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后,还可以要求单位发工资吗
2024年湖南省产假精选实施细则

2020年湖南省产假最新实施细则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下文是关于20xx年湖南省最新休产假的规定,仅供参考!20xx年湖南省产假最新规定1、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假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其晚育奖励假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职工单位负责补足。
生育津贴的办理条件享受生育津贴的条件各地区大同小异,以北京市为例,须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并按规定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的(注: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须满9个月;如果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生育后连续缴费须满12个月)。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生育津贴=申领人生育当月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湖南执行158天产假、20天护理假政策,未执行可举报全面二孩时代来临,如何科学孕育、健康喂养是很多准妈妈们关心的问题,而怎么休产假,可以休多久产假也成为准妈妈们迫切关注的问题。
昨天,就传来了湖南最终产假与护理假的消息,湖南执行女方158天产假、男方20天护理假政策!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相关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决定)》,经过分组审议,修正案将女方产假调整为158天,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变更为20天。
根据《条例(20xx版)》第二十一条,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家规定产假98天+60天延长产假,男方均享受20天护理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孕期被辞退生育津贴怎么办

孕期被辞退生育津贴怎么办怀孕期间被辞退生育津贴怎么办怀孕期间被辞退生育津贴的处理方法如下:1、了解相关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女性怀孕和分娩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申请失业保险金:如果被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重新就业,需要先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失业保险金;3、申请生育津贴:如果怀孕期间被辞退,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期被辞退生育津贴还发吗不发,生育津贴领取需要在职。
但是用人单位辞退之后要赔偿。
国家对于对弱势怀孕女职工有法律保护,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生活****难以有保障。
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就要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生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辞退孕妇需要赔偿生育津贴吗辞退孕妇需要赔偿生育津贴。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
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如果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员工领了生育津贴,企业还发工资吗

问:员工领了生育津贴,企业还发工资吗?答:员工领了生育津贴后,企业不用另外再发工资。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则应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生育期间的工资。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计入本人当期的工资总额收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企业不得克扣。
参考法规: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2.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5条;3.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第10条;4.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15条第2款;5.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3条;6.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第2条。
例:2008年5月,小李从北京一家金融投资公司跳槽到某证券公司任高级职员,合同约定小李的基本工资3000元,奖金根据公司业绩考核办法按月、季、年度发放,收入比在原公司高了很多,并且该证券公司很规范地为包括小李在内的所有职工都按时足额缴纳全部的社会保险。
2009年12月底,因为生子,小李开始休产假。
小李生产住院期间的大部分费用都由生育保险承担,初次尝到了生育保险的甜头,而小李休产假期间,公司每月都把基本工资3000元打到小李的银行卡上,虽然比平时有奖金时的月收入低很多,但是想到之后还能拿到一笔生育津贴,小李还是感到很欣慰。
2010年4月,小李上班后,听说生育保险基金已把自己的生育津贴打给了公司,小李到人事部门询问,得到的答复是,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而且小李的产假工资还高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公司也已按北京市相关规定补足差额,提前发放给了小李。
生育津贴工资支付凭证(4篇)

生育津贴工资支付凭证(4篇)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生育津贴工资支付凭证的资料4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篇一:生育津贴工资支付凭证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真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关于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关系之争,竞然有许多HR都不甚熟悉,外行话频出,实在令人忍禁不住,本人理一下思路,分享如下:第一部分: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由来产假工资:严格地说产假工资是计划时代的产物,那时没有社保体系,员工退休工资由劳动局审批,所在企业支付;同样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待遇也由所在企业支付,俗称产假工资,有按生产前工资发放的,有放基本工资的,总之根据企业的状况及规定标准发放。
生育津贴:是社保体系中包含生育保险后的产物,由企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选择缴费基数及所在地区规定的缴费比例,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生育后递交相应材料后由企业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经社保部门审批后发放至员工(也有地区发放至单位)。
第二部分: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区别工资的概念:是指给普通劳力的报酬,以劳动时间为基础来计算。
换取员工依据合约或其他协议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报酬津贴的概念: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补偿的一种工资形式。
津贴分配的唯一依据是劳动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的优劣,而不与劳动者劳动的技术业务水平及劳动成果直接对应和联系。
津贴不与技术业务水平及成果直接联系,这就决定了它是一种补充性的工资分配形式。
津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津贴具有相对均等分配的特点。
根据工资、津贴相应的概念,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的货币形式称为生育津贴更为妥贴。
第三部分: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组成一、产假工资的组成:基本工资+其他(由各单位决定),报销生育费用二、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各项:1.生育津贴:社保缴费数*享受月数2.生育的医疗费用:产前检查、生产费用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4.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上年度本地区社会平圴工资的2%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其他费用第四部分:生育津贴与实际工资的差异了解了生育津贴的概念后,相信没有人再问:员工享受了生育津贴后是否还要支付产假工资?1.哪么如何理解生育津贴与实际工资的差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企业应以员工的实际工资为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故理论上,员工享受的生育津贴待遇应等同于休产假前上班的正常工资。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吗

Word 文档1 / 1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吗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临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宠爱。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冲突吗:不冲突。
生育津贴不是产假工资。
一般来说,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发放的生活费用。
但是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
两者发放的主体不同。
生育津贴是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然后由用人单位发给生育职工的;但是产假工资却是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的。
单位必需参加生育保险才能享受生育津贴。
而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确定年限,比方满一年。
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到达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爱惜特别规定》第8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依据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依据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准备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北京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和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产假期间⼯资发放标准和规定是怎样的⽣育津贴按照⼥职⼯本⼈⽣育当⽉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育津贴为⼥职⼯产假期间的⼯资,⽣育津贴低于本⼈⼯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
⽣育⼥⼯在领取⽣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付产假期间⼯资;超过⽣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
⼀、北京1、⾸先,期间公司发放的和局发放的⽣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育津贴的计算⽅法为:⽉缴费⼯资/30天×产假天数。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需向职⼯⽀付⼯资,⽽是由公司凭的⽣育凭证,到基⾦处为其申请⽣育津贴,以⽣育津贴作为期间的⼯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缴纳的⽣育保险费基数低于⼥职⼯上年度平均⼯资收⼊,那么将导致⼥职⼯领取的⽣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资。
不得在⼥职⼯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资。
规定:产假,⼯资应全拿。
第⼀种:是⽤⼈单位为⼥职⼯缴纳⽣育保险的,⼥职⼯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1、⽣育津贴;2、⽣育;3、计划⽣育⼿术医疗费⽤;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
⼆、北京⼥职⼯产假为九⼗⼋天,其中产前休假⼗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五天。
多胞胎⽣育的,每多⽣育⼀个婴⼉,增加产假⼗五天。
⼥职⼯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定时间的产假。
1、怀孕不满四个⽉流产时,⼥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资照发。
2、产假期满,因⾝体原因仍不能⼯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北京产假期间⼯资发放标准是有明确规定的,⽣育职⼯在领取⽣育津贴期限内单位不⽀付,超过⽣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资有公司发放,没有⽣育津贴的由公司进⾏发放,发放的要达到职⼯的标准⼯资,北京对于产假时间也有⾃⼰的规定,想了解更多此⽅⾯的规定建议咨询来为您解答,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
产假结束前提前上班,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拥有

产假结束前提前上班,生育津贴和工资可以同时拥有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安排提前上班的,可以生育津贴和上班工资兼得。
女职工产假,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休假权利。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要求提前上班的,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
并且,在女职工应得生育津贴的基础上,另行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上班期间的工资报酬。
对于女职工主动要求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是在生育津贴的基础上补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陕西宝鸡产假2024年规定

陕西宝鸡产假2024年规定158天产假的天数是:98天+各地奖励天数。
陕西省规定的产假是158天(生育三孩再增加15天)陕西宝鸡产假工资计算标准(1)产假工资领取前提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的。
(2)重要提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期间的工资只有底薪么不是。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国家规定了产妇休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产假工资。
很多人拿到手的产假工资不一样的,主要是根据平时的基本工资来发的,最终的数额并不等于基本工资。
产假工资还会根据平时你上缴生育保险基数来计算生育津贴的总额,如果公司上缴的基数比基本工资多,那么最后拿到手的产假工资就是多余生育津贴的。
产假绩效工资要扣吗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是需要扣除的,绩效工资是要根据工作成果来确定数额的。
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女职工的基本工资,其中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区别1.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相关津贴;产假工资由雇主支付具体标准取决于雇主的要求。
2.支付不同:生育津贴首先由社保办公室授予用人单位,然后由单位支付给该人;产假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该人。
3.条件不同:生育津贴只有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才能获得,并且必须满足相应的保险条件;如果雇主不参加并且不参加则休产假的工资,不符合有关条件的还必须按时发放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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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享受生育津贴后,还可以要求单位发工资吗?
法律人
问:
我朋友几个月前生了个小孩,社保上向她支付了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她公司也支付了相应的工资,但现在其公司要求我朋友将生育津贴返还公司,理由是不能双重享受生育津贴及工资。
请问,其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答:
根据我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
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中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据此,生育津贴带有社会保险和工资的双重属性。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有社保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则应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向职工支付生育期间的工资。
因此,单位要求以生育津贴抵补已经支付的工
资,是完全合法的。
当然,如果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生育津贴,你朋友可以要求享受生育津贴而退回工资。
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的差异:
1、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产假期间工资应当扣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就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xx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其他地方也有类似规定,如: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标准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员工依法享受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的,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
产假规定:
正常90天,难产+15天,晚育+30天。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
3、生育津贴:
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一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
实际工作中,可以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工资部分,不含奖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
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
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
注:
以上两种方式,都是采取了先发放的方式,因为如果等到生育津贴申领下来才发放,女职工将有几个月领不到工资。
这样做不合适,而且也会引起员工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