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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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奖罚制度是一种用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约束不良行为的管理措施。

它是公司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价和回馈机制,能够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也能够使员工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

下面将对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说明。

一、奖励制度1.年度绩效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一年内的绩效表现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发放相应的奖金。

评估的标准包括员工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2.优秀员工奖励:每月评选出优秀员工,对其表现给予额外奖励,比如额外的工资、奖金、奖品或者休假等。

评选标准包括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等。

3.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点子,对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点子给予奖励,比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4.团队合作奖励:当一些团队在完成特定项目或达到团队目标时,对团队成员给予奖励或激励,以增强团队合作意识和凝聚力。

二、惩罚制度1.警告:对于员工的轻微失误或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提醒其注意并改正错误。

2.记过:对于严重的失误或违规行为,给予员工记录在案、停职或停止晋升的处罚,以示警示和惩戒。

3.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涉嫌违法犯罪的员工,将给予开除处分。

三、奖罚实施原则1.公平公正:奖罚制度的实施应该公平公正,没有任何歧视或偏袒,不因个人关系或其他因素而对员工进行特殊对待。

2.规范明确:奖罚制度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和条例,员工能够清楚地了解奖罚机制,以便在工作中能够有针对性地努力提高或改正错误。

3.及时有效:奖罚应该及时给予,以便员工能够明确其行为的后果,从而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态度和行为方式。

四、奖罚制度的管理和改进1.监督评估:公司应该设立专门的奖罚管理岗位,对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改进。

2.反馈沟通:员工在受到奖励或惩罚后,应该及时得到明确的反馈,如绩效评估结果、改进意见等,以促使员工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表现。

员工奖罚制度(精选5篇)

员工奖罚制度(精选5篇)

员工奖罚制度(精选5篇)管理制度的含义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管理就没有约束。

在实际的管理当中我们发现,当团队在十个人左右的时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个有能力、有魅力的领导者就可以玩的风生水起。

但是当团队到几十个人、上百人的时候,靠的就是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约束人的行为,规范人的行为,才能管理规范。

员工奖罚制度(精选5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奖罚制度(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员工奖罚制度1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

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

(每天不得超二人)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绩效,特制定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如下:一、奖励机制。

1.1 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出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1.2 勤奋奖,每季度评选出工作态度认真、勤勉工作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1.3 创新奖,每年评选出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意见并得到认可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1.4 其他奖励,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公司可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如旅游、培训等。

二、惩罚机制。

2.1 违纪处罚,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员工,将给予警告、罚款、甚至停职、开除等处理。

2.2 工作失误处罚,对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损失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2.3 懒惰惩罚,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懒惰敷衍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教育和培训。

2.4 其他惩罚,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和违规行为,公司可给予其他形式的惩罚,如降职、调岗等。

三、执行机制。

3.1 奖罚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3.2 对于奖励和惩罚的执行,要及时通知员工,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3.3 对于员工的奖励和惩罚,要建立档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奖罚制度的评估和调整。

4.1 公司将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4.2 员工也可以提出对奖罚制度的建议和意见,公司将认真考虑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以上为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希望员工们能够严格遵守,以规范的行为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细则7篇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细则7篇

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细则7篇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细则(精选篇1)一、总则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权责规定:部门主管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行政人事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董事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

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办法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六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七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引导和激励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营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及使命、愿景的顺利实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员工奖惩按照“人人平等、奖罚分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进行.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管理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公司范围内的其他从业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是对员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以及符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认可和正向激励。

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物质奖励包括改革管理创新奖、科技进步奖、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超产超掘奖、设备“三率"奖、煤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优秀员工奖、合理化建议奖等;非物质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等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对员工的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可同时进行.第七条公司级奖励由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制定具体的奖励管理办法.公司级奖励所需资金在总经理奖励基金项下列支。

1、改革管理创新奖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2、科技进步奖由技术中心负责制定;3、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制定;4、超产超掘奖由生产技术部会同总调度室负责制定;5、设备“三率"奖由机电动力部负责制定;6、煤质奖由煤质地测部负责制定;7、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由安监局负责制定;8、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由企业文化部牵头组织,保卫中心、通风救护部等相关单位协助制定;9、优秀员工奖,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10、合理化建议奖、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制定。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5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5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5篇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5篇规章制度,行为准则的引导,让我们共同遵守规定,共同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三)在文化传承创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的;(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依规治企,引导员工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激励员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维护企业良好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的主要内容有员工奖励、惩处、奖惩管理、申诉及其他管理内容。

第三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惩处以警戒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和协调部门。

第六条管理职责(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奖惩办法的制定;负责受理、审核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以及按公司奖惩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

(二)各部门负责提报本部门员工各项奖惩申请及初审;(三)总经理负责奖惩申请的最后审批。

第二章奖励第七条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四种方式。

第八条口头表扬对员工日常工作中的优秀表现,公司领导及时给予口头表扬,相关管理办法中已规定给予经济奖励的,参照相关办法执行并同时给予口头表扬,口头表扬可在工作、例会等适当场合中进行。

第九条嘉奖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嘉奖表彰。

(一)拾金不昧的;(二)在公司范围外见义勇为的;(三)工作态度认真,业绩良好,能在员工中起到表率作用的;(四)获得XXXX集团有限公司及以上级别奖励的。

第十条记功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记功表彰。

(一)嘉奖中所涉及内容表现特别突出,足以在公司范围内起到表率作用的;(二)在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索贿、受贿、贪污、盗窃、破坏公司财产等行为向纪检部门揭发并认定属实的;(三)执行重大临时任务并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四)获得XXXX集团公司及以上级别奖励的。

第十一条记大功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大功表彰。

(一)记功中所涉及内容表现特别突出的;(二)为公司赢得社会荣誉,影响显著的;(三)在公司范围内见义勇保护公司财产免受损失的;(四)在重大灾害、突发事件发生时或发现事故隐患时,及时采取了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及时保护公司财产和利益,挽回经济损失 200 万元及以上的;(五)工作尽职尽责,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业务优化方案、重大技术改进措施,被采纳并行之有效,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收益 500 万元及以上的;(六)获得国家级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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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引导和激励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营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及使命、愿景的顺利实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奖惩按照“人人平等、奖罚分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管理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公司范围内的其他从业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是对员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以及符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认可和正向激励。

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物质奖励包括改革管理创新奖、科技进步奖、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超产超掘奖、设备“三率”奖煤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优秀员工奖、合理化建议奖等;非物质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等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对员工的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可同时进行。

第七条公司级奖励由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制定具体的奖励管理办法。

公司级奖励所需资金在总经理奖励基金项下列支。

1、改革管理创新奖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2、科技进步奖由技术中心负责制定;3、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制定;4、超产超掘奖由生产技术部会同总调度室负责制定;5、设备“三率”奖由机电动力部负责制定;6、煤质奖由煤质地测部负责制定;7、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由安监局负责制定;&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由企业文化部牵头组织,保卫中心、通风救护部等相关单位协助制定;9、优秀员工奖,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10、合理化建议奖、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制定。

第八条公司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奖励管理办法,奖励管理办法要明确奖励对象、条件、频率及标准。

所需资金在公司下达的工资总额中预留,原则上所有奖励总额不超过下拨工资总额的10%,奖励办法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处罚第九条处罚是对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安全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等行为的惩戒和鞭策。

第十条处罚分为处分和经济扣罚。

处分分为:通报、警告、记过、记大过、待岗培训、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以进行经济扣罚。

(凡在处分期间涉及岗位变更时,应及时变更岗位协议书,变更岗位协议书由二级单位执行。

)第^一条公司劳动纪律包括: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交接班制度及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者旷工;2、员工应服从组织安排,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3、员工严禁以下行为:(1 )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2)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和能源;(3)擅自动用公司的设备、物资、财产为私人和外单位服务;(4)偷窃公司物资、财产;(5 )在禁止烟火的劳动区域和场所,携带火种和吸烟;(6)在班前、班中饮酒;(7 )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聚众闹事;(8 )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或在工作时间干私活;(9 )泄漏本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10)在没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与其他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二条请假制度及处罚(一)请假制度: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必须履行各种请、批假书面手续,报送本单位专、兼职考勤人员。

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1、员工请婚、探、产、工伤、丧和年休假,按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因工负伤、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正常出勤,须经平朔医院诊治或转诊后,由平朔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

职工因突发疾病不能到平朔医院就诊的,可持就诊医院开具的急诊证明、急诊挂号票、交费收据等相关资料到平朔医院开具休假证明。

3、员工请事假的期限和审批权限:国内事假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因私出境港澳地区为3个月,其他国家为6个月。

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管理权限审批。

二级单位主管级管理人员审批权限1 —2天,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批权限 3 —7天,超过8天事假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分别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员工各种假期(包括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及外出学习等)期满,未按期回单位销假并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擅自安排雇请他人顶岗,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处罚:(1)月无故迟到(上班时间迟到5分钟内视为迟到)、早退(下班时间提前5分钟内视为早退)1-3次,每次扣罚不得低于当月绩效工资的3% ;超过四次(含四次)扣罚当月全部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直至留用察看处分。

(2)月度每旷工1天扣罚当月绩效工资的20% ;月累计旷工4-8天的给予记过处分;月累计旷工8天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0天(含10天),或者一年内(自每年1月1日起)累计旷工超过20天(含20 天),解除劳动合同(均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注: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违反其他劳动纪律的处罚: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直至留用察看处分。

员工消极怠工、擅离职守,经教育批评不改的,可以给予通报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2、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直至留用察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和工具、浪费原材料和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直至待岗培训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4、擅自动用公司的设备、物资和财产为私人和外单位服务的,一经发现除责令赔偿损失外,给予当事人通报直至待岗培训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5、偷窃公司物资和财产,经查证属实,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直至留用察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严禁吸烟的劳动区域内吸烟、在班前班中饮酒,每发现一次扣罚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20%,并给予通报直至待岗培训等处分。

7、工作期间擅自离岗干私活,根据情节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50%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扣罚当事人当月全部绩效工资,给予通报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8泄露本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9、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经明确提出,拒不改正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对员工违反安全规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的处罚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六条对员工给予警告处分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记过处分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记大过处分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记过、记大过处分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第十七条对员工给予待岗培训处分期限为6个月,待岗培训期间,停发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按照原所在岗位低一岗次的岗位工资发放。

第十八条对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12个月。

留用察看期间停发绩效工资,在处分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工资可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经单位审核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比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给生活费。

留用察看期满以后,对察看期间表现好的,给予重新提供工作岗位,按新岗位重新确定工资标准,表现不好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对员工违章违规行为情节轻微、尚达不到上述处分或经济扣罚的可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屡教不改的,可实行内部待岗培训,培训期限为3个月,培训期间岗位工资按所在岗位低一岗执行,停发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对员工处以经济扣罚时从员工本人的绩效工资中扣除,各种扣罚(包括应扣缴的各种社会保险)后,收入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二^一条员工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待岗培训和留用察看处分期间内不得参与各种先进和劳动模范的评比。

第二十二条处罚程序:1、对公司员工进行处分和经济扣罚时,由各基层单位本着惩前毖后、教育本人和广大员工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经过会议讨论后决定。

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意见,征求同级工会意见后作出决定,同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解除劳动合同2、对公司员工进行处分和经济扣罚,应事前听取被处罚员工本人的意见,允许本人进行申辩。

本人长期不在单位所在地,需按原劳动部《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号规定的办法,通知本人。

3、审批员工处罚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审批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审批其他处罚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4、在批准员工处罚后,应在两日内通知受处罚的员工所在基层单位进行公布,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其它规定第二十三条按本办法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员工,不用提前30天通知本人,也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将其有关材料转入公司社保中心,由公司社保中心在15日内将其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个人档案等有关材料移交给朔州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五条员工留用察看处分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原则上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如果本人在受处分期间能认真改正错误,又未发生新的违章违规行为,确因工作需要,经本人申请,单位可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员工留用察看处分期间,达到离退休条件,按国家和本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以及享受其他福利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员工对处罚有异议的,在单位公布处罚之日起30日内(本人不在时,以接到处罚通知之日算起),可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60日内直接向朔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八条受到警告、记过处分的员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记大过、待岗培训处分的员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员工在批准恢复工作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劳务派遣用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用工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公司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员工处罚办法实施细则,应对违反规定行为视情节轻重作出明确规定。

经过法定程序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平煤劳字【2000 ] 189号《职工劳动纪律实施细则》废止,其他规章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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