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诉中关于证据的若干问题
刑法中的刑事证据与证明事实查明与证据推定

刑法中的刑事证据与证明事实查明与证据推定刑法中的刑事证据是指用于证明犯罪事实是否成立的各种材料、物证、证人证言等。
在司法实践中,证据的获取和运用是保证公正审判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刑法中的刑事证据与证明事实查明以及证据推定的相关问题。
一、刑事证据的定义和类型刑事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事实是否成立的一切材料和信息。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证据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这些证据可以由检察机关、侦查机关、辩护人或犯罪嫌疑人提供。
二、证明事实查明的原则和方法刑事案件中,法院需要通过证据来查明事实,确保对被告人的公正审判。
证明事实查明具有以下原则和方法:1. 真实性原则:证据必须真实可靠、具有真实性。
法院在收集和运用证据时,应注重证据的来源、真实度、自相符合性等方面的问题。
2. 全面性原则:法院在查明事实时,应力求全面地收集证据。
只有在掌握充分的证据基础上,法院才能作出正确的判决。
3. 法定证据原则:法律对于证明特定事实的证据有具体规定。
法院应依法采纳法定证据,如书证、物证等。
4. 严格审查原则:法院对证据的采信和运用要严格审查。
对于存在瑕疵、不完整或权威性不强的证据,法院应保持审慎态度。
三、证据推定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证据推定是指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推定与之相关的其他事实。
在刑事案件中,由于不能直接获取某些事实的证据,法院可以根据已知事实推定与之相关的其他事实。
证据推定的适用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某一事实,但可以通过合理推论和推定来推定该事实存在。
法院可以根据间接证据进行事实推定。
2. 事实与案情的综合分析:在刑事审判中,法院不仅要全面收集证据,还要对证据与案情进行综合分析,推断出可能发生的事实。
3. 知识和经验的运用:法院可以根据刑事案件的特殊性以及法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事实进行推定。
但是,推定的结论必须有事实依据,并且要遵循逻辑推理的原则。
浅析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及其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规则

浅析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及其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规则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梁聪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及其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规则是一个刑辩律师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本文对刑事诉讼证据种类及其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规则进行解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
一、刑事证据的种类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
证据种类,是指根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表现形式对证据所作的分类。
证据种类实际上是证据在法律上的分类,是证据的法定种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证据包括:(1)物证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起证明作用的,因此与其他证据相比,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稳定性。
(2)书证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书证的表现形式和制作方法多种多样,不限于“书写的文字材料”。
书证属于实物证据范围,客观性较强。
这里需要注意书证与物证的区别是“书证以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物证以物质属性和外观特征证明案件事实”。
书证与物证的共同特点主要是都要有实物载体,属于实物证据。
如果一个物体可以同时以上述两种方式发挥证明作用,它既是书证又是物证。
(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证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以外的人,其陈述的是亲身感知的事实。
证人证言往往会受到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不能作为证人。
(4)被害人的陈述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被害人对犯罪有较多了解,但也容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被害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称为口供。
浅析刑事诉讼中的证据问题

该 公式揭示 出 , 证据 是事实 , 并且 是证 明案件 真实情 况是事 约 , 因此 , 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 的局 限性 和模 糊 实, 也就是 说不 是事实就 不能成 为证据 。 这就 把一切 不真 实或不 性 。同时 , 任何形式 的证 据都不可避免地带有 人的主观因 素。我 人 完 全真实 的事物 都排 除在证据 范 畴之外 。立法 者 的本 意是 强调 们部清 楚 , 证受到提供 证据 的人 自身主观 因素的影响 。由于每 个人 的感 受、 判断、 记忆 和复述 能力 的不同, 每个 人如实反映案件 证据 客观性 , 既证 据是不 以人主观 意志 为转移 的客观 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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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析 刑 事 诉 讼 中酌 证 据 问 题
吴 东 良
摘 要 在我 国刑事诉讼法律体 系中,证据理论的建立与完善是十分必要的。如何结合我 国的实际不断完善刑事诉讼中
证据 裁判 司法 实践
确 定和 同一。然 而, 在刑诉法 的规 定中 。 出现 了证 据既 是事实 却 又有 可能 不是事 实的矛盾 。 《 刑事诉讼 法》 4 条规 定了证据 的外延 , : 第 2 既 证据有下 列七
浅谈新《刑事诉讼法》中证据制度的调整及对诉讼实务的影响

浅谈新《刑事诉讼法》中证据制度的调整及对诉讼实务的影响[摘要]《刑事诉讼法》在打击和惩治犯罪,维护和保障人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的大修,备受关注。
而证据作为司法机关查明案情、认定犯罪、进行诉讼活动的基础,在刑事诉讼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涉及证据制度的立、改、废,既有不少亮点,也引来多方热议。
文章将对新刑诉法中涉及证据制度方面的部分调整进行分析,并结合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案例浅谈对本次诉讼法修改中证据制度方面的调整对诉讼实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证据;行政执法证据;诉讼实务一、证据的定义证据是什么,有学者认为从语义学出发,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1]也有学者认为认为证据是证据的内容与证据的形式的统一,亦即认为证据可以指事实,也可以指其表现形式—物证、书证等。
[2]在我国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一款中提出规定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认为证据是事实,这一表述强调的是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说明性事实,但明显与第42条第二款、第三款证据的种类存在着矛盾,前一款刚强调过证据是事实,后一款却又列举了种种材料类型加以说明,由此必然产生逻辑矛盾。
而在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明确规定证据是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关于本次新刑诉法对证据定义的变更笔者认为用材料来代替事实的定义使得证据概念与证据分类规范相协调,较为适当。
但仍有学者提出不同的质疑,结合到具体办案中包括:(一)部分学者提出用材料来规范证据不能准确表达言辞证据的形式材料是有形的、规范化的,而言辞证据中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及辩解等,当其以书面形式存在时,是有形的,可以称为证据材料。
但按照直接言辞证据规则,人证的规范表现形式应当是言辞,其感知方式应当是直接聆听言辞作证,而当人证以言辞方式提出时,是无形而非有形的,不能被称之为“材料”。
只有记录下来的“第二手”人证才是“材料”,但这种材料由于不能有效质证,在法理上一般不能作为证据使用3。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与保障机制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与保障机制一、证据规则的概念与重要性证据规则是指在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审判过程中,如何针对被告人所犯罪行进行证明和证据收集的规则以及程序。
证据规则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定的标准,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是维护国家法制、推进社会进步的一种必要手段。
证据规则的制定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夹带私人情感、偏见和利益的因素影响司法判决结果,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证据规则的内容1.证据的合法性——证据必须合法、合规、合理。
刑法规定专用排除规则,不合法证据不予采纳,如被告人的口供、强制取证等,法庭需要排除不合法证据的干扰,以保证审判公正、公正2.证据的充分性——充分、严谨、证据力度强的证据才可以为判决结论提供支持,以排除其他非法势力对案件结论的影响。
证据需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语言、行为、证人证言、物证等方面的情况,以客观、公正、全面和准确的方式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证明。
3.证据的重要性——证据是刑事审判中重要的标志,是权威性、公正性、客观性和规范性的体现,必须充分考虑,以确保判决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证据需要保持独立性、一致性和恰当性,确保证据具有强有力的证明力度。
4.证据的争议性——刑事审判中不能有任何违背法律规范和道德标准的情况,只有当获得足够的证据支撑和法律规定的基础时,才可以提交证据和呈现证据。
三、保障证据规则和机制1.保障公民知情权——公民知情权是刑事诉讼中的基本权利,公民有权获知有关自己的犯罪举证和审理活动的全部信息,并可以参与其中。
因此,法庭需要采取措施,确保公民充分了解审判情况,通过公众报道、庭审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审判程序和结果,促进公民知情权的保障。
2.保障辩护权——辩护权是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和保障,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代表自己行使辩护权。
刑事诉讼过程中,法庭应该确保辩护人的正常诉讼秩序和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保障辩护人审阅案卷、出席庭审、提出异议等。
对新刑诉法证据制度的一些探讨

事人说话时的神情、 气息、 精神、 眼神等细节来辨别 内容的真伪, 的过程 中, 如何 区分侦查策 略与法 律所禁 止的威 胁、 引诱 、 欺骗等
因此 , 情态 证据应 当成 为刑 事诉讼 中的重要 旁证 , 而 材料 说 明显 手段 , 是适 用非 法证据 排除 规则 的难 点之一 。有 学者提 出 , 应 当 不 能概括 情态 证据 。 承认 有 限的威 胁 、 引诱 、 欺 骗 等讯 问手段 在特 定的刑 事侦 查活动
还有值得进一步探讨的地方, 本文立足于实务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 尝试对证据制度的完善提 出些许建议。 关键词 新刑事诉讼法 司法实务 证据制度
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问题评析——辩护制度和证据制度

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问题评析——辩护制度和证据制度刘海萍【摘要】此次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在以下方面加以体现:对辩护制度作了重大修改,还增加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
就以上几点对新增加条款的含义加以分析,指出立法的进步之所在,提出执行新增法律条文须注意的事项。
%Rationale of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in amendment of Chinas criminal procedure law is reflected in the following aspects: it made significant changes to the defense system, and added the exclusionary rules.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meaning of the mew terms, indicates where the progress of the legisl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precautions in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legal provisions.【期刊名称】《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年(卷),期】2012(012)006【总页数】4页(P69-71,96)【关键词】辩护;非法证据;排除【作者】刘海萍【作者单位】山东政法学院,山东济南25001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5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1996年《刑事诉讼法》进行了许多重大修改,其中总论部分第二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列为刑事诉讼法的主要任务之一。
将尊重与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是这次立法的一大亮点,标志着在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过程中,不仅要惩罚犯罪,而且也需保障人权,重点是如何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刑事证据规则的认定与审查

刑事证据规则的认定与审查在法律领域中,刑事证据规则的认定与审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这一环节关系到案件的证据是否合法、充分,并且对于判决结果的公正与合理性也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以刑事证据规则的认定与审查为主题,探讨其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
1. 证据认定的标准和原则在刑事诉讼中,证据认定是法官对案件事实进行查明的一项重要工作。
证据认定的标准和原则是确保刑事审判公正、准确的重要依据。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据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这些规定明确了刑事案件中证据的来源和使用要求,如证人证言以及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
同时,还规定了证据的合法性、充分性、真实性和质证方式等。
2. 证据的合法性审查在刑事审判中,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是确保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和证据所依据的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重要环节。
例如,警方在侦查过程中,如果获取证据的方法违反了法律程序,那么这个证据就是非法的,应当被排除在证据链之外。
此外,对于与立案无关的证据,也应当被排除在证据链之外。
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是确保证据链完整性和证据的真实性。
3. 证据的充分性审查刑事审判中,证据的充分性审查是确保证据的内在也就证据链完整性,同时保证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
充分性审查主要从证据数量、种类、质证方式等角度出发,评估该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被告是否有罪。
例如,如果只有一份证据无法很好地证明被告有罪,或者两份证据相互矛盾,那么这些证据在审查中可能会被视为不充分。
4. 证据的真实性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审查是指对于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为了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刑事审判中常常会借助辅助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比如对物证进行鉴定,对书证进行法医文书鉴定等。
同时,也要注意避免虚假证据的出现和使用。
虚假证据一旦揭穿,不仅对案件的审理产生严重的影响,也会对司法正义形成威胁。
5. 问题与挑战虽然刑事证据规则的认定与审查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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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刑诉中关于证据的若干问题
发表时间:2019-06-10T15:04:10.360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8月27期作者:吴美玲[导读] 证据制度一直是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部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对于案件的推进和结论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刑诉中的证据有诸多问题值得我们探讨,伴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不断修改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摘要:证据制度一直是刑事诉讼法中的重要部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对于案件的推进和结论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刑诉中的证据有诸多问题值得我们探讨,伴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不断修改,证据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学术界对于刑诉中证据相关内容的探讨愈来愈多,可见规范刑诉中证据制度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也必然是提升我国刑事诉讼的效率和正确性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我将通过对刑诉中证据的内涵、性质,刑诉证据制度的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用,以及随着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出现的电子证据在刑诉中的审查运用问题等多方面进行探析,了解我国刑诉证据运用的现状以及证据制度的发展方向,发现证据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证据;证据制度;规范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内涵及性质
证据是在诉讼过程中诉讼参与各方主体收集并提出的用来证明自己对如何认识案件事实及其他相关事实的主张的各种信息,有时为了表述方便,也会把这些信息的载体也称为证据。
在证据的划分中,关于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标准的话题也是学术界一直不乏讨论的领域之一,经过学者们多年的讨论已经基本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划分标准。
划分标准有两大出发点,一是从其三个组成要素出发,探讨该标准所存在的逻辑和适用问题;二是从该证据分类所针对的对象出发,探讨其是查证属实之前的证据还是查证属实之后的证据。
根据《证据法学》相关表述,可以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标准归纳为三个要素即单独、直接和案件主要事实。
二、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的修改、完善
进一步完善证据制度,深化落实证据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更好地实现价值、有效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必然要求,更是我国当前司法工作开展的必要选择,通过完善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制度,可以有效提升诉讼程序的正确率,降低冤假错案出现的几率,提升刑事诉讼的运行质量,从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利的支持。
特别是在我国当前司法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我国需要不断提升我国司法制度的有效性,而新刑诉法对证据制度的完善无疑是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刑诉法中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修改主要体现在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中。
首先是第54条对非法证据进行了分类,即非法实物证据和非法言词证据,这对我国刑事立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证明标准,54条也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情形不能证明其来源的合法性时,对该证据就应当进行排除;此外第 56 条也明确规定了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可以依职权主动采取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这一规定便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在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上,57 条规定在法庭对涉案的证据的合法性的来源有疑问时,检察院应该派员出庭说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这种情况下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证明,举证责任便应由控方承担。
新刑诉法对证据制度的法理也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理念明确列入法条之中,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活动开展必须遵循的原则,第171条第4款明确规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195条第3项也规定: “在审判阶段,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 体现其进一步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
此外,刑诉对与证据制度的效力、使用也进行了强化,明确规定了定罪量刑的事实,强化了法定程序对于证据的查证;加强了对口供和实物证据的管理力度,也相应地排除了非法证据范围,有效完善了非法证据的排除制度;并且还强化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更加有效的保障了人权,让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更为有效地结合在一起。
三、刑事诉讼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刑事诉讼法确立了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包括排除非法证据的范围、程序以及证据合法性的证明等,这是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在实体性规则方面,新刑诉法明确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范围,并科学界定了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及外延;在程序性规则方面,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诉讼阶段,并比较详细具体地规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这两方面的完善可从54条规定中看出。
12年刑事诉讼法的出台,让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正式在刑诉法中确立。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许多层面上来说意义都十分重大,它有利于推动司法机关规范执法,维护司法权威,彻底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减少冤假错案,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障社会整体利益,还促进了公众认同。
新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也对检察工作带来更多的挑战,检察机关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应对非法证据排除新规定,首先需要检察机关转变理念,树立非法证据排除观,其次,规范取证行为,增强执法办案风险意识也十分关键,检察机关还需强化言辞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
四、刑诉法下电子证据的审查和运用
当代科技发展迅速,电子证据是社会信息化的一种新生产物,但它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在当今社会下,如何审查、运用电子证据也会直接地关系到审查起诉工作的进行,刑诉法在证据一章中将电子数据增列为一项证据,并赋予了电子证据独立的地位。
对电子证据的审查是确认该电子证据能否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用于认定法律事实和作为定案依据,运用则是指让电子证据在证明法律事实的证据体系中起到应有的证明作用。
在审查电子证据时,也和普通证据一样,需要考量其与案件的关联性、合法性以及客观性;运用电子证据则需要通过核对、关联、综合分析,使其与案件其他证据形成有效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体系。
我国电子证据在审查运用中也存在许多问题。
例如,由于办案人员提取电子证据的意识不强、提取人员技术不高、专业设备不规范等原因,导致我国目前电子证据提取不够全面;此外,电子证据除了直观的内容可以直接进行判断和运用,很多专业的数据要进行分析才能进行判断和运用,但我国的技术分析并不完备;并且在立法方面,目前关于电子证据提取的规范还不多,涉及相应法律文书的内容过少,也导致了实践中存在办案人员法律文书制定不够规范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当前最重要的是加强和规范电子证据的提取,可以通过加强对电子证据取证设备的研发和规范、电子证据取证人员专业化、取证过程规范化、加强鉴定机构认证力度等多方面进行完善。
但让电子证据的运用更好走上正规化道路最为关键的是需要加强制度的建立。
结论: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也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内容。
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制度的修改,对于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完善证据制度、刑事诉讼相关证明程序都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法官审判案件的准确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我国目前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相关规范虽然仍然存在一些漏洞,但却也在不断完善的进程中,我通过对相关文献的阅览,从而能够以多个角度探讨刑诉法中证据制度的实施现状、发展方向等内容,对于学习刑诉的我来说,不仅能够更加明确证据在刑诉中的重要性,同时也能够更好的了解刑事诉讼法的价值内涵以及其未来规范的趋势方向。
参考文献
[1]马丽丽、傅君佳,《刑事诉讼法案例教程》,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刘婉婷、杨瑷华,2018,刑事诉讼法下证据的内涵及性质再论,《河北法学》.
[3]张春迎,2017,新刑诉法对证据制度完善的思考,《法制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