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第二期
洛阳高新区:“三区融合”增活力

洛阳高新区:“三区融合”增活力近年来,洛阳高新区以“三区融合”为引领,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提升区域发展活力。
通过城乡融合、产城融合、产业融合的方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高新区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
城乡融合是“三区融合”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新区注重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农村地区的发展步伐,实现城乡优势互补。
通过统筹规划城乡一体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城乡交通,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城乡环境整体改善,使城乡融合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产城融合是高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
高新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引导产业向城市集聚,提升城市核心功能。
通过创新城市规划体系,构建产城一体化的发展格局,打造以产业为主导的城市空间布局,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促进产城融合、城市产业融合,实现产业升级和城市品质提升的良性互动。
产业融合是高新区经济转型的关键环节。
高新区以产业融合为重点,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构建产业生态体系,形成协同效应,推动产业向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和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产业链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
在“三区融合”带动下,高新区的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城乡融合让城市和农村有机连接,形成了互促互动的城乡一体化,为高新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经济发展动力;产城融合加强了城市的核心功能和产业基础,为高新区打造了高质量的城市发展基础;产业融合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和提升,为高新区的产业转型升级注入了强大动力。
高新区还积极探索新的发展路径,通过文化融合、科技融合、人才融合等方式,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多元化发展。
文化融合让高新区拥有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底蕴,为城市注入了浓厚的文化氛围,增强了城市软实力和吸引力;科技融合促进了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构建了以科技为引领的发展模式,推动了区域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人才融合拥有了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高新区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推动了区域更高水平的经济社会发展。
洛阳高新区丰李片区空间发展规划总报告(公示)

科技服务业
科技中介服务业 技术咨询 人才培训 金融服务 法务服务 科技展示 产品营销
综合服务业
住宿
餐饮
零售
医疗
教育
文化
娱乐
旅游服务
军民融合产业园
航空航天装备制造 高端电子信息设备
先进装备制造 新能源 新材料
现代物流仓储
洛阳高新区 ●丰李片区● 空间发展规划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²)
占城乡用地比例 (%)
建设用地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1880 1727.9
54.0 49.7
城市建设用地
1727.9
49.7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非建设用地 水域 农林用地 城乡用地
152.1 68.6 83.5 1602.81 146.4 1456.4 3482.0
湿地三角洲
规划与洛河沿河湿地一起考虑, 形成甘泉湿地三角洲,
湿地公园面积不超过600亩(40ha) 水面面积:14.5公顷
洛阳高新区 ●丰李片区● 空间发展规划
SPACE & STRATEGIC DEVELOPMENT PLANNING FOR FENGLI, LUOYANG HI-TECH ZONE
2017.12 1
鹿蹄山畔、洛水润养 山水田园、丰业之里
(详见银隆 内部规划方案)
洛阳高新区 ●丰李片区● 空间发展规划
2
SPACE & STRATEGIC DEVELOPMENT PLANNING FOR FENGLI, LUOYANG HI-TECH ZONE
鹿蹄山下“丰业”镇, 甘泉河畔“融创”城。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5•【字号】洛政办[2013]95号•【施行日期】2013.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3年8月15日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洛阳高新区)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以洛阳高新区“一区多园”模式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协调发展,加速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优化全市产业结构,加快洛阳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区多园”中“一区”指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多园”指设立在周边县(市、区),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资源优势,各有侧重的专业科技园区。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合作共建,互利共赢。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处理好洛阳高新区与科技园区所在县(市、区)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全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立足于做大规模、做强实力、前瞻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共建科技园区的地点、范围,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集约利用土地。
(三)突出优势,协调发展。
依托当地现有的资源优势、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设立专业科技园区。
洛阳高新区以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研发基地、企业总部为主,逐步将制造业向科技园区转移,更好地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实现与当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

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一、地理位置洛阳高新区位于河南省中部地区,距离省会郑州约100公里,西临陇海铁路,北倚黄河,地理位置优越。
二、区域规划洛阳高新区总规划面积315平方公里,分为高新科技开发区、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综合保税区三个板块。
高新科技开发区建有洛阳工业技术研究院、洛阳大数据创新中心等高科技产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区域,新区综合保税区是外贸、物流等服务业集聚的重要区域。
三、产业特点洛阳高新区依托洛阳市工业基础和人力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高新技术产业。
其中,电子信息产业是洛阳高新区的主导产业,包括集成电路、软件开发、通信设备制造等多个领域,已形成规模较大的产业集群。
四、企业发展洛阳高新区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目前已有多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包括中国华电集团、云南白药集团、世蓉科技等知名企业。
近年来,高新区域内的企业数量不断增长,总注册资本超过500亿元人民币。
五、科技创新洛阳高新区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建立了科技创新引领的发展战略。
设立了洛阳工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推动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培育创新型企业。
同时,高新区还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其进行科技研发和创新。
六、科教资源洛阳高新区拥有丰富的科教资源,包括洛阳理工学院、洛阳师范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
高新区与院校之间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培养高素质人才。
同时,高新区还拥有一批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和实验室,为企业提供科技支持和技术转移。
七、基础设施洛阳高新区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
洛阳机场为高新区提供了空中交通的连接,交通网络包括陇海铁路、长江黄河大桥等重要交通干线。
此外,高新区还建有完备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教育、金融等。
八、对外开放洛阳高新区积极推动对外开放,建设综合保税区和开放型经济合作平台。
高新区已成为河南省重要的对外贸易集散地,进出口贸易总额逐年增长。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34
关于印发高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 知
35
关于印发高新区 2017 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开[2016]60号 洛开[2016]72号 洛开[2016]74号 洛开[2016]68号 洛开[2016]77号 洛开办[2016]33号 洛开办[2016]35号 洛开办[2016]36号 洛开[2016]101号 洛开(2016)103 号 洛开办(2017)1 号 洛开办(2017)2 号 洛开办(2017)4 号
29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好农 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 30 生态环境建设体系乡村清洁行动计划的通
知
31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社会保 险费征收交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32 高新区“十三五”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33
关于印发高新区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 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2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洛阳高新区政 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洛开办〔2013〕19 号
洛开办〔2013〕20 号 洛开〔2012〕88 号
洛开[2015]9号 洛开[2015]34号 洛开办〔2015〕14号 洛开〔2015〕68号 洛开〔2015〕75号 洛开[2016]17号 洛开办[2016]9号 洛开办[2016]8号 洛开办[2016]10号 洛开[2016]49号
发文时间 2011.3.15
承办单位 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初步清理 建议
继续有效
承办单位清理意见 (修改的需提出具
体意见)
继续有效
2011.5.10 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
废止
废止
2011.5.17 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
34 洛阳高新区“一区多园”工作的探索和实践

洛阳高新区“一区多园”工作的实践和探索一、洛阳高新区“一区多园”的需求和优势(一)洛阳高新区“一区多园”的需求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是最早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之一。
经过20年的建设,高新技术产业从无到有,初步形成了一些特色明显、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支柱产业,如新材料、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节能环保等,一大批机制灵活、技术创新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这里聚集,逐步成为洛阳市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
2016年,高新区火炬统计口径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175亿元,完成营业总收入1386亿元,实现利税71亿元,出口创汇11.3亿美元。
洛阳高新区的发展距离国家级高新区承担的历史责任和战略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经济发展中制造业所占比例过大。
2012年,洛阳高新区的制造业总产值达到936亿元,占当年高新区总收入的75%以上。
第三产业,特别是软件、动漫、工业设计等创新性服务业和技术服务、技术交易、中介、会展、物流、时尚等现代服务业的比例过小。
二是发展空间受限。
随着高新区的开发建设,可使用的土地面积逐年减少,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所需的现有部分工业项目转移,新引进高新科技项目落地与可利用土地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
这样就需要用一种简洁的方式破解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受限、产业转移无序、区域经济带动能力较小的矛盾,采用“一区多园”模式则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它打破了高新区的固定边界,将各种优惠政策延伸到特定的特色产业园区,有利于区域内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区域经济的统筹协调发展。
通过高新区与“一区多园”科技园区内企业的联动和协作扩大创新集群与产业集群的深度和广度,能够更好地体现高新区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更好地发挥高新区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洛阳高新区实施“一区多园”的优势在洛阳高新区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与行政区共建的方式,分别于2001年与洛阳市吉利区政府合作建设了吉利工业园、2007年与洛阳市洛龙区政府合作建设了洛龙科技园。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方案-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方案正文:----------------------------------------------------------------------------------------------------------------------------------------------------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方案(洛阳高新区管委会)第一条为了保障洛阳高新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的顺利进行和保护被拆迁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2009〕9号)精神,结合我区拆迁、安置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安置是指居住安置。
第三条洛阳高新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由被改造村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实施。
城中村改造所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依照本方案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四条拆迁安置补偿应坚持依法补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五条地面附着物的调查登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凡被调查单位及个人都要积极予以配合,向调查人员提供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户口本、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等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
经核对无误后,被调查者和参与调查的区、乡(镇)、村工作人员同时在调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对拒绝接受调查而造成工作延误或影响工程进度的,按妨碍公务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洛阳高新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以下简称补偿标准)执行。
为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对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协议要求完成拆迁的民宅户,分时段给予奖励,时段划分标准如下(视具体拆迁项目而定):第一时段:给予每户5000元的奖励;第二时段:给予每户3000元的奖励;第三时段:给予每户1000元的奖励;第四时段:不予奖励。
第七条附着物调查人员应按照《补偿标准》计算补偿金额,填写地面附着物补偿表,并将补偿表复印件发至被拆迁单位及个人。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洛阳市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告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洛阳市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14•【字号】洛政通〔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洛阳市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通告洛政通〔2019〕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之规定,省政府于2019年5月17日下发《关于洛阳市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9〕564号),同意我市转用并征收洛龙区李楼乡二南村集体其它农用地7.089公顷,征收洛龙区李楼乡二南村集体建设用地0.5328公顷,共计7.6218公顷,作为洛阳市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现将批准的征收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面积、位置和用途征收洛龙区李楼乡二南村集体土地7.6218公顷,其中农村道路0.0812公顷、坑塘水面7.0078公顷、建设用地0.5328公顷。
四至范围:东至二南村农村道路,西至二南村坑塘水面,南至二南村居民点,北至二南村耕地、居民点。
拟作为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用地。
二、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土〔2016〕48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规定执行。
三、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洛龙区国土资源局(开元大道212号,联系电话:65156866)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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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开端,对人的全面、和谐发展影响深远。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抓紧编制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二〔2014〕968号)精神,满足我区居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职责,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惠普性,将学前教育纳入区域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办园规模和效益,增强办园活力,全面推动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发展现状第一期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区不断加大学前教育发展力度,学前教育事业获得了较大发展。
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区共16家幼儿园,比2011年新增幼儿园8所,其中2家为市级示范幼儿园,5家为市一级幼儿园。
截至目前,全区学前三年适龄幼儿3108人,在园幼儿2487人,入园率80%,其中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5%,全区普惠性幼儿园6家,在园人数1000余人。
注册的16家幼儿园,园长全部为幼儿教育中等师范院校毕业。
幼儿教师人数由158上升至231名,231人均为师范院校毕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豫政〔2011〕48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区充分利用现有小学闲置校舍,接纳辖区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建设附属幼儿园。
目前,全区16个小学已建成附属幼儿班40个,极大地缓解了幼儿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
为加快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管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洛开[2013]64号)、《关于印发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开[2013]65号)等政策,落实学前教育资金近200万元,引导幼儿园升级达标。
我区3家幼儿园被评定为8星幼儿园,7家幼儿园被评定为6星幼儿园,2家幼儿园被评为5星幼儿园。
三、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以示范幼儿园为引领,以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实现教育发展的结构性新突破。
用3年时间,共计投入500万元,在高新区建成2所以上公办或公办民营幼儿园,把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二)具体目标1. 增加学前教育资源,入园率稳步提升。
根据“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6千人应设置1所幼儿园”的要求,结合我区人口分布情况和流动趋势,2014-2016年,全区拟改扩建幼儿园6所,新增面积15000平方米,可容纳幼儿数约1000人,建设投资500万元,以社会力量投资为主。
2014-2016年,我区0-3岁儿童预计为3800人,3-5岁适龄儿童预计达3500人,学前三年教育分年度发展目标:2014年,全区新增幼儿学额360个,在园人数达到3108人,入园率达到80%;2015年,新增幼儿学额360个,在园人数达到3300人,入园率达到82%;2016年新增幼儿学额360个,在园人数达到3500人,入园率达到85%。
2.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形成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坚持全面覆盖、协调发展原则。
将学前教育作为发展教育、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切实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3.加强和改善对幼教师资队伍的管理,提高待遇、积极吸引优秀人才,对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在职称评定等方面实行同等待遇。
学前师资队伍建设上,为满足未来三年发展需要,2014年新增幼儿教师20名、2015年新增25名,2016年新增30名。
4.缩小城乡之间、园际之间办园水平差距。
不断激发办园活力,提高办园效益,努力让学前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根据我区人口变化情况,科学测算学龄前儿童数量分布,按照“就近入园、扩大规模”的原则,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
在布局规划上,要合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农村闲置校舍,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入园幼儿总人数,努力增加市级示范幼儿园数量。
4.坚持规范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幼教队伍上要实现按标准足额配备、学历达标率、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专科以上学历要占教师总数的10%以上。
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形成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在有条件的幼儿园还要积极开办家长学校,为学前幼儿及家长提供早期保育与教育服务。
5. 全面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充实幼教管理力量,对学前教育机构实行星级评比,优秀者给予资金、政策上的奖励,不合格者将依照规定取消其办园资格。
四、保障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区级统筹、布局规划、乡镇为主、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高新区管委会成立由管委会副主任张汉智同志任组长,教育、财政、物价、人事、公安、卫生、建设、民政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学前教育三年规划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学前教育管理。
领导小组在区文教体局设立办公室,由文教体局局长孙健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区文教体局负责抓紧完善政策规定,严格准入要求,加大基础建设,充实师资,深化教研,加强对保教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质量;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局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财政局负责制定落实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把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财政预算;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负责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的选聘、人事、工资待遇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和教职工社会保障政策;综治办、公安局负责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与卫生保健;民政、工商、质量监督、安监等部门分别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设施设备、餐饮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
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在建设中立足统筹城乡一体化大背景,落实《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意见》,按照标准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做到与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项目竣工验收要重点检查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确保幼儿园规划到位,建设到位,满足城市居民子女入学需求。
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
坚持“公民办并举,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积极创设条件,鼓励和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
一是完善配套政策,落实教育用地、园舍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奖补等优惠政策,采取奖补资金、闲置校舍出租等方式,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
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办园质量较高的民办园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是核算成本,根据市场需求实行弹性收费,适当提高民办园收费标准,保护和激发社会力量投资办园的积极性。
落实奖补政策,促进学前教育发展。
根据管委会制定《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洛开[2013]64号)、《关于印发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开[2013]65号)等政策。
落实对民办园各项兑现奖补奖励,扶持民办园稳步改进,达到标准园、优质园、示范园,提升辖区学前教育整体环境。
(五)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努力提高保育质量。
1.规范办园行为。
一是严格准入制度。
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
二是实行分类管理。
按优质园、标准园、合格园实行分类管理,鼓励民办幼儿园开展特色品牌建设。
三是加强安防措施。
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协同公安、交管和卫生、药监等部门,加大对幼儿园校车和食品卫生的联合监管。
四是规范收费行为。
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严厉查处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为由收取额外费用等违规行为。
五是通过实地考察、查看资料、现场咨问、走访座谈等方式,每年对幼儿园设施建设、园务管理、保教管理、师资建设和卫生保健等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努力打造一批特色示范幼儿园。
2.提高保教水平。
明确学前三年保教目标,规范使用幼儿教材,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保教结合,满足学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健全教研网络,大力开展学前保育、教育研究,依托课题引领,推动学前保育水平提升整体。
(六)切实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的地位、作用和有关政策,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管委会对在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推动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洛阳高新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附件洛阳高新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张汉智(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副组长:陈颖颖(管委会副主任)成员:牛红丽(区党工委委员、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郭建龙(区党工委委员、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晓兵(区政协工委副主任、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副局长)张敬慧(区物价所所长)张弟(区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局长)刘汝斌(区财政局局长)杜倩(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长)金铭辉(区公安分局局长)马元晓(区工商分局局长)孙建通(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局长)王利彬(区法制和信访局副局长)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局长孙建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