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死亡评审报告总结
新生儿童死亡报告卡及新生儿评审模板

附件2儿童死亡报告卡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日期______________死因分类编号01 痢疾 13 其他消化系统疾病 25 交通意外02 败血症 14 先天性心脏病 26 意外窒息03 麻疹 15 神经管畸形 27 意外中毒04 结核 16 先天愚型 28 意外跌落05 其他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17 其他先天异常 29 其他意外06 白血病 18 早产或低出生体重 30 内分泌、营养及代谢疾病07 其他肿瘤 19 出生窒息 31 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08 脑膜炎 20 新生儿破伤风 32 循环系统疾病09 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21 新生儿硬肿症 33 泌尿系统疾病10 肺炎 22 颅内出血 34 其他11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23 其他新生儿病 35 诊断不明12 腹泻 24溺水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编号:省市(地)县(市、区)病历号评审组级别:(1)省(2)市(地)(3)县(市、区)评审专家签名:、评审组长签名:卫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卫计行政主管部门盖章:评审日期:年月日本报告由评审组完成。
应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一.新生儿死亡诊断及诊断依据(a) 直接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依据:(b) 引起(a)的疾病或情况,依据:(c) 引起(b)的疾病或情况,依据:(d) 引起(c)的疾病或情况,依据:根本死因:二.新生儿死亡相关因素分析应包括:诊断与处理、辅助检查、护理、操作、病历记录、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设备、药品、规章制度、科室协调、仪器设备维修、设备运转、病历管理、重症抢救组织等方面。
三.评审结论:以首次就诊的医院(包括出生医院)作为评估起点。
1.该新生儿死亡为:(1)可避免(2)创造条件可避免(3)不可避免2.详细描述理由:四.建议根据评审结论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新生儿死亡评审方案

龙湾区新生儿死亡评审方案一、评审对象龙湾区辖区内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内的新生儿死亡病例。
二、评审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全部新生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
三、评审职责1. 区卫生行政部门职责(1)负责组织管理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
(2)成立本辖区内新生儿死亡评审组。
(3)提供和保障新生儿死亡评审所需的专项经费。
(4)及时反馈评审结果,并向市级妇幼保健院提交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
(5)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技术服务规范的实施。
2. 区妇幼保健所职责在区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1)收集和管理本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填写的《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以下简称“死亡调查表”,见附件1)和《儿童死亡报告卡》(以下简称“死亡报告卡”,见附件2)。
2)组织评审组专家对评审对象进行评审,并收集评审组负责完成的“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见附件3),完成“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见附件4)。
3)向市级妇幼保健院上报“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同时将所有“死亡调查表”和“死亡报告卡”上报到市级妇幼保健院。
四、评审原则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1. 保密原则:评审结论不对社会公布;评审人员不得将评审相关资料、评审经过与结论对外披露。
所提供的病历应隐去评审对象的个人和家庭等信息。
2.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根据多数人意见确定评审结论。
3. 相关学科参评原则:死亡原因涉及其它相关学科时,应邀请相关学科专家参加评审。
4. 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
五、评审频率、内容和程序1. 评审频率:每半年评审一次。
2. 评审内容及程序(1)资料收集医疗保健机构在新生儿死亡发生后组织院内死亡新生儿病例讨论;由产、新生儿/儿科医生负责填写“死亡调查表”及“死亡报告卡”,并报至区妇幼保健所。
(2)召开评审会区妇幼保健所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组织召开新生儿死亡评审会。
5岁以下卡通_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范文

5岁以下卡通_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范文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一深圳市卫生局下发了《深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评审制度》,今后但凡在深圳发生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接诊的医疗机构都必须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死亡评审。
这是我市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保障儿童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
市卫生局要求,5岁以下儿童但凡在医疗保健机构内死亡的,该医疗保健机构为上报的责任单位;但凡不在医疗保健机构死亡的,所在地承担地段防保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报告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要及时填写《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录入深圳市妇幼信息系统,并于每季度第一周将《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报区妇幼保健院(:5岁以下卡通_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
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结果分为三类:可以防止死亡、创造条件可以防止的死亡和不可防止死亡。
评审结束后,市、区评审小组会将每一例死亡评审儿童的死亡诊断、死亡原因、治疗中存在的问题、评审意见、建议等向有关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反响,并形成评审总结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将每年汇总研究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中主要死因的分布及主要、医学问题,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二0l痢疾02败血症03麻疹04结核05其他传染病和寄生虫病06白血病07其他肿瘤08脑膜炎09其他神经系统疾病10肺炎11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2腹泻13其他消化系统疾病14先天性心脏病15神经管畸形16先天愚型17其他先天异常18早产或低出生体重19出生窒息20新生儿破伤风2l新生儿硬肿症22颅内出血23其他新生儿病24溺水25交通意外26意外窒息27意外中毒28意外跌落29其他意外30内分泌、营养及代谢疾病31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32循环系统疾病33泌尿系统疾病34其他35诊断不明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三《儿童死亡报告卡》填写说明2.报告卡中出期、死亡日期:均用阳历。
年只填最后两位数字,月、日只有一位数字时,前一方格必须填“0”。
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制度

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制度
一、组织架构
全市实行市、区、医院三级评审制度。
各产科医院应成立院内围产儿死亡评审专家组,市区两级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成员由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评审小组在同级妇幼保健机构下设办公室。
市、区两级围产儿死亡评审分别由市、区妇幼保健机构牵头组织实施。
二、工作职责
(一)专家职责
1、各级评审小组负责同级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的结论性评审或学术性评审。
2、研究发生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死亡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3、研究发生围产儿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死因,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相关资料的收集审查,登记和评审前准备工作。
2、对基层上报的疑难或特殊病例进行现场调查。
3、完成评审报告,汇总评审结果,上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评审原则。
5岁以下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推荐

5岁以下儿童死亡分析报告推荐根据全球卫生组织(WHO)的数据显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指标,也是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为了进一步探讨该问题,本报告将从全球范围内分析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推荐措施,以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
一、全球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分析1. 新生儿问题:许多新生儿死亡都是可以避免的,如早产、低出生体重和感染等原因导致的死亡。
提高孕期保健和医疗资源的投入,加强婴儿保健和营养教育,是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的关键。
2. 呼吸道感染:呼吸道感染是导致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主要病因之一。
预防呼吸道感染包括提高儿童免疫力和卫生习惯,以及普及疫苗接种等措施。
3. 腹泻病:腹泻病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更加突出。
改善饮用水质量、加强卫生教育和改善卫生设施等是预防腹泻病的重要手段。
4. 疟疾:疟疾是由受到蚊子传播的病原体所引起的。
加强对蚊子的控制和疟疾防治措施,如广泛使用防蚊措施、普及疟疾预防知识等,可以有效减少疟疾导致的儿童死亡。
5. 非传染性疾病: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非传染性疾病在5岁以下儿童死亡中的比例逐渐增加。
防止儿童肥胖、促进健康饮食和生活方式以及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等,是预防非传染性疾病的重要措施。
二、推荐措施和建议1. 提高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提供高质量的儿童保健服务,包括孕期保健、儿童疫苗接种、常见儿童疾病的治疗等。
2. 加强营养教育:改善儿童饮食结构,提高营养水平,预防儿童营养不良和相关疾病的发生。
3.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教育家长和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定期洗手、正确使用卫生纸、保持室内空气清新等,以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4. 加大投入和减少社会不平等: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医疗服务。
5. 加强合作与信息分享:国际社会应加强协作和信息分享,共同应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问题。
通过分享成功经验和最佳实践,促进各国间的合作和学习。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
一、检测的目的
掌握本管辖区内的五岁以下儿童的生存、死亡和变动情况,获得本市准确的儿童死亡数据及死因变化规律,为儿童保健工作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检测对象
本管辖区有户口的孕满28周的活产儿(即出生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和随意肌抽动四项生命指证之一者)至不满五周岁儿童。
三、检测内容
1、出生情况:准确掌握全年活产数(包括计划外生育)和五岁以下儿童数。
2、死亡情况:准确掌握全年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和死亡原因。
四、监测方法
1、建立地段(村)→卫生院→市,以妇幼保健院为中心的三级儿童死亡报告网络系统,各级均有专人负责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人员相对稳定。
2、通过新生儿访视,儿童定期体检及预防接种工作监测儿童生存情况,发现五岁以下儿童死亡按要求填写死亡报告单项目齐全,死因诊断明确,对死因不清的进行家访或到医院调查。
3、乡卫生院利用每月妇幼工作例会收集出生与死亡情况。
每月与计生委、妇联、派出所等有关单位进行核实,每季度进行一次漏报调查。
4、检查上报的死亡卡有无漏报、错项、重卡、核对无误后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5、市妇幼保健院对上报的死亡卡认真检查,并与计生委,防病中心及有关医院核对出生与死亡,每年进行一次漏报调查,定期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进行死亡评审,对死亡原因进行认真的,科学的讨论分析。
五、指标要求
1、按时上报,死亡报告卡填写完整,卡的错、漏项率在10%以下。
2、死亡漏报率:城市在5%以下,农村在10%以下,出生漏报率均控制在10%以下。
3、死因错误率<5%,死因诊断不明<5%。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评审制度(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评审制度(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7.02.13•【字号】深卫基妇发[2007]13号•【施行日期】2007.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评审制度(试行)》的通知(深卫基妇发〔2007〕13号)各区卫生局、市属及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现将《深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评审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深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评审制度(试行)第一条为掌握深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的现状,加强死因分析与监测,推动《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落实,研究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中主要死因的分布及主要社会、医学问题,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保障儿童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加强妇幼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和医疗保健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管理,监督检查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和统计分析工作的实施情况,组织核实调查、评审和有关业务培训,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干预措施。
其所属的妇幼保健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对辖区内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管理工作进行质量监控,负责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核查、统计分析、和评审及人员培训工作。
市级妇幼保健院对区级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调查、质量监控、评审等工作进行技术督导。
第四条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均应及时按上报流程报告。
第五条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的责任单位:(一)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报告责任单位。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前有转诊经过的,报告责任单位是:1、在转诊途中或在接受转诊单位接诊前死亡的,转出单位为报告责任单位。
5岁以下卡通_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

中国政府于1992年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并与各人民团体、国际组织、新闻媒体以及个人共同努力,把本公约规定的义务从单纯意向角度上的宣言转变成为改善所有中国儿童的生活的具体行动方案。
《儿童权利公约》于1992年4月1日开始在中国正式生效。
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界定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儿童权利公约》由联合国1989年11月20日大会通过。
是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认可的国际公约。
下面是整理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供大家参考!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一深圳市卫生局下发了《深圳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评审制度》,今后凡是在深圳发生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接诊的医疗机构都必须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死亡评审。
这是我市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保障儿童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
市卫生局要求,5岁以下儿童凡是在医疗保健机构内死亡的,该医疗保健机构为上报的责任单位;凡是不在医疗保健机构死亡的,所在地承担地段防保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报告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要及时填写《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录入深圳市妇幼信息系统,并于每季度第一周将《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报区妇幼保健院。
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结果分为三类可以避免死亡、创造条件可以避免的死亡和不可避免死亡。
评审结束后,市、区评审小组会将每一例死亡评审儿童的死亡诊断、死亡原因、治疗中存在的问题、评审意见、建议等向有关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反馈,并形成评审总结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将每年汇总研究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中主要死因的分布及主要社会、医学问题,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二儿童死因分类编号0l痢疾02败血症03麻疹04结核05其他传染病和寄生虫病06白血病07其他肿瘤08脑膜炎09其他神经系统疾病10肺炎11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2腹泻13其他消化系统疾病14先天性心脏病15神经管畸形16先天愚型17其他先天异常18早产或低出生体重19出生窒息20新生儿破伤风2l新生儿硬肿症22颅内出血23其他新生儿病24溺水25交通意外26意外窒息27意外中毒28意外跌落29其他意外30内分泌、营养及代谢疾病31血液及造血器官疾病32循环系统疾病33泌尿系统疾病34其他35诊断不明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三《儿童死亡报告卡》填写说明儿童编号要与“5岁以下儿童花名册”中该儿童的编号相一致,每1个儿童只能有1个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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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认真分析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原因,制订干预措施,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年11月30日我市召开“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议”,会上,专家们对我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进行了评审。
现将评审情况总结如下:
一、评审现状
///年我市五县两区产妇总数为///人,其中活产数为///人。
全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人数///人,其中婴儿死亡数为///人,占总死亡人数的57.9%,新生儿死亡78人,占总死亡人数的33.5%,占婴儿死亡数的57.8%。
二、评审内容
全市上报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完整病例中抽取的7份病例,其中新生儿死亡病例4份,占总病例数的57%。
三、评审组织
按照儿童死亡评审规范要求,新生儿死亡评审需妇产科、儿科、保健专家同时参加。
评审会议由濮阳市卫计委妇幼科科长///主持,评审委员会成员,///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医师;///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医院儿科主任医师;///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医院儿科主任医师///产科主任医师;///产科副主任医师;///妇幼保健院儿科副主任医师;///妇幼保健院产
科主任医师;///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医师;///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医师;///妇幼保健院妇科科主任医师;///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副主任医师;///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医师;///妇幼保健院ICU科副主任医师;///妇幼保健院儿科副主任医师。
三、评审目的
1、进一步明确死因,特别是对县级讨论不能确定死因的死亡,做出最可能的死因诊断或推断。
2、根据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的要求,利用新生儿死亡影响因素分析表,从孕产妇/家属或母亲/养护人、医务人员、管理这三个方面的时间、认知、喂养、知识技能、动态监测、病例管理、沟通、药物供应、实验室检查、仪器设备等方面进行全面评审,确定每一例死亡是否可以避免,最后将评审意见填入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中,为进一步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出关键性的指导意见。
四、评审结果
1、经评审分析,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2人,占死亡总数的28.6%,不可避免死亡5人,占死亡总数的71.4%。
2、从死亡影响因素方面看,孕产妇/家属或母亲/养护人占主要因素,其次为医务人员和其他社会制度。
孕产妇/家属或母亲/养护人因素主要表现为其就诊时间和认知知识的欠缺,医务人员因素主要表现为知识技能和病例管理方面。
五、结果分析
1、加强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切实做好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健全是收集妇幼保健信息、做好儿童死亡监测及评审的基础,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是妇幼卫生工作的核心,各级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保证儿童死亡监测工作的质量。
2、完善相关记录和登记,注意工作细节。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积极承担预防保健和妇幼卫生信息工作。
完善相关登记和填写内容,尽量做到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
3、加强群众对疾病认识程度和就诊时机,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4、增强相关部门间的协作和信息交流反馈,保证数据质量。
为了避免儿童死亡漏报,应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将县市级医疗机构内的儿童死亡等相关信息反馈到相应的村、乡进行追踪、落实。
加强质控,做好相关部门的数据核对,保证数据准确。
六、干预措施:
1、大力开展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自我保健意识,重视婚前医学检查,减少先天遗传性疾病的发生。
2、完善三级妇幼保健网,加强村级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基层保健人员素质和专业技能,发现婴幼儿危急情况及时转诊、及时治疗。
认真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对孕期各种高危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降低早产发生率。
因为早产是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降低早产发生率也就相应降低了婴儿死亡率。
3、提高医疗保健单位的诊疗技术水平,加强对新生儿复苏新法
的培训,减少可避免死亡及创造条件可避免的死亡。
4、建立医疗保障系统,不断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使经济落后地区的儿童能够得到更好的救治。
///////
///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