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主要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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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郑政文〔2008〕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五日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郑政文〔2007〕10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规范、健康、有序、快速进行,制定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如下:第一阶段:启动改造阶段1.村(组)班子征求村民意见,提出改造设想,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同意实施城中村改造决议及同意集体土地转国有决议,呈报所属乡(镇)、办事处。

2.乡(镇)、办事处审核相关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呈报所属区人民政府。

3.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对村(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与村(组)协商拟定城中村改造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将相关申请资料呈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4.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核查确认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收到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核查报告后,审查确定是否批准实施城中村改造。

时限: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自接到区人民政府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核查。

第二阶段:土地和规划手续办理阶段5.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国土资源局进行城中村土地地籍调查,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初始登记发证。

土地确权资料齐备后,区人民政府在市规划部门组织指导下,委托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时限:资料齐全并符合报件要求之日起市国土资源局2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初始登记发证。

6.市规划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城中村建筑物基底面积测算,经区人民政府组织补充相关内容,确定相关数据后,核定城中村改造安置基数,组织编制并审查控制性详细规划。

时限:在各区按要求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后,安置基数测算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同时开展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方案。

城中村改造的流程

城中村改造的流程

城中村改造的流程一、规划阶段城中村改造的第一步是进行规划。

规划部门会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和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规划方案。

这个阶段主要包括对城中村的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内容的制定。

二、拆迁阶段拆迁是城中村改造的关键一步。

在规划确定后,相关政府部门会与城中村的居民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拆迁工作。

拆迁工作包括房屋拆除、道路拆除、管线迁移等内容。

拆迁过程中需要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三、设计阶段在拆迁完成后,设计部门会根据规划方案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对城中村的新建设进行设计。

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建筑设计、道路设计、绿化设计等内容。

设计要考虑到城市的整体风貌和居民的实际需求,力求实现功能与美观的统一。

四、建设阶段建设是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阶段。

建设过程涉及到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等一系列工程。

建设过程中需要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还要注意环保和节能的要求,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五、交付使用阶段在建设完成后,城中村改造项目会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验收合格后,城中村会开始逐步交付给居民使用。

这个阶段需要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要加强管理,确保城中村的环境卫生和社会安全。

六、后期维护阶段城中村改造不仅仅是一个工程项目,更是一个长期的管理过程。

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城中村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新建设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要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和困难。

总结起来,城中村改造的流程包括规划、拆迁、设计、建设、交付使用和后期维护等多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任务和要求,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和居民的配合。

通过城中村改造,可以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规划——土地收储——拆迁——建设)一、规划:(申请-立项-审批)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

2、集体债务审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

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

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房屋实行实物安置的,应当就地、就近安置。

拆迁安置房的建安成本由市建委会同市规划局、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6、改造范围内的其他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其它人口,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自建房屋或购买农宅的,其房屋拆迁不予安置,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户口已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廉租房政策条件的,可在辖区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享受廉租房政策。

郑州寺坡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定稿2024P

郑州寺坡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定稿2024P

郑州寺坡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定稿2024P 嘿,大家好!今天给大家带来一份热腾腾的郑州寺坡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这可是经过我10年磨砺的得意之作。

话不多说,咱们直接进入正题。

一、项目背景寺坡城中村位于郑州市核心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但现状却是脏乱差。

这次改造,咱们要充分利用这片土地,打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寺坡。

二、改造目标1.提升区域环境,打造生态宜居社区。

2.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3.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

4.保留历史文化,传承地域特色。

三、规划布局1.功能区划分:将寺坡划分为居住区、商业区、文化区、休闲区等四个功能区。

2.绿地系统:规划绿地面积,打造生态景观,提高居住环境。

3.交通系统:优化交通布局,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4.基础设施:完善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

四、具体措施1.居住区:(1)改造现有居民楼,提升居住条件。

(2)新建高品质住宅,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3)设立社区服务中心,提供便捷服务。

2.商业区:(1)引进知名品牌,提升商业品质。

(2)打造特色商业街,挖掘地域文化。

(3)规划大型购物中心,满足消费需求。

3.文化区:(1)修复历史文化建筑,传承地域特色。

(2)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丰富居民生活。

(3)举办文化活动,提升区域知名度。

4.休闲区:(1)规划绿地公园,打造休闲空间。

(2)设置运动场所,提高居民身体素质。

(3)举办各类活动,增进邻里关系。

五、项目实施1.成立项目指挥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2.制定详细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

3.加强政策宣传,争取居民支持。

4.严格监管施工质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六、项目效益1.提升区域环境,改善居民生活。

2.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就业。

3.提高区域经济实力,增加税收。

4.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形象。

这次寺坡城中村改造项目,旨在打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寺坡。

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循规划方案,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崭新的寺坡将展现在我们面前。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6.09•【字号】郑政办〔2023〕18号•【施行日期】2023.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23〕18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6月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体检第三章规划和计划第四章实施要求第五章实施过程第六章更新政策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其他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战略部署,以“当好国家队、提升国际化、引领现代化河南建设”为总目标,加快“四高地、一枢纽、一重地、一中心”和郑州都市圈建设,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城市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品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行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通过整治提升、改建完善和拆除重建等方式,开展城市空间形态与功能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达到城市空间重塑、城市功能完善、人居环境改善、城市文化复兴、生态环境修复、经济结构优化、安全隐患消除的目标,具体包括:(一)以危旧房屋、老旧小区、城中村等为更新对象,提升居住品质的项目;(二)以老旧的厂房、仓储、市场、楼宇、产业园区等低效或者闲置用地、建(构)筑物为更新对象,盘活低效资源的项目;(三)以老旧街区、历史文化街区、标志性建(构)筑物等为更新对象,提升城市风貌的项目;(四)以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交通体系、智慧城市建设等为更新对象,提升城市功能的项目;(五)以绿色空间、滨河空间、生态廊道等为更新对象,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的项目;(六)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防灾抗灾减灾能力等为更新目标,提升城市韧性的项目;(七)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城市更新项目。

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6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村委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
2公开出让
(1)申请公开出让 村委编制报告,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 三旧办,市三旧办报市国土局出让, 报告内容: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 ;拆迁资金监管要求;开发建设时序 要求;动迁和交地计划;公开出让准 入条件要求;村民和村集体其他意愿
1.改造规划范围原则上为旧村庄行政区划范围 2.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 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合理确定改造范围、 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3.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在“三旧”政策允许下、 通过土地位置调换、进行调整使用
市“三旧”办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方案、最终确定改造 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二) 融 资 用 地 出 让 工 作 流 程
1申领规划条件
(9)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或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
(8)项目立项 用地单位向发改部门申 请项目标准或备案手续
(7)办理土地登记 用地单位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 费用支付凭证、拆迁完成证明文件向 国土局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 土地使用证》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金存入区政府指定账号, 区政府发布《关于***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核发 《房屋拆迁许可证》,村委组织拆迁
村委向规划部门申领规 划条件规划部门据市 “三旧”办批复文件出 具规划条件,可通过公 开出让或自主改造协议 两模式融资
3协议出让
(1)成立全资子公司 由村委成立全资子公司 自主开发
1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由村委按用地要求 向区国土局申请,由区国土局 拟定方案,报市国土局审核, 再报有审批权人民政府批准 有审批权人民政府批准后, 市国土局出具用地批复意见

郑州市金水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烟道工程施工方案

郑州市金水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烟道工程施工方案

郑州市金水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烟道工程施工方案一、项目概述城中村改造项目是郑州市政府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居住条件而启动的工程项目。

其中,烟道工程是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重点工作之一,旨在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本施工方案针对金水区城中村烟道工程,包括烟囱建设、烟道清洁以及烟囱检测等方面的内容,详细描述了施工的整体流程和具体操作方法。

二、施工内容1.烟囱建设(1)选址:根据城中村人口分布和居民需求等因素,合理选取烟囱建设的位置。

(2)设计方案:根据烟囱建设的要求,委托专业设计事务所编制烟囱的结构设计图纸,包括烟囱高度、直径、材料等。

(3)材料准备:根据设计图纸确定所需烟囱建设材料,如钢材、砖块、防火板等,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

(4)施工工艺:根据烟囱建设的设计图纸,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包括搭建脚手架、安装砖块、焊接钢材等。

2.烟道清洁(1)清洁设备准备:准备清洁设备,包括吸尘器、高压清洗器等,保证设备完好。

(2)清洁人员培训:对清洁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清洁过程:根据烟道清洁的要求,选择适当的清洁方法,如高压水冲洗、吸尘等,将烟道内的灰尘和污垢彻底清除。

3.烟囱检测(1)检测设备准备:准备烟囱检测所需的设备,如烟气分析仪、烟囱检测镜等。

(2)检测人员培训: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3)检测过程:根据烟囱检测的要求,使用相应的设备进行检测,包括烟气分析、烟囱内壁检测等,确保烟道的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三、施工流程1.初步准备阶段:(1)组织施工队伍,并进行相关培训;(2)购买施工所需材料和设备;(3)立项并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

2.烟囱建设阶段:(1)选址并进行前期准备工作;(2)按设计要求进行烟囱建设;(3)进行烟囱的验收和测量。

3.烟道清洁阶段:(1)准备清洁设备;(2)对城中村内的烟道进行逐一清洁;(3)检验清洁效果,并进行必要的整改。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办法文档

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办法文档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办法文档Zhengzhou City Village transformation method docume nt编订:JinTai College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办法文档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

本文档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城中村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有的现象。

狭义上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

下文是小泰收集的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定,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中村,是指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农民聚居村落。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城中村转制及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规定。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由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市城中村改造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

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农业、市政、房地产、民政、公安、发展计划、财政、审计、劳动保障、教育、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的改造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及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章城中村转制第六条城中村转制,是指城中村由村民自治管理体制转变为城市居民自治的管理体制。

转制后的城中村按城市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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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中村改造主要工作流程(暂定)一、城中村改造项目申报二、区政府审核、完善资料、上报市村改办三、区政府组织招商、选商四、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控规、修规及报批工作五、区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六、市政府批准列入市城中村改造计划七、国土部门组织土地征收报批八、编制改造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九、国土部门组织土地招拍挂十、开发企业办理开工建设各项手续、市区各部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十一、安置区交房、办理房产证等手续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详细说明第一步:城中村改造项目申报(一)改造条件成熟的村(组),以文件形式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逐级申请进行城中村改造。

区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对该村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会同土地部门与村(组)协商后,拟定城中村改造初步方案,经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通过。

(二)申报、审批城中村改造应提供的资料。

1.经属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审定的村民详细统计资料;2.村(组)范围内土地总量和现有建、构筑物情况统计资料;3.经村名(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村(组)的改造初步方案等资料。

改造方案中应包括村(组)改造的基本设想、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基本经济分析;4.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做出的对本村、组进行改造的决议。

第二步:区政府审核、完善资料、上报市村改办区人民政府组织对村(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会同土地部门与村(组)协商拟定城中村改造意向及范围,经村民大会形成决议。

区更新办将完善的资料提交市村改办,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市规划局准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步:区政府组织招商、选商1.二七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其开发企业的准入,都必须由区“城乡更新项目开发企业准入评审小组”择优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确定开发企业。

评审小组由区城乡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发改、财政、投资促进、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房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及项目所在办事处、指挥部和有关专家组成。

2.拟参与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开发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城乡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1)申报意向书;(2)承诺书(系指质量、工程、安全、村民或居民搬迁、安置、回迁等各项承诺,项目管理团队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承诺等);(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金和业绩证明,以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职称证书;(5)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6)开发改造方案,包括规划方案、设计图纸及综合说明书、房屋搬迁安置方式、项目实施进度方案、竣工验收后的管理模式和违约责任。

3.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办事处、村、社区代表组成考察小组对开发企业进行考察,撰写考察报告。

考察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简介、开发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发企业的资金实力、技术实力、经营业绩、当前经营状况、管理团队水平等,项目的经济效益、市场预测、发展前景和综合评价,以及市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对企业信誉、管理等方面的认定评价。

4.评审小组依据申报企业提交的资料和考察小组撰写的考察报告,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开发企业。

5.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准入开发企业的正式投资协议(合同)书,区法制办审定该协议(合同)书,交由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审查且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后,区政府或区政府委托的相关部门与开发企业签署正式协议(合同)书,项目正式准入,并可开始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

第四步: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控规、修规及报批工作(一)区土地局对地籍调查定界(二)市规划局县区处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1.改造条件成熟的城中村,参与改造的单位、村委、办事处要系统、实事求是收集资料。

2.城中村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申请,上报区人民政府。

3.经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城乡更新办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经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区规划分局协助下,相关资料报送市城乡规划局。

5.由市城乡规划局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由其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6.控规方案要先经市局村镇处和区规划分局进行初审。

7.待控规方案初审通过,并按照初审会议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后,方可上市规划局主管副局长主持的业务会。

8.待控规方案通过主管副局长业务会审核,并按照业务会议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后,才可上市规划局局长办公会。

9.通过市规划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核,并按照局长办公会会议纪要进行修改完善后,由市规划局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及联审联批会议。

10.经专家评审会议审核通过后,并按照专家评审会议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后,才可上市政府联审联批会议。

11.待市政府联审联批会议审核通过后,并按照市政府联审联批会会议纪要进行修改完善后,对控规最终成果进行公示。

12.待控规方案公示期满,无重大问题后,方可请市政府对控规进行批复。

13.控规经市政府批复后,市规划局方可下达控规条件。

(三)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报批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按照控规的要求,充分征得村民的意见,经区规委会审查后,报区规划分局审查(专家评审及局长办公会)及报批。

第五步:区人民政府负责城中村拆迁,在约定期内提供建设用地(一)安置基数“1”的认定郑州市郑政文【2009】326号文件规定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开发比上限不得突破1:2,在改造方案上报市政府前需进行安置基数“1”的认定。

(安置基数“1”的认定,是依据卫拍图和测绘图进行界定。

公式:安置基数“1”=村民安置房面积+村集体经济用房安置面积+村集体办公用房安置面积+村民集体住宅安置面积+周边连片改造安置面积)1.村民安置基数3层以下合法住宅按以下标准认定:村民宅基地面积134平方米以内的,3层以下(含3层)住宅面积据实审核,按拆l平方米还1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安置。

村民宅基地面积超过134平方米的,3层以下(含3层)住宅面积据实审核,其中400平方米以下部分按拆1平方米还1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安置;超出部分给予货币补偿。

2.村(组)合法集体经济用房按以下标准认定:村(组)集体经济用房建筑面积据实审核,村民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部分,按拆迁1平方米还1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安置,享受安置房建设的有关“安置开发比”政策和规费减,免政策;超出部分给予货币补偿。

3.村集体办公用房按拆1平方米还1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安置。

4.村民集体住宅(小产权)按拆1平方米还1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安置。

5.周边单位,如连片改造,原则上按1平方米还1平方米标准给予安置。

(二)根据郑政文【2009】326号文件规定,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前,严禁实施城中村拆迁,批准后,拆迁应遵照以下原则:1.城中村改造项目立项,需市委、市政府批复列入市城中村改造计划。

2.控规批复。

3.修规批复,并确定安置区位置及相关户型。

4.信访评估,各区人民政府在城中村改造拆迁前,应认真做好信访评估,消除不稳定因素,保证城中村改造各环节健康、顺利进行。

5.其他拆迁前工作,实施拆迁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照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正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城中村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载明拆迁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具体补偿标准,供被拆迁人自由选择;城中村改造中连片改造的旧城区拆迁,应按照《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条例》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拆迁人、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申请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有争议一方应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步:市政府批准列入市城中村改造计划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市政府批准后,区更新办向市村改办上报列入计划请示,市村改办组织现场踏勘,并经主任会议审查通过后,市村改办上报市政府批准列入改造计划。

第七步:国土部门组织土地征收报批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市政府批准后,国土部门组织土地征收报批工作。

(一)09年以前,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区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由土地部门对土地进行地籍调查确权后,直接转为国有。

09年以后,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必须履行征收报批程序。

(二)市国土局地籍处为城中村土地调查,测绘征收报批;第八步:编制改造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获市政府批准以及土地转国有之后,区政府组织编制改造方案,并向市村改办上报改造方案,经主任会议审查通过,并征得市直各相关部门同意后,市村改办上报市政府批准第九步:国土部门组织土地招拍挂市区相关部门进行土地挂牌及配套政策手续办理。

需满足以下条件前提下,方可进行土地招拍挂:(一)控规批复市规划局下发设计条件,并对出让土地进行测绘定界。

(二)土地转性(三)各改造拟出让村组编制改造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复。

(四)市规划局下发出让设计条件。

(五)市房管局下发设计前置条件。

(六)市国土局进行土地评估(保征土地);对出让土地涉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

(七)市土地交易中心制定出让方案报市政府批复。

(八)土地挂牌公示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情况,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公告,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确定受让人。

(九)竞得土地及成交确认受让人需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出让金总价款全额缴入市财政土地收入专户。

受让人在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专用票据、完税证明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土地使用权交付区人民政府按拆迁计划完成出让土地的拆迁,场地平整后,严格按照预定时限将土地使用权交付受让人。

区人民政府必须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

由于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区人民政府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

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区人民政府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区人民政府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步:开发企业办理开工建设各项手续、市区有关部门兑现有关优惠政策(一)建设安置房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除国家和省明文规定不得减、免之外的行政性收费和财政全供单位的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

2.市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

(二)规定安置开发比以内的配套开发商品房及所需用的土地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所需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除国家、省规定应上缴财政的部分外,另提取5%廉租住房建设基金,其余部分以市人民政府补贴方式拨付到区人民政府,用于该城中村改造规定范围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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