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部)教务科长工作规范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运行方案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运行方案(试行)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实验实训设备和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体现高职教育特征,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一)管理体制1、学院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实行以系(部)为实体,院、系二级管理的体制。
2、学院在教务处设立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代表学院对实践教学及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管理。
3、教学系(部)是实践教学管理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责任单位。
各系(部)主任是实践教学管理和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是实践教学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4、学院根据现有实训教学资源和室验实训室建设的需要组建若干个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分属各相关系(部),在系(部)的领导下直接管理所属实训室。
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实行主任负责制,是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各实训室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训室的管理,是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5、各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主任由所属系(部)和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双重管理、双重考核。
各实训室管理人员由所属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负责管理和考核。
(二)机构设置1、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的性质:是全面负责学院实践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教学管理机构;隶属于教务处,属教务处下设的正科级二级单位。
2、人员构成:(暂设6人)主任(1人)(由教务处分管实训教学的副处长兼任)、副主任(1人)教学仪器资产管理员(2人),负责全院所有教学设备的账、卡的建档、统计工作。
多媒体教室管理员(2人),负责所有多媒体教室的开门、关门,检查、督导多媒体教室的日常卫生,负责所有多媒体设备的安全、维护报修工作。
二、管理的目标及原则(一)管理的目标:建立起高效、优质的实验实训教学运行管理机制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机制。
(二)管理的原则:1、统与分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学院的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职业学校系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职业学校系部管理工作,提高系部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系部设主任一名,负责系部全面工作,主持系部行政、业务和管理工作。
2. 系部设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系部日常管理工作。
3. 系部设教务处、学生处、教研处、办公室等职能科室,各科室负责人由主任任命。
三、岗位职责1. 主任职责:(1)全面负责系部管理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2)制定系部发展规划,提出系部年度工作计划;(3)协调系部内部及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关系,保障系部工作顺利进行;(4)负责系部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5)组织开展系部各类活动,丰富师生校园生活。
2. 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开展系部管理工作;(2)负责系部日常行政、业务和管理工作;(3)监督各科室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教务处职责:(1)负责系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2)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3)监督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4)负责教学资源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 学生处职责:(1)负责系部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文明;(2)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3)负责学生奖惩、评优评先等工作;(4)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5. 教研处职责:(1)负责系部教学研究、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2)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3)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4)协助教务处监督教学质量。
6. 办公室职责:(1)负责系部行政、业务、党务、后勤等工作;(2)负责系部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3)负责系部会议的组织和记录;(4)协助主任、副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流程1. 系部各项工作按照“主任-副主任-科室负责人-教师”的层级进行分工和协作。
2. 各科室负责人根据主任指示,负责本科室工作的具体实施。
3. 教师根据教务处、教研处等科室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查制度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查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学院工作要求,加强教学过程监控,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处理教学偶发性和突发性事件,提高教学检查质量,稳定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教学督查制度。
一、系(部)教学督查组的性质教学督查组是在教学系(部)主任领导下,监督、检查、指导教学工作的组织。
督查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系(部)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系(部)督查组人员组成系(部)教学督查组由系(部)主任、副主任、教务科、学生科等负责人及部分教师组成。
三、系(部)教学督查组的职责1、监督、指导教研室贯彻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2、坚持经常性教学巡视和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有无迟到、早退、旷教等现象,以及各班级课堂教学秩序。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检查记录。
3、随机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作好听课记录。
4、负责本系(部)所管理班级晚自习辅导教师的检查(包括外系部辅导教师,辅导教师遇特殊情况须请假者,必须经系部值班负责人同意),作好考勤记载,并作为核定辅导工作量的依据。
5、对教学偶发性事件负责及时处理,并于当天填写《教学检查偶发事件报告单》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相关教学系(部)做进一步落实和处理。
6、在教学系(部)主任的组织下完成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
7、检查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进行教学评价。
8、监督、指导师资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素质。
9、开展教育理论的研究与教学改革的咨询工作。
10、认真如实填写教学督查记录,并保持值班记录完整。
11、每周末将教学督查情况汇总,填写《教学督查周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于周末报送教务处,另一份存系(部)教务科。
12、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任务。
四、本制度从二00四年九月六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表一:恩施职院教学检查偶发事件报告单附表二:恩施职院教学督查周报表附件一恩施职院教学检查偶发事件报告单(存根)报告系(部):检查人:检查时间:事件当事人:系(部)主任签字:报告日期:年月日恩施职院教学检查偶发事件报告单报告系(部):检查人:检查时间:事件当事人:系(部)主任签字:报告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恩施职院教学督查周报表200 年季学期报送单位(公章):第周起止日期:200 年月日至月日系(部)主任签字:报送日期:年月日。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规程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规程1.学期末,教务处依据专业实施教学计划和课程隶属关系向系(部)下达学期教学任务。
2.系(部)将所承担的学期实训教学任务分配到教研室。
3.各教研室主任会同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主任将各门课程实训教学任务落实到任课教师。
4.任课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后,于开学(课)前,编制出实训计划,报教研室和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审核,系(部)审批后实施,一式三份,一份报教务处备案,一份存系(部),一份教师留用。
5.开学(课)后第一周,实训基地(中心实训室)主任依据各门课程的实训计划编制全系的实训课表,经系(部)分管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
6.实训课前,任课的教师必须编写《实训项目教案》,按每一次课一份教案编写,一式二份,一份在实训前两天送交实验技术员,一份自用。
对难度较大的实训,任课教师必须与实训技术人员一起对实验内容进行试做,掌握实训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7.实验人员应根据《实验项目教案》做好材料、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
8.上实验(训)课时,任课教师必须向学生认真讲解本次实训目的、实训原理、操作方法,规范学生的操作程序及行为,解答有关问题。
9.实训技术员必须做好材料、工具的发放及仪器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实训课的正常进行。
实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实训人员应及时维修处理,并认真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
10.实训结束后,实训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实训教学记录册》,并当场交任课教师、学习委员签字。
《实训教学记录册》由实验人员保管,每学期结束后上交系(部)存档。
11.每次实训后,学生必须按时完成《实验(训)报告》,由学习委员收齐后,送任课教师批阅,评定出等级或分数,并在学生成绩册(教师工作手册)上登记,作为学生实训成绩考核的依据。
12.校内集中实训必须由任课教师按实训授课计划,提前一周向系(部)递交书面申请,由系(部)安排(跨系部的由教务处协调)组织实施。
13.校外集中实训,必须由任课教师依据实训计划安排,拟定教学实习计划,经系(部)分管教学主任审核,报教务处和学工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调、停课的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调、停课的规定(试行)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协调好各教学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教务处和各教学部门及任课教师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安排的规定1、教务处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每学期第十五周给各教学部门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各教学部门根据情况合理安排教师授课任务,在一周内报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教学部门反馈的教学任务情况来落实各班级课程安排表。
3、教务处根据课程特点合理确定课程授课时间(课程表),任课教师对课程安排不得提不合理要求。
二、课程调整的规定1、凡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需要调整的,各有关教学部门需写出书面报告,经教务处长签署意见、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处协助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2、学期授课计划需调整的由任课教师写明情况,经教学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教师因病、事假或从事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不能上课的各有关教学单位应安排其他教师顶替上课,无法顶替的,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出调课意见并填写调课申请表,经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调课。
4、凡批准调课者,均由有关系部通知有关教师和学生班级。
三、停课的规定1、各班级、各任课教师的课程表具有稳定性、强制性和权威性。
各班级任课教师必须无条件地按课表组织教学。
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间内,任课教师和各教学班级未经允许不得停课。
2、各教学部门组织学生参观、见习、进行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需要停课的,应由教学部门写出书面报告,附上有关材料(参观见习指导书、社会调查内容等)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停课。
3、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公益劳动等)需要停课的,学院有关处、室与教务处协商,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教务处通知有关教学部门,由教学部门通知到班级和任课教师。
学院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通知班级停课。
4、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不得因教材内容讲授结束而停课。
学期末由教务处或教学部门根据校历安排通知任课教师组织复习考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个人业务资料归类管理规定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个人业务资料归类管理规定为了强化我院教师个人业务资料的管理,现对各教学系(部、室)教师个人业务资料的整理、归类工作作出如下规定:1.凡是在我院上课的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兼职教师,所在教学系(部、室)(按课程归属确定)均应为其建立个人业务档案。
2.教师个人业务资料依其类型不同,采取不同的归类管理办法。
3.凡属以下教师个人业务资料,由教师个人整理后交所属教学系(部、室),装入所属教学系(部、室)建立的教师个人挡案盒。
(1)身份证复印件(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最高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4)最高职称聘书复印件(5)双师证证书复印件(6)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7)建院以来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8)建院以来各类进修结业证书(证明)复印件(9)建院以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复印件(10)建院以来参加各种社会团体、社会兼职证书(证明)复印件(11)建院以来教科研成果复印件(12)2005年春季学期以来听课评教记录(13)2005年春季学期以来所任课程教案(14)2005年春季学期以来所任课程实训教案(15)2005年春季学期以来教师教学工作手册4.凡属以下涉及教师个人的教学业务资料,由所属教学系(部、室)进行归类整理、保管。
考试试卷、实验报告、课程设计、综合实训资料按班级归类管理;毕业论文、实习报告按届归类管理;其他涉及教师个人的教学业务资料按系部归类管理5.在我院上课的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兼职教师,必须积极地按照所属教学系(部、室)的要求,按时提供有关资料,填写相关表格。
教学系(部、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搞好教师个人业务资料的归类、整理、登记和保管工作。
6.为了督促各教学系(部、室)管好教师个人业务资料,学院将定期对此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提供资料的教师个人和不认真归类、整理、保管的教学系(部、室)进行严肃处理。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室工作条例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室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和保障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教育教学督导室是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机构。
第三条教育教学督导室必须以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学院成立教育教学督导室,在院长的领导下,对全院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督导室设主任、副主任、督导员若干人,每届任期三年。
督导室下设办公室,配主任一人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督导员由有丰富教学与管理经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副教授(或高级讲师)及以上职务的教师担任。
督导员由学院聘任,并颁发聘书。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六条对学院常规教育教学工作运转状况进行评估。
第七条对教务处、学工处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落实学院教育教学管理的规划和决定实施督导与评估。
第八条对行政处、室、后勤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学院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办学思想执行状况实施督导与评估。
第九条对处、系、部、直属教学科(室)执行学院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划、规定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质量实施督导与评估。
第十条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及效果进行督导与评估。
第十一条对被督导的单位存在的问题,可视其情况提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的建议;对被督导的个人(教师或职工)存在的问题,可视其情况提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岗、转岗、下岗建议。
第十二条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承办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督导程序与形式第十四条教育教学督导的基本形式有专项督导、综合检查和常规检查。
第十五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应按下列程序实施:1、科学、规范地做好督导前的准备工作。
2、对被督导对象的检查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分步骤实施督导。
3、督导员对督导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议。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课程建设是高职院校教学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建设。
为了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学院决定在全院高职各专业教学的主要课程中分期分批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
课程负责人具体分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院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和院级合格课程负责人。
凡我院高职各专业必修课,原则上都要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
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的课程,要先对任课人员(含课堂讲授、指导实验、辅导等环节的教学人员)进行调整、精心组织队伍,组成课程组。
一、课程负责人的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2、热心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能力和敬业精神;3、多年担任该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任务(至少3年以上),教学效果好;在学院组织的各种教学评价中达到良好以上水平;4、在该课程或相关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中做出过突出成绩;5、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教系列讲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的学位。
院级以上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二、课程负责人的职责1、在所在系(部)的领导下,组建课程组,明确课程建设的职责分工;2、组织制订并主持实施课程建设规划;3、组织制订或修订课程教学标准、课程教学规范等教学文件;4、组织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改革活动和教学研究活动;5、负责本课程的教材建设;6、组织申报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和教改课题;7、负责本课程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工作评估;8、指导本课程青年教师培养工作;9、推荐本课程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奖励;三、课程负责人的选拔课程负责人的选拔实行教师个人或教研室推荐申报,系(部)初审,人事处、教务处联合组织考查,最后报学院审定。
课程负责人可以是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也可以是符合条件的教师。
符合条件的每门课程评选1名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的评选每二年进行一次,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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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系(部)教务科长工作规范
一、开学前一周
1、发放学院总课表、教师工作手册、教室分布图以及学生记分册、学生名单。
2、核对教学系(部)管理的教学班级教学信息册、班级课程表,并在学生开课前第一周周会发至各班级。
3、会同教学系(部)教学督查组检查教师两周教案储备情况,记录检查结果,并报告教学系(部)主任。
4、通知兼职教师参加本教学系(部)教师大会,作好教师大会准备工作。
5、打印教学系(部)全学期分周工作进程表,送达各教研室。
6、将请假教师调、代课通知单于学生开课前第一周周会送达有关教学班级。
二、开学第一周工作
1、检查教学系(部)教学秩序。
按教学督查值班表值班,检查教学秩序、教学工作,并作好值班记录。
2、整理上学期各项教学资料、文档资料,并进行分类、归档、上报。
3、编制教学系(部)任课教师、专任教师、兼职教师任课一览表。
4、收集、汇总教学系(部)教研室工作计划,并报送教务处。
5、协助教务处安排教师晚自习辅导答疑课表,并将辅导时间通知到本系(部)每位教师。
6、协助教学系(部)主任作好重修及补考准备工作。
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信息,确定补考试卷印刷数量,作好试卷分类、保管。
三、 3、4月份(9、10月份)工作
1、第二周核对补考试卷,负责试卷保密和存放保管工作。
2、第三周按照教务处补考安排,正确发放补考试卷。
参与补考工作巡视。
3、按教学督查值班表值班,检查教学秩序、教学工作,作好值班记录。
4、参加教学系(部)教学工作分析会议,作好会议记录。
5、每月末做好教学日志的检查、晚自习辅导情况统计和资料存档。
6、及时将调代课通知单送达授课班级。
月末整理教师调、代课申请单并存档。
7、会同教学系(部)教学督查组抽查教师一周教案储备量,并作好记录。
8、会同教学系(部)教学督查组抽查教师批改学生作业情况,并作好记录。
9、打印教学系(部)教学情况通报,送达教研室及有关部门。
10、每月末整理教学系(部)教学资料、文档资料,分类存档。
四、5、6月份(11、12月份)工作
1、第九周打印教学系(部)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文件,送达各教研室。
2、第十周参与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作好期中教学检查资料分类汇总、存档工作。
统计学生选修课申报资料。
3、第十一周会同教学系(部)教学督查组组织学生评教工作,召开学生座谈会。
学生评教结果汇总上报教务处。
4、每月末做好教学日志和晚自习辅导情况审查、统计、资料存档工作。
5、及时将调代课通知单送达授课班级。
每月末汇集教师调代课申请单,整理存档。
6、会同教学系(部)教学督查组抽查教师教案一周储备量,并作好记录。
7、会同教学系(部)教学督查组抽查教师批改学生作业情况,并作好记录。
8、打印教学系(部)教学情况通报,送达教研室及有关部门。
9、按教学督查值班表值班。
检查教学秩序、教学工作,作好值班记录。
10、第十五周组织期末考试试卷的印刷、分类装订、准备草稿纸、考场情况记录表,按课目进行装袋,封存保管。
11、第十七周发放考试考查课目成绩单及成绩分析表。
12、第十八周收集整理本学期教学日志,装订下学期教学日志。
五、期末工作
1、按期末考试安排分发考试试卷,并参加考试巡视工作。
2、汇集考试科目试卷分析表、成绩报告表并上报教务处。
3、收交教师学期工作量登记表,并上报教务处。
4、整理本学期教学资料、文档资料,分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