量、绳头的连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设施(车档、安全门、地滚的安装尺寸和具体要求等)。
二、使用时间超过一年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绞车应安装在混凝土基础上,临时使用且牵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载荷小于绞车额定值负载的四分之三时,可以采用压两戗柱固定,压戗柱的固定情况,必须经常检查。
三、所有小绞车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要求,安装竣工后应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四、小绞车牵引斜长超过15m 时,都必须安装声光信号,信号线应采用橡套电缆,并且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绞车电源开关必须采用远控按钮操作。
五、绞车管理要专人包机,谁使用谁管理,保持完好,绞车离合、制动系统、护绳板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
否则,不准使用。
提升车辆的钢丝绳、钩头、连接装置,必须符合要求,挂车要用保险钩头或马蹬,倾角大于12°时要用保险绳。
六、小绞车在使用中必须实行班检查和日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班检查由司机负责,日检查由维护员负责。
七、对绞车要实行定期维修,禁止在井下倒换使用或超周期使用。
上井大修后的小绞车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八、小绞车司机要固定专人,经过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不准无证开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禁超载提运,严禁不送电放车。
九、小绞车提升的钢丝绳和保险绳必须严格执行日检查制度,由使用单位的维护员负责,特殊情况(出现异常变化,维护员掌握不准时)汇报调度室,指定机电专职检绳员现场签定。
在绞车使用现场建有钢丝绳检验记录本,每天将验绳的情况详细记录在上面。
十、所有使用绞车的地点,必须建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绞车技术特征牌板。
小绞车管理规定范例

小绞车管理规定范例1. 引言小绞车是目前常见的一种起重工具,因其结构简单、易于搬运、比较便宜等优点,在现场作业中得到广泛应用。
但由于经常需要在高空中使用,一旦操作不当就会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作业安全,本文制定了小绞车管理规定,以规范小绞车的使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小绞车的所有职工。
3. 禁止操作以下操作严禁使用小绞车进行:1.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搬运。
2.涉及有毒气体的搬运。
3.暴力碰撞设备。
4.超载使用。
5.非装配人员私自拆卸或改变原有装配结构。
4. 前置准备在使用小绞车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1.已严格对小绞车进行检查。
2.已清除使用过的物品。
3.已确认周边安全。
5. 操作程序1.操作前先确认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小绞车未被损坏,工作时酒精浓度不超过80mg/100ml。
2.将小绞车放在水平平稳的地面上,仔细读取产品手册,按图示操作,将小绞车正确安装好。
3.将小绞车上“重量指示设定器”设定好。
4.将要吊运的物品绑好(吊具型号及数量要和小绞车严格对应)5.先用小绞车升高同区域内物品,如在托盘、货架上等,后边再使用转向系统,转至吊放车等移动物品。
6.在使用小绞车升降时不得在旁边自由活动且吊运的物品不得离操作人员过近。
7.使用小绞车时严禁在机器下部和上部停留。
8.使用发现故障,及时停机处理,禁止使用损坏的小绞车。
6. 日常维护1.小绞车使用后需要进行清洁、检修和加油等维护工作。
2.不定期对小绞车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和有关人员联系。
3.不得私自拆卸小绞车各部分,如要维修,需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7. 训练和培训1.对使用小绞车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训练,涵盖小绞车的使用方法、保养方法和日常维护等。
2.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了解和掌握小绞车相关规定。
8. 违规处理对违规使用小绞车者,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甚至清退工作。
9.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小绞车的使用,减少因不当操作造成的危险,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小绞车管理制度范本

小绞车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小绞车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小绞车使用的岗位、人员。
二、职责与权限1. 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小绞车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相关部门负责购买、验收及维修小绞车,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3. 使用单位负责指派专业人员操作小绞车,并保证其操作技能合格。
4. 操作人员负责严格遵循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三、小绞车的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在使用小绞车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如有疲劳、饮酒等情况禁止操作。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小绞车的使用说明书,了解其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要求。
3.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头盔、防护手套等。
4. 操作人员必须在小绞车操作区域内设置警示标识,确保他人不进入操作区域。
5.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正常工作程序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变小绞车的工作状态。
6. 操作人员在操作小绞车过程中,禁止长时间连续操作,必须适时休息,防止疲劳导致错误操作。
四、小绞车的维护与保养1. 维修部门必须制定小绞车的定期检测与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修与保养工作。
2.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熟练的维修技能,定期对小绞车进行检测,确保其工作正常。
3. 维修人员在维修小绞车时,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意外发生。
4. 操作人员要定期清洗小绞车设备,清除临时存在的杂物,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5. 维修部门必须及时处理小绞车的故障问题,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
五、事故与应急处置1. 发生小绞车操作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
2. 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应对现场进行封锁与标识,确保其他人员不进入事故区域。
3. 上级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发生事故后,相关人员要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并提供所需的协助和材料。
六、培训与考核1.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小绞车操作培训,并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
煤矿小绞车管理制度

煤矿小绞车管理制度1、小绞车司机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和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安监局颁发的合格证后,才能独立从事本职工作。
2、小绞车入井须经设备管理人员签发机电设备入井许可证,通过井口安全检查员把关检查方可入井。
3、设备入井做到文明装卸、运输,装车要适量,不超高、不超宽,绑扎要牢固。
4、小绞车在开动前必须做以下检查:(1)检查小绞车的支撑顶柱是否支撑牢靠,发现支撑有不牢靠的应及时撑牢。
(2)检查小绞车工作闸的动作是否可靠,当闸皮紧靠闸轮的状态下,闸柄是否距极限位置,有一定的余量,否则应调整螺母,使其符合操作规程规定。
(3)在正式开动前,应点动一下,检查滚筒表现露出的钢丝绳绕是否正常和钢丝绳有无明显断丝、断股或打结现象,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后方能正式使用。
5、小绞车在开动中应注意:(1)必须准确判明信号,应禁止用晃灯等办法传送信号,避免出现误认信号现象。
(2)在下放重物时,应注意钢丝绳拉紧状态,如下放中突然发现钢丝绳出现松弛现象时,(可能是出现了掉道或局部阻力)要及时放慢下放速度,使钢丝绳保持适当的拉紧状态,上提重物时钢丝绳出现突然颤抖现象和电机声响不正常时应及时减慢速度或停车查明原因。
(3)小绞车运行中要注意钢丝绳是否夹入底层钢丝绳经缠绕圈中,防止向下方向旋转,而钢丝绳却向上提方向运动的不正常情况的发生,当小绞车停止使用时,应及时停掉电源并制动闸手柄置于制动位置。
6、在井下超过三个月不使用的设备,以及采、掘生产系统完成预定生产任务后停用的设备,都应拆除、回收检修,由使用单位送交机电科修理工房。
7、升井验收时,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或丢失由使用单位负责一定的赔偿。
8、负责维护采区小绞车的采区电钳工应按本单位规定的要求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其中不属本岗处理的问题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
煤矿小绞车使用管理规定

煤矿小绞车使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小绞车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小绞车提升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小绞车定义小绞车是指各种内齿轮调度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1.2m的运搬绞车。
二、小绞车的管理1.小绞车提升运输设备完好和设施规范管理由机电管理部负责,小绞车提升运输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小绞车嗣室、车场、轨道、斜巷、阻车器和挡车栏装置等技术方案设计由机电管理部负责。
2.机电管理部是小绞车提升运输管理职能部门,机电管理部机械主管分管小绞车提升运输工作。
3.机电管理部对小绞车的使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帐、卡、物、牌板管理四对口。
4.小绞车必须做到挂牌管理,牌板上注明小绞车型号、用途、使用地点、坡度、长度、钢丝绳规格、牵引车数、包机人等内容。
三、小绞车的安装1.小绞车安装必须经过工程技术部和机电管理部设计,内容包括:小绞车的固定方式、安装位置、碉室尺寸、车场形式、牵引方式、钢丝绳规格、一次牵引矿车数、阻车器和挡车栏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数量。
经机电副处长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集体会审后实施。
2.小绞车安装由使用单位负责。
3.小绞车安装后由机电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机电管理部发给小绞车准运证方准使用,使用单位必须将小绞车准运证挂在现场,否则严禁使用小绞车。
4.安装在轨道旁的小绞车,其机体最突出部位距运行矿车的最小安装距离不小于500mm,安装要稳定牢固,操作方便。
5.小绞车应按下列规定安装(1)小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要平稳牢固,方便操作。
(2)搬运综采、综掘设备的小绞车,其安装方式按综采、综掘设备安装作业规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3)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小绞车,应用150#混凝土基础固定,基础规格大于小绞车底座几何尺寸60Omm以上,垂直尺寸不小于800mm,地脚螺栓必须采用标准做法,长度不小于1200mmO(4)小绞车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内,必须用18#槽钢制作坚固的底盘,底盘上必须有带防滑护圈的战压柱窝,用标准件螺栓把小绞车底座固定到自加工的底盘上,然后用能压柱和地锚固定。
煤矿绞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绞车安全运行,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绞车及其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
第三条煤矿绞车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矿、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绞车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煤矿成立绞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绞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绞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绞车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二)制定和修订煤矿绞车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协调、监督全矿绞车安全管理工作;(四)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五)组织绞车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六)处理绞车安全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第七条煤矿绞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检查组、教育培训组、事故处理组等工作小组。
第八条安全检查组职责:(一)负责对绞车及其配套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二)对绞车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三)对绞车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九条教育培训组职责:(一)组织绞车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二)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培训质量;(三)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培训水平。
第十条事故处理组职责:(一)负责处理绞车安全事故;(二)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三)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绞车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二)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绞车操作资格证书;(三)熟悉绞车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四)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等影响操作的疾病。
第十二条绞车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绞车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二)定期检查绞车及其配套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三)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四)不得酒后操作绞车;(五)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绞车管理制度

绞车管理制度【第1篇】绞车管理制度 1、必需掌握所操作绞车的技术性能,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绞车,防止过载造成事故,禁止无电下放车辆。
2、注意对绞车的班检查,如四柱两戗的固定,地脚螺栓的固定,底座套绳,霸王桩,刹车装置的检查,临时硐室支护是否坚固可靠,监听运转声音是否正确,监视钢丝绳的一切情况(安全圈数、断丝、磨损、锈蚀)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严禁违章作业。
3、严格按章作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作好记录。
4、视线范围外的提升长度过,司机应与信号钩工有正确无误的信号联络,必需设司机回铃的信号系统装置,防止误操作,以便于双方安全顺利的完成当班提升任务。
5、禁止他人操作绞车。
6、搞好设备卫生及工作场合的文明生产。
【第2篇】调度绞车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调度绞车(运料绞车)司机必需经过培训,实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基本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运料绞车必需使用双打电铃信号或声光信号装置,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
3、有以下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停车:(1)绞车起动或运行中,发现绞车移动或压戗柱松动,(2)车辆在平巷或斜坡上运行时,发现有行人,(3)发现由于掉道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绞车超负荷,(4)发现其它不安全因素或有人喊停车。
二、检查与处理。
1、绞车相近的顶帮支护应坚固可靠,巷道内无影响绞车运行的杂物聚积;2、打压戗柱的绞车,其压戗柱要坚固有劲。
固定底座的绞车,地脚螺钉必需紧固可靠;3、绞车突出部位距轨道侧不小于0.8米;4、开关应上架摆放稳当,电缆要悬挂整齐,操作按钮要安装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处;5、绞车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紧固齐全,制动闸和离合闸要快捷好用;6、信号要灵敏可靠,并符合完好要求;8、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要坚固可靠,排绳要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不允许超出原钢丝绳总面积的5%;9、挡车装置应坚固可靠,使用快捷,并符合有关要求;三、注意事项:1、没有深度指示器的绞车,应在钢丝绳和滚筒上做出指示记号,以便及时减速及停车;2、绞车在运转中,司机应常常注意电机和机械的响声,如声音不正常或有特殊的震动时,应赶忙停车检查原因;3、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时,应按次序排列,最外层距滚筒边沿的高度,至少应为绳径确实2.5倍。
煤矿井下小绞车专项整治及小绞车管理规定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四侯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小绞车专项整治及小绞车管理规定为加强小绞车的使用管理,彻底解决小绞车缠绳满、缠绳乱、挤绳、咬绳等问题,特制定如下规定:1.绞车安装必须有设计,说明安装使用单位、用途、运输距离、提升度数,提升量、钢丝绳缠绳量等,并报审批,否则不允许安装使用,不予验收。
2.绞车必须有专用绞车房,必须有大于5m的过卷距离,安全间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绞车提升中心线必须同轨道中心线一致。
现用绞车达不到以上要求的,一周内必须整改完毕,否则挂牌停止使用,改用其他运输方式运输。
3.绞车基础施工及绞车安装固定严格按照《轨道运输小绞车固定技术规范》执行,安装设计说明上面明确。
4.新安装小绞车入井前必须经过验收,达到设备完好标准,经验收符合钢丝绳缠绕标准,方可入井,否则,不予验收,不允许使用。
5.绞车安装完毕申请验收前,本单位要进行初验,认为达到验收标准后,方可提出验收申请,组织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并颁发验收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6.绞车的验收包括绞车设备的完好性能、绞车的固定、绞车的提升方向、安全间隙、过卷距离、联系信号、附属安全设施、管理牌板等,有一项达不到要求都不得使用。
7.使用完毕的绞车必须及时将钢丝绳按标准缠绕到滚筒上,勾头放置到勾头架上,否则罚款。
8.小绞车滚筒缠绳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新入井的绞车钢丝绳缠绕要低于滚筒外沿2.5倍的高度(3层钢丝绳高度);(2)所选钢丝绳直径要同绞车相匹配,并经验算符合现场提升要求。
(3)使用中的钢丝绳严禁出现挤绳、咬绳、压绳等现象,提升钢丝绳出现压扁变形、磨损断丝超限,有硬弯、打圈弯不能自复位的,必须停止使用,更换处理;(4)提升钢丝绳有效距离符合后,滚筒上所留余绳不得少于一层钢丝绳,钢丝绳严禁跺股压绳。
9.小绞车要配备绞车钢丝绳防偏装置、上防护网、注油、闸带防偏等装置,并保证安装固定可靠,使用正常,否则处罚。
10.绞车设备的交接,严格交接程序,双方要签字认可,交接完成后必须及时更换设备牌板和管理牌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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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绞车司机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且考试合格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2、操作前要进行如下检查:
⑴安设小绞车的地方通风是否良好,支架是否安全可靠,有无片帮冒顶的危险。
⑵刹车闸是否灵活可靠,闸带有无断裂,闸带磨损余厚不得小于规定值。
⑶传动机构是否灵活可靠,有无卡住现象或异常杂音,各部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
⑷密封装置是否完整无损,润滑油是否充足。
⑸护身点柱、防护罩、信号、按钮、挡车器、滑头等是否齐全、可靠,钢丝绳有无断丝,其断丝数不得超过规定。
3、开车时要精力集中,接信号后确定无误时,方可开车,如果信号不明确,必须重新联系。
4、停车时,应闸好制动闸,松开传动闸把后再停电。
开车时,先松开传动闸把,然后送电。
5、绞车往下松车时,应带电松车,严禁不带电松车。
6、小绞车不允许急开急停,运转时要平稳匀速,不得忽快忽慢。
7、小绞车运行中,如发生矿车掉道,要立即停车,将钢丝绳绷紧并闸牢滚筒。
8、绞车运行中禁止用手或其它东西拨弄绳,双手不能离开闸把。
9、严禁绞车司机兼任把钩工作,吊车时,严禁司机擅自离开绞车。
10、行车时严禁行人,行人严禁行车。
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11、小绞车必须使用可逆开关控制及制动闸定位闭锁装置。
两手把不得过位,闸轮不得有油迹,严禁不送电松车。
12、所有绞车钢丝绳和保安绳必须符合按规定标准使用,其断丝磨损及锈蚀程度不准超过规定(断丝不能超过10%)。
钢丝绳严禁破股与小绞车固定,绳卡不得小于两付,排绳要整齐,母绳不得小于3圈,钢丝绳滑头有绳皮,插接长度不得小于2.5个捻距。
13、小绞车安装必须牢固,地角基础和锚杆螺丝必须设有合格的防松装置和背帽,底座孔要与螺杆直径相配套。
11.4Kw绞车使用期超过三个月及25Kw绞车必须采用打砼基础和锚杆方法固定,基础螺丝直径不得小于20mm。
锚杆直径不小于20mm,长度不小于1.5米。
混凝土基础挖深不得少于0.5米,固定锚杆中心距离混凝土基础外延不少于200mm。
14、打砼基础或锚杆固定的绞车突出部分距最近一侧轨道内沿不得小于0.5米。
四压两趄固定的绞车距车辆突出部分不得小于0.5米。
15、上、下山运输的所有车场必须设信号躲避峒室,信号峒室规格(宽、深、
高)为(2×2×1.8)米,信号盘要声光具备且悬挂在信号室内。
16.每台小绞车运行时,必须由绞车司机、上、下车场把钩工三人操作,下松车辆时,顶车场发出信号,底车场不打回铃绞车司机不得松车。
17.小绞车必须按规定数目松拉车,绞车挂车数必须按绞车能力,钢丝绳的破断力和斜巷最大坡度计算确定。
严禁超挂车、放飞车。
松车时严禁有曲绳。
18.绞车司机开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小绞车各零件及各种安全措施,并检查钢丝绳的使用情况,把钩工挂好车后,要详细检查滑头、保安绳、连接装置、防脱装置等是否可靠,只有都符合规定要求,方可由把钩工进入信号躲避峒打点行车。
每班工长、安全网员要负责检查,电工要及时维修,跟班工长要监督检查。
19.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1次只准推1辆车。
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
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贫、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
20.吊钩装车时,必须在矿车下方打好趄柱(采用11#矿工钢或直径不小于150mm的园木)垫好掩木且矿车下方严禁站人。
趄柱、掩木必须牢固、可靠。
严禁绞车司机离开绞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