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司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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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环境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制度的核心理念基于“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这意味着在工程实施之前,必须对可能出现的健康安全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持续监控和改进是确保制度有效执行的关键。

一、组织结构与职责建立一个由高层管理者领导的EHS管理委员会,下设专职的EHS管理部门。

该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管理计划、操作程序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每个项目部应设立EHS负责人,作为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各项EHS措施,并对现场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二、风险评估与控制项目启动前,必须进行全面的环境及安全风险评估。

这包括识别所有潜在的危险源和污染源,评估其可能带来的风险程度,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高风险活动,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严格遵守。

三、培训与教育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EHS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特别是新员工,必须在上岗前接受基础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事故处理与应急响应制定详细的事故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五、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通过定期的内部检查和外部审核,评估EHS管理体系的执行效果。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反馈到管理制度中,形成持续改进的机制。

六、法律法规与标准遵循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并参考国际通行的标准和最佳实践,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七、信息沟通与记录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EHS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

同时,保持完整的EHS记录,包括培训记录、检查记录、事故报告等,以便追溯和分析。

总结:。

环保工程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环保工程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环保工程施工队伍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环保工程施工队伍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施工效率,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2. 所有参与环保工程施工的队伍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施工。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环保工程的整体规划和监督执行。

2. 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的环保工程师,负责具体的环保技术和管理工作。

3. 施工队伍应设立环保责任人,负责现场的环保措施执行和监督。

三、施工前准备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环保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废弃物处理方案等。

2. 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知识的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理解并执行环保措施。

3. 配备必要的环保设施和器材,如粉尘收集设备、噪音控制装置等。

四、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环保标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环保。

2. 严格执行废弃物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制度,防止污染环境。

3.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环保问题。

4. 对于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要立即纠正并视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理。

五、安全生产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1.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2.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降低碳足迹。

3. 鼓励创新和改进,持续提升环保工程施工的绿色水平。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建立环保施工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2. 对于环保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环保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项目部环保管理制度(3篇)

工程项目部环保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工程项目部的环保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明确环保责任,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第四条本制度由工程项目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环保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工程项目部应设立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环保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环保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和实施工程项目环保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3. 负责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4. 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环保相关资料;5. 负责处理环保投诉和纠纷;6. 负责对环保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各部门应明确环保职责,落实环保责任,积极配合环保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章环保管理制度第八条环保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环保目标;2. 环保责任;3. 环保措施;4. 环保检查;5. 环保考核;6. 环保事故处理。

第九条环保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2. 尽量减少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3. 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排放标准;4. 提高环保管理水平。

第十条环保责任:1.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环保工作负直接责任;3. 施工人员对个人施工行为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环保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设施,如围挡、喷淋、沉淀池等;2.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噪音、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3. 施工垃圾应分类存放,及时清运;4. 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宣传栏,普及环保知识;5. 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环保检查:1. 工程项目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检查;2. 环保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环保检查工作。

工程部内外业管理制度

工程部内外业管理制度

工程部内外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部内外业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部内外业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部是公司专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其他相关工作的部门。

第四条工程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程部负责制定工程部内外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级领导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

第七条工程部应当建立健全内外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提高管理水平。

第八条工程部应当定期对内外业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工程部内业管理第九条工程部内业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工作。

第十条工程部应当建立健全内业管理制度,包括设计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制度、监理管理制度等。

第十一条设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熟练掌握设计软件。

第十二条设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设计质量,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关资质,施工人员应当具有相关岗位资格。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计划,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监理资质,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密切合作,共同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八条工程部负责内业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九条工程部应当定期对内业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条工程部应当加强内业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十一条违反工程部内业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工程部外业管理第二十二条工程部外业管理包括材料采购、设备安装、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应当建立健全外业管理制度,包括材料采购管理制度、设备安装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

工程部管理制度

工程部管理制度

工程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部的管理,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部是负责承担公司工程项目的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工程项目的实施,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三条工程部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和协调化。

第四条工程部的管理目标是实现项目的高效管理和优质交付。

第五条工程部主要职责包括:项目立项、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

第六条工程部的工作分工明确,各岗位职责明确。

第七条工程部的管理层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八条工程部应当不断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工程部分为总经理办公室、项目管理部、技术部、质量部、安全环保部。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部门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决策。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的立项和计划。

第十二条技术部负责项目的技术支持和解决技术难题。

第十三条质量部负责项目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障。

第十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项目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五条工程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项目任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六条项目启动阶段,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进行项目立项。

第十七条项目立项后,项目管理部负责编制项目计划。

第十八条项目计划通过审批后,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第十九条实施过程中,技术部、质量部和安全环保部要密切配合,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二十条项目完成后,需经过质量部和安全环保部验收。

第二十一条工程部要定期开展项目总结会议,总结项目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十二条工程部要建立健全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保证项目资料完整。

第四章考核机制第二十三条工程部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包括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要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二十五条工程部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六条工程部要建立员工培训机制,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

第五章结束语工程部管理制度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保障,只有做好部门的管理工作,才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优质交付。

环保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环保管理,明确总公司及各公司在环保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内容,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管理”的环境保护原则,制定本制度。

2、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产品研发、过程设计、选型安装、生产运行和末端管理等污染防控工作的管理;通过规范上述过程的环保管理,促进污染防治的全系统优化,确保“三废”达标排放。

参考及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公司相关文件、14000 标准要求等。

3 机构、职责和职权3.1 机构设置总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对环保工作实施战略管控。

总公司环保部是全公司环保工作的策划、监管部门。

各子公司成立以公司经理为首的环保管理分会,负责本公司环保的综合管理工作,各公司成立环保专职管理部门,主管环保工作。

各公司研发部门和车间设置专职(兼职)环保管理员,协助单位领导管理环保工作。

3.2 总公司职责和职权a.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保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总公司环保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

督导各公司建立健全子公司级的环保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

对各公司在环保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b.建立起总公司环保管理机构,督导各公司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和机构;c.负责全公司环保管理工作,审批各公司的环保重点管理项目方案和计划,督导实施。

参预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技措方案的论证和竣工验收工作。

d.组织对各公司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难题进行攻关。

为各单位在产品研发,工程项目实施和污染管理方面,提供必要环保管理和分离工程技术支持和服务。

e.督导各公司加强和完善环保基础管理工作,做好三废设施档案建立、生产排污技术资料采集、信息采集统计、定额的制定等工作;f.督导各公司做好环保专业管理和现场管理工作,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等工作;g.督导技术研发部门和各公司加强污染源头防治工作,完善源头管理环保责任制,确保工艺技术和设备材料符合循环利用、污染减排要求;h.督导各公司规范实施末端管理,规范运行环保设施;i.负责制定公司环保发展规划,管理目标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环境报告。

工程部管理制度

工程部管理制度

工程部管理制度工程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的运营需要,为规范工程部门的管理,保障公司在工程项目中的合法权益,制定实施。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机电工程、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部门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条:工程部门应当加强协作、互相支持,提高工程项目的效率、质量和竞争力。

同时,应该切实保护工程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部门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五条:工程部门应当完成公司安排的工程项目计划并保障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严格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规定执行工作任务。

第六条:工程部门应当切实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及时发现并报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第七条:工程部门应当认真开展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素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八条:工程部门应当及时反馈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且与其他部门保持及时沟通,确保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

第九条:工程部门负责工程安全、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现场的问题和矛盾。

第十条:工程部门具有组织处理工程变更、索赔、政府审批等事项的权利和责任。

第三章劳动保障第十一条:工程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劳动环境,在确保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

第十二条:工程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员工的劳动保障工作,保护员工的劳动权益和利益。

第十三条:工程部门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四条:工程部门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第四章制度实施第十五条:工程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制度实施和执行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环保工程部制度

环保工程部制度

环保工程部制度环保工程部是企业中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部门,其核心任务是制定和实施企业的环保政策,监督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环保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为了确保环保工程部能够高效运作,以下制度应当被严格执行:一、组织结构与职责环保工程部应设立部长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的领导与决策;副部长若干,协助部长工作并分管具体业务;下设若干科室,如环境监测科、污染控制科、环境规划科等,各科室负责人需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与执行环保工程部应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理规程,环境应急预案,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等。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这些制度,任何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环保目标与计划环保工程部需要制定清晰的年度环保目标和长远规划,这些目标和计划应当与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相协调。

同时,部门应当定期对环保工作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各项环保指标达标。

四、环境监测与报告环保工程部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等进行监测,并及时向管理层报告监测结果。

若发现超标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环保培训与宣传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环保工程部应定期组织环保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

通过培训和宣传,让员工了解环保的重要性,掌握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环保知识,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六、环保投资与技术创新企业应当保证足够的环保投资,支持环保工程部进行环保设施的更新升级和新技术的研发应用。

鼓励部门内外的技术创新,不断探索更加高效、节能、减排的环保解决方案。

七、外部合作与交流环保工程部应积极与外部机构如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参与环保项目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的环保理念和技术,提升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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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制度XX 公司二0二0年目录、总则⋯⋯⋯⋯⋯⋯⋯⋯⋯⋯⋯⋯⋯⋯⋯⋯⋯⋯⋯⋯⋯⋯⋯⋯⋯⋯⋯⋯ 3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3二)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3三)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四)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4五)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流程⋯⋯⋯⋯⋯⋯⋯⋯⋯⋯⋯⋯⋯⋯⋯⋯⋯⋯⋯5六)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与权力⋯⋯⋯⋯⋯⋯⋯⋯⋯⋯⋯⋯⋯⋯⋯⋯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7一)起重安全操作规范⋯⋯⋯⋯⋯⋯⋯⋯⋯⋯⋯⋯⋯⋯⋯⋯⋯⋯⋯⋯⋯7二)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范⋯⋯⋯⋯⋯⋯⋯⋯⋯⋯⋯⋯⋯⋯⋯⋯⋯⋯⋯9三)用电安全操作规范⋯⋯⋯⋯⋯⋯⋯⋯⋯⋯⋯⋯⋯⋯⋯⋯⋯⋯⋯⋯⋯9四)安全防火操作规范⋯⋯⋯⋯⋯⋯⋯⋯⋯⋯⋯⋯⋯⋯⋯⋯⋯⋯⋯⋯⋯11五)脚手架、门字架安全施工规范⋯⋯⋯⋯⋯⋯⋯⋯⋯⋯⋯⋯⋯⋯⋯⋯11六)人身安全操作规范⋯⋯⋯⋯⋯⋯⋯⋯⋯⋯⋯⋯⋯⋯⋯⋯⋯⋯⋯⋯⋯12七)现场设施安全操作规范⋯⋯⋯⋯⋯⋯⋯⋯⋯⋯⋯⋯⋯⋯⋯⋯⋯⋯⋯13 八)焊接施工安全操作规范⋯⋯⋯⋯⋯⋯⋯⋯⋯⋯⋯⋯⋯⋯⋯⋯⋯⋯⋯13 九)其他未包括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14、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4一)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14 二)组对铆工安全操作规程⋯⋯⋯⋯⋯⋯⋯⋯⋯⋯⋯⋯⋯⋯⋯⋯⋯⋯⋯16 三)普通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6 四)普通装卸工安全操作规程17(五)普通无齿锯工安全操作规程⋯⋯⋯⋯⋯⋯⋯⋯⋯⋯⋯⋯⋯⋯⋯⋯⋯18 (六)电动葫芦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18 (七)叉车操作规程⋯⋯⋯⋯⋯⋯⋯⋯⋯⋯⋯⋯⋯⋯⋯⋯⋯⋯⋯⋯⋯⋯⋯18 (八)手持电动工具操作规程⋯⋯⋯⋯⋯⋯⋯⋯⋯⋯⋯⋯⋯⋯⋯⋯⋯⋯⋯19 (九)焊炬、割炬(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20 四、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 (一)火灾应急预案⋯⋯⋯⋯⋯⋯⋯⋯⋯⋯⋯⋯⋯⋯⋯⋯⋯⋯⋯⋯⋯⋯⋯20 (二)漏电应急预案⋯⋯⋯⋯⋯⋯⋯⋯⋯⋯⋯⋯⋯⋯⋯⋯⋯⋯⋯⋯⋯⋯⋯21 (三)人身伤害应急预案⋯⋯⋯⋯⋯⋯⋯⋯⋯⋯⋯⋯⋯⋯⋯⋯⋯⋯⋯⋯⋯21、总则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实行“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行业管理”管理体制。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施工现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成立由工程项目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

3、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进行封闭,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施工标牌和施工平面图,悬挂安全旗、安全标语及警示标志。

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5、施工现场内应设一定数量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

6、施工现场内的井、坑、沟、悬崖、陡坎应该设置盖板或围栏,交通道路应保持畅通。

7、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8、施工机具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9、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按规定搭设安全网。

10、施工现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采购有“三证” (生产许可证、安鉴证、质量合格证)的合格品。

二)施工现场安全教育:1、项目负责人、施工队长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持证指挥施工。

安全培训合格证每年年审一次。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考核,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

3、每名工人进场后项目经理汇同安全员、施工队长应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三级教育应本人签字,教育后应对工人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场施工,并与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正常施工时后进场的工人的三级教育必须随到随做。

4、现场按施工部位、施工内容由项目经理汇同安全员施工队长对施工队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工人当日的安全交底不能代替工人签字,重点施工部位要有特殊交底,安全交底必须有检查情况。

5、现场项目经理、安全监督员、安全员、施工队管理人员相关安全资料(见附表)必须真实,有效,及时。

6、现场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焊工、电工、起重工、吊车司机等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7、安全周例会会议记录要真实,参加人员必须签字。

8、、现场对挂梯、脚手架及跳板、焊机、电箱、吊车等专用设备设施等要有检查维护记录。

三)施工现场安全检查1、施工现场每周至少要由项目经理带领安全员、施工队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班组每天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认真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整改做到定人员、定措施。

验收要有记录和签字。

3、对一时改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一是要报告上级备案处理,二是要采取临时可靠安全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四)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环保公司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五)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流程(六)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与权力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第一责任者,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2)、要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和“三同时” ,组织项目部人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头,并定期考核。

(3)、在生产施工中,认真履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做到一事一交底,事事派专人负责。

(4)、每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安全自检。

对检查的隐患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落实,并做好记录。

随时随地的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5)、组织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提出下周安全要求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并做好记录。

(6)、对入场的新工人和外包人员,进行入场后岗位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并做好记录。

(7)、发生事故时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上报。

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2、现场安全员职责和权力(1)每天在施工现场对施工设施(如脚手架和跳板、挂梯等)检查后进行全面复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

(2)每天施工前对施工队使用的设备(如电焊机、电箱、电缆线等)进行安全复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安装队使用。

(3)安全员每天在施工前对施工队使用的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等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施工队使用。

(4)安全员每天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的防火设施(灭火器、接火斗等)、现场环境(作业面及周围有无易燃品)进行安全隐患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施工队施工。

(5)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员对以上四项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6)安全员要通过通俗易懂方式(如挂图讲解法)对施工队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底。

1)进场前安全员要汇同项目经理、安装队长对现场安全设施(如脚手架等)进行检查验收。

对施工队进行安全交底、安全考试。

若安全设施不全的,要求项目经理协调业主解决,不能解决的向工程经理和安全经理反馈,由公司自行购买补齐,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2)每天开工前召开一次安全班前会(全员参加),将前一天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并作好记录。

3)在特殊部位施工时,安全员要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4)安全员要做到:“安全设施天天检,安全帽、带时时看,焊工水斗要配全,设备批准再用电”(7)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面及违章作业者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8)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违章作业有令其整改权。

(9)对施工队和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有处罚权。

(10)对项目经理违章指挥,安全员有向工程经理和安全经理申诉、越级汇报权。

(11)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必须责令停止施工,直到整改合格方可复工。

(12)对施工队员不系安全带施工,立即责令其改正,并进行处罚、开除处理的权力。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一)起重安全操作规范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手脚残疾、高度近视等病症者,不得从事起重工作。

2.起重作业指挥人员,要由技术熟练,施工经验丰富,懂起重工艺和起重机械性能,头脑清楚,有一定应变和判断能力的人担任,并具有起重工上岗操作证。

3.起重作业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和调配,要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明确自己的任务,掌握现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4.起重作业前,对各种起吊工具(钢丝绳、起重机械、千斤顶、滑轮、吊环等)认真检查,发现裂纹,破损、失灵等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一律不得使用,并在作业前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绳、安全帽、安全带等)。

5.起重作业用的钢丝绳、链条、起重机械、吊钩、吊环等应符合标准要求,不得超负荷使用。

使用的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可靠。

6.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要采取适当的吊装或搬运方法,对大中型吊件的吊装要制定切实可靠的吊装方案,并须由吊车车主或司机参加,此方案须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7.吊件在起吊前,要检查各捆绑点是否可靠,重心是否找准,找平稳,如用滑轮组,检查滑轮组的穿法是否符合要求,并在起吊前要进行试吊。

8.机具受力后,应仔细检查起重机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起重作业。

9.起重作业中要设置工作警戒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吊装、搬运大型物件或重要的缆风绳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夜间要挂悬红灯)。

10.作业场地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夜间尽量避免吊装作业,如有特殊情况,毕业做到照明充足,指挥人员不在疲劳状态,并在安全监管监督下作业。

11.起重作业中使用起重机应和操作人员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之规定:①信号不清或乱指挥不吊;②物体重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③斜拉物体不吊;④重物上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⑤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现场,被吊物体反指挥信号不吊;⑥工件埋在地下不吊;⑦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垫衬不吊;⑧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⑨六级以上大风不吊;⑩吊具达到报废标准或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二)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范1.登高作业前,所有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爬杆脚板、脚手架、安全网等都应仔细检查,若有不符合要求应更换。

2.登高作业操作,应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帽,并遵守施工特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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