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
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一、目标与意义本校开设公共选修课(简称校选课)的宗旨在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拓宽学生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个人特长,增强学习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为提升校选课质量,构建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课程体系,特制定本规定。
二、开课对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在校生。
三、管理机构校选课的组织管理工作由教务处全权负责。
四、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1. 校选课需符合学院的教育培养目标,课程内容涵盖人文社会科学、经济管理、自然科学与技术、艺术体育等领域的素质修养课程,旨在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学院鼓励教师创新开设新的校选课,丰富课程体系。
2. 每门校选课暂定为1-2学分,每学分对应____学时。
学院鼓励开设短学时课程。
3. 开课教师需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特殊课程可适当放宽)。
有意开课的教师需填写《____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经系(部)或处室审批后,按规定时间提交教务处。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课程将纳入校选课体系进行管理。
4. 开设课程需有教学大纲、相应教材、讲义或讲稿(由开课教师编制)。
5. 各系(部)或处室需为教师开设校选课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
五、校选课相关规定1. 学分要求: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学生需修满4学分的校选课。
2. 选修时间从第三学期开始,原则上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修读。
3. 学生应合理安排选修课程数量(建议每学期选一门,最多不超过两门)。
4. 学院鼓励学生跨学科选课,以完善知识结构。
5. 若某课程被列为“校选课”,则仅对其他专业学生开放。
6. 学生在同一时间只能选听一门课程。
校选课通常安排在周五下午,特殊情况可安排在晚上。
7. 若选修人数未达到____人,一般情况下将取消该课程开设。
六、选课程序1. 每学期结束前____周,教务处根据教师申请和教学需求确定下学期的校选课及任课教师,并公布课程简介和教师信息(附件2)。
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为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意识、实践技能和创业能力,更好地规范我校选修课体系建设和选修课教学,特作如下规定:一、选修课的开设原则开设选修课程要遵从以下几项原则: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
2、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3、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专业的最新发展成就,跟踪高新技术等。
4、鼓励开设跨专业通识课程和通用技能类课程。
二、选修课的开设1、人文素质选修课人文素质选修课开设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在专业教育以外,提高大学生的整体人文素质,要使学生在以下三个层次上有所提高:1、知识方面:要使学生具有广博的知识面,了解人文社科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重大政治历史事件及当代社会的发展趋势。
2、能力方面:要使学生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研究思考能力,语言文字能力,行为组织能力以及处理复杂关系的能力。
3、修养方面:要使学生具有高度的爱国主义和社会责任感,掌握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方法论,有高尚的精神追求和高雅的生活情趣。
2、专业知识拓展选修课应根据市场用人信息及社会需求并参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件设置。
3、由教科处通知,开课教师填写《选修课申请表》,经系负责人,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同意后汇总交教科处,教科处根据开课条件公布拟开设选修课和开课时间表。
4、申请开设选修课,必须具有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或参考书,授课时间为16学时。
5、选修课采取学生自选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安排在开课前4周。
一般在3、4、5学期内完成选修。
6、每门选修课人数不得低于20人,不得高于120人。
若低于20人,教科处及时通知学生改选。
当选修人数超过120人,后选的同学必须改选其他选修课。
7、选修课的教学时间一般安排在7-8节。
教科处根据报名情况负责编排班级、课表、安排教室,并打印学生名单发给各任课教师。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调、停课的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调、停课的规定(试行)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协调好各教学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教务处和各教学部门及任课教师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安排的规定1、教务处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每学期第十五周给各教学部门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各教学部门根据情况合理安排教师授课任务,在一周内报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教学部门反馈的教学任务情况来落实各班级课程安排表。
3、教务处根据课程特点合理确定课程授课时间(课程表),任课教师对课程安排不得提不合理要求。
二、课程调整的规定1、凡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需要调整的,各有关教学部门需写出书面报告,经教务处长签署意见、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处协助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2、学期授课计划需调整的由任课教师写明情况,经教学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教师因病、事假或从事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不能上课的各有关教学单位应安排其他教师顶替上课,无法顶替的,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出调课意见并填写调课申请表,经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课。
4、凡批准调课者,均由有关系部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班级。
三、停课的规定1、各班级、各任课教师的课程表具有稳定性、强制性和权威性。
各班级任课教师必须无条件地按课表组织教学。
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间内,任课教师和各教学班级未经允许不得停课。
2、各教学部门组织学生参观、见习、进行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需要停课的,应由教学部门写出书面报告,附上有关材料(参观见习指导书、社会调查内容等)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停课。
3、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公益劳动等)需要停课的,学院有关处、室与教务处协商,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教务处通知有关教学部门,由教学部门通知到班级和任课教师。
学院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通知班级停课。
4、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不得因教材内容讲授结束而停课。
学期末由教务处或教学部门根据校历安排通知任课教师组织复习考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开发管理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开发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材开发工作,以适应教学改革,满足教学需要,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开发的指导思想1、教材开发的基本思想: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突出职教特色,优先教科研开发;适应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质量。
2、教材开发的范围:列入本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必修课和选修课。
3、教材出版分为两级:公开出版和院内教材(讲义)。
4、与我院教研和科研成果配套的新教材予以优先开发。
5、注重实践性环节的教材开发。
6、鼓励多媒体教材的开发。
7、“两课”原则上不采用自编教材。
8、新设置专业的专业课,—般不采用自编教材。
二、开发、出版教材的原则l、质量原则:优化选题,保证教材出版的质量,防止低水下教材的出版。
2、需要性原则:教材出版规划及年度执行计划必须满足教学需要。
3、政策倾斜原则:正确处理重点与一般、专业课与基础课的关系,鼓励和支持有本院特色的教材出版。
4、相对稳定性原则:注意已出版教材的修订再版,不断提高已出版教材的质量。
5、完善配套原则:根据教材系列化的要求,注意各教材之间的相互配套。
在出版基本教材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出版与之相配套的教学材料。
三、教材编写的申报程序l、申报各系(部)根据教学需要填写教材编写申请表(见附表1),报送教务处。
报告内容应包括:①编写理由:②适用专业、年级:⑧编写大纲、参编人员基本情况及分工:④编写进程,预定交稿时间;⑤出版时间及使用时间;⑥建议与要求。
2、审批立项教务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论证,写出论证报告。
论证合格,报学院审批,予以立项。
3、教务处与主编签订教材编写协议书。
4、主编负责教材编写的组织工作。
四、教材编写的基本要求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无政治性错误。
2、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适宜性,反映新技术、新成果,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3、注意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与沟通。
4、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公共选修课是对专业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
主要分为人文社科、艺术和自然科学三大类。
其开设的目的在于拓宽学生的兴趣与爱好,体现学校特色,促进各种知识的相互融通与渗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使我院的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管理1.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垂直管理,实行任课教师、各系(部)、教务处三级负责制。
任课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课程授课计划,实施教学,统计学生出勤和听课情况,对选修学生进行成绩考核。
任课教师应根据温职院教〔2009〕17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地做好各项教学工作,确保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
各系(部)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规定要求组织开设课程申报、审查,编制、上报本部门公共选修课教学工作量;上课过程中组织听、评课活动,进行教学质量监督;通知并组织学生及时选课。
教务处的主要职责是:审核各系(部)教师的开课申请;制定并下达每学期开课计划;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安排考试、收取并抽查试卷、审核成绩;审核任课教师工作量,每学期教学结束后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2.所有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必须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课程简介、任课教师简介,新开设的要填写开课申请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列入开课计划。
3.公共选修课应由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或专长、具备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授课。
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通过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任课教学资格审查(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教学管理1.开课任务安排:教务处于每学期的第十一周发布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通知,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填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于第十三周前以《公共选修课开课一览表》形式报教务处(新教师开课和新开课程必须在第十二周前办理完开课申请手续)。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规定教材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习的基本材料。
按照教学计划所开设的各门课程,均要有相应的教材。
认真做好教材的征订、发放、管理等工作,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稳定教学秩序的基础。
教务处是全院教材的管理部门,教材科是全院教材管理的专门机构,实行专人专项管理。
为保证教材的及时供应,做好教材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一、教材的征订1、各门课程的教材征订程序,应由各系(部)、教研室根据教学计划规定所开课程的要求选定。
每期征订教材时,教材管理人员应将教材征订单、征订目录及教材库存情况送各系(部)、教研室传阅。
如有库存教材,只要未过时,能保证教学需要,就必须先使用库存教材,再订购教材。
各系(部)、教研室选定后填写教材请购单,经系(部)、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后送教材科。
由教材科汇总列出教材采购清单,提出教材采购计划。
2、教材必须坚持以质量为首要原则,按“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及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国家规划教材、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和其它正式出版教材的顺序进行。
若上述教材确实不符合我院实际情况,可组织教师自编教材代替。
3、新增加或临时需用的教材,由系(部)、教研室提出计划,经教务处和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教材科联系购买。
4、教材管理人员应将教材征订情况及时向教务处和系(部)、教研室通报。
因市场原因,没有所订的版本、作者的教材时,应及时与有关系(部)、教研室协商,调整教材;各系(部)、教研室也应积极配合教材科,提供教材信息,便于教材科有目的的采购,直至购买到所需教材为止。
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组织教材、习题、教学参考书等在学生中发放并收取教材费。
确因教学需要的,应由系(部)、教研室提出中请,报教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由教材科统一采购。
6、在征订教材过程中,各系(部)、教研室应认真查找教材征订目录,选好教材版本,填报教材请购单。
若上报请购单后,教材科已购回教材,再要求退回,重新购买的,其退书费用由请购人自理,并承担影响教学的责任。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一、教学计划是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高等院校培养专门人才、组织管理教学过程、进行教学基本建设的主要依据。
各教学系(部)应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保证必开课程的合理开设顺序和所需课时,确定选修课的科目、开设顺序和课时,保证实践性教学时间。
二、学院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教务处根据学院每年的招生计划,下达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修订)任务书,提出统一要求。
各教学系(部)组织所属教研室拟定,报主管院长审阅,经院长专题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执行。
三、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经审批下达后,应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不得轻易变动。
确需变动时,需由相关教研室提出修改意见并说明理由,经系(部)同意,教务处核审,报主管院长批准。
四、各教学系(部)在拟定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时,应充分考虑专业设置的针对性、灵活性和适应性,专业设置与职业的衔接度,市场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度,能以就业为导向适时调整,体现专业特色。
并应充分征求校内专任教师、就业工作部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界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建设委员会的意见,保证教学计划科学完整。
附表1: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附表2: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论证记录表附表3: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征求意见表(招生就业部门用)附表4: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征求意见表(校外专家用)附表5: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班级调整申请表附表1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注:1、此表一式三份,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各存一份;2、教学计划变动调整包含课程名称变化调整、课时变化调整。
附表2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论证记录表注:1、此表一式三份,教研室、系(部)、教务处各存一份;2、此表可加续页。
附表3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征求意见表(招生就业部门用)注:附征求意见的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附表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征求意见表(校外专家用)注:附征求意见的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附表5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班级调整申请表申请系部:。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选课制度,提高学生选课效率和管理水平,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2024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的选课管理。
第三条学院开设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学生在根据个人学业发展规划选择课程时,应同时考虑必修课和选修课。
第二章选课流程第四条学生选课应按照学院规定的选课时间、流程和方式进行。
第五条学生应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登录学院教务系统,根据个人学业发展规划选择课程。
第六条学院应提供详细的课程介绍和教学计划,供学生参考。
第七条学生选课后,应及时核对选课结果,确保选课准确无误。
第八条选课结果以系统显示为准,学生应按照所选课程的要求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第九条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选课结果进行审核和调整,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学生。
第三章选课权限第十条学生选课前需满足以下条件:(一)遵守学院规定的选课时间和流程;(二)须缴清学费和相关费用;(三)须完成前一学期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
第十一条学生在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课程中具有选课权。
对于其他专业的课程,学生可以依照学院的规定进行选课。
第四章选课退课第十二条学生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可以自由选择和调整课程,但不得超出规定的学分限制。
第十三条学生如需退选课程,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并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办理退课手续。
第十四条学生已选课程的退课申请,需经任课教师和学院教务部门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课手续。
第十五条学生退课后,所退课程的学分将不计入学分总数,影响学生获得学位的学分要求。
第五章违纪处理第十六条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如有违反学院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将被视为违纪行为:(一)恶意选课、退课或者滥用选课权;(二)伪造、涂改或转让选课相关证件;(三)违规登录他人账号进行选课;(四)其他违反学院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和处理结果,将根据学院的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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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
为适应学院高职教育办学层次的变化和教学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修养、兴趣爱好、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更好地规范我院选修课程体系建设和选修课教学,并将学生社团活动纳入到选修课体系中,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选修课的原则
1、遵循“打好基础、突出主干、拓宽专业面、加强实践、增强适应性”的原则,有计划,有系统地开设,要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
2、选修课一般分专业加深、专业应用、素质教育等几个系列开出,以形成一定系列的知识体系和结构。
3、应加强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的开设,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应多开设实践性环节以及以应用为主的选修课,以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计算机类上机课除外)。
5、选修课的设置必须符合高职教育的层次,不能把某些本科课程作为高职的选修课,混淆层次,提前过渡。
6、选修课的学时数,一门课程一般在16~32学时,每门课程只讲一个学期。
二、选修课的类型
选修课分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1、限定选修课
限定选修课指限定学生在一定范围内选修的课程,一般为专业性课程,内容以本学科专业课及相关课为主,包括(1)本专业学科的提高和加深,体现本专业的要求和特色的课程;(2)与本专业学科相近的专业某些课程;(3)专业应用课程等。
2、任意选修课
任意选修课指允许学生根据个人特长、志趣和能力任意选修的课程。
任意选修课除在本系开设外,各专业逐步增加向全校开设文理渗透方面的课程。
学院根据教学计划的综合职业素质的要求,在全院各专业开设部分公共选修课。
任意选修课的内容主要包括操作技能、文化艺术、管理知识、科普、公共礼仪等。
每生任意选修课时占总
学时的5 %左右,为开阔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完善学生智能结构而开设的供学生选修的课程。
三、对学生学习选修课的要求
(一)、限选课
限选课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规定执行(列入学期开课计划并安排在班级课表中)。
学生限选课时要占总学时的5 %左右,以达到培养某方面专长的要求。
(二)、任选课
1、任选课教学的组织
(1)任选课采取学生自选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前一学期的期中阶段。
(2)三年制和五年制高职的新生,分别自入校后的第二学期和第三学期开始选修(在前一学期的期中阶段报名),毕业班最后一学年不开设任选课。
(3)教学系(部)负责安排任选课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任课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教学组织和考核。
任选课任课教师由教研室推荐,教学系(部)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4)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实际制定教学大纲,按照学校教学各环节基本要求,编制授课计划、备课书写教案,认真组织教学。
(5)任选课的教学时间(含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晚自习时间或休息日,教学系(部)负责编排课表,并报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协调教室。
(6)编班时要根据教学条件和学生选课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每门任选课选修人数低于30人不开课,并通知学生改选。
一旦开班,学生不能再调整任选课程。
(7)任选课的报名、编班和开班组织工作由相关教学系(部)负责,并报教务处备案后,由教务处在开课前向全院学生公布。
2、任选课考核和成绩管理
(1)每门任选课的结业考核方式可以以笔试、口试、论文、报告等形式进行,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2)任选课成绩单一式三份报相关教学系(部)和教务处,并记入学生学籍。
成绩单式样见附表,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用Excel 2000编制,并用于平时考勤、成绩记载和期末成绩登录上报。
(3)任选课缺勤1/3学时者该科成绩记零分。
考核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学
生可以在下学期重选重修。
(4)学生毕业时,任选课必须修满学院规定的学时数,并由教务处负责审定学生任选课的毕业资格。
学生毕业前任选课应修满学时数表
四、选修课的教务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要根据课程计划,按照各系上报的开课课表安排好上课时间、地点;加强对选修课教学的管理、检查、评估、成绩记载。
(二)各系(部)职责
1、向学生介绍各门选修课的内容、作用、应用范围、开课时间,使学生对选修课有所了解,再结合自己的情况有目的地选择。
(选修课的文字说明,教师简介等)。
2、根据课程计划的规定,在每学期的第十三周到第十六周公布下学期开设的选修课程的名称、总学时与周学时、上课形式与要求以及任课老师姓名、职称。
并组织老师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组织学生选课,完成学生选课情况的汇总、审批工作,报送教务处备案。
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将选修课程的学生名单送任课教师。
3、做好课堂教学管理,抓好教学检查、评估、学生成绩考核登记上报等。
五、其它
1、本办法自2006年春季学期实施。
2、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