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B-32场地租赁管理办法
场地租赁管理制度

场合租赁管理制度1.前言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场合租赁行为,保证场合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场合租赁行为,包含会议室、训练室、办公室等场合。
3.场合租赁流程3.1 租赁申请•租赁方向职能部门提出场合租赁申请,申请内容包含租用日期、租用时间段、租赁场合、租赁目的等。
•职能部门依据申请审核租赁需求,推断是否符合合理利用场合的原则。
•若申请通过审核,职能部门将供应场合租赁合同或协议供申请方签署。
3.2 租赁合同签署•申请方收参加合租赁合同或协议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并交回职能部门,确认遵守租赁规定。
•职能部门在收到签署文件后,将保存一份备案,同时将一份交给申请方。
3.3 归还与续租•租赁期届满前,申请方需书面通知职能部门是否需要续租或归还场合。
•若需要续租,需提前与职能部门协商,重新签署相关租赁合同。
•若不续租,申请方应在商定期限内归还场合,并向职能部门填写归还报告。
4.管理标准4.1 场合安全管理•场合使用方应确保场合内设施设备的安全,做到合理使用并避开无关人员进入。
•使用场合期间,如遇火灾、事故等紧急情况,应立刻拨打相关应急电话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4.2 场合设备维护与保养•场合使用方应对所租用的场合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可用性和寿命。
•如发现设备损坏、故障或异常,应及时报告职能部门并搭配处理。
4.3 场合卫生与环境管理•场合使用方应保持场合卫生乾净,妥当处理垃圾,并搭配企业内部卫生布置。
•禁止在场合内吸烟、酗酒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行为。
4.4 场合资源的合理利用•场合使用方应依据实际需求合理布置场合使用时间和人数,避开造成资源挥霍。
•对于同一时间段有多个部门申请租赁的情况,职能部门将依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调配。
5.考核标准5.1 租赁合同执行情况考核•依据租赁合同商定,场合使用方需要定时归还场合,且保持场合设备的完好状态。
场地出租管理制度

场地出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场地出租管理制度,规范出租场地的行为,保证场地出租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出租的场地,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活动场地、体育场馆等。
第三条场地出租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场地出租的流程和规则,保证场地的合理利用,确保出租行为的合法合规。
第四条场地出租管理制度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
第五条场地出租管理制度的实施单位为场地管理单位,负责出租场地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场地出租程序第六条场地出租程序包括出租申请、审批和签订出租合同等步骤。
第七条出租方在租用场地前需要向场地管理单位提交租用申请书,并填写租用场地的具体信息和使用目的。
第八条场地管理单位在收到租用申请后,需要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租用。
第九条出租方在获得批准后,需要和场地管理单位签订出租合同,明确租用时间、费用、使用规则等内容。
第十条出租方在签订合同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规定使用场地,不得私自转租或变更场地使用用途。
第十一条出租方在使用场地结束后需要及时交还场地,并接受场地管理单位的检查。
第三章场地出租费用第十二条场地出租费用根据场地的使用时间、面积、设施等情况进行收取。
第十三条出租方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规定交纳租金,并在使用结束后及时结清费用。
第十四条场地管理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出租费用进行调整或者变更,并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十五条出租方在逾期未支付出租费用时,场地管理单位有权终止出租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场地出租安全保障第十六条场地管理单位有责任保证出租场地的安全性,并对场地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出租方在使用场地时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动场地设施,确保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出租方在使用场地时需要遵守场地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按照要求配备安全人员,并配合场地管理单位的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出租方在使用场地时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场地管理单位报告,并根据要求进行应急处理。
场地 租赁管理制度

场地租赁管理制度为了有效管理和规范场地租赁活动,保证场地租赁秩序,推动场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场地租赁活动,保障场地租赁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场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1.2 原则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2.1 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场地租赁活动,保障各方的利益平等。
1.2.2 依法依规原则:租赁活动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合法经营。
1.2.3 原则原则:租赁活动需遵守市场原则,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租金定价,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1.2.4 效率原则:租赁活动需高效管理,提高场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
二、场地租赁管理机构和职责2.1 场地租赁管理机构场地租赁管理机构是指按照法定程序设立的负责场地租赁管理的机构,主要负责场地租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场地租赁活动的审核和监督等工作。
2.2 场地租赁管理机构的职责2.2.1 制定场地租赁政策和规定,制定租金标准和缴费标准等。
2.2.2 组织场地租赁工作的保障和监督,确保租赁活动的顺利进行。
2.2.3 督促各租赁主体履行合同或协议,维护租赁主体的合法权益。
2.2.4 开展场地租赁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5 统计和分析场地租赁数据,编制相关报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
2.2.6 开展场地租赁宣传教育,增强租赁主体的租赁意识和规范意识。
三、场地租赁主体和条件3.1 场地租赁主体场地租赁主体是指依法取得场地租赁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个人等。
3.2 场地租赁条件3.2.1 场地租赁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固定经营场所。
3.2.2 场地租赁主体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场地租赁许可证或登记证书。
3.2.3 场地租赁主体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能力,能够保证场地租赁活动的顺利开展。
3.2.4 场地租赁主体应遵守场地租赁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并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场地租赁管理办法

场地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地租赁活动,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本场地进行的租赁活动。
第三条场地租赁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场地租赁双方应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租赁管理第五条场地租赁申请者应向管理者提交以下材料:(一)租赁申请书;(二)申请者的有效身份证件;(三)租赁用途说明及使用计划;(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六条管理者应在收到租赁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第七条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租赁双方名称及联系方式;(二)租赁场地的位置、面积及用途;(三)租赁期限;(四)租金及支付方式;(五)租赁双方的权责;(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八条场地租赁期间,租赁者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二)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安全;(三)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结构或设施;(四)不得转租或转让租赁权;(五)遵守场地的管理规定,接受管理者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租金管理第九条场地租赁的租金标准由管理者制定,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
第十条租赁者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租金。
第十一条租赁者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四章场地维护第十二条场地管理者应定期对场地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场地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场地管理者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为租赁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十四条场地租赁期间,如场地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租赁者正常使用的,管理者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场地租赁双方违反租赁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场地租赁期间,如因租赁者的原因导致场地损坏的,租赁者应承担修复责任。
第十七条场地租赁期间,如租赁者违反法律法规或场地的管理规定,管理者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租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制度

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租赁场地的物业管理活动。
2. 物业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租赁场地的安全、清洁、有序,以及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二、租赁管理1. 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用途、管理费用、维护责任等条款。
2. 租赁期间,承租方应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
三、安全与秩序1. 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门禁系统、监控设施、消防管理等。
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场地内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四、环境与卫生1. 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租赁场地的清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2. 承租方应妥善处理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五、设施维护1.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场地内的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
2. 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六、费用与收费1. 物业管理费用应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
2. 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逾期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承租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
2. 严重违规者,物业管理公司可终止租赁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
八、合同变更与解除1. 租赁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遵循合同法规定,双方协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协商解决。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通过物业管理公司正式发布的文件进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的物业管理制度模板,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确保所有规定都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场所租赁安全管理制度

场所租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场所租赁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保障承租人和租赁场所的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场所租赁活动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活动场馆、演出场所等。
第三条目标与原则: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严格的场所租赁安全管理机制,确保租赁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
第四条主要任务:本管理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明确场所租赁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管理流程,制定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承租人和租赁场所的安全。
第五条安全管理责任:租赁场所的出租方、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对租赁活动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当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安全管理内容:安全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应急预案等。
第八条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的目标是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场所租赁活动的安全。
第九条安全管理效果评估: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十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租赁场所应当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出租方和管理员等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场所租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租赁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场所租赁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等。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关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巡查检查、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租赁场所应当制定适用于自身情况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入口的设置、安全巡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等。
场地租赁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场地租赁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场地租赁服务质量,确保场地租赁业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场地租赁业务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租赁双方权益。
第二章场地租赁流程第四条场地租赁前,租赁方需向本公司提交租赁申请,包括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等信息。
第五条本公司收到租赁申请后,对租赁场地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场地符合租赁要求。
第六条租赁双方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及租赁需求,协商确定租赁价格、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等条款。
第七条租赁双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租赁合同签订后,租赁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第九条租赁期满,租赁方需提前通知本公司,办理场地归还手续。
第三章场地租赁合同管理第十条场地租赁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1. 租赁双方基本信息;2. 租赁场地名称、地址、面积、用途;3. 租赁期限、租金、租金支付方式;4. 租赁场地使用要求、限制;5. 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6.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7.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场地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租赁合同签订后,本公司负责合同备案、存档。
第四章场地租赁费用管理第十三条场地租金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支付方式可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第十四条租赁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本公司有权采取催收措施。
第十五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租赁方应结清所有租金。
第五章场地租赁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租赁场地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租赁方应确保租赁场地使用安全。
第十七条租赁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八条租赁方应定期对租赁场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九条租赁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场地租户管理制度
场地租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地租户的行为,保障场地租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场地租户的公共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租用场地的租户。
第三条场地租户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我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我公司有权对场地租户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场地租户应当保护场地的环境和设施,不得损坏场地的公共设施,不得侵占他人的个人空间。
第二章场地租用管理第六条场地租户在租用场地之前,应当提前向我公司登记并申请租用,经我公司同意后方可使用场地。
第七条场地租户应当按照约定时间租用场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场地,不得擅自延长使用时间。
第八条场地租户在使用场地时,应当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不得污染场地环境。
第九条场地租户在使用场地时,应当遵守规定的使用规则,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用途,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第十条场地租户在使用场地时,应当保护场地设施,不得损坏场地设施,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汇报给我公司。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一条场地租户如违反管理制度的规定,我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的场地租户可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一般违规的场地租户可以给予罚款处理,金额根据违规行为轻重决定。
3. 暂停使用:对严重违规的场地租户可以暂停其使用场地的权利,直至其整改。
4. 终止合同:对严重、多次违规的场地租户可以终止其场地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对于因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场地租户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任何变动,将提前通知场地租户。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第十五条场地租户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以向我公司提出,我公司将及时处理并回复。
以上管理制度如有所缺失之处,欢迎各位多提宝贵意见。
感谢合作。
QJ-B-32场地租赁管理办法
公共区域场地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规范杭州钱江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场地租赁,有效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加强场地出租工作的经营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资产公司使用或受托管理的公共区域场地出租业务(公共区域是指正常营业面积中的非商户租用区域)。
2. 钱江新城核心区、城东新城等有关由资产公司负责管理的公共区域场地出租业务均按照本规定执行。
三、租赁管理杭州钱江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为公共区域场地租赁管理归口部门。
在场地租赁商务洽谈时,杭州钱江新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公司)和杭州钱江新城商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旅公司)等部门应积极参与,为客户提供传媒策划、商旅服务等专项增值服务。
四、租赁流程1. 意向承租客户填写《公共区域场地租赁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交活动方案及对外资质等材料,报物业公司审核。
2. 物业公司对承租客户场地使用活动方案进行审核(方案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效果、工程需求等),重点对活动用水用电、活动具体场地等审核把关。
3. 根据审核通过活动方案,物业公司提供场地租赁报价及保安、保洁、水电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传媒公司和商旅公司提供相关专项增值服务报价。
4. 物业公司与场地承租客户签订《场地租赁服务协议》(见附件2),承租客户按协议约定日期向物业公司缴纳相关费用。
5. 物业公司收到费用后,与承租人现场对接,确定现场管理所需配合事项,并开具工作协办单落实配合人员。
6. 承租客户需提前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撤场手续,填写《撤场申请单》(见附件3);物业公司与承租客户现场确认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损坏情况。
7. 物业公司根据协议和《现场管理费用结算单》(见附件4)与承租客户进行费用结算。
五、费用计取1. 场租费收取标准不得低于《公共区域室内外场地租赁收费标准》(详见附件5)的评估价,场租费由物业公司收取。
场地租赁管理制度范文
场地租赁管理制度范文场地租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地租赁管理工作,提高场地利用效益,保证场地租赁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场地租赁活动。
第三条场地租赁活动指本单位将自有场地及设施向外单位或个人出租的行为。
第四条场地租赁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场地租赁活动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场地租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细化管理流程,确保场地租赁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场地租赁的申请与审批第七条租赁者在使用场地前,应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租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八条租赁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 租赁者基本信息,包括单位或个人名称、联系方式等。
2. 租赁场地及时间,包括租赁地点、使用时间等。
3. 租赁场地用途,包括会议、培训、演出等。
4. 租赁者所需设施与人员,包括需要提供的场地设施以及是否需要提供工作人员。
5.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九条租赁申请应提前五个工作日提交。
第十条租赁申请的审批程序如下:1. 收到租赁申请后,由租赁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2. 初步审查合格的租赁申请,经租赁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3. 单位领导审批通过的租赁申请,通知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章租赁合同的签订第十一条租赁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租赁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1. 出租方及承租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 租赁场地的位置、面积、使用时间等相关信息。
3. 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4. 租赁期限。
5. 场地设施的使用规定。
6. 维修保养责任。
7. 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三条租赁合同应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四章场地租赁的管理与服务第十四条出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保证场地的安全和卫生,提供租赁所需的设施和服务。
第十五条承租方在使用场地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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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场地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为规范杭州钱江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场地租赁,有效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加强场地出租工作的经营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资产公司使用或受托管理的公共区域场地出租业务(公共区域是指正常营业面积中的非商户租用区域)。
2. 钱江新城核心区、城东新城等有关由资产公司负责管理的公共区域场地出租业务均按照本规定执行。
三、租赁管理杭州钱江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为公共区域场地租赁管理归口部门。
在场地租赁商务洽谈时,杭州钱江新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公司)和杭州钱江新城商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旅公司)等部门应积极参与,为客户提供传媒策划、商旅服务等专项增值服务。
四、租赁流程1. 意向承租客户填写《公共区域场地租赁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交活动方案及对外资质等材料,报物业公司审核。
2. 物业公司对承租客户场地使用活动方案进行审核(方案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效果、工程需求等),重点对活动用水用电、活动具体场地等审核把关。
3. 根据审核通过活动方案,物业公司提供场地租赁报价及保安、保洁、水电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传媒公司和商旅公司提供相关专项增值服务报价。
4. 物业公司与场地承租客户签订《场地租赁服务协议》(见附件2),承租客户按协议约定日期向物业公司缴纳相关费用。
5. 物业公司收到费用后,与承租人现场对接,确定现场管理所需配合事项,并开具工作协办单落实配合人员。
6. 承租客户需提前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撤场手续,填写《撤场申请单》(见附件3);物业公司与承租客户现场确认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损坏情况。
7. 物业公司根据协议和《现场管理费用结算单》(见附件4)与承租客户进行费用结算。
五、费用计取1. 场租费收取标准不得低于《公共区域室内外场地租赁收费标准》(详见附件5)的评估价,场租费由物业公司收取。
2. 保安、保洁等物业服务费和水电费另行计费,由物业公司收取。
3. 租赁保证金由物业公司负责向收取,待租赁期结束后,物业公司确认无设备、物件损坏且各项费用结清后予以无息退还。
保证金收取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实际承接总费的10%,同时结合承接活动规模大小,大型活动保证金每次不得低于5万元;中型活动保证金每次不得低于2万元;小型活动保证金每次不得低于5千元。
4. 传媒策划、商旅服务等协办事项需与商旅和传媒公司另行协商计费。
5. 如公益活动等需部分或全部减免场租费,则需物业公司上级主管单位的书面优惠批示意见。
六、其他本办法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自印发日起试行。
附件:1. 公共区域场地租赁审批表2. 场地租赁服务协议3. 撤场申请单4. 场地租赁评估价目表5. 现场管理费用结算单附件1:公共区域场地租赁审批表备注:1、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场地使用方案等;2、如享受场租优惠附书面批示意见。
附件2:场地租赁服务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场地租赁服务协议,具体如下:第一条场地使用范围乙方使用甲方在位置的场地,面积约平米。
(附件一:场地示意图),主要用于展示类活动。
(如活动为短期的、单一内容的,请详细注明活动内容)第二条使用期限场地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乙方可提前两天进场;场地交还时,乙方应负责将场地恢复至交付时的状态。
第三条费用收取1、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元整);2、支付方式:租金按(一次性/季度)支付,乙方自协议签署生效 5 日内、并在进场前,支付租金总额的 %(¥)予甲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向乙方出具等额发票。
3、乙方自协议签署生效贰日内,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场地使用保证金,甲方提供收据。
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管费、场地清理费、水电费等),并将场地恢复至交付时状态后,甲方将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4、甲方账号:开户行:公司名称:第四条相关约定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场地使用期间的各项工作提出合理要求和具体修改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执行;2、甲方不干扰乙方的正常合法经营;3、甲方应按约定按期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并协助乙方进行现场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4、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租赁场地并将活动方案内容报甲方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整,直到达到甲方要求。
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能进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审核通过后乙方填写工作联系单,方能进场。
5、乙方应保证场地活动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以展示发布类项目为主,不涉及现场售卖。
6、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活动资格,按照相关审批部门核准的活动开展各项工作,并负责场地活动的相关审批事宜;甲方应协助乙方提供备案和审批过程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甲方不承担相关费用;因审批手续不全或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事项引起的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进场前需签订《场地使用承诺书》,明确场地使用期间的安全责任。
8、乙方在场地使用过程中,可根据活动需要对场地进行适当装饰,但不能破坏原有设备及结构,不得遮挡人行通道和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场地使用到期日,将场地恢复至交付时状态。
9、乙方在场地使用期间,如有活动空档期,请提前15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同意对履行合同中的一切相关资料仅限于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协议所使用,双方及其雇员应对其所知悉的双方商业机密承担保密义务。
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保密业务终止。
2、双方应对与本框架协议有关的讨论及谈判的过程中涉及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协议的内容保守秘密。
非经双方允许,不能向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时缴纳场地使用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保留追究权利。
2、乙方未按约定缴纳场地使用租金,按每日支付租金总额千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5日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没收场地使用保证金。
3、乙方未在进场前未按约定缴纳租金和场地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场并解除协议,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违反“第四条相关约定”中第4.5.6.7条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没收场地使用保证金。
5、乙方违反“第四条相关约定”中第8条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未履行,甲方可联系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并在场地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6、甲方因客观原因未按时交付场地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场地使用期限可相应顺延。
第七条其他约定1、场地使用期间,因政府或钱江新城管委会要求,需要短期使用该场地进行公益类活动,乙方需无条件空出场地并予以配合,相应的时间在使用期满后补足。
2、合作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作协议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合作优先权。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它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及时开展本协议细化事项协商;在本协议之外的其它重大合作事项(包括未来新的合作事项)可另行协商。
3、在协议执行期间若有后加项目再另行商定。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场地使用承诺书为了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场地使用的相关工作,确保场地使用及相关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我单位承诺如下:一、保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活动所需的相关手续的报批和报备,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安批文、消防批复等。
三、负责活动的所有执行工作。
如因活动需要需对场地进行适当装饰、增设相关设备的,保证提前与场地管理方沟通,取得场地管理方同意确认后再实施相关工作,并保证撤离前将场地恢复原状。
如因活动造成场地设施设备损坏的由本单位承担修复责任或实际损失赔偿责任。
四、由本单位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活动搭建、撤场及活动期间秩序的维护,确保观众、演员、工作人员及场地设施的人身、财产安全。
五、保证具有举办相同类型和规模的活动所必须的风险防范管理经验,如因管理瑕疵或过错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本单位承担责任并由本单位负责向权利方赔偿。
六、本单位保证积极配合,服从场地管理方的管理,保证所有活动执行工作按照场地管理方的要求和意见进行处理,直到达到场地管理方的要求;七、负责承担活动筹办期间及活动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活动搭建费、宣传费、相关设备租赁费、交通费等。
八、本单位保证所有活动单位不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场,活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悬挂物品须符合相应的安全鉴定。
九、严格按照约定的活动时间按期举行,不得提前结束或延迟结束活动时间(活动的时间为年月日- 月日)如因场地管理方行政命令等原因需要活动提前结束或作出调整的,本单位无条件服从场地管理方要求。
(承诺单位)年月日附件3:撤场申请单附件4:②以上1、2、3项最小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
③大型餐饮类、烟花类等垃圾密集型活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垃圾清运费。
④以上费用结算(单)只适用于短期活动,长期活动费用结算另行协商。
杭州钱江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负责人签字:活动主办方(盖章):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5:公共区域室内外场地租赁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