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
大丰2022建设规划方案

大丰2022建设规划方案一、背景与概述大丰市隶属江苏省盐城市,地处江苏北部沿海地区,是苏北重要的经济文化中心和生态旅游胜地。
2022年,大丰市定目标要实现GDP增长8%以上,财政收入增长10%以上。
针对这一目标,制定2022年建设规划方案,以进一步加快大丰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
二、重点任务和目标1.促进本地产业转型升级:大丰市主要以农业、渔业为主,但随着人口流入和经济发展,大丰市需要拓展新产业和服务业。
通过扶持高科技企业、引进外地优秀企业、培育新型服务业等措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减少传统农工业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2.促进城市化进程: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加,住房、医疗、教育等民生问题突出。
大丰市将加快实现“组团式、集聚式、区域式”城市化进程,建设更多分布式、覆盖面更广的社区,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3.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丰市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路、轨道交通、水运等交通工具的发展水平,提高公共交通的覆盖率,助力城市发展和居民出行。
4.加强环保治理:大丰市是中国海岸带重要的生态环境屏障,而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也带来了环境问题和资源消耗问题。
大丰市将加强环保管理,提高环境治理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三、重点成果和进展1.产业发展:大丰市在2022年完成了15个产业项目。
其中,包括食品加工、节能材料、新能源、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生物制药等高增长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额达100亿元以上。
2.城市化建设:大丰市新建和改造了10余个社区,覆盖全市各个区域,建立了一套高效、智能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同时,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和公交路线的建设,提高交通流通性。
3.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丰市已建成了1条高速公路,与周边城市连接更加便捷,同时还修建了数条高铁线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极大地提升了城市连接性。
4.环境治理:大丰市加强环境治理,实现了百家企业环保达标排放,有力地保护了区域环境。
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常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利用形势与任务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和调控指标 (12)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6)第五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23)第六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29)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34)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40)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与控制 (44)第十章区(市)土地利用调控 (49)第十一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 (54)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9)第十三章附则 (63)附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常州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常州市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常州市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有关土地利用的各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三条规划编制依据1.法律依据(1)《中国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2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2.相关文件(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 ] 28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3)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4)《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 196号)(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 2008 ] 3 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 138号)(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 2009 ]43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9)《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10)《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09)(11)《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3.相关规划(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2)《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4)《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5)《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6)《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7)其他相关规划第四条规划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坚持从常州实际出发,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综合产出效益,稳步推进城镇化,促进常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委托单位: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二〇一九年七月目录1 总论 (1)1.1任务由来 (1)1.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和评价因子 (1)1.3环境保护目标 (2)1.4评价技术路线 (4)2 园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点 (5)2.1发展历程 (5)2.2产业定位 (7)2.3基础设施 (7)2.4总量控制 (9)2.5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点执行情况 (9)3规划实施与国家、地方最新规划政策文件要求及协调性分析 (12)3.1相关规划 (12)3.2相关政策 (13)4 园区自然生态与资源能源利用 (16)5环境质量现状与跟踪影响分析 (17)6园区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19)6.1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案 (19)6.2建议 (22)7跟踪评价结论 (26)1 总论1.1 任务由来2012年3月,大丰市政府向盐城市政府提出申请,在原大丰港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的基础上规划调整,并设立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
2012年4月,盐城市政府做出《关于同意大丰港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规划调整并设立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的批复》(盐政复〔2012〕5号),同意在原“南区一期”基础上,调整规划并设立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园区面积38.5平方公里。
园区及时组织开展了《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
2013年4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做出《关于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请示的复函》(苏环便管〔2013〕59号),原则同意大丰港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规划进行区域部分调整用于发展大型石化产业,申请扩区面积不得超过原园区面积的50%,扩区后的总面积不得超过26平方公里。
随后,园区按照省环保厅复函对《大丰港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规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园区南部四至边界为:青岛港路-横十七路-纵二十三路以西150米-华丰大道-宁波港路-王竹海堤复河及其延伸线-大丰港路-三港河路-纵二十三路以西150米-八中沟以北800米;园区北部四至边界为:大丰港路-王港西路-王港东路-港一路-环港大道-宁波港路-南港大道。
新都大丰三元家园小区A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11•【字号】常政办发〔2023〕28号•【施行日期】2023.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政办发〔2023〕2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11日关于推进常州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16号)等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机制,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城市功能结构的优化提升、城市与轨道交通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围绕我市“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大力实施“532”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作用,加快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融合、产城一体化,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落实以公共交通为导向开发(TOD)的城市发展理念,通过加强规划统筹、强化前期策划、完善政策配套,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机制,实现运用土地综合开发收益支持轨道交通建设发展,强化轨道交通客流支撑保障,提升轨道交通服务水平和综合效益,实践站城一体化开发理念,引导从“城市轨道”向“轨道城市”发展的转变。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常州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若干意见的通知-常政发[201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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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常州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常州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若干意见的通知(常政发〔2010〕18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支持常州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二月十日关于支持常州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科技部发布了《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指南》,进一步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的“二次创业”。
这既是国家赋予所有高新区的神圣使命,也是高新区实现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不仅关系到高新区自身发展,而且关系到区域创新能力以及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大局。
在国家创新战略指引下,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要求,我市国家高新区要抓住国家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的机遇,加快集成融合,加快“二次创业”步伐,明确自身功能定位、探索未来发展。
要科学规划,加快建设,推进高新区各类资源融合互动,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辐射功能,为常州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现就支持常州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形成如下意见:一、整合创新资源,加强规划引导,强化常州高新区“面向全球引领常州未来发展的创新经济体”位势,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科技新城(一)引导重大创新资源向高新区集聚,强化“面向全球引领常州未来发展的创新经济体”位势引导全市重大创新资源如新建大型高新技术项目、重要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大型科研机构、风险投资和贷款担保机构、科技中介机构向高新区集中;支持高新区引进区外一流的研究机构、培训机构、标准认证机构以及具有影响力的产业(技术)专家或团队,进一步提高园区的知识层次和创新资源富集程度,强化“面向全球引领常州未来发展的创新经济体”位势。
大丰科技创新中心施工组织设计样本

大丰科技创新中心施工组织设计样本
项目背景
大丰科技创新中心是一座新建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地处江苏省
大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游玄路88号,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本
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旨在为大丰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提供指导,规
划施工流程,并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与高效。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 具体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流程,包括每个施工阶段的
时间安排、主要人员、施工方式等信息。
2. 安全生产预案:制定安全生产预案,规定安全措施并建立应
急预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施工质量控制:建立施工质量控制计划,明确施工标准,保
证施工质量。
4. 现场管理:建立具体的现场管理制度,包括现场巡查和管理、施工材料及设备等的进出安排、进度汇报等。
5. 施工图纸管理:对施工图纸进行细致分析和管理,确保施工
实施顺利。
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
施工组织设计是保证施工过程顺利、安全、高效的重要环节。
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规划出详细的施工流程,并制定安全和施工
质量控制计划,有效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同时对施工现场进行
现场管理和施工图纸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施工的进度和质量。
结论
大丰科技创新中心施工组织设计旨在为施工提供有效的指导和
保障。
通过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生产预案、施工质量控制、现场
管理以及施工图纸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同时,施工组
织设计也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商业地块推介共23页文档

2、开发要求
该地块性质为商住,商业比列不超过35%,其余部分根 据项目定位进行开发。商业部分必须考虑与常高区工业区相 配套的必需的生活设施,如购物、餐饮、娱乐等以及必要的 商务办公和经济型酒店。地块出让方式为招拍挂,项目采取 市场化运作,租赁和出售相结合。
1、用地性质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2、土地使用强度 建筑密度不大于29%;容积率大于1.0,不大于2.5。 3、绿化 绿地率不低于30%。
主要产业为纺织、印染、机电、电子、铸造、印刷、人造板制造、汽 车零部件及配件、阀门、不锈钢、特种钢材、金属热处理、风电制造 、粮油加工、公路标志制造、自来水生产、热电供应、化肥制造;
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
2、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
园区产业定位为电子、机电、新材料和机械装备制造。已落户的37个工 工业项目产业特征明显、科技含量高,其中机械行业16家,电子行业14家 ,新材料行业6家,医疗用品1家。今年1-10月,工业生产企业销售收入为 4.18亿元,同比增长58.38%;入库税收为9008.88万元。 2009年10月,园区与上海市杨浦区全面接轨,正式确立了工业项目转移 合作关系,共建了上海杨浦区大丰工业园,定向承接来自于上海杨浦区的 产业转移项目。目前,园区已落户6个科技含量较高的杨浦项目 , 总投资 16.6亿元,占地836.5亩。产品涉及工程车辆传动设备、船舶自动化控制 系统、风电叶片、精密机械、中空智能调光玻璃等高科技领域,包括4家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2家上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
三、商业地块介绍 1、 概况: 该地块面积约为71.3亩,为不规则矩形,东西长278米左右 ,南北长188米左右。它北靠沈海高速大丰出入口和南翔路,东 临园区的主轴常州路,西至谷登,南至共建西路,交通十分便 利。在该地块上园区已建设13亩的景观绿地,有效提升了整体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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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合同
建设单位(委托方):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管委会设计单位(承包方):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项目名称: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区用地规划及中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项目地址:盐城大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本院
签订日期:2011年3月23日
建设单位(甲方)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管委会
设计单位(乙方):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
为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市政设计及其它设
计任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区项目的用地规划及中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
设计内容:用地规划及中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设计范围:盐城大丰常州工业园区(详见附图)。
用地面积:用地规划约7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约2平方公里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供下列基础资料:
2、甲方对上述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及准确性;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及时组织各设计阶段的评审工作。
4、乙方设计人员进入现场工作时,甲方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
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求,需外出参观学习等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应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修改、复制、重复使用或扩大建设范围。
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有关规定如期如数付给乙方设计费。
三、乙方责任
1、执行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确保设计成果质量。
2、乙方必须在甲方基础资料提供齐全、有效后30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初步方案 2 份,供讨论;在30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 2 份;在30 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成果12 份。
3、向甲方提交下列设计成果:
用地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件、附件三部分。
文本主要内容为编制单元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六线控制线位及控制要点、交通及市政设施规划、城市空间环境景观要求等。
图件分为图纸和图则两部分内容,图纸包括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六线规划控制图、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公共设施规划图、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等;图则包括总图图则及包含地块编码、用地类型、地块面积、容积率等控制内容的地块图则。
附件为规划说明书。
超过份数甲方另付图纸工本费。
4、初步设计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合同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原定任务书(合同书)有重大变更或需作重新设计时,须有委托方和设计审批部门的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或补充协议)。
5、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的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费的数量及支付办法
1、参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政府有关部门文件规定,计收费用。
2、设计费总额:
经甲乙双方商定,规划设计费为贰拾贰万元整(22.0万元)。
3、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现场调研付35%,即捌万元整(8.0万元);
提交方案供评审,付35%,即捌万元整(8.0万元);
提交全套正式成果付30%,即陆万元整(6.0万元)。
五、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
1、因甲方末按期提供设计基础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改变既定的各种设计条件,造成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除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经济损失增付设计费。
2、甲方要求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预付的设计费不退还,并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设计工作量完成不足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50%,设计工作量完成超过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全部设计费。
3、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十天,按项目设计费的1%计算。
乙方违约:
1、因设计错误给工程造成的损失,除由乙方积极提出必要的补救措施
外,并视造成的损失情况减收或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以示赔偿。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设计文件,每拖十天,应向甲方赔偿
该部分设计费1%的违约金。
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
核部门的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0.5%。
六、其它约定
无
七、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1 )项解决。
1、申请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言明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经营科:
联系人:所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