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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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金融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根据金融学的学科特点和社会需求,本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研究能力的高级金融学专业人才,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广泛的金融专业知识,并能在金融领域相关领域的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金融实务中具备独立分析和解决复杂金融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内容1.基础理论课程:包括金融理论、金融经济学、金融市场与机构、金融风险管理等课程,以培养学生系统掌握金融学理论和方法。

2.专业知识课程:包括金融工程、投资管理、证券投资学、银行学、国际金融学等专业知识的课程,以培养学生在特定领域的专业能力。

3.专业研究方法:包括计量经济学、统计学、数理金融、大数据分析等课程,以培养学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所需的方法论素养。

4.学术研究能力:包括金融学术英语写作、学术沙龙、论文写作技巧等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学术研究水平和撰写论文的能力。

5.科研项目实践:学生需参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亲身体验科研工作的流程和方法。

三、培养要求1.修满必修课程学分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并取得一定的学分。

2.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和综合考试,取得一定的学业成绩。

3.参加学术研究课题,并完成研究成果,可以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与学术会议等。

4.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

四、培养方法1.指导教师制度:每位研究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进行学术指导、研究计划制定和学术论文撰写等工作。

2.学术研讨班、学术论坛等:培养学生学术交流和研究能力,提供学术互动的平台。

3.科研项目实践:鼓励学生参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培养学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4.学术期刊发表:鼓励学生在学术期刊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提升学生学术影响力。

五、培养质量评价1.学分制度:根据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和学业成绩,评价学生的学术水平。

2.学术研究成果评价: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以及参与学术会议的情况,评价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

经济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

经济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

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202)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基础理论、深入系统的经济学知识及严谨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掌握现代经济研究方法与手段,了解经济学科前沿研究动态,具备将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现代经济研究手段与社会经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进行国际学术交流,恪守学术道德规范,能够胜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或实际业务部门的经济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1. 区域经济与城市经济2. 金融理论与政策3. 国际经济三、修业年限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非全日制或生源为2年制硕士的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为4年,硕博连读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的博士研究生,若以第一作者身份且以为第一署名单位在SSCI(或SCI)检索源刊物上或学校规定的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在CSSCI检索源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5篇以上(含5篇),经导师组同意,可申请提前毕业。

四、培养方式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科学研究应贯穿培养的全过程。

1. 实行三阶段培养模式。

第一阶段主要侧重经济学基础理论和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手段的培养与训练(必修课程学习阶段);第二阶段主要侧重学科方向研究前沿的学习与研讨(选修课程学习阶段);第三阶段主要侧重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和论文写作(研究和写作阶段)。

三个阶段应依次递进完成,原则上不能跨跃。

2.实行资格考试制度。

第一阶段必修课程学习完成后,博士研究生须参加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通过后,方能进入学科方向课的学习。

资格考试由学院统一出题,试题覆盖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总分100分。

其中,高级微观经济学和高级微观经济学各30分,高级计量经济学40分。

资格考试每学年组织两次(每年一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和七月的第一个星期六,考试时间均为上午8:30-11:00),70分及以上为通过。

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 培养工作的暂行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 培养工作的暂行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实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办法(2010年6月修订)第一条 为了发展我校研究生教育,创造多种形式培养博士生的途径,提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0〕14号)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以及部分学科试行硕士生与博士生阶段连读(简称硕博连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开展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及要求(一) 凡开展硕博连读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2) 至少已有两届博士毕业生,积累较为完整的培养硕士和博士的经验;(3) 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至少应有2名在岗的博士生导师;(4) 有健全的从事培养硕士到博士的课程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 凡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博士点,要经所在院、系(所)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由所在院(系、所)报校研究生部批准后,方可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三) 计划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学科专业应该根据本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制定本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学制和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转博资格考试(包括条件、时间、内容、方式、通过标准等)、学位论文、培养方式和方法及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培养等。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应作为附件,同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申请一起报研究生部审批。

第三条 选拔对象与条件(一) 选拔对象:一年级学术型的硕士研究生。

(二) 选拔条件:1、政治表现及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身体健康;2、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3、学习成绩优良;4、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 选拔程序:凡符合上述选拔条件者,可由本人在入学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经院(系、所)学位分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考核小组进行专业能力的考核,由院(系、所)党委(总支)进行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方面的审查。

上海财经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上海财经大学文

上海财经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上海财经大学文

上财研﹝2009﹞27号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院、系、所,各有关单位:《上海财经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上海财经大学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上海财经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充分调动博士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开展高水平创新性研究,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特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以下简称培优基金)。

为规范基金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培优基金启动资金为30万,用于资助具有开拓意义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研究,培育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款专用。

第三条 研究生部具体负责培优基金的管理,其工作职责包括研究项目的申报、组织答辩、评审、跟踪检查、结题和基金的使用,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以及研究处理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等。

第四条 培优基金资助项目的评选遵循“鼓励创新、择优资助、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择优资助”的方式,每年资助不超过3项研究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8-10万元。

第二章 项目的申请与立项第五条 培优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已通过中期考核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和已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不含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生),并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创新精神,科研能力突出。

(2)申请人所在学科专业原则上应为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或985建设平台,其他学科学生如科研能力特别突出,亦可进行申报。

(3)学位论文选题一般应来源于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在理论、观点、方法上有较大创新,资料收集全面,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可行性强,预期可取得创造性成果或重大经济效益,达到国内同学科的先进水平。

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书

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书
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书researchplanforcscscholarshipprogramsufe姓名name学号studentid性别gender出生年月日dateofbirthyyyymmdd所在学院college所学专业major国内导师domesticsupervisor留学国别hostforeigncountry国外留学院hostforeigninstitution留学院系hostfacultyordepartment国外导师hostforeignsupervisor研究领域areaofresearch学习期限durationofstudymonthsfromyymmtoyymm课题研究项目researchproject篇幅1000字以上研究课题名称researchtitle
研究课题的目的及出国学习预期目标THE AIM AND EXPECTATION OF THE RESEARCH:
研究具体实施方法THE EXPERIMENTAL METHODS AND DATA ANALYSIS METHODS (where required):
科研工作时间安排THE ARRAGEMENT OF THE RESEARCH WORK:
Date(yy/mm/dd):
学习期限/Duration of Study
months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from( yy/ mm/)to( yy/ mm/)
研究课题背景介绍INTRODUCTION OFTHERESEARCHBACKGROUND:
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THE SUMMERY OF THE RESEARCH PREPARATION
回国后续工作/学习计划THE STUDY/WORK PLAN AFTER RETURNING TO CHINA:

上海财经大学2011级金融学院金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

上海财经大学2011级金融学院金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
30国外货币金融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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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金融学院
310627
31国际金融前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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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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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信用风险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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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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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资产定价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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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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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国际金融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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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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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司金融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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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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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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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货币经济学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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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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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动态优化博弈论与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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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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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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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经济金融中的数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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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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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期权定价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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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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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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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财产和人身保险专题
36
2
3
金融学院
310777
41精算管理控制系统
3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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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310778
42保险产品与创新专题
上海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硕士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培养计划20119分类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时学分按学期周课时分配开课院系备注12345678910学位公共课2100011社会主义经济理论3623经济学院212241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13人文学院学分小计5436第一外语模块课34222学科共同课2112303高级微观经济学i5133经济学院2112314高级计量经济学i5133经济学院2112325高级宏观经济学i5133经济学院2113606高级宏观经济学ii5133经济学院2114397高级计量经济学ii5133经济学院3103068高级微观经济学ii5133经济学院学分小计3061899专业必修课3100089保险公司风险管理5133金融学院保险学专业必修31001010保险与风险管理5133金融学院保险学专业必修31020611数理金融基础5133应用数学系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必修31061012公司金融理论5133金融学院所有专业必修31061113货币理论5133金融学院金融学信用管理专业必修31061214金融计量经济学5133金融学院所有专业必修31061315国际金融理论5133金融学院金融学信用管理专业必修31061416资产定价理论5133金融学院所有专业必修31064617金融风险理论与应用5133金融学院保险学专业必修31081518金融随机分析5133应用数学系金融数学与金融工程专业必修学分小计5101530专业选修课31000919保险投融资管理专题3623金融学院31013220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3623金融学院31021321统计建模研究3623金融学院31025622责任准备金评估专题3623金融学院31061923金融研究软件应用3623金融学院31062024行为金融3623金融学院31062125公司金融前沿3623金融学院31062226连续时间金融3623金融学院31062327现代倾向性金融理论3623金融学院31062428汇率经济学3623金融学院31062529金融工程与资本市场研究3623金融学院31062630国外货币金融学说3623金融学院31062731国际金融前沿研究3623金融学院31064332信用风险模型3623金融学院31065233资产定价实证研究3623金融学院31076934国际金融实证研究3623金融学院31077035公司金

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考核办法

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考核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科研考核办法
(2011年6月制定)
一、科研考核标准
标准1: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达到财经研究所规定的科研考核要求才能申请学位,具体应满足以下三项中的任意一项:
(一)在我所认定的中文权威期刊(A)独立或合作(含导师不超过三位)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二)在我所认定的中文权威(B)期刊上独立或合作(含导师不超过三位)发表二篇学术论文。

(三)在我所认定的国际学术期刊上独立或合作(含导师不超过三位)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者已经获得接受发表函,或者进入二审阶段并获得正面评价。

标准2:普通博士研究生不能达到以上科研考核要求,在入学后第五学年的第二学期经导师同意可以向财经研究所申请按照学校标准申请学位。

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能达到以上科研考核要求,在入学后第六学年第二学期经导师同意可以向财经研究所申请按照学校标准申请学位。

二、学术论文规范要求
按照以上各项标准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在5000字(或5000单词)以上,且必须符合学术规范,作者单位必须标明“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

不符合此项规范要求的一律不视为科研成果。

本考核办法于2011年6月23日经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从2011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实施。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
附件一: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认定的中文学术期刊目录一、权威期刊(A)目录:
二、权威期刊(B)目录:
附件二: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认定的国际学术期刊目录
此目录参照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处规定的SSCI期刊目录执行,相关链接为
/cgi-bin/jrnlst/jloptions.cgi?PC=J。

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为了保证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有利于优秀人才的成长,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我校对每届博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测评。

对考核优秀的博士生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作分流处理,终止论文工作,作退学处理。

中期考核包括二个程序:学科综合考试与中期测评。

一、学科综合考试(一)学科综合考试的内容学科综合考试是在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以后,学位论文开始之前,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中期考核的重要参考。

考试内容应覆盖五门学位课,包括专业外语以及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要求体现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学科综合考试的评价考试小组根据综合考试和博士生平时的学习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考试小组要对考生的考试成绩写出简要评语并打分。

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评价”,评分以A、B、C、D及不合格五级记载,标准是A:90-100分;B:80-89;C:70-79;D:60-69;不合格:60分以下。

“综合考试评价”及试题和答卷存入博士生学习档案。

学科综合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做退学处理。

(三)学科综合考试的组织各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指定三至五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综合考试小组对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科综合考试。

考试小组负责命题和评定成绩。

博士生导师可参加考试小组,但不担任负责人。

学科综合考试应安排在第三学期结束前进行,最迟应在第四学期中期考核前完成,考试小组应在考前一个月向考生宣布考试范围、方法和时间。

二、中期测评(一)中期测评的对象对进入第四学期学习的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学科综合考试的基础上,结合综合考试的成绩进行中期测评。

(二)中期测评的内容(1)审核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参加测评的博士生须凭本人填写的“上海财经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计划完成情况和修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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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硕博连读项目将为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政府以及企业培养高水平的研究型人才。

本项目将通过系统的课程体系给学生提供严格、系统的理论与科研训练,培养其独立学术创新能力,并具有国际交流与对话能力。

二、研究方向
政治经济学:方向:中外制度经济理论;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政策
方向: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方向:经济法学
经济思想史:方向:中国经济思想史
经济史:方向:中国经济史
西方经济学:方向:当代西方经济学方向:行为经济学
劳动经济学:方向:劳动经济与社会保障;方向:卫生经济和公共政策
方向:实验经济学
人口、环境与资源经济学:
方向:人口经济学;方向: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数量经济学:方向:计量经济学;方向:金融计量经济学
三、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年,在规定时期完成课程学习,但未完成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累计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不得超过年。

允许成绩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在完成所要求的学分、相应的科研任务和学位论文后,经导师和院(系、所)领导同意,提前进入论文答辩和提前毕业。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修满学分;跨一级学科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应修满学分;以同等学力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应修满学分。

其中学位核心课学分,专业必修课学分,专业选修课学分,专题学术报告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五、培养步骤
、第一年:学位核心课程学习:学分
学位公共课:英语,学分;
学位基础课:门,共学分,包括:资本论、高级微观、高级宏观、高级计量。

、资格考试(综合考试)
第一学年课程结束后学生参加资格考试(综合考试),通过资格考试学生才能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具体规定见《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资格考试管理规定》。

、第二年:专业课程学习:学分
()专业必修课:个系列课程,四门课程,学分;专题文献研读课程(学分)。

()专业选修课:学分。

未选择的其他必修课方向及其课程也可以作为选修课进行学习。

如果选修其他院系的课程,须先征得学院同意后再注册选修。

()专业方向的两门必修课程每门分数不低于分。

如果不能达到此分数要求,必须进行重修或者重新选择方向学习,但总共有两次机会。

()对于数理基础欠缺的学生,或没有上过“经济数学”课程的学生,或上过但成绩低于分的本校学生,要求补修“经济数学”。

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

()研究生阶段在本院上过上述基础课的学生,成绩在分以上,可以申请免修。

特别优秀的学生,经过任课教师考核且得到学院领导的批准后,相应课程可以申请免修。

、导师选择与毕业论文写作
()要求学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毕业论文主导师,主导师必须为本院聘请的博导。

()第四学期结束前每个学生必须组建自己的论文指导委员会,一般为三人,其中名必须是本院博导,而且其中一名是本院副教授或教授。

()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学生必须向学院提交经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的研究计划,此计划将成为学生档案之一部分。

()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的学生,在论文正式答辩前每学期必须注册一个领域专题学术报告课程,并至少进行一次学术报告,该课程根据学生的学术报告成绩和出勤率确定最终课程考核成绩,该成绩将纳入学生奖学金的评审,成绩不合格者将失去下一年度的奖学金。

具体参见《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训练管理细则》。

六、学位论文
、预答辩
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之后,经导师同意进行预答辩。

要求预答辩时间与正式答辩时间间隔个月,使学生有足够时间修改论文,预答辩不合格者申请延期毕业。

预答辩具体程序参见学校相关规定。

、论文答辩
通过预答辩后,经导师同意,在预答辩个月之后,学生可以申请进入正式答辩程序。

具体程序参见学校相关规定。

七、学术活动与科研
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类学术活动,申请学位之前必须完成博士研究生论文发表要求,具体参见《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科研考核办法》)。

八、奖学金
为了资助学生安心进行高质量学术研究,在学校提供的奖学金与生活补贴基础上,本项目将向优秀的硕博连读学生提供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主要面向一年级学生和部分高年级学生;()助教奖学金:主要面向通过资格考试的高年级学生和少数一年级学生。

具体金额等参见《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奖学金申请细则》。

九、退出机制
未通过资格考试(综合考试)学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附表: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附表:政治经济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专业博士课程设置
附表:西方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专业博士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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