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生产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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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公司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项目经费的管理,优化科技经费配置,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公司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经费,包括公司自主投资经费和其他渠道来源的经费。

项目经费的管理坚持优化配置、专款专用、讲求效益、加强监督的原则。

项目经费的管理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并建立与项目申请、项目实施、检查评估、结题验收、追踪问效等相适应的项目经费管理模式。

第二章项目经费安排及使用项目经费要坚持项目管理的原则。

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具体包括: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

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与核批项目申报部门按有关要求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应当编制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

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专款专用原则:工程项目经费必须按照项目预算和合同约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勤俭节约原则: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成本。

(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经费预算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经费预算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包括项目前期、施工、竣工等阶段的资金需求。

第五条工程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草案。

(二)财务部门对项目经费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三)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对项目经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四)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将项目经费预算正式下达。

第六条工程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如确需调整,应按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三章经费支付管理第七条工程项目经费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进行。

第八条工程项目经费支付程序如下:(一)项目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提出经费支付申请。

(二)财务部门对经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支付金额符合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

(三)财务部门按照审核意见,办理支付手续。

(四)项目管理部门对支付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公司设立项目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工程项目经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监督检查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对工程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工程项目经费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模版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模版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合理配置和科学管理安全生产相关费用,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内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原则:统一管理、科学配置、合理使用、严格监督。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目标:确保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设施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有效、人员培训到位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确定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确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和费用来源。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生产设施建设费用;(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费用;(三)安全检查测试费用;(四)安全培训教育费用;(五)安全生产奖励费用;(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的确定应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结合安全生产需求进行合理的评估,制定明确的费用预算。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第八条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统一管理与监督。

第九条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预算编制、审核、使用三个环节进行管理。

第十条预算编制环节应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预算审核环节应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科学、具体。

第十二条预算使用环节应按照预算的规定,按需发放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经费到位。

第四章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告应包括安全生产费用的发放情况、使用情况等内容。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告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送,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档案,便于监督和审计工作的开展。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不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处罚。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规范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接受政府和社会各方资助的项目。

三、经费管理原则1.经费来源必须合法、规范,不能违法乱纪。

2.经费使用必须合理、透明、公正、有效,不能挪用、截留、浪费。

3.经费管理必须依据项目计划和预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经费专项专用,不得跨越使用。

4.经费管理必须强化内部控制,落实责任制,规范流程,保障经费管理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五、经费管理内容1.项目经费预算1)项目计划必须进行经费预算,确保经费支持保障项目实施。

2)经费预算和项目计划必须得到咨询机构的确认和文献支持。

3)经费预算必须考虑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动态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经费的规模和结构。

2.经费管理流程1)自身主体审批2)准备转账资料:拨款通知单、经费申请单、核算清单、调整意见书等。

3)经过专项审议和考核,经费从批准机关转移至区域账户,区域负责人根据项目组的资金需求,进行调节资金的划拨和分配。

3.项目经费决策1)在项目验收前,项目组必须面向审查委员会进行项目经费汇报。

2)审核委员会必须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评估,并发出决策,进行资金下拨和调整。

3)项目经费不能随意调用,凡存在巨大风险、价值损失和大量重复的项目,必须逐项进行权衡和消减。

4.经费来源与使用1)经费来源必须合法、规范,不能违法乱纪。

2)经费使用必须合理、透明、公正、有效,不能挪用、截留、浪费。

3)经费管理必须依据项目计划和预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经费专项专用,不得跨越使用。

5.经费管理制度的执行1)建立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对经费管理流程、预算、决策和划拨进行明确。

2)项目经费必须签署合同、签字,并取得资金登陆许可。

3)建立严格的会计制度和审查制度,制定统一的经费申请和报销标准,避免经费支出的瑕疵和过失。

六、所涉及附件1.自身主体审批文档2.拨款通知单3.经费申请单4.核算清单5.调整意见书七、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经费来源:指得到经费的源头。

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2023版

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2023版

XX建工有限公司 XXXXXXXX项目X X X X X X X 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X X X X X X X 项目部2023年5月30日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提取及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XX建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提取及使用办法2023版》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自身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项目部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筹措有章、支出有据、管理有序、监督有效”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 X X建工有限公司X X X X X项目部。

第三章安全费用计提标准第四条工程施工单位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类建设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二)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2.5%;(三)机电安装工程2%;(四)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1.5%。

第四章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第五条使用范围详见附表。

第六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项目部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上级单位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七条项目计提的安全费用应当专项核算,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应当取得发票、收据、转账凭证等真实凭证;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项目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透明度和有效性,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成果。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项目的经费管理,包括国内外资助的科研项目、商业项目等。

经费来源和编制1. 项目经费的来源可以包括政府拨款、合作伙伴投资、捐赠和其他资助方式。

2. 项目经费的编制应该经过详细的调研和估算,确保合理性和准确性。

经费使用和控制1. 经费使用应符合项目实施计划和预算,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2. 经费使用应遵循合规性和透明度原则,不得用于非法、不道德或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3. 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支出方式。

4. 经费使用应定期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经费报销和备案1. 项目参与人员应及时提交经费报销申请,提供相应的支出明细和原始凭证。

2. 经费报销应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和政策规定,确保合规性。

3. 经费报销应经过审批程序,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4. 经费使用的相关支出和报销记录应当备案并留存,便于监督和审计。

经费使用审计1. 项目经费的使用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2. 审计应独立进行,不受项目组织人员的干扰,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和可信。

3. 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参与人员,必要时采取整改措施。

其他事项1. 本管理办法的修订和解释权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织机构所有。

2. 任何与项目经费管理相关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提交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处理。

以上为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明确和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一)为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工作,保障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政
府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政府财政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拨付的资金管理活动。

(三)本办法所称项目,是指对社会发展有积极意义的方案、计划或
者事项,经政府投入一定的财政资金,经过一段时期后可以达到预定的目的。

二、经费支付
(一)项目经费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按期按金额支付。

(二)经费支付应当经过预算审批、拨付审批、结算审核、公开公示
等程序,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合理、有效。

(三)项目经费的支付要严格按照经审批的预算结构,实行拨款分析,禁止拨付及拨付给任何人报销不合理的费用。

(四)经费支付应符合财经法规的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禁止以任
何形式未经批准支付。

三、经费使用
(一)项目经费使用要严格控制,要求合理、有序、有效,不得用于
其他用途。

(二)项目经费使用应符合财政管理规定,依法缴纳税款、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等。

(三)经费使用要以实物计量,实施公示、审核制度。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项目经费的有效管理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成果的实现至关重要。

二、经费使用规定1. 项目经费应当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挪用或超出预算范围。

2. 经费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用于非项目相关的活动或支出。

3. 项目经费的使用应当经过合理审批程序,并保留相关的支出凭证和备查文件。

三、经费管理流程1. 经费申请:项目负责人应向上级部门递交经费申请,并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

2. 经费审批:上级部门应对经费申请进行审批,审核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经费拨付:经费审批通过后,上级部门应按照拨付计划将经费拨付给项目负责人。

4. 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在经费拨付后,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经费使用,保证经费的合理利用。

5. 经费监督: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经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经费报账和结算1.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经费报账,提供相关的支出凭证和报销单据。

2. 使用经费的单位应进行经费结算,核对经费使用情况和支出凭证,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经费结余或盈余的处理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不能私自使用或占为己有。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退还财政经费、给予警告、记大过、追究法律责任等。

六、附则本办法由项目经理负责解释和执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以上为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经费管理,共同维护项目经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 注:本文档内容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细则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东莞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研院")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电研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电研院科研项目实施和管理的经费,主要包括政府资助和单位自主投资经费。

第三条凡直接用于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和为科研服务的其他经费,均纳入财务室统一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的原则使用项目经费。

第二章支出范围第四条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一)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三)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四)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五)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六)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七)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八)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九)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

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

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十)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五条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某高速公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和规范某高速公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本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提取、使用和管理,为项目部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高速公路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项目部从营业收入中提取的,专门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的资金。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当遵循合理、必要的原则,提取比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当以项目部的营业收入为依据,提取比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当专项核算,不得与其他费用混用。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遵循合理、必要的原则,用于保障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设备购置、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

第九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用于与安全生产无关的支出。

四、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第十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账户,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核算。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

五、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挪用、侵占、贪污安全生产费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安全生产费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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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生产经费管理办法在公司“项目统筹管理、人员统一配置”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生产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真正实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明确公司生产人员的责、权、利,进而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项目生产经费的定义项目的定义:本办法所指项目包括公司承接的外部合同项目、公司自行确定的研发项目及非合同项目。

项目生产经费的定义:项目生产经费系指由公司项目评估组评估后确定的用于生产及其管理的工作经费。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支出(包括印刷费、差旅费、餐费、零星材料费、后期维护费等,不包括合同规定的设备采购费);二是项目组成员的津贴(含后期维护津贴)。

项目津贴为税前收入。

第二条项目生产经费的评估为了合理确定项目生产经费,组建由公司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组成的项目评估组。

项目生产经费数额由评估组根据各项目预估的实施情况进行合理评估后确定。

对于某些特殊的生产项目,经评估组测评后,认为项目资金不足的,公司给予适当的补贴。

第三条项目经理其职责的确定项目生产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为项目生产管理(重点是进度与质量)及成本控制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经理对项目生产经费具有支配权,在符合财务制度的情况下可审批报销单据,经总经理审阅签字后报销。

项目经理由公司管理层确定。

项目组成员由项目经理商管理生产的副总后确定。

第四条项目内部合同项目实施前,项目经理代表项目组与公司签订项目生产责任书。

第五条项目组内部核算分配方式项目实施前,项目经理应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书,划分好工作量(如功能模块等),明确项目组成员分工,以便于项目组进行内部核算。

项目实施计划书应及时报公司管理生产的副总备案。

项目组内部的津贴分配方案由项目经理拟定,经全体项目组成员民主讨论并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层审批。

项目组成员对津贴分配有异议,在与项目经理协调无果的情况下,由公司管理层协调解决。

第六条项目奖惩项目组应当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的实施和生产管理。

公司将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组进行适度的奖励与惩罚。

按质按量提前完成项目的(以委托方试运行意见和公司内部验收通过为时间标志),公司将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提前天数)÷(合同规定天数)×(项目生产经费)。

奖励额度上限为该项目生产经费的30%。

项目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以委托方试运行意见和公司内部验收通过为时间标志),公司将给予扣除部分津贴的惩罚。

扣除津贴额度=(推迟天数)÷(合同规定天数)×(项目生产经费)。

惩罚额度上限为该项目生产经费的30%。

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必须由评估组确认后方可免于惩罚。

项目文档应按ISO9000质量控制程序要求按阶段及时提交。

项目文档的提交时间和质量是公司对项目进行内部验收的前提,同时公司将视项目实施质量情况给予项目生产经费5%以内的奖励或惩罚。

项目经理的奖惩记录将影响以后承担项目的优先权。

第七条项目津贴的发放项目通过公司组织的内部验收后,即可向公司财务申请项目结算。

公司财务在预估后期支出的前提下结算出项目津贴数额,并给项目组发放30%的项目津贴;项目通过委托方验收后,发放60%的项目津贴;剩余10%在项目质保期满后发放。

因委托方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及时验收的,由公司酌情发放项目津贴。

第八条办法生效时间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2008年1月1日前的项目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广东华南水电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只有直接从事勘测设计、科研、工程咨询、四技服务、工程监理、工程承包等人员发生的人工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列入项目(工程)成本的人工费项目中。

计件工资可直接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计时工资应按劳动定额管理部门提供的工时统计资料和按核算对象归集生产人员的实际工时比例进行分摊,分别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

生产处、所、队室等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人工费列入间接费用。

院、分院(总队)本部管理人员人工费列入管理费用。

单独设立的经营部门人员人工费列入经营费用。

直接生产人员非生产时间(如开会、学习、参加社会活动以及生产间断等)的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计入间接费用。

停工、窝工的人工费计入营业外支出。

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比照工资分配的列支渠道按比例进行分配。

对几个项目(工程)核算对象共同发生直接生产人员的人工费,可用“工天法”或“工时法”进行分配。

计算公式如下:日(工时)当期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总额=————————————————-工资率各项目(工程)实用工天(工时)之和某项目(工程)该项目(工程)实日(工时)=×应负担工资费用用总工天(工时)工资率3.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与浮动(总挂总提)办法的企业,其工资及计提的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办法按下列规定执行。

(1)列入成本费用的工资包括:①当年经有关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中,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的各类人员的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和补贴;②经批准在工资总额基数之外单列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安排的新增人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如复员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等;机构合并、撤消或成建制职工划入、调出,国务院重大经济改革措施出台对工资总额有较大影响时,应报有关部门对工资总额基数进行相应增减。

③经批准提取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不列入工资总额范围。

(2)企业当年新增效益工资应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未完成挂钩指标按规定下浮的工资直接冲减管理费用。

(3)工效挂钩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未批准前以核定的工资基金数为依据。

为了便于核算,工资的分配,仍以工资计算单(表)等有关资料当期工资实际支出额与按国家政策规定必须安排的新增人员的按工资实际支付额列入有关的项目(工程)成本和部门。

企业实行工效挂钩按规定提取新增效益工资,应根据总公司在新增效益工资审批表上批准的数额列入管理费用。

申报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经批准提取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按提取数列支。

按规定列入成本费用的物价补贴,按实际支付数列支。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核定的企业本月新增人员当月实+企业工资总额基数工资总额基数际增加的工资额=————————————————-1与实发工资差异率企业本月实实发物资实发各种--发工资总额等节约奖价格补贴某单位本月列本单位本单位实本单位实企业工资总额入成本的工资=(实发工-发的物资-发的各种)×基数与实发工总额基数差额资总额等节约奖价格补贴资差异率某单位本本单位实发工本月列入本月本月月列入成资总额(扣除成本的工提取的实发的本的工资=实发节约奖和±资总额基+物资等+各种价总额价格补贴)数差额节约奖格补贴各生产单位应计入项目(工程)成本的工资额确定后,在项目(工程)成本“人工费”及间接费用之间的分配,也可按各类人员的工资实际支付额为基础,采用上述办法进行分配。

(4)挂钩企业工资费用计入项目(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的分配方法与未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与挂钩浮动企业的分配方法相同。

(5)挂钩企业职工福利费,应按当年实发的工资总额和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提取比例计算。

第二十七条物资材料核算及分配。

物资材料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加工、整理、挑选费用及应交纳的税金。

1.对领出并已消耗的物资材料、燃料、动力和其他物料消耗等,对能直接归属于某个(工程)成本的应按领用时的受益对象列入该项目(工程)的“材料费”项目;生产处、所、队室等生产单位领用的不能直接归属某个项目(工程)成本的物资材料列入间接费用;院部领用的物资材料和经营管理部门领用的物资材料等分别列入期间费用管理费用和经营费用。

对几个项目(工程)核算对象共同耗用的物资材料,可用下列方法分配:某种物资共同耗用某物资材料的费用总额=————————————————————————材料分配率各核算对象的物资材料定额消耗量(或定额成本)之和某核算对象应分某核算对象物资材料某种物资=×摊物资材料费用消耗定额(或定额成本)材料分配率已领未用的物资材料、燃料等,应在月末办理退料手续;需留下月继续使用的,也要办理假退料手续。

生产剩余的各种边角余料、下角料、废料以及回收的包装物等,也应在月末办理退料手续,冲减有关项目成本或费用。

各单位、各部门一律不准有账外物资材料。

2.企业库存物资可采用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进行物资材料日常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平均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领用物资的实际成本。

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物资材料日常核算的,月终必须将领用物资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物资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应当按照物资材料类别进行核算。

成本差异必须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

物资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可以按当月的成本差异率计算,也可以按上月的成本差异率计算,物资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一般在会计年度内不得改变,需要变更的,应在变更前报上级主管部门(总公司)批准。

物资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由相关物资管理部门集中核算,列转各单位,由各单位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各单位自购物资材料料差,比照上述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分配计入有关核算对象。

3.企业应建立健全存货收、发管理制度,确定合理库存量,减少资金占用,降低存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十八条其他直接费用的核算及分配除人工费、物资材料费以外的可以直接归属某个项目(工程)成本的费用列入该项目(工程)的“其他直接费用”项目。

如招标投标费、勘测现场零杂费等。

对几个项目(工程)核算对象共同耗用的其他直接费用,可用下列方法分配:某种其他直接费实际发生额费用分配率=——————————————————————各受益项目(工程)的实际(或预算)工料费之和某项目(工程)应负该项目(工程)实际=×费用分配率担的其他直接费(或预算)工料费之和第二十九条间接费用的核算及分配。

企业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及其不能直接归属某个项目(工程)的费用在“间接费用”科目核算。

如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和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1.间接费用由各生产处、所、队室等生产单位汇集和分配,同时根据目标成本责任制的要求,按照费用的性质和责任归属,实行分级归口核算和管理,将分解的成本费用指标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2.计入成本费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当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可选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计提方法及使用年限,分类按月计提。

并按固定资产受益的生产单位、管理和经营部门,分别计入“间接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科目的有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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