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

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试验管理,确保临床试验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保障受试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及临床试验相关机构开展的临床试验活动。
第三条临床试验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确保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临床试验数据,不得隐瞒临床试验中的不良事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临床试验管理机构(一)医疗机构应设立临床试验管理机构,负责临床试验的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伦理审查等工作。
(二)医疗机构临床试验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与临床试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 具有完善的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 具有良好的临床试验设施和条件。
第六条伦理委员会(一)医疗机构应设立伦理委员会,负责审查临床试验的伦理问题。
(二)伦理委员会应遵循以下原则:1. 确保受试者权益;2. 遵守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3. 客观、公正、独立地进行伦理审查;4. 对临床试验的伦理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七条临床试验团队(一)医疗机构应组建专业的临床试验团队,负责临床试验的具体实施。
(二)临床试验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2. 具备临床试验知识和技能;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临床试验的实施第八条临床试验方案设计(一)临床试验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研究目的、研究背景和依据;2. 研究方法、研究设计、研究对象的选择和分组;3. 观察指标、疗效评价标准;4. 安全性评价指标;5. 随访和观察期限;6. 统计分析方法;7. 质量控制和保障措施;8. 受试者权益保障。
(二)临床试验方案应经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
第九条受试者招募与知情同意(一)医疗机构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招募受试者。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运⾏管理制度和流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运⾏管理制度和流程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是对申办⽅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的临床试⽤或验证的过程。
本机构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参照国内、外开展临床试验的规范和要求,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1.步骤⼀:⽴项准备1.1申办者与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
1.2PI提出研究⼩组成员,PI及⾄少两名研究成员应接受过GCP培训,并提供证书。
1.3若本单位为该项⽬的组长单位,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为参加单位,PI、机构代表应参加研究者会议。
1.4申办者按照附件1准备申请临床试验的相关材料,交机构办公室秘书(电话020-********)进⾏形式审查,正式受理后通知PI。
2.步骤⼆:⽴项审核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组成员资质进⾏审核、⽴项。
(具体事项可参考《⽴项审核的SOP》)。
3.步骤三:伦理审核3.1申办者按照伦理委员会的要求准备材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伦理审评。
3.2最终的“伦理委员会审批件”交机构办公室秘书存档。
4.步骤四:合同审核4.1申办者与PI拟订合同/经费预算,按《临床试验合同签订SOP》的要求,递交机构办公室秘书。
4.2经费管理⼩组审核合同/经费预算。
4.3取得伦理委员会审批件后,审核通过后的合同由机构办公室秘书交主管院长签字盖章⽣效。
4.4如为第⼆类医疗器械,申办者还应向申请⼈所在地⾷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将备案回执或相关证明交机构办公室存档。
5.步骤五:项⽬实施5.1PI参照“PI⼯作指引”开展临床试验⼯作。
5.2申办者将试验⽤医疗器械及相关材料交项⽬研究⼩组,由研究者派专⼈负责接收、保管、使⽤、回收和退还并记录。
5.3申办者和研究者共同召开启动会。
5.4研究者遵照GCP规范、试验⽅案及相关SOP实施临床试验。
5.5申办者/研究者对试验涉及的伦理,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5.6试验过程中,若发⽣受试者损害,应及时报伦理委员会、申办者、机构办公室,并按医疗常规报告相关部门。
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及流程

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及流程临床试验是医学研究中的重要环节,其结果直接影响到药物的研发和临床应用。
为了保证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有必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以下是一个关于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简要介绍,详细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一、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1.试验运行管理部门:建立专门的临床试验运行管理部门,负责临床试验的组织、监督和管理。
2.相关人员资质要求:明确试验负责人、临床研究员、监督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资质要求,并建立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机制。
3.试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试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试验过程中的患者安全和试验数据的可靠性。
4.数据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试验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记录、数据存储和数据验证等环节。
5.质量控制与检查制度:建立质量控制与检查制度,定期对试验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
二、临床试验运行流程1.试验设计阶段:a.指定试验目的和研究问题。
b.制定试验方案和研究计划。
c.确定研究人员及其职责。
2.试验准备阶段:a.编写试验操作手册和相关文件。
b.申请伦理委员会审批和药监局备案。
c.开展人员培训和试验物资准备工作。
3.试验执行阶段:a.进行受试者招募和入组筛选。
b.实施试验操作,并记录相应数据。
c.监督试验进展和确保试验过程符合要求。
4.数据分析和结果评价阶段:a.对试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b.综合分析结果,评价试验效果和可行性。
c.撰写试验报告和论文,进行结果发布。
5.审查和审核阶段:a.内部审查和审核试验过程和结果。
b.外部专家评审和审查。
c.药监局和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
以上只是一个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简要介绍,实际运行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关键是确保试验过程中的科学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利益,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1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8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8号《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2021年1月12日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完善本机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合理使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医疗器械应急保障机制,保障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治需求。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对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第七条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逐步完善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规范,鼓励医疗机构加强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培训。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成立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
国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负责分析全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情况,研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中的重点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及建议,指导医疗器械临床合理使用。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成立省级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专家委员会或者委托相关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的监测、评价等工作。
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是对

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是对一、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管理制度1.1临床试验管理机构1.2人员要求1.3试验计划与协议在进行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前应制定相应的试验计划和试验协议,明确试验目的、试验人群、试验方案等相关内容。
1.4试验注册1.5资金管理1.6数据管理1.7进度控制二、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流程2.1设立试验项目2.2编制试验方案根据试验项目,编制试验方案,明确试验流程、试验步骤、试验对象等内容。
2.3申请试验批件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关管理机构提交试验申请,获得试验批件后方可进行试验。
2.4试验准备根据试验方案,进行试验准备工作,包括设备准备、人员培训、试验资金准备等。
2.5试验实施按照试验方案进行试验实施,对试验数据进行记录与收集,并进行分析与评估。
2.6试验报告在试验结束后,编制试验报告,包括试验目的、试验方法、试验结果等内容,并提交给相关管理机构。
2.7审核与审批相关管理机构将进行试验数据的审核与审批工作,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估与确定。
2.8上报与注册经过相关审核与审批后,将试验报告上报至相关管理机构,并进行医疗器械注册。
2.9监督与评估对已注册的医疗器械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三、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意义3.1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性与有效性通过制定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管理制度和流程,可以对试验过程进行合理监管,确保试验的可行性与准确性,从而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3.2保障试验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3.3促进医疗器械创新与发展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可以提高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的效率和质量,为医疗器械的创新与发展提供良好的支持与保障。
3.4增加公众对医疗器械的信任。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工作程序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工作程序一、资料备案:1、申办者/研究者向机构办公室提出临床试验项目合作/参加意向(机构公共邮箱:gpgcp@)。
2、机构办公室对项目及意向科室进行合规性的初步评估。
受理范围:国际多中心试验/进口注册试验,创新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本院牵头的注册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
3、申办者与科室就项目方案内容具体协商,科室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承接该项目。
4、科室确定承接项目的意愿后,由该专业GCP负责人指定主要研究者,并填写“临床试验启动指引”(模板详见OA)及“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模板详见OA)交机构办公室。
5、申办者/研究者提供下列资料到我院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备案,由机构办公室对试验资料进行形式审查:(1)《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须知》。
内容包括受试产品的原理说明、适应症、功能、预期达到的使用目的、使用要求说明、安装要求说明,受试产品的技术指标;试验可能产生的风险,推荐的防范及紧急处理方法;可能涉及的保密问题。
(2)经复核通过的注册产品标准或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
(3)产品自测报告。
(4)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试验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合格报告。
(5)若为首次用于植入人体或其它必须由动物试验确认产品对于人体临床试验安全性的医疗器械,必须提供产品的动物试验报告。
(6)试验的初步方案。
(7)知情同意书样本。
(8)病例报告表样本。
(9)如为多中心试验的参加单位,需有各参加研究单位及主要研究者名单(明确标注组长单位),组长单位伦理委员会批件(可后补)。
(10)申办者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11)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生产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2)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
(13)主要研究者对试验项目的初审意见(模板详见OA)。
(15)如果我院为牵头单位,请递交邀请我院担任组长单位或研究者担任牵头PI的说明。
(16)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递交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受理证明文件,我院牵头项目可进行前置审批,后续取得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许可证明文件后应及时递交。
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

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规范临床试验运行管理,提高试验质量,维护受试者权益,确保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临床试验的单位,包括受试者保护、试验资格认证、临床试验实施、数据处理和药物管理等环节。
二、临床试验的基本要求1.试验设计必须完整、合理和科学,试验目的明确,能够充分反映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
2.严格执行受试者保护原则,每一位受试者都必须是根据明确的标准筛选出来、经过充分知情同意的人员。
3.每个环节的实施都必须有规范的操作步骤和相应记录,所有相关人员应熟悉工作流程、有一定的技能和经验。
4.试验过程中必须留有充分的时间,以便进行适当的修正和改进,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三、试验的负责人和人员1.试验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常参与现场工作及管理工作,对试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反应进行快速处理。
2.试验工作者应具有相关的医学、生物、药学等专业知识,参加规范的培训和考核,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四、试验规范1.试验应按照相关规范(国际、国内)执行。
2.试验前必须通过内部审核、伦理委员会审核、相关部门审核等程序,方可进入实施阶段。
3.试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由专门的责任人进行处理和记录。
4.试验记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序,任何数据修改和删改必须有记录,并经过审核和核实。
五、药物管理1.所有药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药物管理规定。
2.所有药物必须经过合规的质量检验和保存,避免药物损坏或者污染。
3.药物的发放、退还、追踪等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做好记录。
六、临床试验受试者管理1.受试者必须征得充分知情同意,赋予其选择权和退出权,做到真正的自愿参与。
2.每一位受试者必须符合试验入选的标准,包括病历、体检、实验室检查等。
3.受试者的安全和健康必须得到保证,需建立受试者安全监测体系,对受试者的安全和健康状况进行跟踪、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是对

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流程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是对申办方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或验证的过程。
本机构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制定的《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并参照国内、外开展临床试验的规范和要求,结合我院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特点,制定本制度与流程.步骤一:申请者递交临床试验申请材料申请者按照附件1要求准备申请临床试验\验证的相关材料,递交本机构办公室秘书(刘婧,电话010—89509157 )登记备案.经秘书清点文件齐全后,开具回执。
步骤二:项目立项审核1.申办者与临床科室和机构共同商定主要研究者(PI);2.PI提出研究小组成员,成员资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机构对送审材料内容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秘书转送学术委员会秘书;4.学术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审评会议。
步骤三:主持或召开研究者会议1.PI遵照“PI资质要求”开展临床试验工作;2。
若本单位为该项目的组长单位, PI主持召开研究者会议;若为参加单位,主要研究者、机构代表应参加研究者会议。
步骤四:伦理委员会审核申请者按照附件1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将伦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审评,最终将“审批意见”交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存档。
步骤五:通知审评结果由医院伦理委员会秘书将伦理评审结果批件下达申办单位并报机构办公室备案.步骤六:临床协议及经费审核1.申办方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后,申办者和主要研究者拟订经费预算,签字确定后递交本机构办公室秘书呈机构办公室主任和机构主任;2.经机构主任和机构办公室主任审核试验协议及经费预算,协议通过后由本机构主任签字生效.步骤七:试验用医疗器械及相关材料的交接申请者应尽快将试验用医疗器械及相关材料交项目研究小组,由研究者派专人负责接收、保管、使用、回收和退还。
步骤八:启动会的召开研究者或申请者负责召开项目启动会。
步骤九:项目实施1。
申请人对本试验涉及的伦理,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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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Ⅰ.目的:
为保证我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科学、规范和有序进行,充分保障受试者的权益。
Ⅱ.范围:适用于我院开展的器械临床试验。
Ⅲ.规程:
遵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参照国内外开展器械临床试验的经验,制定本制度与流程。
本院的器械临床试验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以下简称机构办)组织相关专业实施,实行“准入制”,未经机构办同意进行的临床试验,概不予认可。
1.立项准备。
1.1.申办者(合同研究者组织)联系机构办、意向科室共同确定主要研究者。
提
交“器械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立项文件列表”(附件2)准备临床试验相关完整材料一份,交机构办公室。
1.2.提出研究小组成员,填写“主要研究者履历”(附件3)“项目研究团队成
员表”(附件4),由连同试验资料一起递交机构办公室。
研究小组人员的资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研究团队成员必须经培训并获取证书;
➢主要研究者组建研究团队,包括:①临床医师;②病区护士;③研究护士;
④药物管理
人员;⑤药物代谢研究人员(如需要);⑥其他相关科室人员(如需要)1.3.文件资料请用黑色、厚壳、双孔文件夹装订,文件夹侧标使用统一的模板(附
件10),第一页均为文件目录,每项文件中间用带数字标识的隔页纸分隔。
请按文件目录所列文件顺序排列各项文件,文件夹中不包括的文件无需列入目录。
文件多的项目请准备多个“机构文件夹”,编号“①,②,③……”。
2.受理立项。
机构对送审材料及研究小组成员资质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同意立项。
若同
意,则向伦理委员会发出“临床试验审批受理通知”(附件5)。
3.伦理委员会审核。
3.1.申请者持“临床试验审批受理通知”(附件5)按照伦理委员会要求准备材
料,将申报材料交伦理委员会进行伦理评审
3.2.评审结束后,将“伦理委员会接受临床试验回执”(附件5)和“伦理委员
会审批件”原件交回机构办公室。
若按伦理委员会要求所提交项目资料有所修订,要将已修订的项目资料补交到机构办公室备案。
4.协议签订。
4.1.临床试验协议样本先由研究团队审核确认后再交机构办公室复审,协议终版
以主要研究者、机构办公室及申办者三方达成一致为准。
经申办者签字盖章的临床试验协议终版一式两份(或两份以上),先由主要研究者签字后交机构办公室主任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具体参考《临床试验合同签订的》。
4.2.凡属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项目的,在签署协议时,需要同时提交人遗办出
具的“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审批决定”,或者在协议中注明获得人遗办批准后生效。
4.3.只有在正式协议签署后,才能开始临床试验。
4.4.申办者在协议签订后15 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试验经费汇到医院帐户,并将
标注有试验名称及主要研究者的汇款证明交给机构,机构向财务科开具“临床试验经费确认函”(附件6)通知财务管理相应经费项目。
5.试验启动。
5.1.临床试验启动会之前,必须向机构办递交《总随机表》(如适用)、《监查
计划》、《监查报告》样表、《受试者鉴认代码表》样表、《受试者筛选表与入选表》样表、《严重不良事件报告表》样表、“临床试验项目科室启动会通知函”(附件7)等文件资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并填写“临床试验相关物资交接单”(附件8)。
以上文件资料递交不能绕过机构办,直接送至临床试验科室。
其他临床试验项目有关耗材和仪器设备等物资递交可直接送至临床试验科室研究者接收。
5.2.临床试验相关材料及器械提交完整后,即可以组织召开临床专业组项目启动
会。
5.3.由与项目确定专业组项目启动会召开日程安排,并书面文件通知机构办。
负
责召集、主持项目启动会,由协助对等法规、试验方案及相关进行培训。
研究团队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均应参加。
6.试验进行阶段。
6.1.项目管理实施负责制。
对研究质量、进度、协调负全责。
6.2.研究者遵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试验方案及相关,实施临床试验。
涉及知情同意、医疗判断、医嘱等环节,须由本院注册的,经授权的临床医生负责执行;临床试验相关医疗病历、文书的书写,需由授权的临床医生签名确认。
6.3.机构办质量管理员对试验项目质量、项目进度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
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研究者予以整改并给予书面答复。
具体要求可参考《临床研究质量控制》。
对违背方案并造成严重后果者,机构办将与相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6.4.试验过程中,若发生或判断为,按照《不良事件处理及严重不良事件报告与
处理的》及时上报,并同时报告机构办。
6.5.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遇管理部门或申办方发出稽查通知,本项目的应积极配
合,做好准备接受稽查,并将稽查结果交机构办备案。
6.6.临床试验项目开展1年以上,须向伦理委员会和机构办递交年度总结报
告。
7.药物回收与资料归档。
7.1.项目结束后,器械的清点、剩余药物,退还申办方。
7.2.项目结束后,按照《临床试验文件资料归档与保存制度》,参照“医疗器械
临床试验应当保存的基本文件目录”(附件9),由研究者和根据实际产生的试验资料及时整理,交机构资料管理员保存。
保存期限5年,如需继续保存,由机构办和申办方协商解决。
7.3.项目结束后,由机构办和共同安排结题前质量检查。
7.4.若本单位为组长单位,组织研究小组进行资料收集,召开总结会议并撰写
总结报告,若本单位为参加单位,组织研究人员进行项目总结。
8.总结报告审核。
将总结报告交至机构办秘书,后由机构办资料管理员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对归档并签字确认,最后总结报告由机构主任审议、签字、盖章。
Ⅳ.附件
附件1_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
附件2_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立项文件列表
附件3_项目研究团队成员表
附件4_研究者简历模板
附件5_临床试验审批受理通知
附件6_临床试验经费确认函
附件7_临床试验项目科室启动会通知函
附件8_临床试验相关物资的交接单
附件9_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保存的基本文件目录
附件10_文件夹侧标模板
附件1_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立项申请表机构受理号:日期:
附件2_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立项文件列表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立项文件列表
项目名称:
申办方:
机构受理号:承担专业:主要研究者:
备注:1. 以上所有资料先发一份电子版至机构邮箱先审核:163
2. 电子版审核通过后,以上文件纸质版请加盖企业公章,如为多页文件请加盖骑缝章。
3. 机构立项请提供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监查员签名:日期:
附件3_项目研究团队成员表
项目研究团队成员表
附件4_研究者简历模板
研究者简历
研究者签名:日期:
附件5_临床试验审批受理通知
临床试验审批受理通知
珠海市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通过初步形式审查,我办已受理了(申办者)提出的(编号)临床试验申请。
由专业科室承担该项试验工作,科室指定的主要研究者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请伦理委员会审核所报资料是否符合伦理学要求,并请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年月日
………………………………………………………………………………………………………
伦理委员会接受临床试验回执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本委员会□同意□不同意接受(专业科室)提出的编号()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批要求。
(同意接受请填写下列内容:)
本委员会决定对该临床试验进行:
□召开伦理委员会审议表决,时间待定。
□试验相关资料备案。
珠海市人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6_临床试验经费确认函
临床试验经费确认函
财务科:
经机构办公室确认,已汇入我院帐户的临床试验经费属于下列项目,请核实后录入相应项目的经费管理系统。
项目情况详列如下: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年月日……..…………………………………………………………………
临床试验经费确认函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
经财务确认,编号为的临床试验项目经费已录入信息化系统,金额为人民币元。
经办人签字:
财务科
年月日
附件7_临床试验项目科室启动会通知函
临床试验项目科室启动会通知函
备注:请与确定会议事宜后,于启动会前3-5个工作日递交、邮件163此通知函至机构办公室。
回执
机构办公室已获知试验项目启动会相关事宜,符合项目启动要求,请积极准备。
珠海市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日期:
附件8_临床试验相关物资的交接单
临床试验相关物资交接单
研究物品到达时是否完好?口是口否详细说明:
移交单位:接收单位:
经手人(签名):经手人(签名):交接日期:交接日期:
附件9_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保存的基本文件目录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保存的基本文件目录
项目名称:
申办方:
项目受理号:承担专业:主要研究者:
试验结束后,请机构资料管理员按上述目录整理资料齐全
附件10_文件夹侧标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