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对施工单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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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对施工单位文件管理制度要求

业主对施工单位文件管理制度要求

业主对施工单位文件管理制度要求第一条本文件管理制度中的“文件”是指开发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文件、图纸会审纪要、会议纪要、工作协商单、通知、报告、函件、竣工档案等文件。

第二条文件收发:1、各单位授权专人负责文件收发及签认。

2、各单位发文由具有单位授权的合法代理人签发,甲方为业主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为项目经理,签名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第三条各类合同、预算(结算)、计量及支付、变更签证、物流、施工档案管理执行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设计文件管理:1、甲方发出的设计文件须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发《设计文件发件通知单》的设计文件方为有效,未经项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其它渠道来源的设计文件一律无效。

2、设计文件变更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图纸会审纪要管理制度:1、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施情况确定图纸会审的时间计划,并书面通知甲方项目经理。

由甲方项目经理通知设计部门,并确定会审时间。

2、图纸会审三日前由监理单位收集施工单位提出图纸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理后以书面材料提交甲方项目经理三份。

由甲方项目经理提交设计单位一份。

3、图纸会审由监理单位组织,按施工单位分专业集中会审。

4、图纸会审纪要于会议结束时由监理单位完成整理并当众宣读纪要内容后分发至各参会单位遵照执行;参会单位必须在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会审纪要签章。

第六条会议纪要及工作协商单管理制度:1、会议当时形成会议纪要或工作协商单。

2、会议纪要或工作协商单由会议牵头组织部门于会议结束时负责整理。

3、会议纪要及工作协商单必须附会议签到表。

4、参会单位必须在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及工作协商单的签章。

5、甲方项目经理负责会议纪要及工作协商单在各参与单位内的批复。

第七条报告管理制度:1、各单位提交的报告经监理审批后,项目代表签收后报项目经理。

2、报告份数为四份,采用A4纸打印。

3、甲方项目经理签收的报告必须有监理单位的批复意见。

4、甲方项目经理按审批意见回复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并将批复后的报告原件一份归档备案。

施工管理制度业主方

施工管理制度业主方

一、项目前期管理1.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启动阶段,业主方应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评估,确保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市场需求和自身发展战略。

2. 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特点、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和信誉等因素,业主方应选择具有良好施工经验、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的施工单位承担项目施工。

3. 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业主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业主方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施工过程管理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业主方应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合同约定、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质量管理:业主方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3. 进度管理:业主方应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和调整,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对于关键节点,业主方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节点按时完成。

4. 安全管理:业主方应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5. 环境保护:业主方应督促施工单位遵守国家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6. 造价管理:业主方应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控,确保项目造价在合理范围内。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变更,业主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审核和审批。

三、施工后期管理1. 验收管理:项目完工后,业主方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合同要求。

2. 质量保修:业主方应要求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项目质量稳定。

3. 工程结算:业主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结算,确保施工单位合法权益。

业主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业主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业主方管理的所有施工项目,所有参与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二、安全责任1. 业主方作为施工项目的主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负责制定、监督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业主方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业主方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能力。

3.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施工人员详细讲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 安全防护设施制度: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5.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向业主方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6. 应急救援制度:业主方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措施1. 业主方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安全培训。

2. 业主方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施工场地、道路、消防通道等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3. 业主方应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临时消防设施等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4. 业主方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施工材料等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五、奖惩1. 对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业主方负责解释。

业主对施工总包管理制度

业主对施工总包管理制度

一、前言施工总包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业主利益的重要手段。

作为业主,对施工总包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监督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业主对施工总包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监督措施。

二、施工总包管理制度概述1. 定义施工总包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合同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方面。

2. 目的(1)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按期完成。

(2)提高工程质量,满足业主需求。

(3)保障业主利益,降低工程风险。

三、业主对施工总包管理制度的要求1. 合同管理(1)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2)严格审查施工总包单位的资质和业绩,确保其具备承接工程的能力。

(3)合理划分合同风险,明确双方责任。

2. 进度管理(1)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定期召开工程进度协调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进度考核,确保工程进度符合要求。

3. 质量管理(1)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2)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3)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质量考核,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4. 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3)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5. 环保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环保。

(2)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环保考核,确保环保达标。

四、业主对施工总包管理制度的监督措施1. 成立项目监督小组(1)由业主方、监理方、设计方等相关人员组成。

(2)负责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2. 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1)每月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了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业主装修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业主装修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业主装修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在装修工程中的行为,保障装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业主在装修工程中的各项行为。

第三条业主在进行装修工程时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四条业主应当对其选定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严格管理,保证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性和资质。

第五条业主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装修工程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业主应当对自身及其家人在装修工程中的行为负全责,确保不影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

第七条业主在装修工程中应当积极配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如实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由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二章业主的义务第九条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按时按质完成装修工程。

第十条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装修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确保装修工程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交付施工单位施工所需的场地,并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安全。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确保装修工程期间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正常供应,以便施工单位正常施工。

第十三条业主应当配合监理单位对装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三章施工单位的义务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业主的要求和合同约定承担装修工程的全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派遣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装修工程,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业主的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验收,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业主工程管理管理制度

业主工程管理管理制度

业主工程管理管理制度业主工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方。

第三条业主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实行项目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业主应设立项目管理部,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工程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应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业主应与承包商、监理单位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七条业主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承包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施工。

第八条业主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对于重大质量问题,业主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四章进度管理第十条业主应制定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与承包商协商一致后执行。

第十一条业主应监督承包商按计划施工,对于进度滞后的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二条业主应预留适当的时间缓冲,以应对不可预见的工程延误。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业主应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业主应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业主应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六章成本管理第十六条业主应合理预算工程成本,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追加投资。

第十七条业主应定期审查工程款项的支付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业主应对工程成本进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预算以适应市场变化。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业主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方。

/业主工程管理制度范本。

业主方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业主方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业主方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工程质量,维护业主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管理实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业主自行施工或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严格施工、精心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第四条业主应建立并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并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第五条业主应依法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质量管理工作,并分工合作,互相监督。

第六条业主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监督,确保施工单位履行质量责任。

第七条业主应举办各类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全员质量管理意识,强化质量管理文化。

第八条业主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档案,记录和归档各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为日后工程质量评估提供依据。

第九条业主应定期组织开展内部质量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质量持续改进。

第十条业主应建立不良质量处理机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整改或返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十一条业主应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业主应根据工程特点确定适宜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工程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组织结构、质量管理程序等。

第十三条业主应制定质量管理手册,明确全员质量管理职责,保证各岗位人员了解并执行质量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业主应定期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十五条业主应不断优化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持续改进。

第三章质量管理职责第十六条业主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明确质量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业主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员工,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业主应设立质量管理小组,根据工程需要,分工合作,共同推进工程质量管理。

第十九条业主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确保施工单位履行质量责任。

业主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业主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业主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和进度,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组织管理1.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必须具备相关工程管理的经验和能力;2. 设立项目办公室,配备专职工程管理人员,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工作;3. 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严格执行施工人员配备的限定资质要求;4. 工程现场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管理1. 施工前必须组织召开施工方案会议,明确施工步骤、时间安排和质量要求;2. 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召开施工进度和质量验收会议,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评定;3.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工程设计;4. 施工过程中,必须保障工程材料的质量和清晰度,禁止使用劣质材料;5.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有序,避免杂物堆积影响施工进度;6.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完整的施工设备和机械,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四、质量安全1. 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执行,确保工程质量优良;2.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3.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健全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4.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五、进度管理1. 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明确,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符合要求;2. 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召开进度会议,对工程进展进行评估和调整;3. 如发生工程进度滞后情况,必须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加快进度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六、验收管理1. 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达到相关法规和合同要求;2.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3. 符合要求的工程方可移交业主,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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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进场须知 (3)第二章、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纪律 (4)第三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程………………………………5-19第四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定…………………………………19-22第五章、技术管理办法……………………………………………22-25第六章、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规定…………………………………25-27第七章、变更、签证管理办…………………………………………27-32第八章、计量支付管理办法………………………………………32-40第九章、工程质量验收管理………………………………………40-52第十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52-56第十一章、分包单位管理规定..........................................56-58第十二章、施工材料及设备管理规定.................................58-61第十三章、资料管理办法................................................61-65第十四章、竣工档案编制办法..........................................65-70第十五章、三方工作程序................................................70-76第十六章、房屋交接验收管理规定....................................76-78第十七章、项目管理工作制度..........................................78-83第十八章、项目月度考核评比办法....................................83-85第十九章、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85)第二十章、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85-88第一章进场须知一、为规范第十届园博园建设项目(后简称“本项目”)实施中的管理工作,保证参建各方的合法利益,明确项目建设部、监理、施工单位三方职责、权利和行为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本项目建设的各级参建单位进场前均须认真阅读并执行。

三、本项目每周例会时间为周五上午九点时,月例会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上午九时。

(领导待定)四、各施工单位均须按照各自的施工区域及合同任务目标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然后细化至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经报监理审核后报送项目建设部,项目总实施计划报送时间为开工前10天,月计划和周计划报送时间为月例会、周例会时间前一天。

五、经监理审核后的月工程计量报表(含签证)的时间为每月25日(领导参阅后可商量另订)。

六、制度规定之内容与合同有抵触按合同执行,其余解释权均属于本项目建设部。

第二章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纪律1、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配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管理经验丰富的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制度健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2、项目经理只能担任本项目管理任务,不得兼任其它项目管理任务。

3、各级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施工现场发生的问题能及时、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并与各方积极配合,以项目整体目标大局为准,不得相互推诿、胡搅蛮缠。

4、项目经理和各级主要管理人员通信设备须24小时保持通畅。

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旷工、早退,因工作需要加班时,自觉加班,不得脱岗。

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总监离开施工现场一天以上必须向项目建设部主管领导提前请假,并告知离岗之时的后续安排。

6、工地会议参会人员必须全数按时到会,并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详见例会管理制度)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严禁酒后上岗。

8、严禁打架斗殴。

9、保持办公区的清洁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整洁有序,防火防盗。

11、施工现场所有的单位、个人均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搞好廉政建设。

违反第1~8条中的一条,处以个人100~500元的罚款,同时处以单位或部门200~2000元的罚款。

违反第十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程1目的:为确保集团及各成员公司(下称建设单位)新建、改扩建、装修等基础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验收监督管理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单位所有基础建设的施工质量验收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参与基础建设项目实施的设计、施工、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采购、建设单位、质量验收监督小组等一系列单位或部门。

3职责设计单位:施工图交底,解答有关方提出的对图纸不清楚的问题,需要出正式设计变更文件的,出具书面变更。

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为确保工程质量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执行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的指令;提供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控制与检查;组织建设单位、质量验收监督小组参与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指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环节)的审查。

建设单位:参与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的审查工作,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使用功能的部位提出变更申请。

采购部:负责采购甲供设备、设施和材料,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到货,负责供应商与其他部门间的工作衔接与协调。

4业务流程(见流程图)5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质量预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技术方案)的审查、交底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查施工方案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法规要求,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地方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查模板、脚手架搭拆、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施工平台搭拆等施工方案中常用计算的审查;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对一些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审查;上述方案经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审核后经工程中心总监签审后,由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按该施工技术方案监督执行。

关键部位,或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前,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要会同施工方形成《技术交底文件》(技术交底文件需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各班组长、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

没有做好技术交底的工序或分项工程,不得进入正式实施。

施工作业环境的控制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负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系统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检测制度、检测标准、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

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自然环境条件的控制: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对于未来的施工期间,自然环境条件可能出现对施工作业质量的不利影响时,是否事先已有充分的认识并已做好充足的准备和采取了有效措施与对策以保证工程质量。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性能及工作状态的控制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检查。

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机械设备工作状态的检查。

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特殊设备安全运行的审核。

对于现场使用的塔吊及有关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进入现场后在使用前,必须经当地劳动安全部门鉴定,符合要求并办好相关手续后,向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递交《机械设备备案记录》,方允许承包单位投入使用。

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大型临时设备的检查。

施工测量及计量器具性能、精度的控制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在进场前对工地测量仪器进行标定,并收存标定后的评定书。

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在施工期间定期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对工地测量仪器进行校对。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资料,包括组织机构、各项制度、管理人员、专职质检员、安全员、与作业活动有关的测量人员、材料员、试验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并进行实地检查。

对于不合格人员,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不健全、不完善之处要求承包单位尽快整改。

6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

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对于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必须按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材料/设备报审表》、产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进行审核形成进场检查记录,并在《工程材料/设备报审表》签署审查合格意见后,方允许材料/构配件进场。

凡是没有产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技术说明书的,不得进场。

如果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认为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的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

(写入招标文件中,如因乙方质量有争议要作复检,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按“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控”执行。

进口材料的检查、验收,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

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控见证取样的范围:为确保工程质量,建设部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地下、屋面、卫生间等使用的防水材料;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安装材料、接地网材料;钢管、扣件;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都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注:商品砼进场前必须提供相应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料、配合比试验报告),有防火要求的材料必须提供防火等级及性能检测报告。

(必须现场取样)所有材料、试块、试件等在实施见证取样前,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见证,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

取样后的材料/构配件由施工单位送至通过当地建设厅认证的检测机构试验室进行试验。

检验合格的试验报告作为付款的依据。

施工单位自检与专检工作的监控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有整套的质量监管制度及工作程序、具有相应的试验设备及检测仪器、配备数量满足需要的专职质检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作业活动的作业者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自检,形成自检记录表。

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形成交接记录表。

检查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严禁施工单位继续施工,整改后符合质量要求并经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

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均按《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程》执行。

计量工作质量监控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计量、测量仪器,检测设备、称重衡器的质量控制。

工程中心-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核从事测量作业人员技术水平资质:尤其是现场从事施工测量的测量工,从事试验、检验的试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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