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签名的遗嘱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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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怎样写才合法有效

自书遗嘱怎样写才合法有效

自书遗嘱怎样写才合法有效我们知道实践中非常常见的一种遗嘱类型就是自书遗嘱,很多人立遗嘱就是自己写遗嘱,这样是最简单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写的遗嘱是不是有效的,下面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自书遗嘱怎样写才合法有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自书遗嘱怎样写才合法有效有效的自书遗嘱应该先写上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XXXX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最后写上继承人,签上日期姓名即可。

二、自书遗嘱有效期多久永久。

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自己亲自写,别人代写的话需要公证人。

只要立遗嘱人死亡,即刻发生效力,不存在期限问题。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你这里应该用不上)你们有真的自书遗书的话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遗书生效。

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三、自书遗嘱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

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

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自书遗嘱怎么立有效

自书遗嘱怎么立有效

自书遗嘱怎么立有效遗嘱当中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立遗嘱的人自己亲手书写。

如果是其他人代写或者由打字工具打印出来的遗嘱,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并且遗嘱不可以涂改。

立遗嘱的人在自书遗嘱中提到的关于死亡之后的财产怎么处理,一定要是自己的正确意思。

不可以是信件或者日记当中的话语,一定要是正确的书面表达。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种类其中的一种,首先,我们要来了解一下怎样立遗嘱才能产生效力。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立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做到以下五点:第一点:立遗嘱的人必须有自行立遗嘱的能力。

在我国的《继承法》当中,对遗嘱有具体的相关说明和规定。

其中第22条规定,就说道立遗嘱的人如果是自身没有行为能力的,或者在民事行为能力上面受到了一定限制的,这样的情况下所立的彝族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判定立遗嘱的人是否有自行立遗嘱的能力,一般是以立遗嘱的那个时间为准。

在立遗嘱的时候,如果立遗嘱的人具有自由立遗嘱能力的,但是立完遗嘱之后,由于其他的原因丧失了立遗嘱的能力,上师能力之前所立的遗嘱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二点:立遗嘱的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自己真实的思想表达。

在我国的法律当中规定到民事行为有效的前提是作出的意思表示应该是完全真实的,所以遗嘱中对于立遗嘱人的财产的处理,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

一般情况下是以遗嘱人最后在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来判断遗嘱人是否是真实的思想表达。

如果是遗嘱人受到威胁和受到他人的欺骗而订立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经过他人伪造的遗嘱,也是无效的;已经立好的遗嘱被别人篡改了,篡改的内容也是无效的。

第三点:在遗嘱当中,对于丧失劳动力同时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是不可以取消其继承权的。

对于这一点我国的《继承法》中有相关规定提到,如果有继承人丧失了大部分的劳动能力,而且没有生活经济来源,立遗嘱的时候必须要保证这个继承人要有一定的遗产。

这个规定是法律上面的一个强制规定,立遗嘱的时候必须要遵守,如果违反了这个规定,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民法典》6种遗嘱形式规定及生效要件

《民法典》6种遗嘱形式规定及生效要件

遗嘱形式一、自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能由他人代写,而且只能由遗嘱人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

(2)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分的正式意思表示,如果不是正式制作,仅是在日记或有关的信件中提到准备在其死亡后对其财产如何处理,不应认定为自书遗嘱。

(3)须由遗嘱人签名,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也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须注明年、月、日,不仅可以确定自书遗嘱的成立时间,在发生纠纷时方便辨明遗嘱的真伪,而且可以判明遗嘱人在立自书遗嘱时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确定遗嘱是否有效,还有助于辨明多份遗嘱的先后顺序,以确定哪份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

(5)增删或涂改时须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二、代书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并由一见证人代书。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应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另外,法律明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见证人: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②继承人、受遗赠人;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三、打印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遗嘱为电脑制作、打印机打印出来的文本形式。

(2)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在打印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3)遗嘱人在遗嘱文本的每一页都签名。

(4)最后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的生效条件为:(1)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出镜见证,见证人应把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以及年、月、日等基本情况予以说明。

(2)须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内容(包括年、月、日),内容应当具体,对有关财产的处分,应当说明财产的基本情况,说明财产归什么人承受。

自书遗嘱认定合法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自书遗嘱认定合法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Things are done well, that is, things are done in a timely manner.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自书遗嘱认定合法有效的条件是什么认定自书遗嘱合法有效的条件必须是遗嘱上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整个遗嘱完全是由当事人自己写的,在结尾部分标注清楚了立遗嘱的时间,除此之外,写遗嘱的时候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分配方案完全是真实的意思表示等条件。

一、自书遗嘱认定合法有效的条件是什么?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

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二、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1、自书遗嘱请使用蓝色或者黑色墨水的钢笔或者签字笔,不要使用圆珠笔。

如果自书遗嘱本身发生争议的时候,圆珠笔写的字很难进行笔迹鉴定。

2、被继承人在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的时候,请优先选择公证遗嘱。

年老或者有精神性疾病可能会被认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而影响自书遗嘱的效力。

3、手写遗嘱的内容必须全部手写,不能使用电脑打字,之后签字的方式,否则可能会被法院认为不符合手写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

4、做手写遗嘱的时候建议找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人需要在公证遗嘱上签字。

如果继承过程中,有继承人对于手写遗嘱的真实性发生争议,就需要进行笔迹鉴定。

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

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

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
遗嘱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性的遗嘱形式要件及其效力规则:
1. 形式要件:
- 手写遗嘱: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手写,并在其签名下签字。

- 公证遗嘱: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口头陈述或书面表示,并在公证官的见证下签署或指认。

- 文书遗嘱: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书面表示,并在证人的见证下签署或指认。

有些地区要求遗嘱必须由律师起草。

- 口头遗嘱:在临终或其他特殊情况下,有些地区可能允许口头遗嘱。

2. 效力规则:
- 自愿性:遗嘱人在无外在压力和干扰的情况下自愿订立遗嘱。

- 声明意愿:遗嘱必须明确表达遗嘱人对财产分配和遗产继承的意愿。

- 完整性:遗嘱必须包含完整的遗产清单,列明遗产应如何分配。

- 合法性:遗嘱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如强制继承权规定或其他合法性规定。

- 正当见证:遗嘱必须由一定数量的证人在遗嘱人签署时进行见证,并签署或指认遗嘱。

证人通常需要年满法定年龄,无亲属关系,在心智健全的情况下。

请注意,这只是一般性的介绍。

具体的遗嘱形式要件及效力规则可能会因地区和
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您在需要订立遗嘱时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

自书遗嘱有效的4个条件

自书遗嘱有效的4个条件

自书遗嘱有效的4个条件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印,只能由遗嘱人自已用笔将其意思记录下来,但遗嘱人设立自书遗嘱不得以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

2、自书遗嘱须是遗嘱人关于其死亡后财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

如果遗嘱人不是正式制作自书遗嘱,仅是在日记或有关信件中提到准备在其死亡后对某遗产如休处理,则不应认定该内容为自书遗嘱。

但是,自书遗嘱只要求是遗嘱人处分遗产的真实意思的书面记载,也不要求须有“遗嘱”的字样。

如果遗嘱人在有关的文书中对其死亡后的事务作出安排,也包括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处理作出安排,而又无相反证明时,则应当认定该文书为遗嘱人的自书遗嘱。

3、须由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签名是自书遗嘱的基本要求,它既证明遗嘱确为遗嘱人亲自书写的,也证明着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人的签名须由遗嘱人亲笔书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盖章手印或画押等方式代替。

无遗嘱人和、签名的自书遗嘱,应为无效。

自书遗嘱如需涂改、增删时,遗嘱人也须于涂改、增删处签名并注明时间,否则,其涂改、增删的内容无效。

4、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人在自书遗嘱中须注明立遗嘱的时间。

遗嘱中的时间记载是确定遗嘱人的遗嘱能力的准据,也是在有多份遗嘱时确定各份遗嘱先后的准据。

自书遗嘱中注明的时间原则上应为遗嘱制作完毕,遗嘱人签名之日。

但遗嘱人并不于签名之日为遗嘱的时间而以其他时间为遗嘱的时间的,也未尝不可,不过只能以遗嘱中注明的日期为遗嘱的时间。

遗嘱中未注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体的,例如,只注明年、月,而未写日的,遗嘱不能生效。

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一)主体合法: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二)客体合法: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三)内容合法: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法律行为,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形式合法:遗嘱可以采用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等形式,但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方能有效。

▲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一)主体合法: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继承法第22条以及若干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所立的遗嘱,应属无效遗嘱。

而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应以立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为准。

2、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也应认定无效,根据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67条第2歀的规定“行为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实施的民事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因为这时的立遗嘱人已经无法表示真实意思。

而判断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状态是否清醒,也要以立遗嘱人设立遗嘱的时间为准。

▲(二)客体合法:1、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产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财产,根据《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公民立遗嘱时只能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处分权,如果对不属于个人的财产进行处分,就属于无效处分。

继承法26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根据继承法第25条第1歀的规定,应视为均已经接受继承。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77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

▲(三)内容合法: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法律行为,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1、本案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对财产处分部分内容含混不清,且与国家法律相悖。

如被继承人把东直门11号房产,作为被继承人的“故居”,保存下来,供后人纪念,任何人不得强占,进住。

遗嘱的形式要素与规范要求

遗嘱的形式要素与规范要求

遗嘱的形式要素与规范要求遗嘱是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在生前对财产分配进行安排和规划的一种法律文件。

作为继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遗嘱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形式要素和规范要求的合规性。

本文将介绍遗嘱的形式要素和规范要求,以帮助人们了解并正确执行遗嘱。

一、形式要素1.书面形式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表明意愿。

这就要求遗嘱必须以文字的形式记录,可以使用手写或打印的方式,但必须清晰可辨,不得存在模糊或矛盾的情况。

2.签署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签署,签署位置应当靠近遗嘱的结尾处。

签署时,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即能够理解自己的行为以及作出相应的决策。

3.指定继承人在遗嘱中,应当明确指定继承人的身份和分配比例。

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个人或机构。

此外,还应指明继承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以便确定继承人的身份。

4.证人为了增加遗嘱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法律要求至少两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人在遗嘱上签署并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

证人应当旁观遗嘱的签署过程,并确保遗嘱人签署的是自己的真实意愿。

二、规范要求1.自愿和真实遗嘱必须是遗嘱人自愿并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

遗嘱应当由遗嘱人本人写就,不能代替或由他人代写。

遗嘱的内容应当反映遗嘱人真实的意愿,不得受到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影响。

2.清晰明确遗嘱应当表达清晰、明确的意愿。

遗嘱人在写就遗嘱时,应尽量简明扼要地表达财产分配的意愿,避免使用模糊的词句或表达方式,以免导致争议或歧义。

3.无效要素遗嘱的规范要求还包括一些无效要素,即遗嘱中的某些内容会导致遗嘱的无效化。

例如,遗嘱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此外,如果遗嘱人在签署遗嘱时处于精神疾病状态或遭受意识障碍,遗嘱也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遗嘱的形式要素和规范要求是确保遗嘱有效性的重要条件。

为了保障自己的遗产顺利继承,并避免引发家庭纠纷,每个人都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守遗嘱的形式和规范要求,确保自己的遗愿得到正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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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签名的遗嘱是否有效
相关的当事人员在签订遗嘱时,具有民事能力的当事人打字签订的遗嘱同样有效。

我国的司法管理部门和相关的民政部门,对这类案件进行管理。

对这类遗嘱进行相关的管理,继承人员应积极的办理这类继承手续,合法的继承财产。

一、打字签名的遗嘱是否有效
电脑打字遗嘱可视为自书遗嘱,为有效遗嘱。

遗嘱形式主要有5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自书遗嘱是指公民亲笔书写正式文书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

遗嘱是一份电脑打字,遗嘱人在后面签字形式的遗嘱,从形式上看与自书遗嘱要求的形式不符,但根据立遗嘱人先自书一份遗嘱,后涂掉名字,再拿去打印一份内容与自书遗嘱内容完全一致来看,打印的遗嘱是遗嘱人内心想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公民在遗书中涉及到死后个人财产处分内容,确为真实意思表示,
有本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作为自书遗嘱对待”的规定。

二、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反之亦然。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遗嘱的有效力需要得到我国的法律保护,保护时需要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办理后,还应进行相关的公证,公证部门对这类遗嘱进行审核,不伤害他人的权益和国家利益,办理相关的公证,保护这类遗产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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