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绩效工资奖励办法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文(3篇)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范文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中学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工资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学教师绩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绩点和奖励三部分组成。
其中,基本工资根据教师的岗位职级和工龄确定,绩效绩点根据教师教学、科研、管理和教学评估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奖励根据教师的其他工作表现确定。
第三条中学教师的基本工资按照教师的岗位职级和工龄确定,所对应的工资待遇详见附件1。
基本工资每年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第四条中学教师的绩效绩点按照教师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教学评估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具体绩效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
绩效绩点每年根据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第五条中学教师的奖励根据教师的其他工作表现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优秀教案编写和课堂教学实施;(二)高水平科研成果发表;(三)协助学校完成重要管理工作;(四)参与学校教学评估并取得良好成绩;(五)获得市、区级以上各类表彰和奖励;(六)担任学校重点学科或特色课程负责人等重要职务;(七)其他学校认可的突出贡献和表现。
第六条中学教师的奖励金额可通过集体奖和个人奖两种形式给予,集体奖主要用于教研团队和年级团队等集体的奖励,个人奖主要用于个人的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和评选办法详见附件3。
第七条中学教师的绩效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绩点和奖励三个部分计算,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绩点+奖励金额第八条中学教师绩效工资实行年度评定和月度发放制度。
年度评定主要根据教师的绩效考核得分和奖励情况进行评定,月度发放根据教师的实际工作情况和表现进行发放。
第九条中学教师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暂停发放绩效工资:(一)未完成教学任务或其它工作任务;(二)教学质量差、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学生评价较差;(三)工作纪律不良,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四)未参加绩效考核;(五)违反奖励规定。
第十条学校设立绩效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奖励评选办法和绩效工资发放细则等,监督绩效工资的实施情况。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4篇)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是一种激励措施,旨在奖励中学教师的优秀表现和工作成果,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绩效。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1. 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公正和客观的绩效评价体系,包括教学质量、学生成绩、教育教学研究和师德师风等指标,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和金额。
2. 绩效目标制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制定个人和团队的绩效目标,并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绩效目标应与学校发展目标相一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
3. 绩效考核与评估:通过定期的绩效考核和评估,对教师的绩效进行量化和评价。
考核方法可以包括教学观摩、课堂教学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价等。
4. 绩效奖励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一定比例和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教师相应的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可以以工资调整、奖金发放、职称晋升等形式进行,以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5. 绩效激励宣传推广:学校要加强对绩效工资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增强教师对绩效奖励政策的了解和认同,激发教师参与绩效评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具体的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绩效工资制度的落实需要学校的领导和教师的共同努力,以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提升学校整体绩效。
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中学教职工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成绩,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优化中学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学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管理。
第三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中学根据教职工的教学质量、学生成绩、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绩效表现,给予一定比例奖励的工资。
第四条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合理、科学、可操作。
第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中学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定期组织中学进行绩效评价。
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

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细则
一、绩效评估标准
1. 教学工作绩效评估:包括教学成果、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方式可以包括教育考试成绩、学生成绩提升情况、教学效果评估等。
2. 学科研究绩效评估:包括学术研究成果、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方式可以包括论文发表数量、项目获批数量、成果转化情况等。
3. 教学管理绩效评估:包括校园管理、班级管理、学生素质提升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方式可以包括学生表现、学校管理评估结果等。
二、绩效评估流程
1. 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学年,从9月份开始到次年6月份结束。
2. 每个教职工需要参与绩效考核,由所属院系或部门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3. 评估报告由绩效考核委员会进行审核,最终形成每个教职工的绩效得分。
4. 绩效得分将作为考核结果的依据,用于确定教职工的绩效工资等相关待遇。
三、绩效工资发放
1. 绩效工资发放根据教职工的绩效得分进行计算,绩效得分越高,绩效工资越高。
2. 绩效工资将作为教职工的固定工资的一部分,与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奖金等一同发放。
3. 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标准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制定,并在绩效评估后进行公示。
四、绩效工资调整
1. 绩效工资的调整主要根据教职工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绩效优秀者可以获得较大幅度的调整。
2. 绩效工资调整周期一般为一学年,调整结果在下一个学年开始实施。
3. 绩效工资调整结果应当及时向教职工进行通知,并进行相应的工资发放。
以上为中学实施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的细则,具体实施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宁波市第四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宁波市第四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宁波四中第十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3年5月25日通过)为顺利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开展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是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基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是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构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务。
绩效考核工作以“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为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操作过程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公平、程序规范、讲求实效、简便易行。
主要考虑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等因素,坚持向班主任和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三、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考核项目主要为:教师(职工)职业道德考核、教师(职工)劳动纪律考核、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职工岗位履职情况考核)、管理工作(包括中层干部、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考核、教职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等。
四、考核对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其中校级领导由市教育局负责考核。
五、绩效考核结果的主要作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有区别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同时,绩效考核结果还将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度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市教育局核定当年度绩效工资总额(90%部分)减去全体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二是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年度考核奖励及其他核拨部分。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模版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学绩效工资的发放管理,激励中学教师发挥应有的作用和能力,增强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学绩效工资的评定、发放、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中学绩效工资是根据教师的工作业绩、师德表现以及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按一定比例核发的奖励性工资。
第四条中学绩效工资实行统一标准,按月发放。
第五条中学绩效工资评定、发放由学校教师评定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中学绩效工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不得用于购置高档办公用品、福利费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教学要求的支出。
第七条学校教师评定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中学绩效工资评定标准,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家长的监督。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中学绩效工资评定考核制度,对评定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评定质量和公正性。
第二章中学绩效工资的评定第九条中学绩效工资评定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课堂教学为核心,重点考核教师的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和师德表现。
第十条中学绩效工资的评定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教学质量:包括学科知识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二)教辅工作:包括教学设计、作业批改、班级管理等方面的评价。
(三)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教材编写、学术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评价。
(四)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教师形象、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评价。
第十一条中学绩效工资的评定周期为一学年,评定时应充分考虑教师的特殊情况和实际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评定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对中学绩效工资进行评定,并及时将评定结果通知教师。
第十三条评定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负有申诉权的教师可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三章中学绩效工资的发放第十四条中学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及时准确,确保每位教师都能按时收到工资。
第十五条中学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按月计算,不得拖欠或者少发。
第十六条中学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由学校财务部门按照评定结果和工资核定制度进行操作。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一、考核实施范围中学在岗在编人员。
二、考核分配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考虑课时量、工作量和工作成绩等因素,进一步提高课时量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的权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拉大人均差距,切实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行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合理”原则,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三、考核分配形式(一)校长和副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二)中层领导的考核分配:中小学校中层领导按照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L6倍的标准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分配至学校,再由学校依据《中学中层及以上干部考核细则(试用)》进行考核和分配。
中层以上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三档,档差为每月20元,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教职工的考核分配:根据教体处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由学校依据《中学教职工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发放。
考核按学期进行,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体处备案,并按学期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班主任津贴分配:按照每月每班600元的标准设立班主任津贴。
根据教体处核定的津贴总量,再由学校依据《中学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法(试用)》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根据结果分档发放。
班主任根据全校班级量化考核成绩降序名次划分为二档,档差为每月60元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考核内容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教师和班主任三个层面,制订各类具体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详见附件)五、考核有关规定(一)考核期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职业道德考核低于60%的;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因以非法教育方式遭到投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因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被处分的;违法犯罪的。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一般由学校制定,考虑到具体情况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以下列举的是一般来说的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的内容:
1. 绩效工资的计算:一般绩效工资是由个人的工作表现、学校整体绩效以及教育教学质量等多个因素综合计算得出的。
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计算公式和权重。
2. 绩效评估指标:一般绩效评估指标包括教学质量、学生成绩、教学科研成果、课外活动参与等。
这些指标会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
3. 绩效评估周期:一般中学绩效评估周期为一学年,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可以进行调整。
4. 绩效奖金发放方式:一般绩效奖金会按照月度或者学期进行发放,也有一些学校可能会按照年度进行发放。
5. 绩效评估程序:一般绩效评估程序包括个人自评、上级评估、同事评估等环节,通过多方评估形成绩效评估结果。
6. 绩效考核与岗位职责挂钩:一般绩效考核与岗位职责挂钩,即不同职位的教师会有不同的工作重点和评估指标。
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中学绩效工资实施细则,具体细则可能因学校、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学校应该在制定或修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时,充分考虑到中学教师的工作情况和绩效评估的公正性。
第 1 页共 1 页。
2023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023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2023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为完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更快更好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和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连云区中小学(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坚持规范有序,合法合理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简便易行原则;坚持注重稳定,促进发展原则;坚持倾斜一线,不断优化原则。
二、分配对象按照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在编且工资由区财政统发的教职工(不含离退休教师)。
三、分配项目A1工作量津贴,A2出勤奖,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A4教育教学成果奖,A5临时性工作津贴,A6基础部分。
四、分配办法A1工作量津贴。
教师按照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纯教辅工勤人员按照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和满意度系数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兼教辅岗位的教学人员则由上两项分别核算相加。
【详见《滨海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参考标准》】A2出勤奖。
按照每月200元奖励出满勤教工,未出满勤按照学校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教育局规定执行,管理岗位津贴按区教育局规定:中层副职津贴系数1.0,中层正职津贴系数1.1,副校长津贴系数1.2,校长津贴系数1.4。
年级组长每月100元,教研组长每月60元,备课组长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学质量成果奖。
教科研奖励根据学校制度,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学年500元封顶计;高考奖励根据教育局审核的学校奖励办法,由分管领导计算,按总额度20%计入绩效工资中(封顶,不超过3万元。
)。
A5临时性工作津贴。
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审批的加班按20元/天计;临时代课按15元/节计;晨读课按5元/节计。
A6基础部分。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B,学校A1、A2、A3、A4、A5的总和分别为B1、B2、B3、B4、B5,M是根据绩效工资总额度核算出的个人部分。
中学班主任绩效工资考核细则(5篇)
中学班主任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为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工作管理,提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学校实行班主任绩效工资分配劳酬,特制定班主任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班主任绩效工资考核由“月工作绩效考核”与“学期综评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一、月工作绩效考核月工作绩效考核(____分)=月工作考勤(____分+)+月班级常规考核(____分+)+年限奖(一)月工作考勤(____分)1.计分办法项目早自修课间操寝室谈话晚练晚自修班会课月例会周次数月次数计分2.考核说明(1)早自修:班主任按时(7:05)到班,指导学生认真早读。
值日教师负责考核,旷缺不计分。
(2)课间操:班主任按时到岗,指导学生列队、做操。
值日教师负责考核,旷缺不计分。
(3)寝室谈话:班主任每周应进入学生寝室及时了解学生内务纪律与日常生活学习情况,时间自主安排,每次不低于____分钟,签到签退在寝室管理办公室,不得代签或一签就走。
(4)晚练:班主任按时到岗,督促学生积极运动。
值日教师负责考核,旷缺不计分。
(5)晚自修:班主任按时(6:00)到班,指导学生认真学习。
值日教师负责考核,旷缺不计分。
(6)班会课:班主任应完整上好班会课,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内容记录在《班主任工作手册》,除特殊安排外,不得改上文化课或让学生自修,不得早退。
如因专题教育需要进行室外活动的,需向政教处报备活动方案。
政教处负责考核,若违规,不计分。
(7)月例会:班主任按时参加每月____次工作例会,做好笔记,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政教处负责考核,迟到、早退各扣____分,旷缺不计分。
备注:早自修与晚自修出勤率,____%奖励____分,____%以上奖励____分。
(二)班级常规考核(____分+)1.班级常规考核分=值日教师常规考核(____%)+寝室常规考核(____%)+值周班常规考核(____%)+学生会抽检考核(____%)2.学风考核评比:每月根据早读、晚自修学风情况考核评出“学风示范班级”、“学风优秀班级”、“学风达标班级”。
中学津贴、奖金和工资发放办法
中学津贴、奖金和工资发放办法一、津贴分配的基本原则(一)根据财大对中学实行经费包干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中小学的工作性质和特点,以量化课时为基础发放各种津贴。
(二)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力求津贴发放与实际工作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和责任大小挂钩,克服平均主义,注重效益与公平。
二、津贴的项目和标准(一)课时津贴课时津贴是教师按要求完成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命题考核等各项教学工作的津贴之和。
根据有关部、委的文件精神,在参照教育科学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不同学科的课程确定适当的折合系数,确定我校课时津贴的核计公式是:课时津贴=课时数×课程系数×生员系数×单位课时津贴额1.课时数=周课数×上课周数。
周课时以教务处编排的课表为准,上课周数由学校参照校历表研究决定,由教务处安排的代课,按实际情况增减课时,早读、监考按实际时间统计。
课程系数标准系数年级课程一至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语文、数学0.80.850.9英语0.8其它课程0.76监考累计45分钟为0.6系数年级课程初一、二初三、高一、二高三语数外11.11.2理化0.961.061.16政史地生0.921.021.12音体美劳信息等0.8(初三体育0.9)监考累计45分钟为0.6早读累计45分钟为1课程系数说明:课程系数为上课、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命题等三项系数之和。
具体是:语数外0.40.30.3=1;理化0.40.30.26=0.96;政史地生0.40.30.22=0.92;音体美信息0.40.250.15=0.8。
3.生员系数根据班级人数确定班级人数30人以下31人32人…40人41人…50人51人…生员系数0.90.910.92…11.01…1.101.11…4.单位课时津贴额,由学校根据每学期的财力情况来确定标准。
2011年单位课时津贴额定为22元(见习教师和员级职务教师为20元)。
(二)教师兼职津贴以下各项津贴核计中的单位课时津贴额,与课时津贴中的标准一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学绩效工资
奖励性部分实施方案
一、设立领导管理岗位津贴(1.3万元):
1、副校长及中层正职领导(含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100元/月(兼职120元/月)
2、中层副职领导:80元/月
3、班主任津贴:100元/月
4、按照政教处制定的班级量化评比分划分等级,前8名为一等奖100元/月,9-11名为二等奖90元/月,12-13名为三等奖80元/月。
若各班任均能按要求完成好工作,则各班任均满额领取。
4、教研组长:按教务处制定的教研组工作量化评比方案,每月最高45元。
若各组长均能完成好工作,则各组长均满额领取。
二、出勤奖:(1.2万元)最高每人每期200元,执行倒扣制(扣完为止):
例会缺每次扣15元,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旷课每节扣10元,缺签到或签离每次扣3元。
三、荣誉奖:(2000元)
1、对于参加各级说课、讲课比赛获奖的教师,获一等奖者,按县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别奖给100元、150元、200元、250元,每低一个等次减少20元。
2、指导学生学科比赛获优胜奖,学生参加县、市、省、国家的各项比赛,每获奖一个学生分别奖给指导教师20元、30元、40元、50元(不含只由本校教师自己组织监考或评卷的比赛)。
3、指导学生文体类比赛获优胜奖,学生参加县、市、省、国家的各项比赛,每获奖一个学生分别奖给指导教师50元、60元、70元、100元。
四、突出贡献奖:(每学期最高300元)
经学校同意,在校内组织学生长期举办兴趣小组或各种见义勇为等,视工作情况由学校特设奖励。
五、教学奖(2.5万元),含控辍保学奖、超课时奖
六、自修辅导奖(每节课5元)
七、值周奖(每天奖10元/人)
八、食堂安全奖:没有发生食物性安全事故,每期奖励管理员100元/人。
九、学校事务需加班,按每天50元标准进行奖励。
十、常规业务工作材料汇交奖:(6000元)每人最高100元,执行倒扣制,扣完为止。
十一、课时量:
参照按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方案,日前的指导草案为:语文、数学每周为10-12节、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每周为12-14节,生物、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每周为14-16节。
校长每周担任1-2节副科的教学为满工作量;副校长、中层正职应是全校教师平均课时的三分之一为满工作量,中层副职及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应是全校老师平均课时的三分之二为满工作量。
物理实验员:8
化学生实验员:12
图书管理员:12
电教管理员:
班主任:9
十二、当各种奖项发放后,剩余的资金由全校教师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