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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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个人所得税与纳税义务

税法个人所得税与纳税义务

税法个人所得税与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是现代国家税制中重要的一种税种,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个人所得税法是一部专门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法律,旨在确保公民个人所得的公正征税。

本文将重点介绍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和纳税义务。

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个人所得税法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 经济能力原则: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应基于个人的经济能力,即个人所得金额的多少与个人的纳税能力是相对应的。

2. 统一性原则: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全体境内居民个人,不论其所得来源于境内还是境外。

3. 进步性原则: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率随收入水平的增加而逐渐提高,以实现财富再分配的目标。

二、纳税义务的范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纳税人登记:个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获取纳税人识别号,并履行相应的登记手续。

2. 所得来源确认:个人需要准确确认自己的所得来源,根据所得来源的不同进行相应的计税和申报。

3. 所得计算:个人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4. 纳税申报:个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情况,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5. 税款支付:个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个人所得税款,并及时办理税收凭证。

6. 纳税资料保存:个人需要保存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所有纳税资料,以备税务机关的核查和审计。

7. 申报纳税的真实性:个人应保证所填写的纳税申报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来逃避或减少纳税义务。

8. 协助税务机关的工作:个人应积极协助税务机关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进行税收稽查。

三、居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包括综合征收和分类征收两种。

1. 综合征收:综合征收方式将个人的各项所得合并计算,根据不同的税率逐级累进计税,最终形成应纳税额。

2. 分类征收:分类征收方式根据个人所得来源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税制进行计算和征收。

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个人创新创业和提高大众的生活水平,国家通常会制定一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48号发布日期: 2011.06.30实施日期: 2011.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税收法规,个人所得税【本法变迁史】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0910]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3)[199310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3修正)[1993103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1999)[199908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9修正)[19990830]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5)[20051027]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5修正)[2005102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200706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正)[2007062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07第二次修正)[2007122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第二次修正)[2007122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201106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修正)[2011063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

个人的税收管理规定(3篇)

个人的税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人税收管理,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的个人。

第三条个人税收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纳税原则;(二)公平税负原则;(三)简便易行原则;(四)高效便民原则。

第四条国家税务机关负责个人税收管理工作,依法对个人取得的所得进行征收。

第五条纳税人应当依法纳税,诚实守信,不得采取任何方式逃避、减少或者延迟纳税。

第六条纳税人有权了解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咨询和帮助。

第七条纳税人应当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国家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个人税收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

第二章纳税义务人第九条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以及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的个人。

第十条纳税义务人包括:(一)中国公民;(二)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外国公民;(三)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士;(四)其他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

第十一条纳税义务人取得下列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第十二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所得取得的日期。

第十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为:(一)按月计征的,纳税期限为次月十五日内;(二)按次计征的,纳税期限为取得所得的当天;(三)按年计征的,纳税期限为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

第四章纳税申报和缴纳第十四条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

第七章-个人所得说PPT课件

第七章-个人所得说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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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个人所得税概述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特色
3.有收入就纳税,宽税基既增进公民意识,又便于“削峰 填谷” :美国“领薪就纳税”制度,
4.自由申报,偷税重罚,减少税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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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纳税人根据自己的社会保险号码,在网上自由申报 自己的年收入和纳税额,政府就根据个人申报缴税,充 分信任纳税人。但是,美国税务部门可以方便地利用电 脑网络对纳税人的各种信息进行稽核、监控,一旦发现 异常,立即从计算机系统中调出来单独审核,对有瞒报 和欺骗行为的人给予非常严厉的处罚,甚至投入监狱。 所以,纳税人对自己的偷税行为的成本要充分估量,一 般不会轻易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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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总统为实施他“复兴经济、救济穷人、改 革体制”的新政,个税最高边际税率由25%提高到81%,增幅 为224%。珍珠港事件后,美国直接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争 机器全负荷运转,个税税率急剧上升,1944—1945两个财税 年度最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达到了23%和94%。二战后,为 了重建正常的国民经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美国个税一直 在高税率上运行,在1946—1963年的18年间,美国个税的最 低和最高边际税率分别保持在20%和90%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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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政府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 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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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征税范围的法律规定
征税范围的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个体 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 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 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 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 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07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07章  个人所得税法

7.下列所得中,不采用代扣代缴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劳务报酬所得
B.稿酬所得
C.偶然所得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单项实训
一、单项选择题
8.下列所得中一次收入畸高,可实行加成征收的是( )。
A.稿酬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偶然所得
9.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当其在
6.下列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
A.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取得的收入 B.取得技术咨询费
C.讲课费
D.转让专利技术收入
7.我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有( )。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
D.支付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单项实训
二、多项选择题
8.下列享受附加减除费用的个人有( )。
一、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税项目应纳税额 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
1.平时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其应纳 税额按照每月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税率 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法定减除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1.住所标准 2.居住时间标准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1) 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 的所得。
(2)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 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 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税法(本科第四版)课后习题训练参考答案

税法(本科第四版)课后习题训练参考答案

《税法》(第四版)课后习题训练参考答案第一章总论一、判断题1.× 2.√ 3.× 4.× 5.√ 6.√ 7.× 8.√ 9.√ 10.√二、单项选择题1.B 2.A 3.B 4.A 5.B 6.A 7.C 8.C 9.A 10.A三、多项选择题1.ABD 2.ABD 3.AC 4.ABD 5.ACD 6.ABD 7.CD 8.AC 9.AD 10.ABD第二章增值税法一、判断题1.× 2.√ 3.× 4.× 5.√ 6.× 7.× 8.× 9.× 10.×11.× 12.√ 13.√ 14.× 15.√二、单项选择题1.B 2.A 3.D 4.A 5.B 6.B 7.A 8.D 9.A 10.D 11.A 12.A 13.D 14.A 15.C三、多项选择题1.ACD 2.AC 3.ABC 4.AC 5.ABC 6.ABCD 7.BC 8.ABC 9.AB 10.BC 11.ABCD 12.BCD 13.ABD 14.ABD 15.ABC四、业务题1.甲企业此项业务的计税销售额=5000×80%×80=320000(元)2.赠送液晶电视的销售额=10×5000=50000(元)赠送新型空调的销售额=5×8000×(1+10%)=44000(元)合计销售额=50000+44000=94000(元)3.(1)当月销项税额=[50×8000+5×8000+20×6000×(1+10%)]×17%=97240(元)(2)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70000-(50×1000+50×200+20×800)×17%=57080(元)(3)当月应纳增值税额=97240-57080=40160(元)4.(1)当期销项税额=42×17%=7.14(万元)(2)当期进项税额=3.91+0.33+42×13%-1.36=8.34(万元)(3)当期应纳增值税=7.14-8.34-0.5=-1.7(万元)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是1.7万元。

《税法(第二版)》【吴力佳】习题答案

第一章税法概述一、单选题二、多选题三、判断题第二章增值税法一、单选题二、多选题三、判断题四、业务题1.计税销售额=5000*80*80%=320000(元)2.计税销售额=5000*10+8000*(1+10%)*5=94000(元)3.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226/(1+13%)*13%+2000*(200+180+(200+180)/2)*13%+600*(1+10%)*300*13%=1600+26+148200+25740=175266(元)4.(1)当期销项税额=42*13%=5.46(万元)(2)当期进项税额=3.68+3*9%+1.28+42*10%-1.28*2=6.87(万元)(3)当期应纳增值税额=5.46-6.87-0.5=-1.91(万元)当期期末留抵进项税额为1.91万元5.①进项税额=1300(元)②进项税额转出=5220/(1-9%)*9%=516.26(元)③进项税额=1500*9%=135(元)④进项税额=900(元)⑤无⑥销项税额=150000/(1+13%)*13%=17256.64(元)⑦销项税额=30000*13%=3900(元)⑧销项税额=15*8000/(1+13%)*13%=13805.31(元)进项税额=20*6000*13%=15600(元)(一)当期进项税额=1300+135+900+15600-516.26=17418.74(元)(二)当期增值税销项税=17256.64+3900+13805.31=34961.95(元)(三)应纳增值税=34961.95-17418.74-2000=15543.21(元)6.(1)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115*6.8*(13%-11%)=15.64(2)应纳税额=150*13%-(137.7-15.64)=-102.56(3)免抵退税额=86.02(4)应退税额=86.02(5)免抵税额=86.02-80.02=0(6)期末留抵税额=102.56-86.02=16.547.(1)应抵扣的进项税额=(50*800+100*600)*13%+11200-200*80/(1+13%)*13%+6000=13000+11200-1840.71+6000=28359.29(元)(2)销项税额=(160000+20000)/(1+13%)*13%+2400*80/(1+13%)*13%+(15000/5%)/(1+13%)*13%+175500/(1+13%)*13%=20707.96+22088.50+34513.27+20190.27=97500(元)(3)应纳增值税=97500-28359.29=69140.71(元)8. 当期销项税额=2000*5000*13%+200*5000*13%+100*5000*13%+20*5000*13%=1300000+130000+6 5000+13000=1508000(元)当期进项税额=600*9%+320000=320054(元)9月应纳增值税=1508000-320054=1187946(元)9.答案:(1)业务(1)销项税额=174.4÷(1+9%)×9%+52.32÷(1+9%)×0=14.4(万元)(2)业务(2)销项税额=260×9%+18×6%=24.48(万元)(3)业务(3)销项税额=70×6%+6×6%=4.56(万元)(4)业务(4)销项税额=30.51÷(1+13%)×13%=3.51(万元)(5)业务(5)应纳税额=24.72÷(1+3%)×2%=0.48(万元)(6)业务(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应缴纳增值税=(57+6+3)×(1+20%)÷(1-5%)×13%=10.84(万元)(7)业务(7)购进小汽车可抵扣进项税额=8.32+0.36=8.68(万元)(8)业务(8)购进汽油、矿泉水可抵扣进项税额=1.3×90%+0.26×70%=1.35(万元)(9)该公司7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14.4+24.48+4.56+3.51-10.84-8.68+2×70%×13%-1.35+0.48=26.74(万元)第三章消费税法一、单选题:二、多选题:三、判断题:四、业务题1.(1)工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7.5+5)÷(1-15%)×15%=7.5(万元)(2)需要交纳消费税。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人
(二)非居民纳税人 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
而有来源于我国所得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 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是
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我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
《税收基础》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第二节 税率与应纳所得额的确定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征收管理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纳税人依据在我国境内有无住所和居住时间的长短,分为居民纳税人和 非居民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人 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凡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为居民纳税人:
(3)当月共应纳税=15+12445=12460(元)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 算扣除数
由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实行按年计算,分月 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分别 计算按月预缴税额和年终汇算清缴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在
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

2024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

一、个税起征点
202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即个人年收入达到5000
元及以上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所得,应按照综合所得逐级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2.综合所得逐级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月表)》计算个人所得税。

具体适用税率如下:
3.个人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
个人年终奖应纳税额=年终奖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适用税率根据个人年终奖金额按照综合所得逐级税率确定,速
算扣除数为固定值。

4.速算扣除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速算扣除数表》,不同级数对应的速算扣
除数如下:
-级数1:2520元
5.个人所得税计算实例
假设员工的年终奖为100,000元,那么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个人所得税可以在发放年终奖的同时由单位代扣代缴,也可以在年
度所得汇算清缴时提交申报并交纳。

2.个人所得税计算是根据综合所得逐级税率计算,该方式是按年计算
个税,所以可能会出现税负过高的情况。

如果过高,可以在年度所得汇算
清缴时进行调整。

总结:
个人年终奖个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逐级税率表进行计算,具体按照年终奖金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扣除速算扣除数。

个人
所得税可以由单位代扣代缴,也可以在年度所得汇算清缴时申报并交纳。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按年计算,可能存在税负过高的情况,可在年度所得
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

以上是2024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的相关内容。

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税法
一、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 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整的一种手段。个人所得税的征税 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作为征税对象的个人所得,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个人所得仅限于 每年经常、反复发生的所得。广义的个人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定期间内,通过 各种来源或方式所获得的一切利益,而不论这种利益是偶然的还是临时的, 是货币、有价证券的还是实物的。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 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1) 实行分类征收。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 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9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不同的税率 和不同的计税方法。 (2) 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 得税制通常采用累进税率。比例税率计算简便,便于实行源泉扣缴;累进税 率可以合理调节收入及分配,体现公平。 (3) 费用扣除额较宽。我国本着费用扣除从宽、从简的原则,采用费用定 额扣除、定率扣除和会计核算扣除三种方法。 (4) 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收方法。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纳税 人的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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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个人所得税法一、概念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二、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包括中国内地公民、个体工商户、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同胞和外籍个人。

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人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虽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

负无限纳税义务,不仅就其来源于境内的所得,而且就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征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居住满一年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连续居住满一年。

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二)非居民纳税人指在中国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负有限纳税义务,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三、征税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包括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津贴、补贴中不予征税的有: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承包项目可分多种,如生产经营、采购、销售、建筑安装等各种承包。

转包包括全部转包或部分转包。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的形式不同,所得项目的确定也不尽相同。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如果工商登记仍然为企业的,不管其分配方式如何,均应先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承包、承租经营者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为:(1)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承包、承租人按合同的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企业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承包、承租人取得的所得。

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2、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劳务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其他劳务。

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在于: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而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五)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将稿酬所得独立划归一个征税项目,而对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归为劳务报酬所得,主要是考虑了出版、发表作品的特殊性。

第一,它是一种依靠较高智力创作的精神产品;第二,它具有普遍性;第三,它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密切相关;第四,它的报酬相对偏低。

因此,稿酬所得应当与一般劳务报酬相对区别,并给予适当优惠照顾。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务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包括股票转让所得、量化资产股份转让、个人出售自有住房。

量化资产股份转让: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税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得奖是指参加各种有奖竞赛活动,取得名次得到的奖金;中奖、中彩是指参加各种有奖活动,如有奖销售、有奖储蓄,或者购买彩票,经过规定程序,抽中、摇中号码而取得的奖金。

偶然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一律由发奖单位或机构代扣代缴。

四、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1、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1)减除费用标准:2000元(2)附加费用减除标准:2800元适用范围: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执行。

(二)税率: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某纳税人月薪35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

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解:应纳税所得额=3500-2000=1500(元)应纳税额=1500×10%-25=125(元)例:在天津一外企工作的美国专家(假设为非居民纳税人),2008年4月份取得由该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10000元人民币。

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解:应纳税所得额=10000-(2000+2800 =5200(元)应纳税额=5200×20%-375=765(元)(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1、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1)收入总额:个体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租赁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等。

(2)准予扣除项目:是指个体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等。

但在计算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应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1)对个体工商户业主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业主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元/年(2000元/月)。

2)个体工商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3)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14%、 2.5%的部分,准予扣除。

4)个体工商户发生的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扣除规定与上述相似。

2、税率: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1、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2、税率: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2008年1月1日,某个人与事业单位签定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据合同协议承包期为一年,该个人全年上交费用20000元,年终招待所实现利润总额65000元。

请计算该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交费用-每月费用扣减合计=65000-20000-2000×12=21000(元)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1000×20%-1250=2950(元)(四)劳务报酬所得1、应纳税所得额:(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2、税率:20%的比例税率,但对每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3、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

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4、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的确定:(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稿酬所得1、应纳税所得额:(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2、税率:20%的比例税率,但按应纳税额减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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