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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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批工作制度范本

工程审批工作制度范本

工程审批工作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审批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负责或参与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三、审批原则1. 公开透明:所有审批活动应公开进行,确保信息透明,接受监督。

2. 高效便捷: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

3. 严格把关:对工程项目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符合规定标准。

4. 权责明确:明确各级审批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四、审批流程1. 立项审批- 提交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背景、目标、预算等基本信息。

- 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 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立项。

2. 设计审批- 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规格等详细资料。

- 相关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划要求和技术标准。

- 如有需要,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优化建议。

-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3. 施工审批- 提交施工图和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方案、进度安排等内容。

- 相关部门对施工图和计划进行审查,确保安全、环保等要求得到满足。

- 获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始施工。

4. 竣工验收- 完成工程建设后,提交竣工报告和相关验收资料。

- 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 通过验收后,办理竣工手续,项目正式投入使用。

五、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审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 对于违反审批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定期对审批工作进行评估和优化,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全过程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全过程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全过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全过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涉及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和维护等全过程。

第三条工程全过程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减少工程安全事故、保障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第四条工程全过程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严格施工、全面验收、良好运营和及时维护。

第五条全公司各级各部门和所有从业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执行。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所属部门按级制度审批程序制定,并由公司领导审定和发布。

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补充和废止,需要经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章工程全过程管理的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设立工程全过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检查和评估工程全过程管理的相关规划、政策和措施。

第八条公司各级各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工程全过程管理岗位,负责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九条工程全过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规划公司工程全过程管理工作;制定工程全过程管理的标准、规范和流程;设计和管理公司工程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工程全过程管理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第十条公司各级各部门工程全过程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协调工程项目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推动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和提升。

第三章工程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流程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工程规模确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流程。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从项目启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到维护,涵盖项目全过程的各个环节。

第十三条工程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项目启动阶段:确定项目目标、范围、时间和成本,成立项目管理团队,开展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评估。

(二)项目规划阶段:编制项目总体规划、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施工方案,确定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工程项目部门规章制度

工程项目部门规章制度

工程项目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部门的管理和运作,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工程项目部门,对项目经理、工程师、施工队等相关人员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安全生产、质量控制、人员管理、经费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做到法规合规,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第五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项目部门全体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做好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工程方案和施工计划,确保项目按时交付。

第七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八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总结工程项目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九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项目资源,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项目立项手续,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制定合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严格控制项目成本。

第十二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计划,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管理有序高效。

第十四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做好项目进度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项目整体进展。

第十六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项目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七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九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工程设备和施工材料的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当优化施工工艺和流程,减少施工安全风险。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内审制度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内审制度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内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的内审工作,涉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人员配备、资源保障等方面的内审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内审监督,不断改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内审机构第四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内审机构,专门负责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内审工作。

内审机构应当独立于被审单位,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内审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内审计划,组织内审工作,评估内审结果,提出改进建议,监督整改落实等。

第六条内审机构应当由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确保内审工作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第七条内审机构应当定期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内审,及时发现问题,促进问题及时解决和改进。

第三章内审程序第八条内审程序包括内审计划、内审实施、内审报告和内审跟踪等环节。

第九条内审计划应当由内审机构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确保内审工作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第十条内审实施应当按照内审计划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内审工作,收集相关证据,评估内审结果。

第十一条内审报告应当真实客观地反映内审结果,提出问题和改进建议,提交给内审工作责任人和被审单位,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整改落实。

第十二条内审跟踪应当由内审机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改进。

第四章内审管理第十三条内审机构应当建立内审档案,完整保存内审资料,确保内审工作的真实可查性。

第十四条内审机构应当加强内审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内审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守内部纪律和保密制度,确保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十六条内审机构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报告内审工作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4篇)

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4篇)

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加强项目成本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管理。

第三条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整体协调管理,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条各项目组成员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

第五条各项目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岗位资质和相关经验。

第六条本制度应定期评估和改进,以适应不同项目的需求。

第二章项目启动与组织第一条项目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应有明确的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

第二条项目启动应编制项目启动报告,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计划和流程。

第三条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启动会议,明确各个成员的职责和工作计划。

第四条项目组成员应定期召开例会,进行工作交流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

第五条项目组成员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工作,保证进度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项目组成员应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和解决问题。

第七条项目组成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一条项目经理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执行。

第二条项目经理应组织编制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和价格,保证合同的合理性。

第三条项目组成员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第四条项目经理应定时与业主进行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报告,解决问题和协调。

第五条项目组成员应按照合同确定的质量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

第六条项目组成员应做好合同的履约管理,及时催收款项,保证公司的资金流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一条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制定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二条项目经理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项目成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条项目组成员应按照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第四条项目组成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条项目组成员应每天进行安全会议,交流工作中遇到的安全问题和经验。

第六条项目经理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项目工程规章制度

项目工程规章制度

项目工程规章制度一、总则1. 工程项目必须遵循国家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方。

3. 各参建单位应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项目设立项目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工作,下设技术、质量、安全等专业部门。

2. 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各方面资源,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

3. 技术部门负责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的审核和技术指导。

4. 质量部门负责监督工程质量,处理质量问题。

5. 安全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

三、工程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的任何变更都应经过设计和监理单位的同意,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 施工单位应定期向项目管理小组报告工程进度,及时反馈可能影响进度的问题。

4.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四、安全生产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生产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3.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遵守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

4.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进行救援,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指出质量问题。

3.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应实行专项质量检查。

4. 发现不合格工程,应立即停工整改,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六、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应遵守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2. 施工现场应做好噪音、粉尘的控制,防止污染周围环境。

3. 废弃物料应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七、争议解决1. 项目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工程审批工作制度范本

工程审批工作制度范本

工程审批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工程项目的审批工作。

第三条工程审批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

第四条市政务服务部门是工程审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程审批工作。

第二章审批流程第五条工程审批工作分为立项、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安全等阶段。

各阶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根据项目性质,向政务服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工程审批。

第七条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理由。

第八条政务服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审批工作。

需要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将意见征求完毕。

第九条政务服务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可以采取听证、论证、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项目实际情况。

第十条政务服务部门应当自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审批材料第十一条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一)立项审批所需材料;(二)规划审批所需材料;(三)土地审批所需材料;(四)建设审批所需材料;(五)环保审批所需材料;(六)安全审批所需材料;(七)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政务服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性质和审批阶段,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三条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

政务服务部门有权对提交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第四章审批费用第十四条工程审批费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申请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审批费用。

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审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第十七条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审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单位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单位工程开工审批制度

单位工程开工审批制度一、审批目的确保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包括设计文件的合规性、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安全生产措施的到位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等,以保障工程顺利进行,避免因前期准备不足导致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二、审批范围本审批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单位承接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三、审批原则审批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所有工程项目均能按照规定流程和标准接受审查。

四、审批条件1. 工程设计文件齐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 施工方案经过专业评审,确保施工方法科学、合理。

3.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安全设施和措施完备。

4.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能够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5. 环保措施得到批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6.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审批流程1. 施工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包括工程概况、设计方案、施工计划等相关资料。

2. 审批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确保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3. 组织专家对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等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4. 根据评审结果,审批部门对开工申请进行复审,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调整或补充。

5. 审批部门出具审批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给予开工许可。

6. 施工单位根据审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报告审批部门。

7. 审批部门确认整改合格后,正式发放开工许可证。

六、监督管理1. 审批部门应对获批开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要求进行。

2. 对于违反审批条件和要求的工程项目,审批部门有权责令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开工许可。

3.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审批部门反映。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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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的总体计划布置,是指导其施工全过程中各项施工活动的管理、技术的综合性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正确与否,将是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四大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对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优势,合理组织施工,从技于提高工程质量,利于缩短施工周期。

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按已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施工中,如果施工单位要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必须按原审批程序,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能变动。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原则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施工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操作性:施工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

第十二条技术方案的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是否先进适用,技术是否成熟;第十三条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健全且切实可行;第十四条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第十五条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施工单位的自主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

第四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注意事项第十六条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说明完成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以及进度安排等的施工方案,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能实施。

第十七条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送其施工工艺和确保质量的措施,经审核同意后,方能实施。

第十八条在施工顺序上应符合“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设备;先主体、后围护”的基本规律。

施工流向要合理,即平面和立面上都要考虑施工的质量保证与安全保证;考虑使用的先后和区段的划分,与材料、构配件的运输不发生冲突。

第十九条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应保持一致性。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以确定的施工方案为依据,正确体现施工的总体部署、流向顺序及工艺关系等。

第二十条施工方案与施工平面图布置的协调一致。

施工平面图的静态布置内容(如临时施工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管道、施工道路、临时办公房屋、物资仓库等)以及动态布置内容(如施工材料模板、工具器具等),应做到布置有序,有利于各阶段施工方案的实施。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正确贯彻设计意图,加深对设计文件的特点、难点、疑点的理解,掌握关键工程部位的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开工前,设计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精心整理.第二条为了使施工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找出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制定解决方案;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各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

第二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第三条设计交底的主要内容1、施工图设计文件总体介绍;2、设计的意图说明;34512345、678910、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图中所要求的条件能否满足;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1、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

12、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装置、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4、施工图设计是否超出初步设计的原则。

第三章设计交底与施工图纸会审组织第五条设计交底由承担设计阶段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参加。

第六条施工图纸会审由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参加。

第四章管理办法第七条设计文件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将设计图纸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发给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八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接到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后,首先根据自己承担的工程范围和业务范围,组织自己内部的技术系统和技经系统,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熟悉、审查,并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内部讨论,然后将问题整理成汇总清单,报监理单位。

第九条监理单位在各单位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一起进行施工图会审,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集体论证,然后将存在的问题整理成《会审问题清单》,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在设计交底前一周,交设计单位。

第十条设计单位接到建设单位递交的《会审问题清单》后,做好充分的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准备,并对提出的问题拟定解答意见,在设计交底后进行解答。

第十一条设计交底由设计单位整理会议纪要,图纸会审由施工单位整理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会签。

第十二条对于一时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方案,可以专题另议。

第十三条对于会审中的议案,设计人员应予以明确答复、解释或澄清;对于形成书面文件的议案应进行处理。

处理意见应及时以有效方式传递给有关各方。

第十四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中涉及设计变更的,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设计交底会议纪要、图纸会审会议纪要,一经各方签认,即成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工程项目开工申报与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程施工能够连续、均衡地进行,按照合理组织、科学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与新建工程有关的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开工应具备的条件第三条工程项目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已经审核,并被确认;精心整理.2、分包单位资格已经审核并被确认;3、施工单位试验室的资质及试验范围已经考核,并符合要求;4、施工测量定位、放线已经复验,并被确认;5、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已经落实,并能满足工程需要;6、设计图纸资料已经齐全,并经过批准和会审;7、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已经批准;8、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质量的措施已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认可;91011第三条技术修改是指在不改变原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原则的前提下,对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提出某些技术上的修改。

如钢筋代用、对基坑开挖边坡的修改等。

第四条发生技术修改时,首先由施工单位提出修改的内容、原因及理由,并附图和有关文件(用《工程变更单》),上报监理单位。

然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驻现场代表共同研究,经各方同意后签字并形成纪要,作为工程变更附件,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设计变更是指对原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原则进行修改和变动,称其为“设计变更”。

第三章设计变更管理和权限.第六条设计变更管理的原则不论是何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6?1必须经过建设单位同意。

6?2必须有设计单位出据的正式设计变更手续(变更图纸及相关文件)。

6?3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6?4如果涉及结构主体、安全或环保,该变更还要按有关规定报送施工图原审查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进行审批,否则变更不能实施。

第七条管理办法7.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7.1.1总的原则设计单位为了修改设计缺陷或设计不足提出的设计变更,(如设计技术交底与施工图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的解决),只要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编制正式的设计变更文件,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就可以进行设计变更。

7.1.2具体操作步骤(1)设计单位将“设计变更通知”及有关附件报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研究,如果有必要可以要求设计单位提供进一步的资料,以便对变更做出决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并将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工程变更单》的附件,施工单位按新的变更图实施。

7.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7.2.1总的原则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审查同意后,转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7.2.2具体操作步骤7.2.2.1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1)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将变更要求通知设计单位。

(2)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单》进行研究,然后将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含解决方案或建议方案)。

(3)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必要时会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一起),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议设计变更方案进行研究,如有必要可要求设计单位进一步提供有关资料。

精心整理. (4)建设单位做出设计变更决定,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施工单位按变更的决定组织施工。

7.2.2.2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1)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变更单》,递交监理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总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建设、施工单位进行研究。

(3)做出变更决定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并附相应的设计变更图纸和文件,施工单位按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实施设计变更。

具体审准;具体审②监理单位对总包报送的《项目进度报告》审核后,填写《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记录》一同上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

③建设单位项目部对《项目进度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记录》进行审核,填写《建设单位工程量审查记录》,签署审核意见返回总包。

.③总包如对建设单位项目部及监理单位的审查记录无异议,则依据此编制《工程进度款申请表》上报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款申请表》审核后,填写《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记录》《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一同上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

④建设单位项目部对《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记录》、《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审核后,出具提出修改意见返回总包或同意上报建设单位领导审批支付。

二、工程进度款的计量1、工程进度款的计量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总包编制《项目进度报告》、《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项目部的审核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总包上报的《项目进度报告》、《工程进度款申请报告》必须内容真实,不得重报、虚报,一经发现取消当月支付。

3、如由总包原因某分项工程未完成月进度计划,则在当月此分项工程进度款中扣留3%作为抵押金,如在分项工程工期内赶上进度,并未对其他相关工程造成影响,业主可将抵押金返回总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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