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7•【字号】辽政发[2012]43号•【施行日期】2012.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辽政发[2012]4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自2009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省政府先后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特别是2011年7月,在国务院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同时,我省自筹资金,在全国率先实现两项制度的全覆盖。
目前,全省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从试点到全覆盖的过程中,全省涌现出一大批甘于奉献、努力拼搏、扎实工作、为民服务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我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授予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88个单位“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曹琦等190人“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康平县政府等14个县(市、区)政府“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特殊贡献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学习,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开拓创新、奋发有为,进一步加快完善我省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全面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共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

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共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共服务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责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共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机关参公)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事业)八、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九、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十、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第三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共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共服务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责(一)承担公共行政服务大厅和事务性工作。
(二)为全区电子政务等络系统构建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支行保障;为党政机关政务信息化提供技术保障服务。
(三)承担全区法律援助、社会管理指导、信访接待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公证服务职责。
(四)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代理记账及会计培训工作。
(五)为区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国库资金收付、政府采购、工程预决算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
(六)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利用各类档案与文献。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共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是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共服务中心本部门综合收支计划,无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共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机关参公)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事业)八、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九、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十、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第三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公共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19,711.37千元。
2014年大连市党群系统机关公务员招考职位信息表

4
职务犯罪侦查 法学类
学士 本科 学位 及以 及以 上 上 学士 本科 学位 及以 及以 上 上 学士 本科 学位 及以 及以 上 上 学士 本科 学位 及以 及以 上 上 学士 本科 学位 及以 及以 上 上 学士 本科 学位 及以 及以 上 上 学士 本科 学位 及以 及以 上 上 硕士 研究 学位 生 及以 上 学士 本科 学位 及以 及以 上 上
瓦房店市人民法 党群 县(市)直 刑事庭法官 院 机关
4
刑事案件审判 法学类
无限制
两年以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 1:2 上 证)。
瓦房店市人民法 党群 办公室档案管 43 县(市)直 院 机关 理
1
档案管理
本科:图书档案学 类;研究生:图书馆 、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本科 无限 两年以 及以 中共党员 无限制 制 上 上
党群 政治处党务专 县(市)直 机关 干
1
党务管理
法学类、中国语言文 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48
瓦房店市人民 检察院
党群 反贪污贿赂局 县(市)直 机关 检察官
2
贪污贿赂案件 法学类 侦查
学士 本科 学位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 及以 无限制 无限制 1:2 及以 证)。 上 上 学士 本科 学位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 及以 中共党员 无限制 1:2 及以 证)。 上 上 学士 适应侦查取 本科 学位 男性,通过国家司法 证,需夜间 及以 无限制 无限制 1:2 及以 考试(A证)。 值班、出差 上 上 。 学士 本科 学位 及以 及以 上 上 学士 本科 学位 及以 及以 上 上 学士 本科 学位 及以 及以 上 上 学士 本科 学位 及以 及以 上 上 男性,30周岁及以 下,身体条件符合《 无限制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 标准(试行)》。 男性,通过国家司法 无限制 考试(A证)。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07•【字号】大政办发[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政办发[2010]2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大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二月七日大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 [2009] 45号),设立大连市审计局,正局级建制,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能源资金、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资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市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
二、主要职责(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
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审计计划。
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大常委会概况一、主要职责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机关参公)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事业)八、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九、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十、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第三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人大常委会概况一、主要职责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九)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成人员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十)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十一)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十三)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关于非法采砂情况汇报

关于非法采砂情况汇报篇一: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0XX年8月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的《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福建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全力开展开展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成效在泉州市及相关区(市)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级水利、公安、国土资源、交通等部门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整合执法力量采取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执法方式,全力打击非法采砂。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主动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力度和对违法采砂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违法的苗头,坚决予以制止,维护正常的河道采砂秩序,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和重点水工程、桥梁设施的安全。
据统计,晋江干流金鸡拦河闸下游河段共组织执法活动35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在执法中共查扣非法运砂车辆5辆,没收非法抽砂船4艘、抽砂管100根450米,查扣大型非法采砂船2艘,清除采砂场约5860平方米、采砂码头4处,查办水事案件13件,处罚没款5.65万元。
南安市在打击金鸡拦河闸上游的非法采砂中共组织大小规模的执法行动50多次(其中夜间行动2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车辆100多台次,取缔非法采砂点20多处,缴获大型抽砂船5艘、小型抽砂船10艘、放沉8艘、捣毁码头20多处、没收抽砂管道400多节、扣押非法运砂车辆5辆、大型装载机6部、小型挖掘机1部,行政罚款20多万元。
目前,晋江下游河道的非法采砂现象已得到根除。
二、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的屡禁不止现象引起了泉州市人民政府的重视,20XX年7月7日市政府召开了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题会议,决定开展晋江下游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
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

辽宁省机构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科学配置机构职责,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各级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核定以及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行政机构,是指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综合办事机构,以及省、市、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本省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以下统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机构编制,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四条机构和编制管理应当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适应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统筹考虑使用各类机构设置和编制资源,科学配置机构及其内设机构权力,探索职能相近的机构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第五条省、市、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
省、市、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级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以及监察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
除专项机构编制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外,其他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机构设置、编制核定的具体事项。
第七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大连市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

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大连市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16【案件字号】(2021)辽02行终6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少琨许其睿李健【审理法官】王少琨许其睿李健【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大连市人民政府;旅顺绿叶食品加工厂【当事人】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大连市人民政府旅顺绿叶食品加工厂【当事人-公司】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大连市人民政府旅顺绿叶食品加工厂【代理律师/律所】王世忠辽宁方槊律师事务所;董云非辽宁本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世忠辽宁方槊律师事务所董云非辽宁本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世忠董云非【代理律所】辽宁方槊律师事务所辽宁本道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原告】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大连市人民政府【被告】旅顺绿叶食品加工厂【本院观点】根据2019年2月3日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室、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大委办[2019]37号)文件关于《大连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中确定上诉人大连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职能包括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受案范围不动产所在地质证证据确凿证据不足行政复议驳回起诉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二审中,各方当事人对原审查明的事实均无异议。
又查明2018年10月26日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大委办[2018]59号)文件关于《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载明:“设立大连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加挂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牌子,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局级,为市自然资源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其中“三、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九个分支机构,分别是: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旅顺口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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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部门收入决算表三、部门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第三部分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一、主要职能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机构(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区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
(二)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区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和结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各级机关行政编制分配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总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区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和规范工作。
(六)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机关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及结构、领导职数的审核和审批。
(七)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措施;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相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及结构、领导职数、经费渠道等事项的审核和审批;组织制定全区各类事业单位编制标准。
(九)完善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指导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完善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决算、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第二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第三部分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230.67万元、支出总计为230.67万元。
与2016年度159.64万元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71.03万元。
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230.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67万元,占100%。
三、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合计23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0万元,占93.51%;项目支出14.97万元,占6.49%。
四、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30.67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1.03万元,增长44.49%。
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五、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03万元,增长44.49%。
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3.48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
年初预算为137.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5.61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
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发放于2017年下半年改为事保管理。
3、住房保障支出。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年初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20.68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六、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7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06.09万元,公用经费9.62万元。
基本支出中:1、工资福利支出181.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5,主要用于: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3、商品和服务支出9.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车补)。
七、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5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包括在公用经费和在项目支出中列支的经费,下同),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12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数2.82万元,增加0.3万元,增长1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8万元,增长13.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降低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龄过高车辆老化严重,另外改革之年,机要文件运送增多。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12万元。
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修维护、燃油费等。
2017年,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关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2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10.76万元,降低52.80%。
主要原因:采取各项措施,压缩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连市普兰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