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泰康康悦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读指引

泰康康悦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凡条款已有约定的,以条款约定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您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4.1您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您有退保的权利..............................................................8.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泰康家倍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读指引

泰康家倍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且我们收到首次保险费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您有按本合同约定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4.1您有退保的权利.............................................................8.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及生效1.3 投保年龄1.4 犹豫期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2.3 保险期间2.4 保险责任2.5 责任免除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宣告死亡处理3.6 诉讼时效4. 保单红利4.1 保单红利的确定4.2 保单红利的领取5. 保险费的交纳5.1 保险费的交纳5.2 宽限期6. 现金价值权益6.1 现金价值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7.1 效力中止7.2 效力恢复8. 合同解除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9.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9.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9.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9.3 年龄性别错误9.4 未还款项9.5 合同内容变更9.6 联系方式变更9.7 争议处理9.8 保险事故鉴定10. 释义10.1 保单年度10.2 周岁10.3 有效身份证件10.4 意外伤害10.5 毒品10.6 酒后驾驶10.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0.8 无有效行驶证10.9 机动车10.10 现金价值10.11 复利10.12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家倍保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2009年8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家倍保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条款阅读指引

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是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团体保险投保规定的特定团体;“我公司”指保险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第九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三条 ★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十条 ★您应当一次交清保险费…………………………………第十三条 ★您、受益人有及时向我公司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十四条 ★您解除本合同(退保),将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定…………………………………………………………………第十九条 ★我公司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并确认理解……………………………………………………术语释义中邮禄禄通邮保外勤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目录一、您与我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 (1)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1)二、我们订立合同时要确认 (1)第二条 投保范围 (1)第三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第四条 职业或工种的确定......................................................................................................22222222445555556777788888三、合同的生效及保险责任的开始................................................第五条 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第六条 保险责任开始时间......................................................................................................四、我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险保障............................................第七条 保险金额......................................................................................................................第八条 基本保险金额..............................................................................................................第九条 保险责任......................................................................................................................第十条 保险责任的免除.......................................................................................................... 第十一条 保险责任的终止...................................................................................................... 第十二条 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五、您的保险费的支付..........................................................第十三条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六、保险金的申请..............................................................第十四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第十五条 保险金的申请.......................................................................................................... 第十六条 保险金的给付..........................................................................................................七、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理........................................................第十七条 宣告死亡处理..........................................................................................................八、本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除..............................................................................................................九、遇到合同争议的处理........................................................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第二十一条 诉讼时效..............................................................................................................十、为了便于您对条款的理解,我公司提供了术语释义..............................中邮禄禄通邮保外勤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一、您与我公司订立的保险合同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中邮禄禄通邮保外勤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及签发给被保险人的保险凭证、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您与我公司共同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122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体检费用医疗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险合同提供的健康保险管理服务………………………………2.1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险保障…………………………………………2.2 您有退保的权利……………………………………………………………………………5.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2.2、2.3、3.2、7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费用型医疗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2.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7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若保险期满时续保成功,本合同将延续有效1年……………1.4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险种简称:体检费用平安体检费用医疗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保险文件、合同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平安体检费用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主险合同”。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
本主险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527-1意外医疗A

4.3
保险费率调整
5.1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合同解除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 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 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未满期净保险费(见 7.19)。 如果您与我们签订的保险合同中同时包含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且您申请解除该 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则必须申请将本附加险合同同时解除。
1.2
合同生效
1.3
保险对象
1.4
投保年龄
1.5
犹豫期
1.6
保险期间和续保
受续保: (1)被保险人续保时年满 65 周岁; (2)主险合同交费期满或主险合同已办理减额交清; (3)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或中止。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如果我们审核 同意续保,在此后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时向我们支付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 险合同将延续有效;除上述自动不再续保情形以外我们不接受续保的,我们会以书 面形式通知您。
2.3
责任免除
滑翔伞、探险(见 7.14) 、摔跤、武术比赛(见 7.15) 、特技表演(见 7.16) 、 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3.2 受益人 保险事故通知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请您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10 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 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 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 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被保险人应在本附加险合同中列明的定点医院就诊,若因急诊未在定点医院就诊的, 应在 3 日内通知我们,并在病情好转后及时转入定点医院。 在申请本附加险合同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982-1吉星盈瑞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1.5 保险期间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责任 2.3 责任免除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的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3.6 诉讼时效 3.7 保险金领取方式选择权 4.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 5.如何支付保险费 5.1 保险费的支付 5.2 宽限期 6.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6.2 自动垫交 6.3 减额交清 6.4 保单贷款 7.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7.1 效力中止 7.2 效力恢复 8.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 风险 9.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9.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 限制 9.3 年龄错误 9.4 未还款项 9.5 合同内容变更 9.6 联系方式变更 9.7 争议处理 10.释义 10.1 保单年度 10.2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10.3 周岁 10.4 有效身份证件 10.5 意外伤害 10.6 毒品 10.7 酒后驾驶 10.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 驾驶 10.9 无有效行驶证 10.10 机动车 10.11 医疗事故 10.12 非处方药 10.13 潜水 10.14 攀岩 10.15 探险 10.16 武术比赛 10.17 特技表演 10.18 净保险费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1.5
保险期间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该 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本主险合同每千元基本保 险金额为一份。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保险条例

泰康附加亿顺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您有退保的权利..............................................................5.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2.2本附加合同有60日的等待期 ..................................................2.3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5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3.2主合同中的部分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请您仔细阅读 ..........................6.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及生效1.3 投保年龄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住院日额2.2 保险期间2.3 等待期2.4 保险责任2.5 责任免除3.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诉讼时效4.保险费的交纳4.1 保险费的交纳4.2 续保5.合同解除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6.1 效力终止6.2 适用主合同条款7.释义7.1 周岁7.2 住院7.3 同一次住院7.4 意外伤害7.5 医院7.6 定点医院7.7 中国大陆7.8 既往症7.9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7.10康复治疗7.11牙齿治疗7.12醉酒7.13毒品7.14酒后驾驶7.1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7.16无有效行驶证7.17机动车7.18 潜水7.19 攀岩7.20 探险7.21 武术比赛7.22 特技表演7.23 有效身份证件7.24 未满期净保险费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附加亿顺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2009年8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附加亿顺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太平洋寿险红利发两全保险 tiaokuan《红利发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红利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 …………………………………………………………………………………………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的权利 ……………………………………………………………………6.2 您有退保的权利 ……………………………………………………………………………………………………7.2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有未成年人身故给付限制条款,请您注意 ........................................................................2.2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 ..........................................................................................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 ..........................................................................................3.2 分红是不保证的 ..................................................................................................................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7.2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8.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0)&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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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医疗保险....日额....康逸.............,对.“.平安附加..人生住院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合同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4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您有退保的权利……………………………………………………………………………7.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保险条款设置有一定时间的等待期,请您注意…………………………………………2.2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2.2、2.3、3.2、8.2、9.5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请留意条款所称医院的特定含义…………………………………………………………9.6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9若您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主险合同必须同时申请解除……………………1.4、7.1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8.3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险种简称:康逸住院险种代码:971平安附加康逸人生住院日额医疗保险条款(平保寿发[2011]116号,2011年5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订立“平安附加康逸人生住院日额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本附加险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投保人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而订立。
1.2 合同生效本附加险合同须与主险合同同时投保。
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与主险合同相同。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同主险合同的保单周年日。
1.3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9.1计算。
本附加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3周岁至50周岁。
1.4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附加险合同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附加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附加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附加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9.2。
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附加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若您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主险合同必须与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申请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5 保险期间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5年。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本附加险合同的日额保险金为每份人民币10元。
投保份数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若本附加险合同的投保份数减少,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必须等比例减少。
2.2 保险责任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等待期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发生疾病或因该疾病发生相关就诊,我们在保险期间内不对该疾病的治疗、复发(见9.3或其并发症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待期。
因意外伤害(见9.4住院(见9.5治疗无等待期。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住院日额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经医院(见9.6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见9.7的第4日开始每日按日额保险金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
每次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3日。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我们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第1日开始每日按日额保险金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
每次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实际住院天数。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住院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最多可达90日。
重症监护日额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经医院诊断必须入住重症监护病房(见9.8治疗,我们从被保险人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的第1日开始每日按日额保险金给付“重症监护日额保险金”。
每次重症监护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天数。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重症监护日额保险金”给付天数最多可达30日。
按日给付的住院日额保险金、重症监护日额保险金根据实际住院日期所在保单年度计算各自保单年度的累计住院给付天数。
2.3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9.9;(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9.1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9.11,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9.12的机动车(见9.13;(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9.14期间因疾病导致的;(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见9.15;(9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除外疾病;(10既往症(见9.16;(11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12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性病;(13疗养、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14从事潜水(见9.17、跳伞、攀岩(见9.18、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见9.19、摔跤、武术比赛(见9.20、特技表演(见9.21、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3.1 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请您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被保险人应在本附加险合同中列明的定点医院就诊,若因急诊未在定点医院就诊的,应在3日内通知我们,并在病情好转后及时转入定点医院。
3.3 保险金申请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由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于出院后10日内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医院出具的入出院证明;(3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4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的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若我们在收齐相关证明和资料后第30日仍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我们将从第31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
利息按照我们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保证该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诉讼时效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如何支付保险费4.1 保险费的支付本附加险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见9.22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4.2 宽限期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附加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
延续至宽限期内的住院治疗,或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延续至效力中止期间的住院治疗,自效力中止之日起,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3 保险费率调整我们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的权利。
我们将根据本附加险合同计算费率所用的平均住院次数、每次平均住院天数等与实际情况的偏差程度,决定保险费率是否调整。
本保险的费率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年龄的所有被保险人。
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并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您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支付续期保险费。
现金价值权益5.1 现金价值本附加险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合同效力的恢复6.1 效力恢复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本附加险合同不得单独申请复效。
自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
我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您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您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主险合同必须与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申请解除。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投保份数减少您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且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减少本附加险合同的投保份数,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书;(3)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申请书时起,减少的投保份数对应的保险责任效力终止。
我们在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减少的投保份数对应的现金价值。
在您申请减少投保份数之前,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请先申请保险金的给付。